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銀行的職能有哪些
中央銀行的職能有:
1、發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中央銀行應根據貨幣流通需要,適時印刷、銷毀貨幣,調撥庫款,調劑地區間貨幣分布、貨幣面額比例。
2、銀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的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
3、政府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為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國家財政收支一般不另設機構經辦具體業務,而是交由中央銀行代理,主要包括按國家預算要求代收國庫庫款、撥付財政支出、向財政部門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等。
4、監管職能:制定有關的金融政策、法規,作為金融活動的准則和中央銀行進行監管的依據和手段。依法對各類金融機構的設置統籌規劃,審查批准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立、業務范圍和其他重要事項。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
5、調控職能:中央銀行以國家貨幣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的身份,通過金融手段,對全國的貨幣、信用活動進行有目的、有目標的調節和控制,進而影響國家宏觀經濟,促進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實現其預期的貨幣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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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行使監管職能的對象是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除此之外中央銀行還需要對金融市場的設置、業務活動和運行機制進行監督管理。隨著中央銀行國有化進程的加快,中央銀行對國家負責,許多國家的銀行法規明確規定了中央銀行作為政府代理的身份,從而實現了中央銀行向政府銀行的轉化。
進入20世紀中葉,中央銀行不與普通商業銀行爭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銀行的職能並成為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這標志著它向銀行的銀行轉化。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離不開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總目標,在具體運用中大大加強並注重其綜合功能的發揮,即由過去的一般性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
⑵ 基金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綜上所述,如果是新手,起初更適合投資基金,但是在挑選基金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看重基金經理的管理水平。與此同時,學習股票可以同步進行,用小資金去嘗試投資,慢慢積累經驗,逐步提高炒股水平,一旦牛市來了,就可以大展身手了!
⑶ 國企和央企是一個概念嗎
不是一個概念,有本質差別。
我們可以這要認為:所有的央企都是國企,但國企不一定都是央企。因為,所謂「央企」是指直屬於國務院有關部門(如國資委等)的國有企業(「央」即中央,指中央人民政府)。
區別如下:
1、央企與國企上屬單位不同。
央企為國資委直接管理,部分央企負責人是有中組部任命;一般國企有隸屬於地方政府管轄的,又由中央其他部委管理的。簡單說,地位不同,有如部長與市長之差別,央企是部長 的話,國企就類似市長。
2、央企與國企規模不同。
央企多為規模超大的企業,看中國500強,上榜的國有企業,85%以上為央企,規模大,領導權利自然也大,員工福利應該也好。而國企福利雖然好,但是一般只是地方政府支持的企業。相對央企來說規模較小。
3、央企與國企經濟體制不同。
央企是真正意義上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國企有地方政府和地方公司共同參與
4、央企與國企支持對象不同。
央企在今後一段時間內,都會明確主業,基本會成為行業內的龍頭企業。國家支持。國企很多隻是地方政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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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義的中央企業包括三類:
1、是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從經濟作用上分為提供公共產品的,如軍工、電信;提供自然壟斷產品的,如石油;提供競爭性產品的,如一般工業、建築、貿易。
2、是由財政部、中央匯金公司直接管控的大型銀行,屬於金融行業, 具體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3、是由國務院其他部門或群眾團體管理的中央企業,屬於煙草、黃金、鐵路客貨運、港口、機場、廣播、電視、文化、出版等行業。
(二)狹義的中央企業:
通常指由國務院國資委監督管理的中央企業。相對於其他一些國家來講,中國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范圍是比較窄的。
(三)特例
特別指出,在我國除了廣義和狹義定義的中央企業外,對於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的中央企業,則歸國務院直屬管理,屬於正部級。
⑷ 中國有哪些著名的企業
1、國家電網公司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是根據《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是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國有重點骨幹企業。公司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承擔著保障安全、經濟、清潔、可持續電力供應的基本使命。
公司經營區域覆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覆蓋國土面積的88%以上,供電服務人口超過11億人。公司注冊資本8295億元,資產總額38088.3億元,穩健運營在菲律賓、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亞、義大利、希臘、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資產。
5、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為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於2007年12月8日由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及寶鋼集團有限公司於北京成立。其中中建總公司控股94%,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承襲了中建總公司的人員與資產。
2009年7月29日,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中國建築,股票代碼:601668)股票上市儀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隆重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