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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技術環境

發布時間:2020-12-14 17:05:07

互聯網金融技術存在哪些風險

第一是流動性風險。
第二是信用風險。
第三,聲譽風險。
第四是信息泄露風險。
第五是技術安全風險,即IT系統安全風險。

② 如何建設互聯網金融的大數據技術

這個問題就比較大了。不是一個技術人員能回答出來的,需要站在戰略管版理的角度去分析了。權管理在前,技術在後。互聯網金融方面,掌握的數據並不是一個小數目。那麼龐大的數據是存在很大的價值的。通過大數據技術,把那麼多的數據導入資料庫,進行分析和挖掘,得出最優價值的數據。檸檬學院大數據。

③ 宏觀環境會給互聯網金融營銷帶來哪些風險

您好:
網路金融風險:我國的監管狀況及完善對策 摘要:我國的網路金融風險監管存在法律體系不完善、行業協調及風險監管不理想、現行的風險管理模式與網路金融的發展不適應等諸多不足。因此,要通過健全法律制度、加強市場准入管理、完善監管體制、調整監管策略、構建安全體系等措施來加強我國的網路金融風險監管。 關鍵詞:網路金融,風險,監管網路金融是金融與網路技術全面結合的產物,其內容包括網上銀行、網上證券、網上保險、網路期貨、網上支付、網上結算等金融業務。網路金融的發展使我們面臨著不同於傳統金融的新的金融風險形式和類別,認真分析網路金融風險,加強防範和管理,是深化我國金融改革、實現穩健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對促進我國社會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網路金融風險分析(一)風險來源網路金融主要經營電子貨幣和電子結算等虛擬金融業務,因而除了具有傳統金融活動過程中存在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和市場風險外,從技術、業務和法律角度分析,還存在以下特定風險:1.技術風險。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安全風險。由於網路金融建立在計算機網路基礎之上,因此計算機網路技術方面的缺陷必然形成其安全隱患:一是目前許多金融機構採用UNIX系統主機終端模式,而UNIX系統未提供主機與終端之間的通訊加密,它本身是一個開放的系統,其源代碼已經公開,如從一台聯網的UNIX工作站上使用「跟蹤路由」命令,就可以看見數據從客戶機傳送到伺服器要經過的許多不同節點和系統,因而存在嚴重的安全漏洞。二是TCP/IP協議安全性差。由於Internet採用的是TCP/IP協議,該協議在實現上力求簡單高效,而較少考慮安全因素,大多數網上的信息加密程度不高,在電子郵件傳輸過程中很容易被窺探和截獲。三是防火牆安全性不高。目前許多防火牆在配置上無意識地擴大了訪問許可權,從而可能被外部人員利用,從中獲得有用信息。四是未能對來自網路的電子郵件攜帶的病毒及Web瀏覽可能存在的惡意Java/ActiveX4控制項進行有效控制,病毒通過網路擴散與傳染,傳播速度是單機的幾十倍,一旦某個程序被感染,則整台機器、整個網路也很快被感染。在傳統金融中,安全風險可能只帶來局部損失,但在網路金融中,安全風險會導致整個網路的癱瘓,是一種系統性風險。(2)技術選擇風險。網路金融業務的開展必須選擇一種技術解決方案來支撐,因而存在技術選擇失誤的風險。這種風險既來自於選擇的技術系統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差可能導致的信息傳輸中斷或速度降低,也來自於選擇了被淘汰的技術方案,造成技術相對落後、網路過時的狀況,導致技術和商業機會的巨大損失。對於傳統金融而言,技術選擇失誤,只是導致業務流程趨緩,業務處理成本上升,但對網路金融機構而言,則可能失去全部的市場,甚至失去生存的基礎。2.業務風險。網路金融的業務風險主要包括:(1)操作風險。操作風險來源於系統可靠性、穩定性和安全性的重大缺陷而導致潛在損失的可能性,可能來自網路金融客戶的疏忽,也可能來自網路金融安全系統和其產品的設計缺陷及操作失誤。操作風險主要涉及網路金融賬戶的授權使用、網路金融的風險管理系統、網路金融機構和客戶間的信息交流、真假電子貨幣識別等。(2)市場信號風險。市場信號風險是指由於信息非對稱導致網路金融機構面臨不利選擇和道德風險而引發的業務風險。如由於網路銀行無法在網上鑒別客戶的風險水平而處於不利地位,網上客戶可能利用他們的隱蔽信息和行動做出對自己有利但損害網路銀行利益的決策,以及由於不利的公眾評價而使網路銀行面臨喪失客戶和資金來源的風險等。在虛擬金融服務市場上,客戶不了解每家金融機構提供服務的質量優劣程度,大多數會按照他們對網路金融機構提供服務的平均質量來確定預期的購買價格,往往出現提供低質量服務的網路金融機構可以被客戶接受,而高質量的網路金融機構卻被排擠出網上市場的現象。(3)信譽風險。信譽風險是指網路金融機構無法建立良好的客戶關系,不能樹立自身的良好信譽,從而無法從事金融業務。一旦網路金融機構提供的虛擬金融服務不能達到公眾所預期的水平,或者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反應,或者網路金融機構的安全系統曾經遭到破壞,就形成了網路金融的信譽風險。無論這種破壞的原因是來自內部還是來自外部,都會影響社會公眾對網路金融的商業信心。3.法律風險。網路金融的法律風險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違反相關法律、規章和制度規定,以及在網上交易中沒有遵守有關權利義務的規定。這些法律和規章制度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財務披露制度、隱私保護法、知識產權保護法和貨幣發行制度等。二是網路金融法律的缺乏。我國網路金融還處於起步階段,相應的法規還相當缺乏,如在網路金融市場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認證、電子合同的有效性確認等方面尚無明確而完備的法律規范。因此,利用網路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務,簽定經濟合同在有關權利與義務等方面面臨相當大的法律風險,容易陷入不應有的糾紛之中,不僅增加了網路金融的交易費用,甚至還影響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二)類別形式由於網路技術的不斷升級更新,網路金融風險也呈現出復雜性和多樣性的特徵,目前國際國內網路金融風險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類別:1.電子扒手。一些被稱為「電子扒手」的金融偷竊者專門竊取別人的網路地址,這類竊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趨勢,因為Internet服務在給金融機構和用戶提供共享資源的同時,也為竊取金融機構、用戶秘密數據的非法「侵入者」提供了機會,一些竊賊盜取金融機構、企業秘密賣給競爭對手,甚至因好奇盜取金融機構和企業密碼,瀏覽企業核心機密。據美國官方統計,每年銀行在網路上被偷竊的資金達6000萬美元,而每年在網路上企圖利用電子化盜竊作案的總數高達5~100億美元。「電子扒手」多數為解讀密碼的高手,作案手段隱蔽,不易被抓獲,通常能夠查獲的約為1/6,而只有2%的網路竊賊被抓獲。2.網上詐騙。網上詐騙已成為世界上第二種最常見的網路風險,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互聯網上提供各種吸引人的免費資料等作為誘餌,當用戶選擇接受時,病毒也隨之進入用戶的計算機中,並偷偷修改用戶的金融軟體。當用戶使用這些軟體進入銀行的網址時,修改後的軟體就會自動將用戶賬戶上的資金轉移到不法分子的賬號上。網上詐騙包括市場操縱、知情人交易、無照經紀人、投資顧問活動、欺騙性或不正當銷售活動、誤導進行高科技投資等10種形式,據北美證券管理者協會調查,估計每年網上詐騙使投資者損失100億美元。3.電腦黑客。「黑客」是指非法入侵電腦系統者。克羅埃西亞3名中學生「闖入」了美國軍方的電腦系統,破譯了五角大樓的密碼,從一個核資料庫中復制了美國軍方的機密文件。據美國參議院一個小組委員會的估計,1995年全球企業界損失在「黑客」手中的財富達8億美元,其中美國企業損失4億美元。出於對「黑客」闖入國家安全防務系統的擔憂,甚至對未來「電子珍珠港襲擊」的防範,目前已經有許多國傢具有製造電子炸彈的能力,這對金融安全問題造成了極大的潛在風險。