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機構應在多少日回復異議申請人個人信用報告異議申請表
20日內
2. 中國人民銀行取消收費有哪些
以下發改價格規〔2019〕1318號
中國人民銀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優化實體經濟發展環境,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據《徵信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現就你行徵信中心服務收費標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銀行等機構查詢企業信用報告基準服務費標准由每份40元降低至20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基準服務費標准由每份4元降低至2元,實際收費標准根據用戶機構向徵信系統提供的數據量和查詢量計算確定,數據查詢量適用超額累退計算方法,具體計算公式和計費辦法詳見附件。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民營銀行、獨立法人直銷銀行等10類金融機構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實行優惠收費標准。上述享受優惠政策的機構查詢企業信用報告收費標准由每份15元降低至10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收費標准繼續維持每份1元。
上述各類機構中,同一用戶30天內多次查詢同一企業信用報告的,按查詢一份企業信用報告計費;1天內多次查詢同一個人信用報告的,按查詢一次個人信用報告計費。
二、個人櫃台查詢自身信用報告,每年前2次免費,自第3次起每次收費10元,不得另行收取紙張費、列印費等其它費用。個人通過互聯網查詢自身信用報告免費。各地徵信查詢網點應在顯著位置公示個人查詢自身信用報告收費標准和有關規定。對每年3次及以上的查詢,應提前告知查詢人收費事項,徵得查詢人同意後提供查詢服務。徵信中心應創造條件進一步增加個人櫃台查詢自身信用報告免費次數。
三、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收費標准由每件每年60元降低至30元,變更登記、異議登記收費標准由每件每次20元降低至10元,查詢登記信息免費。
四、徵信中心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每年4月底前將上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收支情況、業務量變化情況以及收費標准執行情況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補償成本、收支平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徵信業務增長、服務成本變化等因素,適時對徵信中心服務收費標准進行調整。
五、各商業銀行、小微金融機構等徵信系統用戶,不得違反規定自定收費項目,將徵信查詢費轉嫁給被查詢對象,增加被查詢對象負擔,也不得要求被查詢對象自行提供其信用報告。要採取措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小微金融機構接入徵信系統。
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執行。此前凡是與本通知不符的規定,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3. 頻繁查詢徵信是否會影響房貸的審批
答案是肯定的。
因為在一般情況下,當我們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的時候,金融專機構會審查讀取個人信屬用報告,作為是否貸款重要依據之一。而在個人信用報告中,查詢記錄包括了查詢日期、查詢操作員、查詢原因等內容,也是銀行重要參考項,若查詢記錄過多,確實會影響金融機構對貸款申請用戶的信用評定及放貸。
並不是是所有的查詢都會影響貸款!
個人信用報告的查詢原因分為本人查詢、信用卡審批、擔保資格審查、貸後管理、貸款審批、異議查詢等。其中,信用卡審批、擔保資格審查、貸款審批按風險要素看可以屬於負面類。只有當這類查詢記錄過多的時候才會產生不利影響,而本人查詢不算在內,因此,如果是個人查詢自己的相關徵信記錄的話,並不會對貸款產生影響。
如果在某一段時間內,信用報告因為貸款等原因多次被不同的銀行查詢,查詢記錄會記錄下該段時間內的所有相關查詢內容,而用戶沒有得到新貸款或成功申請信用卡,金融機構會考慮到該申請人是否財務狀況不佳,是否審批放款,就需要認真考慮了。當然查詢記錄不是一個硬指標,只是一個參考因素,具體情況因各家機構的標准而異。
4. 金融機構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武漢愛卡雲科技幫您解答:
只要是你自己同意的就可以。個體企業,特別是無限責任企業的信用狀況與該企業的業主或主要經理人的信用狀況有著很強的關聯性,查詢該企業業主或主要經理人的個人信用報告有助於商業銀行更加全面地判斷這個企業的信用狀況。
為了保證商業銀行的信貸安全,防範信貸風險,商業銀行在審查個體企業的信貸申請時可以經過該企業業主或主要經理人的授權,查詢業主或主要經理人的個人信用報告。
46.商業銀行的任何工作人員都可以查詢客戶的個人信用報告嗎?
