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互聯網金融監管意味著支持 有助於行業健康發展
在剛剛過去的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著重強調「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自2014年至今,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已連續三年提及互聯網金融。與2014年和2015年的「促進發展互聯網金融」相比,2016年的報告中提法已變更為「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如何在規范同時發展,將是2016年互聯網金融企業必將直面的問題。
互聯網顛覆不了金融
從誕生之日起,互聯網金融就叫囂著「顛覆」傳統金融,但是對於整個行業而言,「顛覆」真的那麼重要嗎?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互聯網金融從誕生到發展,本身離不開市場的需求。2016政府工作報告提到了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在規范之外,還有發展。互聯網改造的任何一個領域,首先解決的問題就是信息不對稱;其次解決的是資源配置問題。互聯網進入金融領域也是如此,針對中小企業的互聯網金融,能夠幫助解決這些中小企業拿不到資金的難題。比如對於四大行等銀行來說,三億以內都叫中小企業。因此,把合適的人引向合適的金融機構,這是互聯網可以做到的。
因此,互聯網金融企業服務的對象也正是中小企業和個人。互聯網金融所有的出發點和所有的思路,都應當圍繞在怎麼服務好中小企業和服務好個人。
互聯網是顛覆不了金融的,但是很多銀行或者傳統金融機構的物理載體,可能會被顛覆。像媒體一樣,互聯網的出現,並沒有顛覆記者本身和內容生產。互聯網金融領域也是如此。真正在做互聯網這個行業的人都是在生長的,但那些野蠻的、出現問題的,其實並不能稱為是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金融。
當然,我們在看待互聯網金融行業2015年出現的很多問題的時候,應該正視整個行業到底是誰在做什麼,這是非常關鍵的。也正是因為行業內一部分「誰」和「做什麼」出現了問題,也就加速了2015年監管層面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從2015年7月18日的十部委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的指導意見,到12月28日出的關於整個P2P行業的徵求意見稿,都是在加速整個行業政策的落地。
監管意味著支持
有政策落地,對於行業健康發展來說是非常好的一件事。其實,行業裡面願意規范發展、願意領先性發展的企業一直都在呼籲早點出政策,因為出政策有幾個好處。首先,企業知道往哪兒走了。其次,能夠規范行業內的不良行為。所以,從行業領先企業來講,或者對於願意規范性的發展的企業而言,是希望政策早日落地的。
那麼,會否有一個整體的監管機構?如果專設監管機構,並不符合簡政放權的思路,因此不太可能。但是,肯定會有相關的規則、協會式的監管出台。
其實,對於互聯網金融這樣的新興行業來說,監管是一件好事。監管層面在出台監管政策的時候,還往往有配套——怎麼監管你,怎麼發展你。所以,在被監管的同時,行業可以有機會享受更多政策的扶持或者支持,甚至一直到伺服器都有產業、政府的引導基金給予各種各樣的補貼,這也是對行業的促進。如果行業沒有監管,優惠政策也會相應消失。所以,監管也意味著對行業的支持。
互聯網金融監管重在執行
從行業角度來講,過去出現問題的很多平台和公司,其實對於業內人士來說,是能夠提前發現問題的。因此,加強協會式的監管對於行業發展同樣重要。協會式的自律監管能夠幫助行業內的聲音進行傳達。比如通過政協委員提案的方式反饋到兩會上,還可以協會的方式向監管部門提供我們的意見和建議,因為作為一線從業者,更知道哪種行為可能有問題,這個可能是行之有效的一個監管策略。
另外,我們一直在呼籲政府建立黑名單,或者對一些不良行為做更大規模的管理。2015年是出監管政策的元年,但實際上很多政策早就有了,未來,大量的落地、大量的細則應該會在2016年被執行。2016年將會是監管政策落地的一年。