4.計算機病毒。計算機病毒已經對金融機構電腦系統形成了巨大的威脅,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全世界已知的計算機病毒已達18000種,另外尚有上百種待查明的也在流傳。1999年4月26日CIH病毒的爆發,就使我國4萬多台電腦不能正常運行,大多數電腦的C盤數據被毀,其中中國民航的20多台電腦也被感染,部分航班時刻表數據被毀。近期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從2005年8月到2007年10月間,全國感染各類網路銀行木馬及其變種的用戶數量增長了600倍,用戶每月感染病毒及其變種的數量約有160種左右,而且病毒發展正在呈加速上升趨勢。5.信息污染。信息時代帶來信息污染和信息過剩,大量無序的信息不是資源而是災難。互聯網用戶數和網路業務量的急劇增加,帶來了新的問題,包括大量商品廣告等網上「垃圾」,不僅影響到網路金融機構發送和接受信息的效率,更嚴重的是使潛在的風險與日俱增。二、目前我國網路金融風險監管現狀自1998年3月6日,中國銀行成功進行第一筆電子交易,開啟網路銀行序幕以來,網路金融業務獲得了高速發展,但對其風險監管仍然存在著諸多不足。1.風險監管的法律體系不完善。目前,涉及網路金融的法律和制度僅有2004年8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以下簡稱《法》)和2001年6月發布實施的《網路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網路交易平台服務規范》等幾個辦法。「辦法」顯然帶有一些過渡性特徵,對於一些重大問題的規定不夠深入或並未觸及,且條文空洞,可操作性較差,已經不適應網路金融業務的發展實踐。《法》的出台有利於確定電子簽名的法律地位,但對客戶的安全教育並沒有相應的要求,對目前證書存放和容易被導出的風險沒有相應的防範規定,對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FCA)與其他商業銀行自建認證中心的法律地位問題也沒有明確的解決方案。就風險監管的法律體系而言,還存在諸多空白領域,如:對網路金融交易主體各方的關系(即客戶、金融機構、網路服務商、網上商戶和金融認證機構等)不能依法進行調節,責、權、利及糾紛界定不清;作為跨國界的業務交易平台,網路金融容易產生管轄權、法律適用性、知識產權等法律界定問題,目前尚無專門法規來規范;黑客問題深深困擾著網路金融,在我國金融法規中,對黑客問題的處理和預防存在著模糊之處,《刑法》中量刑也很輕,不足以威懾其犯罪行為;作為故意犯罪,網路金融機構內部工作人員作案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害,但目前並沒有相應的法律來制裁。2.行業協調及風險監管不理想。(1)缺乏統一的行業規劃。由於我國網路金融在起步階段沒有一個負責統籌規劃的部門,整體上缺乏統一和長遠的規劃,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各自為政。(2)缺乏統一的行業技術標准。由於缺乏行業協調,各金融機構網路業務採用的硬軟體標准、數據加密強度、密碼設定、通訊安全控制等核心安全技術、傳輸數據包括格式、用戶介面(如IC卡)標准等關系安全的技術參數,目前仍沒有相應的行業標准。(3)缺乏統一的行業權威。由於統一的金融認證制度建設滯後,一些主要金融機構的網路金融認證大都採用自己的認證體系,致使已建成的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FCA)頒發的電子證書覆蓋率較低。不僅影響網路金融證書的服務效率,而且各家金融機構重復開發認證系統,對社會資源也是一種巨大的浪費。以上問題的存在,不利於同業服務聯合與行業間的深度合作,也不利於網路金融行業的統籌發展和整體風險防控。3.現行的風險管理模式已經不適應網路金融的發展。(1)分業監管體制面臨挑戰。網路金融的發展已經逐步突破了傳統金融業的分工,模糊了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之間的界限,尤其是銀行業可以為客戶提供超越時空的服務,這不僅是對傳統銀行業務的挑戰,更是對現階段分業監管模式的挑戰。(2)外部監管體制面臨沖擊。網路金融是以全球客戶為服務對象,和傳統金融活動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機構設置的局限性,實現了服務對象的廣泛性,這為小金融機構和大金融機構的公平競爭和進一步推動全球金融一體化創造了條件,但同時也增加了監管難度,特別是對我國按經濟區域設置人民銀行和按行政區域建立銀行業監管機構的體制沖擊較大。(3)監管內容亟待充實。網路金融的發展不僅改變了金融機構與客戶的聯系方式,而且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服務方式、產品銷售方式和交易處理方式,如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在網上企業對企業的商務活動)和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在網上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商務活動)結算支付方式等。這一系列變化直接或間接地加快了貨幣流通速度,擴張了電子貨幣的發行與創造功能,不僅促使金融市場潛在風險日益加大,而且使現行的金融監管內容亟待充實。(4)風險控制策略急需調整。金融機構在風險控制過程中,主要是表現為事後控制,事前規劃、事中監測與控制明顯不足,風險控制措施表現出很強的事後補救性,在風險控制手段上,表現出靜態性、滯後性,不能隨著業務的發展而不斷地調整控制策略與方法,這與網路金融的發展態勢極不適應。4.監管人才缺乏。網路金融業務的綜合性、高科技性對監管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業務和管理知識,又要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實踐經驗;既要有豐富、扎實的金融法規功底,又要有開拓金融服務等方面的寬廣視野,但目前在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中,遠沒有形成一支能滿足網路金融業務監管需要的專業人才隊伍。三、完善對網路金融風險的防範和監控網路金融面臨的風險點多、涉及的利益面廣,有必要從完善法制環境、加強准入管理、健全監管體制、調整監管策略等方面入手,多管齊下,綜合治理。1.健全法律制度。可考慮以《商業銀行法》、《電子簽名法》和《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為基礎,制定或完善關於網路金融業務的法律和規定。(1)加大網路金融的立法力度。盡快制定《數據保護法》、《電子資金劃撥法》、《信息和通信服務規范法》等,明晰網路金融各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2)對現有法律不適應網路金融發展的部分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刑法》中關於金融計算機犯罪的內容及相關條款,對利用電腦實施的犯罪行為加大量刑力度,威懾「黑客」等不法分子。在《民法》中應體現社會經濟的時代特點,明確造成網路金融風險應根據不同情況相應承擔民事責任。(3)制定網路公平交易規則。在數字簽名的識別和確認、交易證據的保存、交易雙方當事人責任的分擔以及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方面做出詳細規定,以保證交易安全、出現糾紛時數字證據的真實有效和交易中的個人隱私。2.加強市場准入管理。(1)將技術設施狀況作為市場准入的條件之一。申請開辦網路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不僅要有相當規模的網路設備,而且還需要有確認交易對象的合法性、防止篡改交易信息以及防止信息泄露等方面的關鍵技術。(2)制定嚴密的內控制度。對網路金融業務的公示、信息披露和系統設計等要有制度性安排,對網路金融機構的設立或新業務的開展,必須具備完善的風險識別、鑒定、管理、風險彌補和處置方案。(3)制定、完善各類交易操作規程。對客戶申請開立賬戶、客戶授權的聲明、一般交易程序等擬定細則,防止違法交易和侵害網路金融交易系統的違法犯罪活動。(4)對網路金融業務實行類別管理。