不是商業銀行的所有工作人員都可以查詢客戶的個人信用報告。商業銀行必須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制度規定設專門崗位,指定專人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商業銀行信用報告查詢員必須在人民銀行徵信管理部門備案。
47.除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外,個人信用報告的使用日益廣泛。
目前,部分地區在審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格時,部分單位在進行公務員錄用和任用考核,部分企事業單位在招聘財務等特殊崗位的工作人員時,從全面考核候選人資格的角度出發,也需要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這些機構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必須取得被查詢人的授權,授權可以是公告性的,比如在公開招聘法或者對代表資格的要求中直接說明要查詢應聘者或候選代表的個人信用報告,也可以是特定的書面授權。
48.發現他人未經許可查詢了您的信用報告時該如何處理?
當發現他人未經許可查詢了您的信用報告時,應及時與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或當地人民銀行徵信管理部門取得聯系並告知相關情況。依據《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管理暫行法》,商業銀行和其他機構違反規定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將被責令改正並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還將被移交相關司法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百姓徵信知識問答。
5. A會計師事務所受委託,對私營企業B進行審計,報告使用目的用於向金融機構申請信用貸款,請回答以下問題:
其實這兩個問題是有關聯的,虛增收入,很大程度就要虛增應收帳款。收入多是產品需求大、市場佔有多、資金循環好、企業信譽佳的可能表現,容易取得銀行貸款。
6. 金融機構 有權查政府信用
按照《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商業銀行在辦理審核個人貸款申請;審核個人貸記卡、准貸記卡申請;審核個人作為擔保人申請;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後風險管理;受理法人、其他組織的貸款申請;其作為擔保人,需要查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資人信用狀況等業務時,可以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其中,除進行貸後風險管理時無須取得被查詢人的書面同意外,因辦理其他業務需要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都必須取得被查詢人的書面授權。
商業銀行的任何工作人員都可以查詢客戶的個人信用報告嗎?
不是商業銀行的所有工作人員都可以查詢客戶的個人信用報告。商業銀行必須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制度規定設專門崗位,指定專人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商業銀行信用報告查詢員必須在人民銀行徵信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機構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除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外,個人信用報告的使用日益廣泛。目前,部分地區在審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格時,部分單位在進行公務員錄用和任用考核,部分企事業單位在招聘財務等特殊崗位的工作人員時,從全面考核候選人資格的角度出發,也需要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這些機構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必須取得被查詢人的授權,授權可以是公告性的,比如在公開招聘辦法或者對代表資格的要求中直接說明要查詢應聘者或候選代表的個人信用報告,也可以是特定的書面授權。
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銀行、證券、保險、[1] 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2] 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
中國主要的銀行
中國主要的銀行(9張)
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3]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6、中國的分類。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宏觀層面統一了中國金融機構分類標准,首次明確了中國金融機構涵蓋范圍,界定了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組成,規范了金融機構統計編碼方式與方法。
7.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內容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 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明確專人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備。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屬分支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 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於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
(二)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戶的證券賬戶長期閑置不用,而資金賬戶卻頻繁發生大額資金收付。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並在短期內發生大量證券交易。
(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
(六)開戶後短期內大量買賣證券,然後迅速銷戶。
(七)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
(八)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
(九)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期貨合約為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後平倉出局,支取資金。
(十)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
(十一)客戶要求基金份額非交易過戶且不能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十二)客戶頻繁辦理基金份額的轉託管且無合理理由。
(十三)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 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七)以躉交方式購買大額保單,與其經濟狀況不符的。
(八)大額保費保單猶豫期退保、保險合同生效日後短期內退保或者提取現金價值,並要求退保金轉入第三方賬戶或者非繳費賬戶的。
(九)不關注退保可能帶來的較大金錢損失,而堅決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退保原因的。
(十)明顯超額支付當期應繳保險費並隨即要求返還超出部分。
(十一)保險經紀人代付保費,但無法說明資金來源。
(十二)法人、其他組織堅持要求以現金或者轉入非繳費賬戶方式退還保費,且不能合理解釋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組織首期保費或者躉交保費從非本單位賬戶支付或者從境外銀行賬戶支付。
(十四)通過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險費,而不能合理解釋第三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關系的。
(十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的。
(十六)沒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堅持要求用現金投保、賠償、給付保險金、退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以及支付其他資金數額較大的。
