1. 支票的使用規定
(1)支票的使用范圍。按照規定,凡是在銀行開立賬戶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個體經濟戶以及單位所附屬食堂、幼兒園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據交換地區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債務清償和其他款項結算等均可使用支票。
(2)除定額支票外,支票一律記名。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的地區的轉賬支票還允許背書轉讓,背書轉讓必須連續。
(3)支票金額起點為100元。
(4)支票的付款有效期為五天(背書轉讓地區的轉賬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從簽發的次日算起,遇例假日順延。過期支票作廢,銀行不予受理。
(5)簽發支票要用墨汁或炭素墨水(或使用支票列印機)認真填寫;支票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三處不得塗改,其他內容如有改動須由簽發人加蓋預留銀行印簽之一證明。
簽發缺印鑒或錯賬號的支票及簽發的支票印鑒不符、賬號戶名不符、密碼號不符的,銀行處百分之五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
(6)簽發現金支票須符合現金管理規定。收款單位憑現金支票收取現金,須在支票背面加蓋單位公章即背書,同時,收款單位到簽發單位開戶銀行支取現金,應按銀行規定交驗有關證件。
(7)付款單位必須在其銀行存款余額內簽發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空頭支票是指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銀行存款余額。簽發空頭支票要受到銀行的處罰。對於簽發空頭支票,銀行要處支票金額百分之五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金。如果屢次發生;銀行根據情節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直至停止簽發支票。
2. 支票結算的基本規定
(1)支票的使用范圍。按照規定,凡是在銀行開立賬戶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個體經濟戶以及單位所附屬食堂、幼兒園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據交換地區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債務清償和其他款項結算等均可使用支票。
(2)除定額支票外,支票一律記名。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的地區的轉賬支票還允許背書轉讓,背書轉讓必須連續。
(3)支票金額起點為100元。
(4)支票的付款有效期為五天(背書轉讓地區的轉賬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從簽發的次日算起,遇例假日順延。過期支票作廢,銀行不予受理。
(5)簽發支票要用墨汁或炭素墨水(或使用支票列印機)認真填寫;支票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三處不得塗改,其他內容如有改動須由簽發人加蓋預留銀行印簽之一證明。
簽發缺印鑒或錯賬號的支票及簽發的支票印鑒不符、賬號戶名不符、密碼號不符的,銀行處百分之五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
(6)簽發現金支票須符合現金管理規定。收款單位憑現金支票收取現金,須在支票背面加蓋單位公章即背書,同時,收款單位到簽發單位開戶銀行支取現金,應按銀行規定交驗有關證件。
(7)付款單位必須在其銀行存款余額內簽發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空頭支票是指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銀行存款余額。簽發空頭支票要受到銀行的處罰。對於簽發空頭支票,銀行要處支票金額百分之五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金。如果屢次發生;銀行根據情節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直至停止簽發支票。
(8)不準簽發遠期支票。遠期支票是指簽發當日以後日期的支票。因為簽發遠期支票容易造成空頭支票,所以銀行禁止簽發遠期支票。
(9)不準出租、出借支票。
(10)已簽發的現金支票遺失,可以向銀行申請掛失;掛失前已經支付的,銀行不予受理。已簽發的轉賬支票遺失,銀行不受理掛失,但可以請收款單位協助防範。
3. 轉賬支票的使用期限是多長時間
轉賬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四大行的轉賬支票都一樣,和現金支票都一樣。
轉賬支票提示付回款期限為10日超過答付款期的支票,銀行不予受理;轉賬支票的權力時效為自出票日起六個月,在票據開出六個月內,收款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向付款人請求付款。
現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現金支票的特點。沒有金額起點的限制;
能夠滿足開戶單位和個人現金開支的需要;
現金支票只能支取現金,不得用於轉賬;
現金支票不能背書轉讓。
轉賬支票的特點。1、無金額起點的限制;
2、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3、轉賬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給其他債權人;
4、客戶簽發的轉賬支票可直接交給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其開戶銀行辦理轉帳;
5、轉賬支票的收款人名稱、金額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的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4. 轉賬支票的基本常識和應注意的細節
轉賬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客戶,用於同城交易的各種款項,均可簽發轉賬支票,委託開戶銀行辦理付款手續。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轉賬支票是一種最基本的同城支付結算業務品種。 產品特點 1、無金額起點的限制; 2、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3、轉賬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給其他債權人; 4、客戶簽發的轉賬支票可直接交給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其開戶銀行辦理轉帳; 5、轉賬支票的收款人名稱、金額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的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辦理流程 1、出票:客戶根據本單位的情況,簽發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鑒。 