制定分類標准,對銀行金融業務能力和資信能力進行分級,從而對網路金融各種業務的開展加以限制和許可。(5)實施靈活的市場准入監管。按照開辦網路金融業務主體和其申報經營的業務不同,除對其資本充足率、流動性等進行檢查外,還要對其交易系統的安全性、電子記錄的准確性和完整性等進行檢查,對網路金融機構普遍建立相關信息資料、獨立評估報告的備案制度進行審查,保證網路金融機構在退出市場時客戶不會因信息缺失而造成損失。3.完善監管體制。(1)健全網路金融風險監管體系。成立「國家(網路)金融風險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分管領導任主任,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工業與信息產業部、公安部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推動網路金融風險管理立法,制定網路金融風險管理工作規劃,協調網路金融風險管理的重大工作事宜。在銀監會內設立「網路金融風險監管司」,作為「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建立「網路金融風險監管小組」,服從「委員會」和「監管司」的工作安排,組成能夠統一指揮、調度靈活的網路金融監管隊伍。(2)加強協同監管。「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其他相關監管部門之間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相互開放各自的信息資料庫,並定期通報各自的監管情況,促進聯動監管,提高網路金融風險監管的准確性和時效性。(3)加強國際間的網路金融監管合作。我國金融監管部門應積極同有關國際組織(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或與有關國家的金融監管當局建立網路金融監管合作制度,學習國際上的最新技術,對於可能出現的國際司法管轄權沖突等與相關國際組織或有關國家的金融監管當局及時進行有效協調。同時,藉助國際間的網路金融監管合作,加強對借用網路銀行方式進行非法避稅、洗錢等行為,對利用網路銀行方式進行跨國走私、非法販賣軍火武器及販賣毒品等活動,對利用網路銀行非法攻擊其他國家網路銀行的電腦黑客網站,以及其他國際犯罪活動進行全方位的監管,形成能有力保障我國網路金融健康運行和對全球網路金融負責的監管體系。4.調整監管策略。(1)不斷提升網路金融監管的現代化水平。在監管實踐中,應提高全面掌握網路金融機構業務經營情況的能力和對網路金融風險的預測水平,增強宏觀控制的系統性和前瞻性,還要加強網路金融監管規范化建設,提高網路金融監管的現代化、科學化水平。(2)完善對網路金融的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內容體系。在現場檢查中要著重對技術要素進行檢查:對網路金融客戶口令管理、網路防火牆功能、網路金融的場地與關鍵設備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確定網路金融是否恰當選擇適用於其環境的加密技術、關於網路金融系統病毒檢測和預防程序。在非現場檢查中要著重檢查業務發展規模,包括交易額、網上銀行客戶數、業務覆蓋區域和盈利能力,監測受到黑客攻擊和入侵的次數、受到病毒感染的次數、業務運作系統出現問題的次數等。(3)建立強制信息披露制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比傳統金融業務更為嚴格的信息披露規則,規范信息披露的內容、格式、頻度及職責等,通過財務報表、網上公示等手段披露有關網路金融業務的信息。(4)創新監管方式。充分利用網路信息優勢,建立實時跟蹤監測系統,加強監控,同時還可以在網路上採取「制定規則,巡邏抽查」的方式,對網路金融的運行狀況及是否「違規」進行抽查,一旦發現,及時糾正或採取處罰措施。5.構建安全體系。(1)加快研製和開發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信息技術。包括各種計算機設備、通訊設備、系統軟體、加密演算法等,從保護國家金融安全和國家經濟安全的角度提高網路安全性能。(2)改進網路運行環境。加強計算機網路和中心機房的管理,加大對計算機物理安全措施的投入,增強計算機系統的關鍵技術和關鍵設備的防攻擊、防病毒能力,維護計算機硬體安全,保證網路銀行所依賴的網路等硬體環境能夠安全正常運轉。(3)實現安全訪問。一方面通過網路的物理隔離和邏輯隔離方式,將非法用戶與物理資源相互隔離,另一方面通過應用系統的身份驗證和分級授權等登錄方式,限制非法用戶的訪問。(4)加強數據管理。統一數據標准,保證全國各金融機構之間的數據交換,實現信息共享,同時對網上數據進行實時監測和跟蹤,建立容災備份,避免數據丟失。(5)建立信任及信任服務機制,通過數字證書為參與網上交易的各方提供安全方面的基礎保障,防範交易及支付過程中的不法行為。6.加快人才培養。(1)進行學科培養。金融或財經院校要把握網路金融發展趨勢,加大金融知識的融合力度,對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網路技術等相關課程要進行交叉教學、重合教學,著力培養復合型、綜合型金融管理人才,為網路金融監管提供高水平後備人才。(2)適度引進。可以有計劃地從國際市場上引進急需的專業人才,一定程度上改變我國網路金融監管隊伍人才結構,同時也可以借機學習國際同行的監管經驗和技術。(3)注重對現有監管人員的培訓提高。要積極採取舉辦培訓班、考察學習、交流訪問、異地異行實習、委託培養等多種方式,加強對現有監管人員的培訓,努力建設一支既懂信息技術又熟悉網路金融運作和風險管理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隊伍,迅速、有效地促進我國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作者:中國農業銀行安徽省分行 馮靜生3.現行的風險管理模式已經不適應網路金融的發展。(1)分業監管體制面臨挑戰。網路金融的發展已經逐步突破了傳統金融業的分工,模糊了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之間的界限,尤其是銀行業可以為客戶提供超越時空的服務,這不僅是對傳統銀行業務的挑戰,更是對現階段分業監管模式的挑戰。(2)外部監管體制面臨沖擊。網路金融是以全球客戶為服務對象,和傳統金融活動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機構設置的局限性,實現了服務對象的廣泛性,這為小金融機構和大金融機構的公平競爭和進一步推動全球金融一體化創造了條件,但同時也增加了監管難度,特別是對我國按經濟區域設置人民銀行和按行政區域建立銀行業監管機構的體制沖擊較大。(3)監管內容亟待充實。網路金融的發展不僅改變了金融機構與客戶的聯系方式,而且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服務方式、產品銷售方式和交易處理方式,如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在網上企業對企業的商務活動)和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在網上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商務活動)結算支付方式等。這一系列變化直接或間接地加快了貨幣流通速度,擴張了電子貨幣的發行與創造功能,不僅促使金融市場潛在風險日益加大,而且使現行的金融監管內容亟待充實。(4)風險控制策略急需調整。金融機構在風險控制過程中,主要是表現為事後控制,事前規劃、事中監測與控制明顯不足,風險控制措施表現出很強的事後補救性,在風險控制手段上,表現出靜態性、滯後性,不能隨著業務的發展而不斷地調整控制策略與方法,這與網路金融的發展態勢極不適應。4.監管人才缺乏。網路金融業務的綜合性、高科技性對監管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業務和管理知識,又要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實踐經驗;既要有豐富、扎實的金融法規功底,又要有開拓金融服務等方面的寬廣視野,但目前在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中,遠沒有形成一支能滿足網路金融業務監管需要的專業小財迷人才隊伍。

