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機構工作總結
強調工作責任心與管理的重要性。沒有範文。以下供參考,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版如何努力工作,權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所以應
⑵ 想進入銀行金融機構工作要學習、准備些什麼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抄我銀行學襲工業設計、辦公自動化、模具製造、機電轉業的大學生也有。學什麼不重要。靠關系。學校學的是分析能力與學習能力,團隊合作精神,銀行其實不需要書獃子。如果講專業,你的工商管理也靠譜了,MBA更牛了。還有,不管是啥,在單位工作,現在需要團隊精神,就是你能融入團隊,能為團隊做事,不是個人單打獨斗。要考證的話,金融理財師、律師、教師資格證、HR證書、會計方面的證書,多了,你自己選擇。銀行很好,也需要努力工作!不是一勞永逸的。大銀行與小銀行的工作也是有區別的。
⑶ 本人是即將畢業的金融專業學生,在此想了解去金融機構如銀行工作需要什麼基本條件希望各路仁兄多多指教
建議你在畢業之前看一些銀行方面的書籍,最好把銀行從業資格證書考出來,因為去銀行工作回基本都需要這個基答本證書;也可以考一些諸如會計資格證、CPA等證書,這些對於剛畢業的應屆生來說都是很有用的。另外,如果有銀行的實習機會,你在寒暑假等假期一定要好好把握哦,這樣可以為自己真正踏入銀行大門打下基礎。實習可以讓你對這個行業有個更加感官的認識,同時,實習中你也可以了解各個不同工作崗位,為自己將來的擇業做下鋪墊。
⑷ 王某系一民營公司會計,在任職期間,王某通過收取資金不入賬、遲延入賬的手段,將單位資金截留歸個人使用
問:王某系一民營公司抄會計,在任職期間,王某通過收取資金不入賬、遲延入賬的手段,將單位資金截留歸個人使用,並以下一年度收取的資金填補上一年挪用的虧空,被發現後逃跑,造成公司賬面80多萬元虧空無法彌補。挪用資金罪量刑標准在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是怎樣的?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八十五: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綜上所述,同其他經濟類犯罪一樣,挪用資金罪的量刑也是根據犯罪數額的大小來確定的;同時,對於挪用資金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非法活動的,法律規定不需要經過三個月未還的期限。
⑸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
偽造貨幣罪,是指仿造貨幣的圖案、形狀、色彩等,以印刷、復印、描繪、臨摹、拓印等方式,製造偽造的貨幣冒充真貨幣的行為。無論是偽造人民幣、港幣還是外國貨幣,都構成偽造貨幣罪;只有偽造正在流通的貨幣才能構成偽造貨幣罪,偽造已經停止流通的貨幣的,不能構成偽造貨幣罪。
<<刑法>>
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貨幣並出售或者運輸偽造的貨幣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一百七十二條 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七十三條 變造貨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解釋一)數額與情節:
《追訴標準的規定》:
十六、偽造貨幣案(刑法第170條)
偽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幣量二百張(枚)以上的,應予追訴。
十七、出售、購買、運輸假幣案(刑法第171條第1款)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十八、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案(刑法第171條第2款)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四百張(枚)以上的,應予追訴。
十九、持有、使用假幣案(刑法第172條)
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二十、變造貨幣案(刑法第173條)
變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解釋二) 為依法懲治偽造貨幣,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等犯罪活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就審理這類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持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偽造貨幣的總面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不足三千張(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
行為人製造貨幣版樣或者與他人事前通謀,為他人偽造貨幣提供版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行為人購買假幣後使用,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以購買假幣罪定罪,從重處罰。
行為人出售、運輸假幣構成犯罪,同時有使用假幣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一成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並罰。
第三條 出售、購買假幣或者明知是假幣而運輸,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總面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定處罰。
第四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假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假幣換取貨幣,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或者幣量在四百張(枚)以上不足五千張(枚)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幣量在五千張(枚)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總面額不滿人民幣四千元或者幣量不足四百張(枚)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較輕情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五條 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總面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六條 變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總面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七條 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
貨幣面額應當以人民幣計算,其他幣種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參考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9-14),(2000年4月20日法釋(2000)26號)
⑹ 該金融機構還有哪些工作環節需要完成
包括:資產的登記入庫,資產的領用登記,領用後的歸還登記,資產的借用登記,借用歸還的登專記,維屬修登記,維修入庫登記,報廢登記。
如果你們公司是走流程的話,那還包括資產的審批等。
如果涉及到采購的話,可能涉及采購模塊,費用報銷。
相關報表包括:資產的折舊,部分費用分攤等。
⑺ 客戶到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時,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主要有哪能些
為了防止抄他人盜用客戶名襲義從事非法活動,為了防止不法分子渾水摸魚擾亂正常金融秩序,客戶到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時需要配合完成以下工作:出示身份證件;如實填寫身份信息,如姓名、年齡、職業、聯系方式等;配合金融機構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確認客戶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的合理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