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3住房金融政策調整後房地產企業的投融資環境分析
2013年住房金融政策主要是國五條。
國五條的具體內容為:
(一)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准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五)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
國五條主要是針對之前的限購政策的一個加強版本。最後對房地產企業投融資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對市場的沖擊,導致一些市場擔憂房地產的去化速度減緩,銀行對實力不雄厚,項目位置較差的房地產項目公司停止貸款
不良貸款率有升高的趨勢,金融機構做房地產貸款的以保兌付為主,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市場不願意去涉及。
對房地產支柱行業的打壓,使得投資者對市場有一定的擔憂,導致股市下跌的原因之一,房地產上市公司通過股票市場融資難度加大。
機會:大吃小的機會開始顯現,大的地產商仍舊有銀行信託等機構支持,小的地產商由於融資渠道不通暢,導致資金鏈容易斷裂,會被大的地產商並購。
一二線城市好地段的項目,目前融資還是順暢,但由於金融機構都集中在這類項目上,因此競爭激烈,使得這一類項目融資成本降低。
② 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的表現是什麼,對房地產有什麼影響
本次調過之後,存款准備金率為17%,接近歷史最高水平17.5%,意思就是銀行專每收到100元存屬款,要先給央行上繳17元准備金,只有83元可用來貸款,對於全國來說,可貸金額少了幾千萬。對房地產的直接影響就是地產商貸款更難了,炒房的貸款也難了。但實際上大的地產商,如龍湖、恆大、萬科、SOHO等目前來說根本就不缺錢,因此單一的措施並不會起到多大的作用,而結合4月份發布的國四條和新國十條,我預計,一線城市的房價下降是必然的,因為政府調控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要讓一線城市的房價回歸理性,打擊炒房團,讓房子回歸居住功能而不是投資功能,任何政府想達到的目的,都一定能達到的。但二三線城市的房價則有可能攀升,因為大的地產商從去年開始就在二三線城市布點了,同時地方政府也想接著這個機遇,加快本地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地方財政收入,加快地方經濟發展,最直接的手法就是提高地價,同時,中央政府也可借著這個勢頭,讓資本逐漸轉移到中國的區縣市場,因為一線城市並不缺乏資本,這樣可以加快中國的農村、縣城的發展,在一定意義上也可以說是城鄉統籌, 因此,二三線城市的房價很有可能不降反升。
③ 國家對保險資金運用有何規定,可以進入房地產嗎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節 資金運用范圍
第六條 保險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資金從事境外投資的,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
第七條 保險資金辦理銀行存款的,應當選擇符合下列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存款銀行:
(一)資本充足率、凈資產和撥備覆蓋率等符合監管要求;
(二)治理結構規范、內控體系健全、經營業績良好;
(三)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四)連續三年信用評級在投資級別以上。
第八條 保險資金投資的債券,應當達到中國保監會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且符合規定要求的信用級別,主要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債券。
第九條 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十條 保險資金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治理良好,凈資產連續三年保持在人民幣一億元以上;
(二)依法履行合同,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最近三年沒有不良記錄;
(三)建立有效的證券投資基金和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之間的防火牆機制;
(四)投資團隊穩定,歷史投資業績良好,管理資產規模或者基金份額相對穩定。
第十一條 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它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第十二條 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應當為境內依法設立和注冊登記,且未在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
第十三條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不得使用各項准備金購置自用不動產或者從事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
第十四條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滿足有關償付能力監管規定。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的保險子公司不符合中國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要求的,該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不得向非保險類金融企業投資。
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限於下列企業:
(一)保險類企業,包括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以及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
(二)非保險類金融企業;
(三)與保險業務相關的企業。
