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人變更的時候需要准備什麼資料呢
企業法人申請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應向原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以下內文件:
容(一)對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
(二)新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三)由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在現實經濟活動中,經常有一些已經不具備任職資格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出於種種目的,不同意更換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手中的職權阻礙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拒絕簽署變更登記申請表。對此,《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具體分為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議。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變更決議,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可以由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變更決議簽署。
2.公司以外的企業法人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企業出資人作出變更決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可以由擬任法定代表人根據變更決定簽署。
2. 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入人行金融管理服務體系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這個問題太大了,簡單說,把可行性報告、本行操作流程、有哪些風險和風險控制手段一起提交人行批准後就可以了。
3. 金融機構申請接入徵信系統應報備哪些材料
申請所需的材料內容包括:
1.個人徵信系統介紹。
2.數據專介面規范培訓屬,包括數 據採集格式、數據發布格式、數據校驗規則、數據更正方法、數據刪 除格式、賬戶標識變更報文格式等內容
3.個人信用報告解讀培訓
4.其他與個人徵信系統相關的內容。
4. 特殊法人機構開立證券賬戶時需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申請開立賬戶的類型不同,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也有所不同。
其中上專海證券賬戶由中屬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受理,需提交的材料請參見中國結算公司網站:「www.chinaclear.cn→業務規則→上海市場→賬戶管理」欄目下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特殊法人機構證券賬戶開戶業務指南》
深圳證券賬戶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受理,投資者需提交的材料請參見中國結算公司網站:「www.chinaclear.cn→業務規則→深圳市場→賬戶管理」欄目下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特殊投資者證券賬戶開立業務指南》
5. 有關法人金融機構的問題,了解的請給予解答,謝謝!
分支機構.分行不是法人,是法人授權的經營單位;但我個人看法,應可成為市場成員>
6. 特殊法人機構開立證券賬戶時需提交哪些材料
您好,根據申請開立賬戶的類型不同,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也有所不同。
其中上海證券賬戶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受理,需提交的材料請參見中國結算公司網站:「www.chinaclear.cn→業務規則→上海市場→賬戶管理」欄目下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特殊法人機構證券賬戶開戶業務指南》
深圳證券賬戶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受理,投資者需提交的材料請參見中國結算公司網站:「www.chinaclear.cn→業務規則→深圳市場→賬戶管理」欄目下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特殊投資者證券賬戶開立業務指南》
7. 保險業金融機構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的反洗錢監管檔案包括哪些
根據 國務院公報
《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第三章 非現場監管 中第版十一權條反洗錢報告機構應撰寫反洗錢年度報告,如期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以下內容:
(一)反洗錢工作的整體情況及機構概況;
(二)反洗錢工作機制建立情況;
(三)反洗錢法定義務履行情況;
(四)反洗錢工作配合與成效情況;
(五)其他反洗錢工作情況、問題及建議。
金融機構有境外機構的,由其境內法人金融機構總部按年度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所屬境外機構接受駐在國家(地區)反洗錢監管的情況。
原文請參考附件
8. 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提交的開戶資料有哪些
中國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不同的存款人應按下列要求向銀行相關網點出具證明文件:
1. 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2. 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3. 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4. 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5. 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6. 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7. 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8. 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9. 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10.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11. 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和批文。
12. 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