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代金融企業的特點
銀行類金融機構是一種特殊的企業,它與一般工商企業既有共同點,也有其特殊之處。其共同點是:從事直接的經營活動,具有一定的自有資本,獨立核算,通過經營活動獲取利潤等。其特殊之處在於:(1)來自於資本高杠桿率的特殊利益。在銀行經營過程中,銀行不需投入很多的自有資本即可進行經營,並獲取可觀的收益,資本的財務杠桿率非常高。在資本高杠桿率的作用下,銀行作為信用中介,以其所擁有的巨額信貸資本、兼有理論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大量專業管理人才,在業務經營活動中能夠創造出豐厚的收益。(2)銀行的特殊風險。銀行作為經營貨幣信用的特殊企業,它與客戶之間並非是一般的商品買賣關系,而是以借貸為核心的信用關系;這種關系在經營活動中不是表現為等價交換,而是表現為以信用為基礎、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借貸,即銀行以存款方式向公眾負債、以貸款方式為企業融通資金。銀行經營活動的這種特殊性,產生出特殊的風險:即信用風險、經營風險、公信力風險和競爭風險等。<br> 經過 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大陸的金融機構體系已逐步發展成為多元化的金融機構體系,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實行分業監管。各類金融機構主要包括:(1)銀行業;中國大陸的金融機構體系以銀行業為主體,目前銀行業的金融機構主要有兩個體系,一是商業銀行體系,一是政策性銀行體系,它們都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2)證券業;目前證券業的金融機構主要有:)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各種中介服務機構,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評級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3)保險業。
B.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特徵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政策性銀行與商業性銀行相分離,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現代金融體系,且形成了嚴格分工,相互協作的格局。
我國現階段所形成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總體情況如表所示。
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政策性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新型商業銀行
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
北京、上海、深圳、大連等十八家
非銀行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農場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等
(表一)我國現階段金融機構體系的主要構成
(一)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國家機關。它是我國的貨幣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和政府的銀行。按《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具體職責包括:1、發表、履行與其製作有關的命令和規章。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8、經理國庫。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檢測。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13、執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的最高決心機構是理事會,李事長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設在北京,1998年以前按行政區劃設置其分支機構,1998年以後按經濟區域設立了天津、沈陽、上海、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等九個跨行政區的分行,各分行下設若干支行。各分支行在總行領導下在各自的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的有關職責。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還在北京和重慶設立兩個直屬於總行的營業管理部。
(二)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圖專門充實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
1、 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於1994年3月17日建立,其基本職責是為我國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其配套工程融資。國家開發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是投資於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項目、能直接增強綜合國力的支柱產業的重大項目、高新技術產業的重大營業性項目、跨地區的重大政策性項目等。
2、 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4年7月1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外貿政策,為擴大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辦理與之有關的各種貸款、混合貸款和轉貸款,辦理出口信用保險和擔保業務。
3、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11月18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以公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其業務范圍主要包括:辦理糧、棉、油、糖、豬肉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國家確定的小型農、林、牧、水利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等。