第十五條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存款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二)買入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的股票;
(三)投資不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預期或者資產增值價值、高污染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的企業股權和不動產;
(四)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五)從事創業風險投資;
(六)將保險資金運用形成的投資資產用於向他人提供擔保或者發放貸款,個人保單質押貸款除外;
(七)中國保監會禁止的其他投資行為。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有關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禁止性規定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六條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應當符合下列比例要求:
(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前款(一)至(六)項所稱總資產應當扣除債券回購融入資金余額、投資連結保險和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資產;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總資產應當為集團母公司總資產。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是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未上市企業股權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是指不動產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不動產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是指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專業管理機構根據有關規定,發行投資計劃受益憑證,向保險公司等委託人募集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等,按照約定支付本金和預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應當控制投資工具、單一品種、單一交易對手、關聯企業以及集團內各公司投資同一標的的比例,防範資金運用集中度風險。
保險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有關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 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和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的資金運用,應當在資產隔離、資產配置、投資管理、人員配備、投資交易和風險控制等環節,獨立於其他保險產品資金,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④ 我國有哪些金融機構
我國金融機構按其地位和功能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①貨幣當局。又稱內中央銀行,即中國人容民銀行。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沒有這個銀行,國家的貨幣運轉就會發生紊亂。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只有它能發行貨幣,它是銀行的銀行,當銀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是整個社會最終的支付者。②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③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④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
⑤ 你對是否要建立政策性房地產金融機構談談你的看法。
建議通過金融服務的創新,促進房地產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住房結構的調整,充分內發揮房地產擔保與保險的經容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實現房地產金融的以人為本,讓中低收入家庭更多地分享到經濟增長的成果。
⑥ 傳統融資渠道受限房企如何籌資
由於發債、銀行貸款等傳統融資渠道受限,房企不得不變著花樣來融資。除了向員工發理財產品外,不少房企也開始推員工持股、高管人員期權激勵,而這些的最終目的無非就是兩個字:拿錢。
但今年以來部分銀行開發貸額度緊張甚至直接停擺的消息時有傳出。香港上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旭輝集團財務人士小張近來壓力很大,因為現在很多銀行開發貸已無額度,只有幾家大行還有一些額度,但對於旭輝這樣的企業來說,開發貸的利率也會較基準利率上浮30%。
而對於非上市非國企的小企業來說,它們已經不在銀行的考慮范圍內了。在一家國有大行工作的彭丹(化名)發現,今年以來銀行對房企規模資質要求可謂步步提升。「一般來說我們都是會選擇排名靠前的大型房企,只是這個標准上半年還是top50,現在已經變成了top20。」
「以前是銀行追著我們走,現在是銀行繞著我們走。」局勢的反轉讓余斌感覺到,地產業的冬天或許真的來了,而且現在還不是最冷的時候。
天風證券分析師高志剛指出,企業內外部資金流受限,考慮到下半年到期和回售壓力加大,如果再融資壓力進一步增大,融資能力弱的中小房企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也認為,現在融資難是事實,但還遠遠沒到最難的時候。
至於什麼時候會觸到谷底?現在誰也不知道。
來源:鳳凰網
⑦ 對金融機構的行政制裁措施有哪些