2、交付票據:出票客戶將票據交給收款人(也可直接到開戶銀行辦理付款手續)。 3、票據流通使用:收款人或持票人根據交易需要,將轉賬支票背書轉讓。 4、委託收款或提示付款:收款人或持票人持轉賬支票委託自已的開戶銀行收款或到出票人開戶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做成委託收款背書,在轉賬支票背面「背書人簽章」處簽章,註明委託收款字樣。掛失止付:轉賬支票喪失,失票人需要掛失止付的,應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並簽章,掛失止付通知書由銀行提供,同時按標准交費。 注意事項 1、購買支票:客戶現金支票使用完畢後,應在轉賬支票領用單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同時按標准交費,領取空白轉賬支票。 2、客戶應在其存款賬戶的余額內簽發支票。如透支銀行予以退票,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的罰款。 3、「出票人簽章」欄應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缺漏印章或印鑒不符時,銀行予以退票,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的罰款。 4、客戶簽發票據應按照《支付結算辦法》和《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記載。 5、轉賬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超過付款期的支票,銀行不予受理;轉賬支票的權力時效為自出票日起六個月,在票據開出六個月內,收款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向付款人請求付款。 6、客戶結清銷戶時,應將未用空白支票繳還銀行。 [編輯本段]轉帳支票填寫應注意的事項 轉賬支票。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確標注。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限同城內)。 支票的填寫: 1、 出票日期(大寫):數字必須大寫,大寫數字寫法:零、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舉例:2005年8月5日:貳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捌月前零字可寫也可不寫,伍日前零字必寫。 2006年2月13日:貳零零陸年零貳月壹拾叄日 (1)壹月貳月前零字必寫,叄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寫可不寫。拾月至拾貳月必須寫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貳月(前面多寫了「零」字也認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寫,拾日至拾玖日必須寫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寫了「零」字也認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貳拾日至貳拾玖日必須寫成貳拾日及貳拾X日,叄拾日至叄拾壹日必須寫成叄拾日及叄拾壹日。 2、 收款人: 轉帳支票收款人應填寫為對方單位名稱。轉帳支票背面本單位不蓋章。收款單位取得轉帳支票後,在支票背面被背書欄內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填寫好銀行進帳單後連同該支票交給收款單位的開戶銀行委託銀行收款。 3、 付款行名稱、出票人帳號:即為本單位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帳號,例如:開戶銀行名稱:工行高新支行九蓮分理處 銀行帳號:1202027409900088888 銀行帳號必須小寫。 4、 人民幣(大寫):數字大寫寫法:零、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億、萬、仟、佰、拾。 注意:「萬」字不帶單人旁。 舉例: (1)289,546.52 貳拾捌萬玖仟伍佰肆拾陸元伍角貳分。 (2)7,560.31 柒仟伍佰陸拾元零叄角壹分 此時「陸拾元零叄角壹分」「零」字可寫可不寫. (3)532.00 伍佰叄拾貳元正 「正」寫為「整」字也可以。不能寫為「零角零分」 (4)425.03 肆佰貳拾伍元零叄分 (5)325.20 叄佰貳拾伍元貳角。 角字後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寫「零分」,比較特殊。 5、 人民幣小寫:最高金額的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頭打掉,數字填寫要求完整清楚。 6、 用途: (1)現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寫「備用金」、「差旅費」、「工資」、「勞務費」等。 (2)轉帳支票沒有具體規定,可填寫如「貨款」、「代理費」等等。 7、 蓋章: 支票正面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為紅色,印章必須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將本張支票作廢,換一張重新填寫重新蓋章。反面蓋章與否見「2、收款人」。 常識: (1)支票正面不能有塗改痕跡,否則本支票作廢。 (2)受票人如果發現支票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不能塗改。 (3)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節假日順延。 (4)支票見票即付,不記名。(丟了支票尤其是現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額數目的錢丟了,銀行不承擔責任。現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寫齊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領,在開戶銀行掛失;轉帳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寫齊全,在開戶銀行掛失,假如要素填寫不齊,到票據交換中心掛失。) (5)出票單位現金支票背面有印章蓋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蓋一次。 (6)收款單位轉帳支票背面印章蓋模糊了(此時票據法規定是不能以重新蓋章方法來補救的),收款單位可帶轉帳支票及銀行進帳單到出票單位的開戶銀行去收款手續(不用付手續費),俗稱「倒打」,這樣就用不著到出票單位重新開支票了。 背書注意收款人名稱和背書章的名稱要一致 容易出現的錯誤 日期填寫錯誤 收款單位與背書單位印鑒不符 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
5. 請問有沒有明文規定轉賬支票必須封抬頭
沒有明文規定的。
明文規定是支票的收款人是可以授權補記的。
也就是說,收款人是可以補記的/
6. 轉賬支票的有效期多長,轉賬支票的相關法律規定
轉賬支票的使用期限是從開出日期起十天內有效.四大銀行的轉賬支票期限一樣的,和現金支票沒有什麼區別.都是從開出之日起十天內有效.