(三)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中處於主體地位。按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吸收公眾存款。2、發放短期、中期和中長期貸款。3、辦理國內外結算。4、辦理票據貼現。5、發行金融債券。6、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從事同業拆借。8、買賣、代理買賣外匯。9、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10、代理收付款項、代理保險業務。11、提供保管箱服務。12、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中國工商銀行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無論是吸收儲蓄存款,還是發放中長期貸款,或是辦理結算業務上都處於優勢地位。它一方面積極開拓、穩健經營,同時又以效益為中心,進行集約化經營。
中國農業銀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優勢,繼續服務於農村經濟,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基礎,將經營重心轉移到高效行業和企業;另一方面實行城鄉聯動的市場定位,拓展城郊與城區的業務,支持城鄉經濟一體發展;同時還在積極創造條件進入國際金融市場。
中國銀行在其作為國家外匯外貿轉移銀行時期,在發展國際金融業務方面就已奠定了良好基礎。現在,作為外匯指定銀行,繼續充分發揮著支持外貿事業發展、提供國際結算服務、提供進出口融資便利以及作為對外籌資的主渠道等的業務優勢。中國建設銀行在經歷了十幾年財政、銀行雙重職能並行的階段後,1994年進入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的新階段。1996年3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由於該銀行過去長期專門辦理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地產等基本建設金融業務,與大企業、大行業有著密切的聯系,從而繼續發揮優勢,實施為大行業、大企業服務的經營戰略,其同時也在積極拓展商業銀行的其他業務。
(四) 其他商業銀行
自20世紀80年代初起,我國就陸續組建了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心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等。就這些商業銀行的活動地域來看,新建時明確由全國性商業銀行(如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與區域性商業銀行之分,這從各銀行的行名即可基本判別。但近些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一些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經營域界已超出了原來定位的地區,也向其他城市或地區擴展。
1995年春,我國開始在規范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其基本方式是將眾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實行一級法人、多極核算經營的體制,所有入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都變為塵世合作銀行的分支機構。城市合作銀行在性質上並不屬於合作性金融機構,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因而城市合作銀行後來又改名為城市商業銀行。這些以城市名稱命名的城市商業銀行的主要功能是為本地區經濟發展融通資金,重點為城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2001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江蘇省成立了張家港市、常熟市、江陰市三家農村商業銀行,這是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改制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標志著一種新的農村金融機構誕生。
(五) 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指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和租賃公司等。
1、 保險公司
這是經營保險和再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和集聚保險基金,建立社會經濟補償制度,保持生產和人民生活的穩定,增進社會福利;經營國內外保險和再保險業務以及與保險業務有關的投資活動,促進社會生產、流通和對外貿易的發展。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太平人壽保險股份公司等。國外一些著名的保險公司如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等也在我國設有分支機構。
2、 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有三種類型:國家銀行附屬的信託投資公司;全國性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愛建金融信託公司等;地方性信託投資公司,它是地方政府為促進本地區和國外的經濟技術合作而在大中城市建立的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吸收信託存款;經營委託貸款與投資及信託貸款與投資;從事融資性租賃;辦理擔保與代理業務;經營有價證券的發行和買賣,以及在境外發行外幣有價證券;籌措境外外幣借款;經營外匯信託投資業務等。
3、 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有: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
我國第一家證券公司於1987年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以後,各省市都相繼成立了證券公司。為了方便投資者買賣股票和債券,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在全國大中城市設立了證券交易營業部,在那裡人們非常方便地買賣各種上市證券。
4、 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多為企業集團內部集資而成,其宗旨和任務是,為分企業集團內部集資或融通資金,一般不得在企業集團外部吸收存款。財務公司在業務上受銀行監督委員會領導和管理,在行政上則隸屬於各企業集團。主要業務有:人民幣存款、貸款、投資業務;信託和融資性租賃業務;發行和代理發行有價證券等。
5、 金融租賃公司