監管政策落地之後,哪個部門、如何執行則需要明確。比如去年公司注冊名稱不能帶「投資」兩個字,很多PE、VC都受到了影響。因此,未來在執行時,不宜完全搞一刀切的政策。否則可能對於很多行業、企業的具體發展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2016年所謂的落地年和執行年,最重要的還是執行。從整體來講,監管層面還是在看這個行業到底能發展成什麼樣。所以,2016年需要有大家共同的聲音推動逐步調整,永遠不要忽略技術進步帶來的影響。很多政策都是基於十年、二十年前的技術,盡快與互聯網時代定的規則結合,將能更有助於行業健康發展。
Ⅱ 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機構的區別和聯系
一、從功能視角分析
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不會隨時間和空間而改變,只有金融機構的形式和特徵才會發生改變,因此,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更穩定。根據技術和環境的變化,從金融體系效率的提高和演變里可以蹄選出最有效的金融功能和金融機構。因此,金融功能能否得到充分的發揮是比較兩者區別和聯系的重要參考。
(一)金融體系的基本功能
(1)清算與結算。具體來說,一是由於市場需求的存在,金融機構提供貨幣供應來作為大眾都能接受的支付工具;二是市場上所有的交易都由金融機構提供清算和結算。
(2)聚集和分配資源,即融資。金融體系可以為全社會的生產消費籌集資金,同時將全社會的所有資金重新排列組合合理分配。
(3)風險管理和分散風險。由於金融體系對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散的重視,在金融交易中,風險被隔離分散,控制風險的成本被大大降低。
(二)互聯網金融的功能
(1)支付方面。雖然業內都看好互聯網金融良好的發展潛力,不過就目前而言,網路支付與傳統的支付方式相比還存在一些距離,還不能完全取而代之。原因有兩點,第一,互聯網金融不能創造貨幣。即便某些互聯網金融機構有部分的支付產生交易,對支付工具有一些改進,但只有少數客戶使用,接受程度狹窄,本質並沒有創造新的支付工具。第二,基於第一點所講,互聯網金融沒有創造新的支付工具,在所有交易中所使用還是傳統金融賬戶上的貨幣資金,因此,互聯網支付提高了傳統金融支付的廣度和寬度,只是對傳統支付進行了擴展和豐富。
(2)融資、風險管理和信息挖掘。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基本上依賴於搜集和處理各種信息,具體表現在於融資,風險管理和信息挖掘等方面。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信息挖掘包含三點內容:第一,各種金融信息可以通過微信、微博等網,絡平台宣傳,由此可以獲得到更多的金融信息;第二,搜索引擎的使用極大的提高了信息收集的效率,能對龐大的信息量進行高效的分類處理,根據客戶需要最短時間內達到用戶要求,有效蹄選可用信息;第三,對龐大的信息量具有高效飛速的處理模式。可以看出,互聯網金融在融資和風險管理方面,依靠信息處理模式的飛速高效,經營成本被有效降低,使得平常不能從銀行得到資金來源的企業也能得到金融服務,拓寬了金融服務的范圍。
這說明,就目前而言,互聯網金融的主要客戶群是小微企業和個人客戶,而這都是傳統銀行淡化的客戶群。從長遠來看,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將會向傳統金融的核心業務進軍,這種挑戰會越來越明顯。當然,在發展趨勢上還有很多不確定性因素,比如互聯網金融在不具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資金的來源問題,零星交易量能發展到什麼規模,能否對傳統金融巨頭形成實質性的威脅都還有待證實。從監管的立場來分析,互聯網金融交易會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的穩定造成沖擊,能不能對目前的金融調控造成影響?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合理確定對互聯網金融採取的政策,對我國以後金融體系的發展有方向性的影響。
二、從機構視角分析
更傳統的觀點認為,要從金融機構的視角來研究金融體系的特性和功能,基於這個角度,現有的金融組織和市場活動主體都是固定的,這是歷史演進的結果,並有配套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假如說,基於功能視角分析的金融觀點將制度性因素弱化才能更深入的論證金融體系的長期發展歷史,那麼從機構視角來看,這種金融觀將現有的制度框架設為前提,更符合目前的實際情況,更具有現實的研究意義。
從機構視角分析,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跟非銀行金融機構相比,有比較明顯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貨幣創造功能