④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場景化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互聯網金融已經從早期金融產品的搬運工發回展到為客戶進答行資產配置和財富管理,並步入「場景化」金融時代。
這種「場景化」趨勢表現在:一方面客戶在支付、消費、水電煤繳費等生活、消費場景中,金融服務悄無聲息地融入了每個人的生活;另一方面,以往理財服務一般要通過銀行、金融公司進行購買,而今諸多金融理財服務主動「上門」,通過搭建各類場景,潛入人們的生活。即便是相同的金融產品,也可通過不同的場景走進用戶生活。

在松果互聯網金融目前的案例中,有一個合作方是長沙地鐵,其上線了名為 「盤纏」 的手機 app,讓乘客通過近場支付刷手機進站,同時將乘客的預存款對接了貨幣基金,相當於地鐵公司讓出這部分沉澱資金,由用戶自己拿去獲取收益。

以前地鐵卡是非實名的,通過這種方式,就能了解乘客的許多信息,便於把衍生業務做起來,比如地鐵周邊的商圈都可以用 「盤纏」 來支付。在這種合作中,就是地鐵公司提供場景,松果來提供介面。

只要有場景,松果都可以幫助其對接金融機構,在完成用戶界面的封裝後,很快就能實現流量變現。」

⑤ 在互聯網環境中,什麼是金融的核心財產

在互聯網環境中,金融的核心財產可以分四個層級:
最底層的金融支付清算體系,版去中心化,以及互聯網貨權幣,可以當成虛擬國家的外匯。
第二是債權創新,P2B、供應鏈金融。它的本質是債權的產生、判別和轉嫁、轉售等等。
第三是股權融資創新。這是一個非常開放的普惠政策的金融行為,眾籌平台避免兩個顯而易見存在的缺陷,搭順風車效應、羊群效應是不可避免的。
第四是互聯網投資創新。最近很多熱配資,社會化投資,以雪球為代表的網站。做跟蹤交易、在線投資組合、策略等等。都是在投資層級市場做創新。
談及互聯網金融的核心,P2B去中心化,很多社會化眾包、社會化投資、眾籌等等,還有大數據,相信這些利用互聯網本質,對於金融資產端的這種創新,這些才是互聯網金融的核心點。
風險控制方面,業務線上化是趨勢,現在大部分針對融資客戶,或者針對客戶都是中小企業。批量開展,如果不藉助線上業務,無法開展,同時風險成本比較高,未來誰有技術能打造供應鏈信息系統,實現四流統一,以及無縫對接,並保證信息的真實和准確,才能抑制風險,同時才能批量化開展業務。

⑥ 互聯網金融的特點有哪些

回顧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發展歷史,我們可以看到經歷了快速發展之後,目前應該說在逐漸趨於理性和冷靜,行業進入了規范發展的新階段,根據協會剛剛發布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年報2017》的數據,我們總結了一下互聯網金融目前的幾個特點。

