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有哪些種類
說實話,作為金融專業的人我也不清楚。商業銀行零售產品部的應該清楚一些。下面的是網上查到的:
個人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個人負債業務,包括本外幣儲蓄等各種存款業務和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業務。
2.個人貸款業務,是指銀行為個人提供的短期和長期借款業務。主要包括權利憑證質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醫療貸款、個人旅遊貸款、個人額度貸款等等。
3.個人支付結算業務,主要指銀行依託活期存款帳戶,利用結算工具,為個人客戶提供除存取款之外的消費、轉賬、匯款等結算服務,實現客戶的貨幣資金轉移和清算。
4.代理業務指銀行利用自己的營業網點、結算網路等資源,為客戶提供各種代理、分銷或理財服務,包括:代扣代繳居民日常生活所支付的各種費用、代理企事業單位為其職工發放工資等代收代付業務。
5.電子銀行業務,指銀行利用先進的電子技術手段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務,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電視銀行、自助銀行、atm(cdm)、pos等。
6.個人投資理財業務,是指銀行對特定客戶提供的量身訂做的、更為合理有效地管理其資產負債和其他金融事務等更深層次金融服務。包括合理安排開支、合理投資、購買保險、購置住宅等不動產及其他私人財務問題。
『貳』 銀行的金融業務有哪些
說實話,作為金融專業的人我也不清楚。商業銀行零售產品部的應該清楚一些。下面的是網上查到的:
個人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個人負債業務,包括本外幣儲蓄等各種存款業務和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業務。
2.個人貸款業務,是指銀行為個人提供的短期和長期借款業務。主要包括權利憑證質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醫療貸款、個人旅遊貸款、個人額度貸款等等。
3.個人支付結算業務,主要指銀行依託活期存款帳戶,利用結算工具,為個人客戶提供除存取款之外的消費、轉賬、匯款等結算服務,實現客戶的貨幣資金轉移和清算。
4.代理業務指銀行利用自己的營業網點、結算網路等資源,為客戶提供各種代理、分銷或理財服務,包括:代扣代繳居民日常生活所支付的各種費用、代理企事業單位為其職工發放工資等代收代付業務。
5.電子銀行業務,指銀行利用先進的電子技術手段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務,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電視銀行、自助銀行、atm(cdm)、pos等。
6.個人投資理財業務,是指銀行對特定客戶提供的量身訂做的、更為合理有效地管理其資產負債和其他金融事務等更深層次金融服務。包括合理安排開支、合理投資、購買保險、購置住宅等不動產及其他私人財務問題。
『叄』 商業銀行的金融市場業務主要做什麼
金融市場部主要承擔商業銀行本外幣金融市場相關的交易、投資、風險管理和研究等各項專職能,旨在屬構建統一的、覆蓋本外幣兩個資金市場的交易平台,全面提升農業銀行金融市場業務競爭力和綜合化、全球化服務水平。
金融市場業務是商業銀行的新興業務,橫跨境內外多個市場、連接本外幣多個幣種、包含債券外匯等多種工具,承擔著資產管理、資金營運以及為客戶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的重要職責。
(3)商業銀行的金融服務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金融市場從不同的角度考察,可作如下分類:
(1)按地理范圍可分為:
①國際金融市場,由經營國際間貨幣業務的金融機構組成,其經營內容包括資金借貸、外匯買賣、證券買賣、資金交易等。
②國內金融市場,由國內金融機構組成,辦理各種貨幣、證券及作用業務活動。它又分為城市金融市場和農村金融市場,或者分為全國性、區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場。
(2)按經營場所可分為:
①有形金融市場,指有固定場所和操作設施 的金融市場;
②無形金融市場,以營運網路形式存在的市場,通過電子電訊手段達在交易。
『肆』 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中國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
2、辦理國內外結算、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
3、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
4、從事同業拆借;
5、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6、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7、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等。
按照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政府債券以外的證券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業務。
(4)商業銀行的金融服務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商業銀行經營模式:
1、從商業銀行的發展來看,商業銀行的經營模式有兩種。一種是英國模式,商業銀行主要融通短期商業資金,具有放貸期限短,流動性高的特點。即以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較高的利率放出貸款,存貸款之間的利差就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此種經營模式對銀行來說比較安全可靠。
2、另一種是德國式,其業務是綜合式。商業銀行不僅融通短期商業資金,而且還融通長期固定資本,即從事投資銀行業務。
3、中國實行的是分業經營模式。為了適應中國分業經營的現時特點和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決定》。新《商業銀行法》對原來商業銀行法不得混業經營的有關規定進行了修改。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商業銀行
『伍』 金融業務有哪些
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
