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居住證明怎麼開
居住證明一般都是由派出所或者是居委會幫忙開具。
一般都需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若沒有身份證的話,那麼就可以攜帶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另外還需要攜帶自己最近拍攝的免冠照片、房屋租賃合同等等,具體所需材料需要咨詢相關的工作人員。
開具居住證明一般都是為了辦理居住證而開具的,當居住證辦理好以後,居住證並不是永久使用的,居住證一般都是有時間期限的,一旦到了期限以後,居住證就需要提前一個月辦理續簽手續。
(1)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擴展閱讀
相關條例
《居住證暫行條例》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63號國務院令發布,共23條,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為依據,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證制度為參考,注意與戶口、身份證制度的比較,突出居住證的賦權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服務職能;
在明確居住證的性質和申領條件的基礎上,一方面確立了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勵各地不斷創造條件提供更好的服務。
居住證有兩個重要的方面,一是申領的條件,二是申領後享受的權利。去年底,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廣泛徵求了中央有關單位、省級地方政府及部分城市政府的意見,會同公安部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明確列舉了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這些基本公共服務第一條就是免費接受義務教育,並且沒有規定限制條件。還規定了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的便利,包括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