第一,監管政策正在逐步落地,行業規范發展態勢明顯。隨著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從業機構優勝劣汰加速,行業發展環境逐步凈化。以個體網路借貸為例,到2016年末,正常運營的平台2640多家,比2015年減少了28%。問題平台關停、退出增多,正常運營平台在加速合規轉型。平台平均借款期限為8.4個月,比上年末增長1.7個月,平均收益率為9.3%,同比下降1.8%。收益率較低,且運行穩定的平台日益成為行業的主流。

第二,不同業態發展出現差異,情況比較復雜。其中移動支付、互聯網消費金融等業態保持快速發展,移動金融業務規模達到208.6萬億,同比增長60%,這是2016年底的數據,交易筆數1227.6億筆,同比增長128.6%,但是行業的集中度進一步上升,支付受理市場創新模式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根據協會的抽樣數據,互聯網金融消費數據新增注冊用戶穩步增長,新發貸款金額和筆數增幅較大。互聯網保險、證券等業態依然保持增長,但是增速有所放緩。以保險數據為例,互聯網保險的保費收入總額為2348億元,同比增長5.2%,增幅較2015年有較大回落。互聯網股權融資的行業景氣度下降,平台下線和轉型的數量較多,新增項目3268個,同比下降56.6%。新增項目投資人次為5.8萬人,同比下降43.6%。

第三,部分業態行業集中度進一步上升。以互聯網支付行業為例,2016年互聯網支付的交易額在1萬億以上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共8家,他們的交易總額占非銀行交易機構的總額80%,以個體網路借貸為例,廣東、北京、上海、浙江、山東、江蘇等六省的各地網路借貸運營平台共計1854家,佔全國總數的70%。貸款余額近8000億元,佔全國總量的93.7%。

第四,互聯網金融的整體規模占金融總量比重仍然較低,但行業涉眾性比較強。以個體網路借貸為例,2016年末貸款余額8034億,而同期的社會融資規模存量是156萬億,前者僅為後者的0.5%。從歷史累計參與人數看,借款人和出借人合計5109萬人,比上年增長3596萬人。

第五,數字技術驅動特徵進一步明顯,大數據技術的客戶畫像在客戶畫像、精準營銷,風控等領域的應用日益廣泛,雲計算以其系統架構、資源整合等方面的優勢,滿足長尾客戶多樣化的服務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人工智慧技術應用效果開始顯現,生物識別技術在身份驗證、支付等場景應用逐漸增多。

第六,傳統金融機構在數字金融領域發力,但仍存在一定的約束。以互聯網直銷銀行為例,2016年末有69家商業銀行設立了互聯網直銷銀行,逾八成是城商行和農商行。根據協會的調研情況,傳統金融機構在發展數字金融的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人才、技術和機制方面的限制和約束,需要有針對性的加以解決。比如,金融產品研發很多還延續著傳統項目管理模式,存在環節多、流程長、耗時久,創新容錯不足等問題。業績考核更重視成本收益,對一些落地時間長,先期投入大,見效慢的創新而言,還存在一定的激勵不足方面的問題。

⑦ 三分鍾看懂Fintech和互聯網金融的區別

CFA資格證書及時調整來考試內源容,將Fintech納入考試范圍。顯示出,CFA資格考試靈活性和與時俱進。同時,這是CFA資格考試,作為其金融領域知名考試,對金融領域的發展變化以及社會對高素質、復合型金融人才需求的最好回應。
Fintech是由金融和科技,兩個英文單詞各取一部分拼湊而成的單詞。但是,關於Fintech的到底是什麼,目前為止還並沒有一套語意明確、界定清晰的定義。往往一般將其歸納總結為,能夠改變傳統金融經營方式的高新技術,尤其以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AI等技術為代表。
2019年CFA一級考綱加入fintech:Fintech新增內容添加到了投資組合管理(Portfolio Management)從原來的1個session變為了2個session,原有reading章節有順序的變動,但是該考察的老知識點不變,只是在科目最後新增了一整個reading添加了Fintech的4個LOS(考點)。

⑧ 互聯網金融具有顯著的技術和組織優勢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相比:
(1)金融的核心功能不變。互聯網金融仍是在不確定環境中進行資源的時間和空間配置,以服務實體經濟。具體表現在:1)支付清算;2)資金融通和股權細化;3)為實現經濟資源的轉移提供渠道;4)風險管理;5)信息提供;6)解決激勵問題。
(2)股權、債權、保險、信託等金融契約的內涵不變。金融契約的本質是約定在未來不確定情形下各方的權利義務,主要針對未來現金流。
(3)金融風險、外部性等概念的內涵也不變。在互聯網金融中,風險指的仍是未來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聲譽風險和法律合規風險等概念及其分析框架依然適用。同時,互聯網金融也存在誤導消費者、誇大宣傳、欺詐等問題。因此,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基礎理論不變,審慎監管、行為監管、金融消費者保護等主要監管方式也都適用,但具體監管措施與傳統金融有所不同。
互聯網金融的「變」主要體現在互聯網因素對金融的滲透。
首先是互聯網技術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移動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大數據、社交網路、搜索引擎、雲計算等方面。互聯網能顯著降低交易成本,緩解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風險定價和風險管理效率(會遠遠超過人腦的判斷效率),拓展交易可能性邊界,使資金供需雙方可以直接交易,從而影響金融交易及其組織形式。這里要特別強調三個技術趨勢:一是信息的數字化。二是計算能力的不斷提升。未來雲計算、量子計算、生物計算等有助於突破IC性能的物理邊界。三是網路通信的發展。這三個技術趨勢不僅會影響金融基礎設施,還會促成金融理論的突破。
其次是互聯網精神的影響。傳統金融有一定的精英氣質,講究專業資質和准入門檻,不是任何人都能進入,也不是任何人都能享受金融服務的。互聯網精神的核心是開放、共享、去中心化、平等、自由選擇、普惠、民主。互聯網金融反映了人人組織和平台模式在金融業的興起,金融分工和專業淡化,金融產品簡單化,金融脫媒、去中介化,金融民主化、普惠化。
因此,互聯網金融創新與傳統金融創新,其理論邏輯和創新路徑不同,隱含著監管上的差異。

⑨ 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風險有什麼特點

據報道,近日,央行的一份報告透露了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政策取向,同時,報告也專指出,互聯屬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也容易導致風險擴散和交叉傳導。