7. 什麼情況下適合用轉賬支票,轉賬支票使用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用途:(1)現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寫「備用金」、「差旅費」、「工資」、「勞務費」等。 (2)轉帳支票沒有具體規定,可填寫如「貨款」、「代理費」等等。 蓋章:支票正面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為紅色,印章必須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將本張支票作廢,換一張重新填寫重新蓋章。反面蓋章與否見「2、收款人」。 常識:(1)支票正面不能有塗改痕跡,否則本支票作廢。 (2)受票人如果發現支票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不能塗改。 (3)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節假日順延。 (4)支票見票即付,不記名。(丟了支票尤其是現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額數目的錢丟了,銀行不承擔責任。現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寫齊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領,在開戶銀行掛失;轉帳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寫齊全,在開戶銀行掛失,假如要素填寫不齊,到票據交換中心掛失。) (5)出票單位現金支票背面有印章蓋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蓋一次。 (6)收款單位轉帳支票背面印章蓋模糊了(此時票據法規定是不能以重新蓋章方法來補救的),收款單位可帶轉帳支票及銀行進帳單到出票單位的開戶銀行去收款手續(不用付手續費),俗稱「倒打」,這樣就用不著到出票單位重新開支票了。 背書注意收款人名稱和背書章的名稱要一致 容易出現的錯誤 日期填寫錯誤 收款單位與背書單位印鑒不符 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
8. 銀行支票結算有哪些基本規定
(1)支票的使用范圍。按照規定,凡是在銀行開立賬戶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個體經濟戶以及單位所附屬食堂、幼兒園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據交換地區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債務清償和其他款項結算等均可使用支票。
(2)除定額支票外,支票一律記名。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的地區的轉賬支票還允許背書轉讓,背書轉讓必須連續。
(3)支票金額起點為100元。
(4)支票的付款有效期為五天(背書轉讓地區的轉賬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從簽發的次日算起,遇例假日順延。過期支票作廢,銀行不予受理。
(5)簽發支票要用墨汁或炭素墨水(或使用支票列印機)認真填寫;支票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三處不得塗改,其他內容如有改動須由簽發人加蓋預留銀行印簽之一證明。簽發缺印鑒或錯賬號的支票及簽發的支票印鑒不符、賬號戶名不符、密碼號不符的,銀行處百分之五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
(6)簽發現金支票須符合現金管理規定。收款單位憑現金支票收取現金,須在支票背面加蓋單位公章即背書,同時,收款單位到簽發單位開戶銀行支取現金,應按銀行規定交驗有關證件。
(7)付款單位必須在其銀行存款余額內簽發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空頭支票是指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銀行存款余額。簽發空頭支票要受到銀行的處罰。對於簽發空頭支票,銀行要處支票金額百分之五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金。如果屢次發生;銀行根據情節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直至停止簽發支票。
(8)不準簽發遠期支票。遠期支票是指簽發當日以後日期的支票。因為簽發遠期支票容易造成空頭支票,所以銀行禁止簽發遠期支票。
(9)不準出租、出借支票。
(10)已簽發的現金支票遺失,可以向銀行申請掛失;掛失前已經支付的,銀行不予受理。已簽發的轉賬支票遺失,銀行不受理掛失,但可以請收款單位協助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