我國的金融租賃公司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金融租賃公司創建時大都是由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合資設立,如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東方租賃有限公司等。根據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及管理原則,對租賃業務也要求獨立經營,與所屬銀行等金融機構脫鉤。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有:用於生產、科研、辦公、交通運輸等動產、不動產的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業務;前述租賃業務所涉及的標的物的購買慾望;出租物和抵償租金產品的處理業務;向金融機構借款及其他融資業務;吸收特定項目下的信託存款;租賃項目下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匯及其他業務。
6、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的郵政金融機構。其主要是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個人匯兌和結算業務為主,不能辦理與銀行機構相同的如發放貸款這類業務。郵政儲金匯業機構吸收的存款,除按規定繳納存款准備金和留足備付金外,其餘部分轉存中國人民銀行統一使用,不得經營國債和國家政策性金融債券。
7、 外資金融機構
外資金融機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和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外資銀行,具體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中外合資銀行。二是外資財務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三是外資保險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隨著金融機構地對外開放和我國加入WTO 後,外資銀行將陸續金融我國,這既有利於引進外國銀行資本和先進的管理經驗,但也加劇了金融業的競爭;既對國內金融機構提供了機遇,但也提出了挑戰。國內金融機構只有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適應市場,接受挑戰。
C. 近幾年我國有哪些新型金融機構各自有什麼特點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版,經營小額貸款業務權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村鎮銀行就是指為當地農戶或企業提供服務的銀行機構。
典當行,亦稱當鋪,是專門發放質押貸款的非正規邊緣性金融機構,是以貨幣借貸為主和商品銷售為輔的市場中介組織。
D. 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有什麼特點
(1)期限多樣、收益可觀的債券選擇
5000多隻存續的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了寬譜系的產品期限結構,投資人可以選擇剩餘期限在1至360天以下的短期限產品進行現金管理,亦可購買1年以上的中長期品種或無到期期限的永續債券匹配資產配置需求。相對同等期限的其他產品,債務融資工具在提供高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同時在收益上較為可觀。
交易平台為投資人提供互聯網等便利接入方式,同時在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等均達到人民銀行信息系統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標准,能夠有效保證系統安全和穩定運行。
(5)便利的入市服務和交易操作
北金所在為企業提供入市咨詢、代理備案、交易等賬戶開設等「一站式」專業化入市服務。
企業通過互聯網進入交易系統既可在發行時申購新券,亦可在流通時交易債券。在交易環節,企業僅需點擊債券最優報價,經系統確認後即成交,並自動進入T+1結算流程,省卻結算操作管理。
E. 現代金融企業的特點
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部分財務公司等;執業需取得證券業務許可證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執業需取得保險業務許可證的各類保險公司等。
金融機構是一種特殊的企業,它與一般工商企業既有共同點,也有其特殊之處。其共同點是:從事直接的經營活動,具有一定的自有資本,獨立核算,通過經營活動獲取利潤等。其特殊之處在於:
(1)來自於資本高杠桿率的特殊利益。在銀行經營過程中,銀行不需投入很多的自有資本即可進行經營,並獲取可觀的收益,資本的財務杠桿率非常高。在資本高杠桿率的作用下,銀行作為信用中介,以其所擁有的巨額信貸資本、兼有理論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大量專業管理人才,在業務經營活動中能夠創造出豐厚的收益。
(2)銀行的特殊風險。銀行作為經營貨幣信用的特殊企業,它與客戶之間並非是一般的商品買賣關系,而是以借貸為核心的信用關系;這種關系在經營活動中不是表現為等價交換,而是表現為以信用為基礎、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借貸,即銀行以存款方式向公眾負債、以貸款方式為企業融通資金。銀行經營活動的這種特殊性,產生出特殊的風險:即信用風險、經營風險、公信力風險和競爭風險等。
經過 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大陸的金融機構體系已逐步發展成為多元化的金融機構體系,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實行分業監管。各類金融機構主要包括:
(1)銀行業;中國大陸的金融機構體系以銀行業為主體,目前銀行業的金融機構主要有兩個體系,一是商業銀行體系,一是政策性銀行體系,它們都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
(2)證券業;目前證券業的金融機構主要有:)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各種中介服務機構,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評級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3)保險業。
F. 金融產品有哪些特徵
1.使用價值歸於價值:一般的消費品具有直接滿足人們某種物質需求的功能,而金融產品卻不具備。不過,金融產品代表著財富,它可以變成貨幣進而用貨幣購買其他商品和服務。因此,相對一般消費產品來說,金融產品的最大特點在於它的使用價值歸結於價值;任何金融產品本質上都有一定的價值。與金融產品的價值相聯系,金融過程是價值運動的過程,資源配置只不過是價值運動過程中的一個客觀過程。