行業人士表示,互聯網金融平台運營的規范性、透明性有所提高,在歷經一輪行業「洗牌」之後,一些創新規范平台將脫穎而出,逐步走上規范發展的道路。

⑩ 互聯網金融的下半場,為什麼說技術是個大殺器

互聯網金融即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金融業務。互聯網技術不僅改善了金融業務發展的基礎環境,同時也衍生出了新的金融服務方式,引起金融生態和資源配置方式的變化,從而也帶來一系列風險與控制的新課題。
主要業務板塊
關於互聯網金融包括哪些業務板塊,理解角度不同,說法也不一樣。本文討論的互聯網金融並不是一個嚴格的學術概念,它是從商業角度描述在互聯網環境下的金融業務模式。因此它不等同於「互聯網+金融」,也不等同於金融的互聯網化,更不是指互聯網產業的金融活動,它是一種新的金融業態。
依託功能屬性分類
金融是一系列涉及資產轉換活動的中介服務行為,互聯網作為一種金融業務模式,其功能不外乎三大類:即金融作為交易媒介的功能、作為投融資媒介和作為財富管理媒介的功能。這些功能通過內在的信用機制發揮作用。因此互聯網金融包括三大類業務板塊:一類是互聯網交易支付類業務。包括銀行利用互聯網或移動互聯網建立便捷的支付清算渠道,各有關企業也可憑借自身優勢,建立第三方支付公司。另一類是互聯網融資中介類業務。包括依託互聯網的P2P借貸融資和通過眾籌平台進行的股權融資。此外,在大數據分析背景下,展開徵信及授信活動,也是互聯網融資平台功能的重要方面。第三類是互聯網理財媒介類業務。包括利用互聯網優勢,建立營銷窗口,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的理財服務;利用大數據管理優勢,指導交易決策,並發展高頻交易;利用大數據對客戶金融需求作出分析,實施精準營銷和有效客戶管理;利用金融大數據進行風險預測並提出風險政策,及時發現異常交易行為;利用大數據進行宏觀政策分析,實現平抑宏觀風險的最優貨幣政策安排;利用大數據進行企業和個人的徵信分析,及時把握不同對象的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等。
依託技術屬性分類
互聯網金融依其技術屬性又可以歸納為三大類:一類是利用互聯網優勢建立交易對接平台。包括P2P平台、眾籌融資平台、理財產品推介銷售平台、保險產品交易平台、證券交易平台等。第二類是大數據金融類,包括利用金融大數據分析技術進行徵信評級;在大數據分析模型基礎上的高頻交易決策;客戶大數據分析,進行精準營銷;大數據分析基礎上的風險測評與管理;異常交易的發現與診斷等等。第三類是所謂的金融電子化,主要是利用互聯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金融服務業,包括基於互聯網的電子銀行、電子證券、電子保險體系建設。使金融服務通過網路連接各類交易主體,突破金融服務的時空限制。包括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微信銀行、各類自助服務等。還包括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改善金融企業客戶管理、績效管理和風險管理等等。
核心競爭力的來源
互聯網金融揭示出兩個基本趨勢:互聯網企業的金融化和金融企業的互聯網化。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使金融業如虎添翼,其原因在於通過互聯網能夠最有效地解決金融服務的本質需求。這也是互聯網金融核心競爭力的來源。
互聯網技術能最有效地處理價值的時空轉移。金融的本質是價值的跨時空轉移。金融基本功能之一的交易媒介,就是要解決商品和服務貿易供求者之間的貨幣資金轉移問題,即支付問題。互聯網能最有效地通過賬戶的結算與清算來實現交易支付。金融主要功能之一的投融資中介則是價值在期限上的配置,是金融資產的流動性轉換。互聯網最有利於實現不同主體、不同流動性資產價值的配置。金融所衍生出的資產管理功能,本質是收益風險在不同偏好者之間的配置,而互聯網技術可以使不斷變動的風險收益信息更易於及時捕捉和分析。
金融作為一種中介服務活動所要求的便捷化、自助化,通過互聯網技術可以最好實現。互聯網實現了不同主體之間信息的互聯互通。每個人都可以成為一個網路終端或結點,發起或接收金融交易服務。這樣可以實現24小時不間斷的服務,而且在移動互聯網的背景之下,這種服務不再依賴於地點環境可隨時隨地自助完成,這極大地改善了客戶的服務體驗。即使是授信、開戶這些原認為離不開櫃面的服務流程,也可以通過遠程由客戶與客戶經理互動來實現,使服務的時效性大為增強。在這種技術背景之下,傳統銀行如不利用互聯網手段,那就毫無競爭優勢可言了。
基於互聯網的大數據分析和互聯互通的優勢,最有利於建立金融服務所需的信息充分和信用增強。金融的本質是信用,信用的基礎是充分、有效、對稱的信息。互聯網平台建立起交易雙方信息溝通和信息披露的極大便利,使交易信息趨於充分,可以十分便利地了解對象的商業活動狀況和徵信信息,並建立起相關關系人群落,增加對交易對手的了解,並形成更廣泛的監督。大數據分析可以使大量碎片化的信息整合成重要的相關關系和分類信息,有助於交易者做出正確判斷;異常分析可以及時提醒人們對金融欺詐的防範;過程和動態的監測信息可以刻畫事物運動的軌跡,提示人們及時做出反應。任何交易活動都會趨向於有助於增強信息和信用的方向,互聯網及大數據技術在金融中的應用是必然的。
互聯網的應用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務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性,從而提高了金融服務的效率。互聯網打造的信息平台,使很多金融服務的邊際成本趨於零。有效解決了金融服務於小額、分散的零售客戶的高風險、高成本問題,由於藉助網路對大量分散主體展開標准化、自助化服務,使金融服務更趨向於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互聯網技術大大降低了信息獲取成本、信息清算成本、風險識別成本、客戶管理成本,從而大大地提高金融服務的價值創造能力。
引起金融格局的重構
