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互聯網金融本質是互聯網還是金融
互聯網金融本質是互聯網還是金融的問題,在不同的角度會有不同的答案版,所以要搞清楚它權們的關系就必須跳出這個圈子,從其他角度來考慮事情的本質,下面做一組分析判斷:
1、金融行業
傳統金融包含了銀行、保險、證券、信託、期貨、資管等等機構,這些機構在涉及互聯網金融時的考慮是把互聯網當作工具,努力把金融換個玩法而已。所以這里的機構本質上的特徵並不會發生變化,而是因為金融本身才產生了使用互聯網作為工具,成為了所謂的金融行業轉型互聯網金融的時髦說法罷了。
2、互聯網行業
以互聯網起家的公司在其家大業大後,難免會有涉及金融的想法,例如阿里巴巴把資產證券化,但是阿里不是為了證券化而證券化,而是為了阿里小貸提供資金來源而已,而阿里小貸最終的目的是給商家貸款,讓商家獲得資本投資而增加商家收益,它們想干金融么?恐怕未必。
綜上所述,要判定互聯網金融本質是互聯網還是金融,就必須要看互聯網金融玩家自家的屬性,也就是公司的性質。在定義行業玩家屬性後再看其參與目的,這樣才能真正的看清企業的互聯網金融本質到底是互聯網還是金融了。
B. 在金融功能的基礎上應如何去理解互聯網金融的本質
金融功能主要就是促進融資,互聯網金融有利於把全社會的資金融合起來,相當於一個紐帶。
C. 互聯網金融的核心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的核心還是以金融為本質,以互聯網為途徑:投資人<—版>信息渠道權<—>銷售渠道<—>金融產品<—>融資渠道<—>融資人目前比較多的模式有:三方銷售模式:東財、好買、數米等。三方支付模式:支付寶、財付通等。余額寶模式:余額寶,理財通等。P2P模式:陸金所、用心貸等。眾籌模式:追夢網,天使匯等。
D.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
那麼現在大家探討的互聯網金融到底是什麼呢?事實上,目前業內存在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的探討,其實也一直處於概念模糊之中,各種模式,千差萬別,很難用一個統一的定義來進行界定。所以有必要進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則大量的討論都建立在基礎定義不同的基礎之上,很難有實質性的意義。
總體而言,目前市場上,習慣把所有涉及到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經營模式,都定義成「互聯網金融」,當然業內還有一種傾向,其實是更直接、簡單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
而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習慣性界定為「金融互聯網」。這種劃分,單純的其實就主體劃分,習慣性將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對立起來,這種對立的後果是引發了業內大量的口水,實質的意義卻非常有限,因為人為排斥了兩者融合的可能性。
暫且撇開定義,我們就現象來看,目前最普遍定義為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大概區分其實是四個模式。
第一個模式是線上P2P模式,(當然P2P背後也開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貸模式,人人貸等模式,陸金所、有利網模式等,至於宜信模式,我個人認為是屬於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線下運作的概念,跟互聯網關系不大,所以暫不為定義互聯網金融。)還有一系列眾籌網站(這個模式目前處於起步階段,國外發展有一定的成績,國內暫時沒看到太多的實質性業務網站,點名時間是個代表,但是帶有一定的公益特徵,還有待觀望)。
第二個模式是以阿里、京東為代表的電商介入金融領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聯網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較多。
第三個模式其實是涉及到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場上存在了以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業。
第四個模式則是大量的互聯網企業介入的金融服務領域,他們更多還是以服務金融機構為主要運營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領域,例如東方財富網等基金代銷網站,還有如融360、好貸網的金融信息服務模式的網站。
如果還有一塊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話,那就是比特幣的出現,很多人把比特幣跟Q幣等同,我認為兩者是截然不同的。Q幣背後是等值人民幣作為信用基礎的,所以Q幣的誕生過程是不創造信用的,社會總體貨幣體系是均衡的。無論你怎麼玩Q幣,都不會給社會貨幣總量產生沖擊。
而比特幣不是,比特幣其實理論上是創造了一種貨幣體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礎是人們基礎於對恆定貨幣總量的預期,這種貨幣體系,創造了信用,理論上可以理解為發行了新的貨幣,規模如果足夠大,對社會會產生各種沖擊。
我自己對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後第一屬性絕對是政治屬性,也就意味著社會不可能產生脫離政治屬性的金融體系,比特幣的悖論就出現了,如果自娛自樂,那跟金融本質是無關的,一旦影響社會貨幣體系,必須納入監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幣,也就只是政治體系裡發行多元化貨幣的一種,所謂的顛覆也就無從談起。
目前市場上,最熱門討論最多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發展從07年開始,到09年之後發展非常迅速,引起的關注也越來越多,由於進入門檻較低,監管空白,使得這個模式從一開始就處於了充分競爭的格局,為了保持各自的競爭優勢,P2P開始了出現各種分化,分化的背後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總體而言,已經脫離了其最早誕生時候的初衷,現在的P2P的本質其實已經是批了互聯網外衣的金融機構了,只是這樣的金融機構沒有牌照準入,也沒有監管涉及,通過這一次金融改革的方向後,未來肯定不僅會發展得很好,而且也會有相應政策來維護這個新新的市場的!