在信用貨幣體系裡,國家貨幣最重要的構成是各種存款,也就是商業銀行的負債,銀行等有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受到非常嚴格的制度監管。關於銀行負債演變成貨幣的進程這一問題,各種學派觀點很多,但大都認可歷史的演變這一結論。因為銀行的信用體系比較完善,貨幣成為重要的代理支付工具,因此貨幣逐漸演變為普遍可接受的支付手段。
(二)部分准備金制度
在早期,儲戶將存款放在銀行,銀行履行保管義務,儲戶可以將本金取回。後來銀行家發現在儲戶存款取款的過程中,會有一定時期產生貨幣閑置,在此期間將沉澱貨幣出借可以取得更高的收益,但是因為人們存取習慣的不同,以及銀行支付體系的效率不同,估計大概有多少閑置資金可用於發放貸款,同時還要確保客戶提款的時間需要,是一個需要測算的問題。但是在法律層面上,銀行從只從事貨幣存取到發放貸款,銀行的業務的性質已經發生了本質的變化。
如今,各個國家的法律許可銀行存款和貸款業務同時運行,這使銀行成為一國最重要的融資機構,銀行將負債演化為信用貨幣的主要構成部分,通過信貸進行規模擴張,實現資產增值,越來越強化了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的主要構成地位。
(三)現代中央銀行制度
流動性風險是商業銀行面臨的一個潛在問題,曾引發歷史上很多次的金融危機,這是由於儲戶存取款時間的不固定,還有存款、貸款時間的不一致造成的。在初期階段,銀行如果出現流動性風險,主要是由市場自發解決危機。比如在美國聯邦儲備局成立之前,摩根大通曾在危機中起到過資金貸款人的角色,不過隨著金融系統規模的擴張,這種形式已經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必然要求中央銀行的介入。中央銀行發展到現在,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已成為一項重要的職責。中央銀行的介入降低了流動性危機的發生概率,加強了銀行業的穩定,使銀行成為普遍接受度更高的信用機構。
銀行具有創造貨幣的功能,隨著經濟發展的需要,銀行可以通過信貸或其他中間業務獲得更高的貨幣存量。理論上說,只有基礎貨幣供應量和法定存款准備金才能影響貨幣供給,那麼在創造貨幣這一范疇,互聯網金融能否影響到銀行機構?在理論上是可以的,只要在社會交易中得到普遍應用,並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可,私人機構都可以創造貨幣。然而在現實中,所有國家都壟斷或控制貨幣發行權,互聯網金融能否具有創造貨幣的功能,還要取決於法律制度和政府監管的態度。
Ⅲ 傳統金融到互聯網金融,中間都經歷了些什麼
你好,現在提供金融服務的主體,還是以銀行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只是順應了時代的潮流,演變出來的新的發展形勢~互聯網金融的本質其實離不開傳統金融,所以你的問題應該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歷程。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歷程大體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所謂傳統金融業務的聯網化。第一階段只是幫助我們在網上做交易,但是我們交易一些什麼沒有解決。而
第二個階段出現了淘寶、易趣、這樣的電子商務,但是我們對其沒有信任感。當隨著支付寶等一系列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的演進,慢慢就形成了大家有工具、有武器,能在網上真正的交易和買東西了。
第三個階段是所謂的互聯網金融,很多傳統金融業務可以直接在網上銷售和交易,比如基金、保險都可以在網上直接買賣了。2012年的時候,人民銀行業正式發布了第三方代銷基金的牌照,是一個明顯的標志。
第四個階段,到2014年的今天,出現了各種余額寶在內的各種寶類的產品,P2P、直銷銀行等等,在整個過程當中大家可以看到互聯網在當中的作用,它從一個工具、一個渠道,到發展到4.0。互聯網進入4.0版本的今天,金融和互聯網完全結合在一起了,沒有互聯網是不可能有P2P的,我們不可能實現手機支付,也沒有辦法在線開戶。互聯網金融是一個趨勢,以後還會不斷發展,演變下去。
請採納,謝謝~
Ⅳ 互聯網金融發展下各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現狀如何
很艱難,步履維艱!