美國的金融危機對應措施一覽表(截至08/9/20) 美國政府為防止金融危機的擴大而採取了一系列金融安定政策。主要措施包括:創立收購不良資產的專門機構、保護儲蓄性較高的投資信託基金MMF(Money Market Found)、暫時禁止針對大約800個金融機構的股票的賣空交易。投入政府資金高達數千億美金(合數十萬億日元)。目前正在與議會緊急協商中,希望能在本月內將全部措施付諸實施。財政部、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FRB)密切合作,盡全力控制混亂局面。本報金融與市場編輯部整理了截至本月20日的金融危機對應措施一覽表。其中也包括預計將要實施的、對未來的流動性的控制措施。 美國為安定金融狀況而採取的主要對應措施一覽 對象 內容 針對銀行 已實施 美聯儲(FRB)向市場提供大量資金 已實施 美聯儲(FRB)擴大融資擔保范圍 已實施 6國央行共同提供美元資金 討論中 美聯儲(FRB)以基準利率向金融機構擴大貸款 討論中 使用政府資金新建機構來收購不良債權(最高投入7000億美金=75萬億日元) *譯註:本方案已於29日下午被眾議院否決 未確定 使用政府資金對金融機構進行資本注入 針對證券公司 已實施 美聯儲(FRB)為救援貝爾斯登提供特別融資 討論中 引入破產處理制度 針對保險公司 已實施 為AIG提供緊急融資,收歸國有化 針對房地產公司 已實施 擴大買入住宅貸款擔保證券(MBS) 已實施 為收購房地美和房利美,投入約2000億美金 未確定 重組房地美和房利美 針對個人投資者 已實施 為保護儲蓄型信託投資基金,動用政府基金500億美金 針對股票市場 已實施 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限制賣空操作 已實施 禁止針對799家金融機構股票的賣空操作,至10月2日為止(也可能再延長1個月)
⑧ 為什麼有些信託產品能投房地產,而銀行貸款卻不能
銀監會對金融機構的業務有一些明確的規定,銀行貸款,用的是儲戶的存款,版屬於金權融機構用自身的信譽做業務,要嚴格控制風險,規定嚴格的貸款條件,涉及房地產的開發投入資金量,報批報建手續的進度,開發與施工企業資質,等等。銀行在條件不滿足的情況下就不能做貸款業務。而信託公司稍有不同,貸款業務同樣受限制,但除此以外還可以做變相幫投資人融資的直接投資、做階段性的持股安排,只要把資金用途跟委託方說清楚,合同中寫明白,其中風險讓資金方清楚了解,那麼這種業務風險是資金委託方自己承擔,信託公司只是業務發現和推薦、管理,並不承擔直接業務風險,所以銀監會並沒有嚴格限制,也就屬於合規業務。
⑨ 在我國有哪些金融機構能直接投資房地產
四大銀行剝離壞賬成立的公司,如華融之類的。
信託投資,我知道就這么多。
⑩ 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對於房地產市場有何影響
央行要求,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機構根據商業原則自主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同時,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作調整,仍保持原區間不變,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
那麼,筆者認為應該從開發企業的開發貸款與個人購房按揭貸款兩方面來說。開發貸向品牌開發商集中,加速房企之間分化
從開發企業的開發貸款的角度來說,銀行對於不同企業也是有傾向性的,對於大型品牌開發商來講,優先提供貸款額度,而對於中小開發企業,銀監會早就發文針對這些企業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
同策咨詢研究中心總監張宏偉認為,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機構根據商業原則自主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大型品牌開發企業由於需求額度較大,具有和銀行議價的優勢,有可能爭取到利率較低的貸款。而對於中小開發企業來講,由於貸款審批環節復雜,貸款成本明顯高於大型品牌開發企業,導致中小開發企業生存環境步履維艱,尤其是在錢荒的市場背景下,銀行對於中小房企的開發貸款的限制會更加明顯。
例如去年以來,建設銀行已向全國38家分行下發2012年房地產行業信貸調整的文件,規定「分支機構不得對小企業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同時,「開發貸占對公貸款比例超過15%的一級分行、各限購地級市所在地分行,應嚴格控制新增貸款投放,降低集中度。」
此時,部分中小開發企業勢必會藉助民間資本設法過關,但這反而有可能使其負債累累,面臨被洗牌的境地。
無疑,利率市朝改革,一定程度上收緊了中小房企開發貸款的融資渠道,使得中小房企在高資金杠桿下原有的滾動式開發難以為繼,也對於開發商自有資本金比率提出更高的要求。
同策咨詢研究中心總監張宏偉認為,對於中小企業來講,自有資本金比率的提高、融資渠道的收緊,中小房企的發展環境是越來越惡化。這時中小房企藉助民間資本有可能會使其更加負債累累,這有可能導致中小房企在整個房地產市場大格局變化中的地位也將逐漸淡化,整個行業或因銀行對於中小房企開發貸款的收緊而導致行業大洗牌加速。
對於資金面相對寬裕的央企地產企業、高周轉企業、有境外上市融資渠道的這些大型品牌企業來講,可能就受制於國內錢荒因素就較少,會受益於利率市朝改革給公司帶來的紅利,這些企業可能會面臨市場發展機會,也有可能會因此加劇土地市場優勢資源的集中,從而從長遠角度來講加速市場集中度的提高與不同房企之間的分化,最終形成「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市場局面。
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難落地,首套房貸優惠落空
從個人按揭貸款的角度來講,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作調整,仍保持原區間不變,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從政策面的角度來講,通過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購房仍然是調控政策唯一不變的話題,政策調整的核心仍然是保證居民家庭首套房需求,讓商品住宅市池歸居住屬性。
但是,近日錢荒導致貨幣市場利率上升,對一些銀行的利潤會產生影響,而這些銀行還對近期的貸款質量預期有所改變,在錢荒的市場背景下,收窄首套房貸優惠、上浮房貸利率、房貸審批周期拉長等已成為部分銀行緩解錢荒的既定措施。
同策咨詢研究中心總監張宏偉認為,收窄首套房貸優惠、上浮房貸利率、房貸審批周期拉長似乎是與政策層面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