(十七)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給付保險金時,客戶要求將資金匯往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戶要求將退還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匯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對既屬於大額交易又屬於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
交易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大額交易標準的,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區別不同情形,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二)取消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
(三)責令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發現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應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該分支機構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或提出建議。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短期」系指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
「長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額單筆或者累計低於但接近大額交易標準的。
「頻繁」系指交易行為營業日每天發生3次以上,或者營業日每天發生持續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數。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2號)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3號)同時廢止。
附表: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要素內容(略)
8. 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查詢我的個人信用報告
可以。個體企業,特別是無限責任企業的信用狀況與該企業的業主或主要經理人的信用狀況有著很強的關聯性,查詢該企業業主或主要經理人的個人信用報告有助於商業銀行更加全面地判斷這個企業的信用狀況。為了保證商業銀行的信貸安全,防範信貸風險,商業銀行在審查個體企業的信貸申請時可以經過該企業業主或主要經理人的授權,查詢業主或主要經理人的個人信用報告。46.商業銀行的任何工作人員都可以查詢客戶的個人信用報告嗎?不是商業銀行的所有工作人員都可以查詢客戶的個人信用報告。商業銀行必須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制度規定設專門崗位,指定專人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商業銀行信用報告查詢員必須在人民銀行徵信管理部門備案。47.除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外,個人信用報告的使用日益廣泛。目前,部分地區在審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格時,部分單位在進行公務員錄用和任用考核,部分企事業單位在招聘財務等特殊崗位的工作人員時,從全面考核候選人資格的角度出發,也需要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這些機構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必須取得被查詢人的授權,授權可以是公告性的,比如在公開招聘法或者對代表資格的要求中直接說明要查詢應聘者或候選代表的個人信用報告,也可以是特定的書面授權。48.發現他人未經許可查詢了您的信用報告時該如何處理?當發現他人未經許可查詢了您的信用報告時,應及時與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或當地人民銀行徵信管理部門取得聯系並告知相關情況。依據《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管理暫行法》,商業銀行和其他機構違反規定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將被責令改正並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還將被移交相關司法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百姓徵信知識問答
9. 中國人民銀行列印的徵信報告中信用卡是不是個人名下全部的信用卡,會不會有漏掉的可能
是你所有新航的徵信綜合的,如果漏掉除非系統被攻擊。
2006年3月,經中編辦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作為直屬事業單位專門負責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又稱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同時為落實《物權法》關於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職責規定,徵信中心於2007年10月1日建成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系統並對外提供服務。2008年5月,徵信中心正式在上海舉行了掛牌儀式,注冊地為上海市浦東新區。2013年3月15日施行的《徵信業管理條例》(簡稱《條例》),明確了徵信系統是由國家設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定位。目前,徵信中心在全國31個省和5個計劃單列市設有徵信分中心。
作為專業化徵信機構,徵信中心依法履職,積極推進徵信系統建設,保障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加快系統升級優化,深入推進服務轉型,加強產品研發與應用,切實維護信息主體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徵信系統作為我國重要金融基礎設施作用,為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建成全球規模最大的徵信系統。1997年,人民銀行開始籌建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企業徵信系統的前身)。自2004年至2006年,人民銀行組織金融機構建成全國集中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今天的徵信系統,已經建設成為世界規模最大、收錄人數最多、收集信息全面、覆蓋范圍和使用廣泛的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基本上為國內每一個有信用活動的企業和個人建立了信用檔案。截至2015年4月底,徵信系統收錄自然人8.6億多,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近2068萬戶。徵信系統全面收集企業和個人的信息。其中,以銀行信貸信息為核心,還包括社保、公積金、環保、欠稅、民事裁決與執行等公共信息。接入了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信託公司、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各類放貸機構;徵信系統的信息查詢埠遍布全國各地的金融機構網點,信用信息服務網路覆蓋全國。形成了以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為核心的徵信產品體系,徵信中心出具的信用報告已經成為國內企業和個人的「經濟身份證」。
徵信系統應用廣泛、成效顯著。徵信系統已經在金融機構信用風險管理中廣泛應用,有效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了社會公眾融資的便利性,創造了更多的融資機會,促進了信貸市場發展。徵信系統的廣泛應用,顯著提高了社會信用意識,在全社會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激勵約束機制。
今後,徵信中心將繼續深化服務轉型,全面提升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徵信系統建設好,努力為全社會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徵信產品和服務,繼續為我國金融體系穩定、社會信用環境改善發揮作用。l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官網:http://www.pbccrc.org.cn/zxzx/zxgk/gywm.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