Ⅳ 互聯網金融發展很好還可不可以取代傳統銀行金融機構
我估計互聯網金融無法徹底取代傳統銀行機構,只能說可以取代傳統機構的部內分業務,但是是無法完容全取代的。就如在線課堂永遠不能取代傳統課堂,只能說隨著時間的發展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互聯網金融,這個行業還是蠻有前景的。
Ⅵ 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狀況與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出現了多種模式。前已述及,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涵蓋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P2P網路借貸、眾籌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種模式,而這六種模式也正是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模式。其中,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傳統金融機構通過建立網上銀行、網上證券和網上保險平台實現網上轉賬、網上投資理財、網上資金借貸、網上證券和保險交易及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等傳統金融業務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由與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為雙方提供支付服務的模式;大數據金融模式指的是依託電子商務交易產生的海量的、非結構化的數據,通過專業化的數據挖掘和分析,為資金需求者提供資金融通服務的模式;P2P網路借貸模式指的是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的模式;眾籌模式指的是資金需求者在互聯網上展示創意和項目,並提供回報、募集資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銷售金融產品或為銷售金融產品提供服務的模式。
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得到創新和豐富。在上述互聯網金融涵蓋的模式范疇內,近年來,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人們對互聯網技術在向金融領域滲透過程中體現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優勢的認識的深入,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內容也不斷地得到創新和豐富。這些模式內容上的創新和豐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銀行開展網路借貸業務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網路借貸方面。首先,在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方面,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已由傳統的「網下申請、網下審批、網上發放」內容,經由「銀行+電子商務平台」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內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獨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擔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保險合作進行理財的內容。第三,在P2P網路借貸方面,則由純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平台的內容,創新發展出了P2P平台跟擔保機構合作、線上與線下結合以及債權轉讓等內容。
交易規模快速發展壯大。2008年以來,我國的網路銀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交易規模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壯大。其中,網路銀行的交易額由2008年的285.4萬億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萬億元。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額也由2009年的3萬億元快速增長到了23萬億元左右,期間雖由於市場漸趨飽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達到了18.6%以上。P2P網路借貸的交易額則由1.5億元快速增長到了3292億元,期間增速甚至均達到了200%左右。以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合作形式於2013年6月5日上線的余額寶產品至2014年底,其用戶則已達到了1.85億戶,總規模則達到了5789.36億元。
【互聯網金融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而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先後經歷了從網上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網路借貸再到大數據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財的發展歷程,由此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產生的大數據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大數據金融,最初是由電商平台與商業銀行合作實現的,而後二者逐漸分立演化出了電商大數據金融和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大數據金融兩種形式。而對於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由於商業銀行並不熟悉電子商務平台的運作模式,故其發展前景堪憂。其次,互聯網理財在近兩年時間里的井噴式發展,對傳統銀行存款業務和理財產品形成了沖擊,甚至通過影響貨幣乘數極大地影響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第三,由於P2P網路借貸具有的低門檻和監管工作量大等特點,P2P網路借貸平台瘋狂發展及不斷倒閉也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大量的風險和負面影響。
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是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和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等互聯網信息技術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故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程度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還存在著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較差等缺陷,加之網路通訊系統具有的開放式特點造成的其易遭受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攻擊的問題,都易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金融交易帶來較大的技術風險。在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方面,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還大多來自國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系統,這也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選擇其發展所需的技術解決方案面臨著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術變革淘汰,乃至威脅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等風險。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賴以發展的信用體系建設還很不完善,信用風險還較高。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在沿襲傳統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上形成的。其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但其後,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這一監管體系卻暴露出了諸多問題。例如,當前我國出現了因對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過多、對非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導致的商業銀行貸款無法創新、大量的非銀行網路融資風險巨大的問題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必然會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形成制約。
Ⅶ 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機構正面競爭,怎麼看待
可以說各有利弊吧。有的人認為互聯網不安全,所以會選擇去傳統金融機構。但是互聯網金融機構作為一個新興行業也是有著很強的發展前途。
Ⅷ 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許多銀行和金融機構都在做轉型,而對於網點轉型4.0大家都怎樣看待
這是大趨勢,必要要走過的歷程,在國外早已走完這個歷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