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安局去銀行凍結除了凍結通知書以外,也一定要法院裁定書的么
需要向銀行出示執法證件(如警官證、法官證件,出示原件,並要提交復印件由銀行存檔)、介紹信、法律文書。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
1.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查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查詢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2.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3.不需要繼續凍結犯罪嫌疑人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時,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解除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4.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但可以輪候凍結。
5.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6.對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應當告知當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有權申請出售。
❷ 銀行賬戶被凍結了,收到再審通知書後,能解凍嗎
不能。案件進入再審,只能中止原判決。原來的凍結裁定書依然有效,不能解除。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依法決定再審,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需要中止執行的,應當在再審裁定中同時寫明中止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情況緊急的,可以將中止執行裁定口頭通知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並在通知後十日內發出裁定書。
❸ 人民法院到金融機構查詢、凍結、劃撥存款需要出示哪些手續
人民法院到金融機構查詢、凍結、劃撥存款時,需要出示法院工作證、執法證、協助查詢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凍結或劃撥的民事裁定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
第八條辦理協助查詢業務時,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含,下同)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第九條辦理協助凍結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凍結存款裁定書、其它有權機關出具的凍結存款決定書。
第十條辦理協助扣劃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有關決定書。
❹ 已收到法院解除凍結通知書銀行卡還是顯示0
你好,你收到法院再解凍通知銀行卡,銀行卡還是顯示零,這個你不用著急,是不是都已經辦完了?只不過是有點延遲,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得到
❺ 中國銀行接到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後需要幾個工作日才可以取錢啊
銀行接到法院解凍通知書後,就會立即解凍凍結的銀行賬戶,然後就可以從賬戶中拿錢了。
❻ 金融機構協助司法機關進行凍結扣劃,執行完畢後,是否有必要有義務通知被執行人賬戶狀態,並告知文書編號
根據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對有權機關辦內理查詢、凍結和扣容劃手續完備的,應當認真協助辦理。在接到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後,不得再扣劃應當協助執行的款項用於收貸收息,不得向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通風報信,幫助隱匿或轉移存款。
第二十一條 查詢、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與解除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均應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依法送達,金融機構不接受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以外的人員代為送達的上述通知書。
所以有必要有義務通知被執行人賬戶狀態,並告知文書編號
❼ 法院凍結通知書回執上填寫的凍結存款額具體怎麼理解
法院凍結通知書回執上填寫的凍結存款額具體理解: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證司法部門嚴格執法,保障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中需要通過銀行查詢、凍結、扣劃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銀行存款的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查詢單位存款、查閱有關資料的問題人民法院因審理或執行案件,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因查處經濟違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銀行查詢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與案件有關的銀行存款或查閱有關的會計憑 證、帳簿等資料時,銀行應積極配合。
二、關於凍結單位存款的問題人民法院因審理或執行案件,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因查處經濟犯罪案件,需要凍結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與案件直接有關的一定數額的銀行存款,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及本人工作證或執行公務證,經銀行行長(主任)簽字後,銀行應當立即憑此並按照應凍結資金的性質,凍結當日單位銀行帳戶上的同額存款(只能原帳戶凍結,不能轉戶)。
三、關於扣劃單位存款的問題人民法院審理或執行案件,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查處的經濟犯罪案件作出免於起訴、不予起訴、撤銷案件和結案處理的決定,在執行時,需要銀行協 助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銀行存款,必須出具縣級(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人民檢察院的免予起訴決定書。
(7)金融機構接收到凍結通知書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通過網路凍結被執行人存款,常要解除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向金融機構傳輸電子解除凍結裁定書和協助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人民法院向金融機構傳輸的法律文書,應當加蓋電子印章。人民法院出具的電子法律文書、金融機構出具的電子查詢、凍結等結果,與紙質法律文書及反饋結果具有同等效力。
❽ 金融機構接到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凍結通知書後,應當在凍結時通知當事人嗎
應當是要求凍結的行政機關通知。因為他們是履行法定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