在金融企業互聯網化和互聯網企業金融化的趨勢下,金融市場和機構、業務版圖重構,出現一系列金融發展的新趨勢。
跨界發展,金融企業界限模糊化。具有互聯網應用優勢的渠道運營商(移動、電信和聯通等),可以利用手機注冊用戶系統建立自身的賬戶系統,涉足轉賬、支付等功能;電商平台企業(如阿里巴巴等),可以藉助交易保證金制度,形成支付寶、余額寶等,拓展金融服務功能;電商企業可以藉助其供應商與銷售對象的客戶關系建立起資金收付平台,並拓展服務商品流通的其他金融服務;社交網路(QQ與微信等)可以通過其注冊用戶,拓展第三方支付功能並間接管理財富;搜索引擎公司利用其數據挖掘能力,拓展金融服務功能;製造業企業可以藉助其供應鏈發展供應鏈金融,藉助銷售鏈展開租賃、分期付款等活動;商業流通企業可以發展消費金融;房地產企業、藝術品公司都可以依其服務屬性建立起相應的金融產品。互聯網技術使金融活動更便利地發掘產業價值鏈上下游之間的價值聯系,發展信用,形成豐富多彩的企業金融活動。因此,純粹的金融企業和非金融企業界限日益不明顯。
互聯網金融促進合作共贏模式的形成。互聯網實現各行各業的互聯互通,實現金融活動向各行各業的全面滲透,形成全社會普遍依存的價值網路。依託互聯網,實現金融網、物流網、商流網的三網合一,從而最有效地促進商業活動的進行。在合作網路中尋求合作就是尋求自身優勢的最大發揮,尋求自身劣勢的最小成本彌合,就是積極加入價值創造體系去分享價值。這種合作催生出合作共贏的文化——共同維護合作關系,堅守信用,承擔責任。網路化的生存,使財富真正地流動起來,在運動中增值,在運動中優化配置。對金融企業,不必再追求大而全、小而全,不必事事擁有;可以按縱向和橫向形成一系列外包關系,數據管理可以外包,信用卡可以外包、存款可以外包、貸款活動也可以外包等。在合作體系中,保留自身的核心能力,運用合作的杠桿去實現盡可能大的價值創造。金融機構的這種核心能力更重要的是價值網路中關系管理者的能力,是信用提供者和維護者的能力,是產品供給服務需求對接的創新能力,是風險管理和價值創造流程的研發能力。
邊際成本趨零化產生的深遠影響。網路化金融創造出平台優勢。在完善的平台下,新增客戶的服務成本趨於零。這就能吸引大量的客戶在幾近「免費」的情況下,享受網路化服務,而在享受服務的同時,也創造出網路資源的總價值的增長,形成新的增值服務內容和形式。互聯網趨勢下,商業模式已不再是簡單的盈利模式。因為在互聯網商務和金融發展的過程中,非盈利狀態常主導著未來的生存與競爭力。騰迅的社交網路、網路的搜索引擎、阿里的網商平台和支付寶,都曾經一度處於免費的狀態。互聯網打造的共享平台,讓人們習慣並依賴平台生存,形成新的經濟社會生態。在這種的新生態下,涌現大量微創新,形成新價值成長空間。新的商業模式特別重視客戶體驗,特別重視平台分享,特別重視「微創新」,特別重視客戶互動,特別重視市場拓展。這些都構成互聯網金融的思維。在互聯網思維下,協同共享逐步完善原有市場競爭方式,所有權邊界的重要性下降,使用價值及資源佔有的意義日漸突出,進而逐步完善並取代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和市場競爭模式,引起經濟社會向一個比傳統資本主義,比市場經濟更高的階段演進。
顛覆傳統金融企業的風險管理機制。互聯網金融產生了大數據分析運用基礎上的小微授信模式,產生了大數據分析基礎上的客戶分析和營銷方式。與傳統金融的風險管理相比,互聯網金融採取了完全不同的路徑與機制。傳統銀行授信的流程,是針對貸款申請者的貸前盡職調查、貸中認真審查和貸後嚴格管理,逐戶評級授信,分析其還款意願和能力,並嚴格按項目、客戶進行責任管理。在大數據金融下,通過大數據分析建立風險收益模型,對客戶做出分類,根據客戶類別建立授信機制,整體形成風險模型,按風險概率建立風險補償資金,從整體上對沖風險。因此是一種按大數據分析進行風險概率測算下的分類管理,而不是依個別項目和客戶的具體信貸管理。
加劇金融脫媒和技術脫媒。互聯網金融在於建立供求雙方直接溝通對接交易的平台,直接溝通交易信息,且還可以線上線下互動,這就省去了許多不必要的中間環節,迅速提升直接融資在整個社會融資中的份量。銀行作為間接融資的主要渠道,其存在的根本原因是解決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問題,形成的一種中介機制。當互聯網使直接交易能在信息充分的條件下進行時,間接中介就不必要了。過去投行機構、徵信評級機構、財務咨詢機構都是為了解決直接融資之信息不對稱的中介手段,促使直接融資比重不斷上升。現在通過互聯網交易平台的信息充分披露,將會進一步加劇這種趨勢,傳統銀行的業務空間進一步收窄。電子渠道對櫃面業務的大量替代,改變了銀行內部的資源配置。銀行網點必須適應性地轉型,形成有競爭力的線上線下結合模式,適應網路化的業務流程轉為線上進行,線下客戶經理更加要重視重點客戶的維護,更加要重視為客戶提供增值服務,更加重視財富管理業務的發展,加快推進業務的多元化、綜合化。
寄生出一批新的金融中介公司。在互聯網金融的新型生態中,依託互聯網平台和大數據技術的新型中介公司將應運而生。如大數據分析公司,為投融資者提供投資價值分析,提供徵信評級信息、提供預測分析;依託網路平台的擔保公司和徵信公司,為P2P平台和眾籌平台提供風險分散機制;風險投資公司,為互聯網金融創新提供風險投資服務;依託互聯網的投資公司,為網上直接投融資者提供投資咨詢服務;此外還會派生出依託互聯網金融的貨幣投資基金等。
宏觀管理的新課題
互聯網金融不僅作為一種金融手段,也作為一種新金融業態,其迅速發展引起信用體系的重構,也帶來了一系列宏觀管理的課題。
金融風險產生和擴散的新機制。互聯網金融既有風險抑制因素,又有風險增強因素。首先基於互聯網的金融對技術平台的高度依賴,實現了財富的貨幣化和貨幣的數字化。財富所有權以數字認證方式存在。因此,技術風險或IT系統的風險將成為最重要的風險之一。其次網路化的彼此關聯的價值體系,既增強了各經濟主體、各產品和服務之間的依存性,也使風險傳遞擴散變得十分便利,風險規模呈幾何級數擴大。三是網路化平台直接融資並未根本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平台是信用中性的,金融欺詐者也可以利用平台製造虛假信息誤導金融消費者,形成欺詐風險。四是支付體系的風險問題日益突出。五是反洗錢識別困難加大。當然,互聯網金融也存在風險抑制的內在機制。比如大數據分析增強徵信評級的有效性,增強風險研判和欺詐識別的及時性。同時也會增強系統性風險預測的准確性,有利於防範風險。信用體系重構後,改善了信息透明度條件,增強經濟主體的相互關聯依存,合作共贏局面也對應風險共擔責任,有利於形成新的風險約束關系並實質性地增強信用。這些問題要根據具體項目的實際需要作出風險評價和控制的安排,目前這方面的研究有待加強。