E.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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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資,說白了就是缺錢的人直接跟有錢的人借錢,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資方式,你買了股票相當於就是借錢給了企業,然後他每年給你分紅,債券也是,你買了一個企業的債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間接融資就是有錢的人或者企業不直接借錢給缺錢的人,而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是誰呢?最典型就是銀行,我們大量的人把錢存到銀行,銀行統一對資金進行調度和安排,發放給缺錢的人或者企業。我們獲得了存款時候銀行給予的利息,而銀行獲得了放貸款時候,企業給予的利息,兩者差額就是銀行的盈利。(信用貨幣的流轉有兩個特徵的,一是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二是這個分離的過程是有報酬的,一般體現為利息或者股息。)
而互聯網只不過是把人類底層的結構再往上重新實現了一遍而已。所以說最基本的金融交易也是有放在網上的潛能的,無非是現在大家的操作習慣允不允許這件事產生而已。(這里說下余額寶,它只不過是對接了一個貨幣基金,使交易本身更加便捷了,並不算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金融創新)
國內最早提出互聯網金融概念的謝平教授,曾經提出過區別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第三種融資方式,即「互聯網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數人對這個模式的理解。他的定義是:支付便捷,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他把互聯網金融作為第三種融資方式來看待的,當然你也可以把任何通過互聯網技術來實現了這個融通的行為都看做互聯網金融。包括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為,都可以定義為互聯網金融。
其中最關鍵我認為是要明白互聯網金融的核心意義是實現去中介化,即所說的金融脫媒。 希望能夠利用互聯網會讓信息不斷的透明化,讓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對稱所掌握的信息優勢,讓社會的各種參與主體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壓縮了由於專業化分工所帶來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專業化優勢讓大量金融機構的職能不斷的分化甚至消失。
【互聯網金融or金融互聯網?】業內有種觀點認為: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是金融互聯網。我認為這樣生生把他們倆割裂對立開來似乎不太可取,用金融的思維做互聯網,或者用互聯網的思維做金融,無非爭論的是誰服務誰的問題。
而我所認同的互聯網金融不僅僅是把原來線下的金融產品放到網上去販賣,更多的是用互聯網的「精神」來做傳統金融行業做的事,而傳統的互聯網精神是什麼?是開放,是平等,是協作,是分享,是去中心化,是客戶體驗至上!!從短期來看,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核心點還是金融屬性,互聯網還只是工具而已,大體遵守的還是金融規則。你看在國外最具有互聯網金融屬性的P2P在中國卻因為沒有有效的風控被做成金融互聯網模式,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來應該是金融脫媒的互聯網金融,成為了還是無法脫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本質上成擔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為了銀行,利用構建資金池,讓自己成為了一個沒有牌照的銀行,這種變形,其實是已經典型的背離了互聯網金融應該有的模式了。他們的本質其實就是金融機構。這兒就不舉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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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什麼互聯網金融有哪幾種模式
互聯網金融是指以依託於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
G. 互聯網金融的含義是什麼簡答題
業內目前對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有比較多的討論:基本認為互聯網金融是脫胎於互聯網的版金權融服務,而金融互聯網只是把金融產品放到互聯網上去賣。其本質上還是金融產品,互聯網只是手段。
金融的本質就是存、貸、投、匯、融五大項,而傳統金融領域的暴利來源就是利率未市場化的背景下的存貸利差。而所謂的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事實上依然是金融的本質,只不過加上了互聯網,進而對傳統渠道模式進行了創新,並且憑借著互聯網本身強大的成本優勢和渠道優勢快速掌握了渠道資源和客戶。因此互聯網金融只能算是金融領域中的渠道模式的創新。
如果有人以邀請你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那是忽悠你的。
H. 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的區別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 主要是指主營是互聯網的公司去做金融 比如 騰訊 網路 京東整民營銀行 阿里巴巴開基金公司
金融互聯網 主要是金融站主要的接軌互聯網 比如證券公司網路化 銀行aap
等等
I. 互聯網金融P2P的本質是什麼
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又稱點對點網路借款,是一種將小額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民間小額借貸模式。
而P2P公司本質是一個中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