2.無形性:一般消費產品是指有形產品,大多數金融產品是不能預先用五官直接感觸到的特殊消費,無法像實物產品一樣通過觀察其外觀及測試其性能,快速、准確地判斷其質量和價格是否合理。由於金融產品在使用價值上不存在不同的物質屬性,所以金融產品在原則上都可以「非物質化」。由於金融產品可能不具備某些鮮明的物理特徵,所以具有較強的抽象特徵,這使得金融產品在擴展方面具有比較廣泛的想像空間。因此,如何通過某些有形的形式與特點設計使金融產品具有吸引客戶的巨大魅力,是金融產品設計開發的關鍵性因素。
3.不可分割性和廣泛性:由於金融產品的無形性,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產品時需要把各種相關過程,如金融產品的銷售過程與服務過程等聯系起來,從而使得金融產品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金融產品在整個營銷過程中需要特別注重各個環節的相互關聯。
4.產品之間的相互替代性:不同消費產品的使用價值不同,因此不同類的消費產品通常是不可替代的,或者只存在非常有限的替代關系。然而對於金融產品來說,由於具備有償價值和價值合二為一的特點,不同金融產品不存在質的區別,也不存在完全的不可替代性。金融產品的同質性和可替代性決定了金融管理的一大特性,即金融產品之間的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相互替代。
5.易模仿性:金融業作為第三產業,雖然經營對象是貨幣資金這種特殊產品,但是也像其他服務業一樣,具有服務需求彈性大、提供的產品基本無差異的特點,由此導致金融產品極易被模仿,而且大多不受知識產權的保護,同質性和趨同性特徵非常明顯。整個金融業呈現出金融產品「你有,我也有」的局面,產品「克隆」的速度非常迅速,這就使得某一金融機構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很難區別於其他金融機構的產品和服務。而且,由於引進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其產品開發費用較低,引進速度較快,所以導致這類產品的增幅大大提高。再加上現代信息社會及資金市場的區域化與全球化,資金價格的傳遞迅速並且廣泛,所以同類金融產品在國內金融市場甚至國際金融市場上出現價格趨於基本一致的情況,也使得各類金融機構之間的產品競爭更加激烈。
G. 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分布有哪些特點
首先,第二產業不良資產總額高。
數據顯示,不良資產總額處於平均值以上的行業是:製造業、采礦業和建築業,其不良資產率都比較高,而製造業的不良資產率水平高於平均水平,從整體趨勢來看,第二產業不良資產總額較高,第三產業不良資產總額較低。
其次,製造業不良資產問題突出。
第一,製造業的不良資產總額和不良資產率均高於平均水平,說明這一行業面臨著較大的盤活存量資產和提高資產經營效率的壓力;第二,采礦業和建築業的不良資產總額高於平均水平,而不良資產率低於平均水平,如果這兩個行業不及時調整經營策略,將來仍存在不良資產率繼續走高的可能;第三,對於不良資產總額和不良資產率均低於平均水平的諸如零售業、交通運輸業和房地產業等等,具有較大的業務發展空間。在這些行業中,尤其是房地產行業,隨著宏觀經濟「調結構」政策的深化,該行業市場上的預期有所調整,出現房價下降的情況。因此,後期該行業的不良資產總額和不良資產發展需引起重視。
最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分布廣。
在潛在規模較為客觀的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中,可能成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開展對象的有:一、內部往來款和長期投資類不良資產具有權利法定性和整體能力的相對穩定性特徵,其風險和時間分布的不均衡性可以激活其交易特徵,在實體企業中此類不良資產一般佔比較高,更適合成為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交易標的;二、涉房類實物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等,由於存在投資再增值的盈利空間,也可納入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范圍;三、企業委託貸款、存在價值貶值風險的證券產品也可列入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的收購范疇。但佔比較大的存貸、固定資產等專用型和價值穩定性不高的不良資產,由於需要較高的經營管理技能,市場風險較大,納入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范疇是比較困難的。
綜上,第二產業資產總量較大,經營鏈條比較長,上下游企業眾多,受經營運行周期的影響業大,加上不良資產總額比較高,在經濟運行處於下行的情況下,對於盤活資產、提高經營效率的訴求相對更為強烈,而第三產業不良資產整體趨勢尚且可控,還是要防範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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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簡述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概念和特徵
非銀行金融機構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
I. 簡述同業拆借的特點
同業拆借是指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之間為了調劑資金餘缺,利用資金專融通過程的時屬間差、空間差、行際差來調劑資金而進行的短期借貸。我國金融機構間同業拆借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負責管理、組織、監督和稽核。嚴禁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參與同業拆借活動。
主要特點:
1.一是融通資金的期限比較短,我國同業拆借資金的最長期限為4個月(修訂後的《商業銀行法》第46條取消了對拆借期限不超過4個月的規定),因為同業拆借資金主要用於金融機構短期、臨時性資金需要;
2.同業拆借的參與者是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參與拆借的機構基本上在中央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在拆借市場交易的主要是金融機構存放在該賬戶上的多餘資金;
3.同業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拆借活動在金融機構之間進行,市場准入條件較嚴格,金融機構主要以其信譽參與拆借活動。
4.利率相對較低。一般來說,同業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和再貼現率為基準,再根據社會資金的松緊程度和供求關系由拆借雙方自由議定的。由於拆借雙方都是商業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其信譽比一般工商企業要高,拆借風險較小,加之拆借期限較短,因而利率水平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