互聯網貨幣及其宏觀影響。貨幣的本質是信用,而信用對應於兌現債務的承諾。因此,債務創造貨幣。在金融市場發育的格局下,不斷創造的貨幣供給一方面促進需求引起經濟規模的擴大,另一方面又被不斷通過財富貨幣化、資產的價格上升所吸收,形成國民經濟的貨幣循環。債務關系又事實發揮著貨幣的功能,擴大著整個國民經濟的信用。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債務關系進一步復雜化,許多通過網路建立的合作協議,包含著兌現權利和義務,實質上就是一種債權債務的契約,但無法計量入現行的貨幣流通數量之中。在網路社區中共同認可的交易媒介,即網路貨幣,如Q幣、比特幣等等,事實上成為網路服務供求的支付手段,同時在網路社區成員中也有價值貯藏的功能,而且一開始就具備價值尺度的屬性,有的甚至和本位幣(人民幣或美元)可以兌換,有的雖然不能兌換,但都符合作為貨幣的一般定義。這種由於網路信用支持的貨幣,對宏觀的貨幣流通將產生何種影響?數字貨幣減少對M0的依賴,影響到M0的計量;虛擬貨幣調節著服務的供求,影響著M1、M2的真實計量。互聯網金融中的大量交易協議,事實上也發揮著廣義貨幣的功能,從而影響廣義貨幣的計量。從而都對宏觀金融政策效果產生影響。對這些影響的深入分析,有助於宏觀經濟預測和調控的科學性。
互聯網金融與資源配置效率。總體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有助於提高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從而優化整個國民經濟資源配置。在金融業態的發展過程中,市場競爭驅使服務指向邊際成本較低和消費者價值剩餘較高的方向。金融互聯網降低了金融消費者享受金融服務的成本,提高了享受服務的效用。互聯網大量節省中間環節形成直連直通,有利於降低金融交易成本,讓直接交易雙方分享更多價值,由於融資渠道更加多元,對投融資者的發掘更加充分,貨幣流動速度加快,有利於提高金融資產的效率。更重要的是:互聯網金融引起的合作共贏、協同共享經濟的形成有利於資源的有效利用,有利於專業化分工效率的提升。互聯網平台聚合大量小規模的金融消費者所形成的規模經濟,降低了分散服務的總成本,互聯網平台引起的混業經營擴大,實現以客戶為中心的多元化服務,提升了范圍經濟。事物都有兩面性。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帶來一些新問題。一是網路投資的規模越來越大,技術改造越來越頻繁,國民經濟中附加的信息設施成本越來越高。二是信息處理量越來越大,但信息產出量也越來越大,信息化使世界變得清晰的同時,信息的爆炸式增長,又形成巨大的干擾,使世界日益混沌。三是信息干擾越來越嚴重,信息安全越來越艱巨,對沖干擾和防範安全的成本越來越高,社會日益不堪其負。
大數據金融分析和高頻交易的市場影響。作為互聯網時代交易決策手段的高頻交易,是否會放大金融波動,加劇金融風險?這個問題尚無定論。美國證監部門要提出更嚴格的監管措施,以避免高頻交易對資本市場波動的放大作用,但問題是放大的機制是什麼,如何有針對性地提出監管措施?一種觀點認為,高頻交易並不會放大風險波動。在價格偏離基本面且存在套利機會時,高頻交易者將迅速反應,大量的套利行為使市場價格回歸基本面。有人看多,有人看空,有人看長,有人看短,有人偏好風險,有人謹慎行為,最終有人掙錢,有人虧錢是真正的金融市場形態。
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難題。互聯網金融改變了金融業態,模糊了金融企業的界限,增加了許多風險因素,如何實行有效監管,使之既能鼓勵基於互聯網的金融創新又可防範系統性區域性的金融風險,有效保障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互聯網金融既然是一種金融活動,必須按金融活動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既然是金融創新活動,就離不開金融活動的本質能力。這種本質能力就是信用。金融機構的信用來源,一是資本實力,即一旦產生風險,其資本抵補能力;二是專業能力,即風險管理和控制的能力;三是客戶關系,即長期形成的客戶信任;四是產品和服務對接需求的能力。金融企業藉助互聯網可以拓展這些能力,而互聯網企業要拓展金融服務,如果涉及到價值跨時空轉移和流動性變換過程中的風險責任,也必須建立起這些能力。目前互聯網企業在金融領域的涉足,多是從自身不承擔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的第三方支付和不承擔風險轉移責任的信息服務平台入手的,在建立起風險控制能力的情況下,逐步涉足承擔相應風險責任的領域。
對金融機構和業務活動的監管,應從監管活動的本質要求出發,審視和監管風險責任主體,使其承擔的風險與其風險承擔和管理能力一致。如果業務的本質是金融活動,就要遵循業務活動監管的要求。互聯網P2P借貸平台和眾籌平台,不能辦理資金池業務,不能集擔保、借貸責任於一身,一旦涉足實質性的金融風險責任擔當,就應遵循線下業務的監管要求。
值得研究的問題是,互聯網金融活動,在相當多的情況下對風險責任的轉移是模糊的。而且在「跨界」、「混業」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趨勢而不可阻擋之時,金融監管本身的責任邊界也模糊了。互聯網金融導致的大量創新活動,在監管的法律規范上缺乏,用現有法律約束創新活動,必然對創新的動力有所抑制。如何抓住互聯網金融創新涌現的機遇而又有效防範風險,是監管面臨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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