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信用社開業規定
農村信用社省(自治區、直轄市)聯合社管理暫行規定
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屬理委員會文件 銀監發[2003]14號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籌),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市銀監局(籌):
B. 農村商業銀行分行,專營機構開業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中資商業銀行分行級專營機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除信託公司內之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開業容核准由所在地銀監局審批;城市商業銀行省內新設分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新設不跨省的二級分行由所在地銀監局審批;銀監會已規定由銀監局審批的高管人員,其個案審批不再報上級准入部門核准;消費金融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任職資格由所在地銀監局核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開辦信用卡收單業務和使用統一品牌開辦信用卡業務由所在地銀監局審批;政策性銀行二級分行高管任職資格由銀監局下放至銀監分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