1、銀行業:在我國是指中國人民銀行,監管機構,自律組織,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2、保險業: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3、信託業: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其本來含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按照《信託法》第一章第一節對信託的定義,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4、證券業:證券業是為證券投資活動服務的專門行業。證券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依票面所載內容,取得相關權益的憑證。所以,證券的本質是一種交易契約或合同,該契約或合同賦予合同持有人根據該合同的規定,對合同規定的標的採取相應的行為,並獲得相應的收益的權利。
5、租賃業:是以金融信貸和物資信貸相結合的方式提供信貸服務的經營業。一般的租賃活動,是出租人將自己擁有的物質資料按一定條件出租給他人使用,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按照規定交納租金。
(5)商業銀行的金融服務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金融業具有指標性、壟斷性、高風險性、效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性的特點。
1、指標性
指標性是指金融的指標數據從各個角度反映了國民經濟的整體和個體狀況,金融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晴雨表。
2、壟斷性
壟斷性一方面是指金融業是政府嚴格控制的行業,未經中央銀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隨意開設金融機構; 另一方面是指具體金融業務的相對壟斷性,信貸業務主要集中在四大商業銀行,證券業務主要集中在國泰、華夏、南方等全國性證券公司,保險業務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
3、高風險性
高風險性是指金融業是巨額資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其任何經營決策的失誤都可能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
4、效益依賴性
效益依賴性是指金融效益取決於國民經濟總體效益,受政策影響很大。
5、高負債經營性
高負債經營性是相對於一般工商企業而言,其自有資金比率較低。 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處於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地位,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優化資金配置和調節、反映、監督經濟的作用。金融業的獨特地位和固有特點,使得各國政府都非常重視本國金融業的發展。
我國對此有一個認識和發展過程。過去我國金融業發展既緩慢又不規范,經過十幾年改革,金融業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規模在成長。隨著經濟的穩步增長和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金融業有著美好的發展前景。
『陸』 商業銀行能提供哪些個人金融服務
個人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個人負債業務,包括本外幣儲蓄等各種存款業務和銀行內發行的金融債券容業務。
2.個人貸款業務,是指銀行為個人提供的短期和長期借款業務。主要包括權利憑證質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醫療貸款、個人旅遊貸款、個人額度貸款等等。
3.個人支付結算業務,主要指銀行依託活期存款帳戶,利用結算工具,為個人客戶提供除存取款之外的消費、轉賬、匯款等結算服務,實現客戶的貨幣資金轉移和清算。
4.代理業務指銀行利用自己的營業網點、結算網路等資源,為客戶提供各種代理、分銷或理財服務,包括:代扣代繳居民日常生活所支付的各種費用、代理企事業單位為其職工發放工資等代收代付業務。
5.電子銀行業務,指銀行利用先進的電子技術手段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務,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電視銀行、自助銀行、atm(cdm)、pos等。
6.個人投資理財業務,是指銀行對特定客戶提供的量身訂做的、更為合理有效地管理其資產負債和其他金融事務等更深層次金融服務。包括合理安排開支、合理投資、購買保險、購置住宅等不動產及其他私人財務問題。
『柒』 各商業銀行提供哪些金融服務
吸收社會公眾儲蓄存款,發放貸款,代理各類金融票據權證,部分銀行具有代理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的服務。
『捌』 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中國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
2,辦理國內外結算、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
3,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
4,從事同業拆借;
5,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6,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7,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等。
按照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政府債券以外的證券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業務。
商業銀行的概念是區分於中央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是一個以營利為目的,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對象,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機構。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傳統的商業銀行的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放款)業務,即以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較高的利率放出貸款,存貸款之間的利差就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范圍包括吸收公眾、企業及機構的存款、發放貸款、票據貼現及中間業務等。它是儲蓄機構而不是投資機構。
『玖』 各大商業銀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務有何異同
業務大同小異,主要區別是服務是否是貼心的,本人比較滿意建設銀行,離家近服務態度又好,贊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