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認識機構投資者,社會資本,金融產品創新在控制權爭奪中的作用機理
一、金融創新風險
1、金融創新風險概述
金融創新風險是金融創新過程中,創新供給主體的創新措施不能順利實施,或者是創新收益遭到損失的可能性。它由兩部分構成,一是金融創新設計過程中的各種風險;二是金融創新實施過程中的風險。
金融創新風險不同於產業創新風險。首先,產業創新風險主要存在於新成果的市場認可度及潛在收益的獲得程度上,而金融業不僅具有產業創新的風險,還具有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等特殊的行業風險,金融創新在追逐利潤時也製造出了新的風險。其次,金融創新無法申請專利,具有廣泛的可模仿性和可推廣性。只有通過被模仿和推廣的活動,創新才能真正被社會所接受,否則將會由於市場規模不經濟、接受程度低等原因導致創新成果的市場需求量過小、創新成本過高,從而發生市場缺損、作用缺損以及價值缺損,使得創新者很難獲得全部潛在的收益,實現利潤最大化。最後,金融業涉及到國民經濟的各個方面,因此金融創新風險要比產業創新風險具有更廣的影響面和更大的影響力。
2、金融創新風險的構成
(1)設計風險。設計風險是由於金融創新設計過程中各種不確定因素而使金融創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的可能性。
(2)市場風險。市場風險又稱價格風險,是指市場價格變動導致金融衍生產品價格變動而產生的風險。這里的市場價格,主要是指基礎資產的價格。不同的衍生產品所涉及的市場風險是不同的。
(3)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又稱履約風險,是衍生交易中的一方不按合同條款履約而導致的風險。
(4)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在找不到適當的對手時,只能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將衍生工具出售所造成的風險。
(5)操作風險。操作風險又稱運作風險,是由於內部控制系統或清算系統失靈而導致的風險。
(6)經營風險。經營風險是金融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由於金融產品的復雜性而出現的判斷錯誤、記賬錯誤、結算錯誤、交割錯誤以及和約錯誤造成損失的可能性。
(7)投機風險。投機風險是由於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利用金融創新進行投機而導致的風險。
(8)夥伴風險。夥伴風險是由於金融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夥伴關系而導致的風險。
(9)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由於交易合約內容不合法律規范,交易合約不具備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給交易主體帶來的風險。
(10)聲譽風險。聲譽風險是由於操作失誤,不按時履約,違反相關法律和法規或其他原因,而給組織金融創新的機構或交易中一方的聲譽帶來的不良影響。
3、金融創新風險的成因
(1)金融創新使通貨膨脹成為可能。首先,金融創新擴大了貨幣供應的主體。傳統的金融體系中貨幣供應的職責主要由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擔負。中央銀行控制基礎貨幣的供應,商業銀行則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創造和收縮貨幣。金融創新以後,這一格局被打破。商業銀行在金融創新中出現的諸多與活期存款類似的新型負債賬戶就具有較強的存款派生能力。而且非銀行的金融機構也利用電子資金轉撥系統開辦支票賬戶、可轉讓存單、電話付款、證券化貸款等業務來創造貨幣,雖然其創造貨幣的能力不及商業銀行,但它擴大了貨幣供給主體,增加了銀行控制信貸的難度。在利益驅動下,銀行與非銀行機構還會不加限制地擴大信貸,使貨幣供應量增多。
其次,金融創新提高了貨幣流通速度。金融電子化是金融創新的特徵之一,金融機構應用電子技術使其業務由傳統的人工操作轉變成自動化、機械化操作。多功能信用卡、自動轉賬服務、銀行電話付款等新工具的普及明顯縮減了交易時間,提高了貨幣流通速度。
(2)金融創新降低了金融體系的穩定性。20世紀90年代以來連續發生了數次震驚世界的金融事件:墨西哥金融危機、美國奧蘭治事件、巴林銀行倒閉、東南亞金融危機、香港股災等等,都是金融風險過大,使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遭到破壞所致。因此,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金融當局,都普遍推行以風險控制為核心的風險管理和金融監管,把風險防範和保持穩定性放在首要位置。
(3)金融創新弱化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金融監管的領域擴大,對象增多。在金融創新的背景下,金融機構的種類明顯增多,各式各樣的准金融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涌現出來。由於生產國際化迅速發展,跨國公司大量涌現,對全球性金融服務的需求增加,加之持續不斷的各個金融領域的創新,促進了跨國銀行這種金融機構的發展。而且在金融機構業務和組織創新的基礎上,各類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相互交叉和滲透,傳統的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分工的界限日益模糊。因此,金融監管不但要監管傳統的金融機構,還要監管各種新型的金融機構和准金融機構;不僅要監管國內的金融機構,還要監管跨國性金融機構;不但要監管傳統的金融業務,還要監管新興業務。這樣就增大了金融監管的難度,降低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
從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相互關系來看,金融監管制度總是針對現有的金融業務及經營范圍制定的。然而,金融機構為了擺脫或逃避金融當局的管制,便通過創新來增強競爭力以獲取更多的利潤。反過來,當這些金融創新對貨幣政策或金融當局的目標構成威脅時,政府或金融當局又會採取新的管制和干預措施,於是又引發新一輪有針對性的金融創新。在這一過程中,金融監管的創新滯後於金融業務或工具創新,從而使得現實的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有所下降。
二、金融創新風險的防範
1、金融創新風險的防範體系
金融創新風險的防範體系是金融創新風險的防範主體,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由於國內外金融創新可能帶來的經濟損失,運用相關的方法和手段,對金融創新風險進行識別、測量和控制的行為體系。該體系由金融創新風險防範目標、防範主體、防範客體和防範方法這四個要素組成。
第一,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目標。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目標也就是構建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所要達到的最終目的,即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內外金融創新風險所帶來的和可能帶來收益減少的損失和成本增加的損失。
第二,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主體。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主體是金融創新風險防範行為的承擔者,包括行為的決策者和執行者,也就是金融市場的監管者和創新者。在風險防範的實踐中,這兩個層次的主體是難以分開的。
第三,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客體。金融風險防範體系的客體是指金融創新風險防範行為的作用對象,也就是金融創新風險,它包括設計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經營風險、投機風險、夥伴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等。
第四,金融創新風險防範的方法。金融創新風險防範的方法是指對金融創新風險客體實施控制的技術措施,這是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關鍵所在。防範金融創新風險的主要方法是風險的迴避、風險的分散、風險的分攤與轉移、風險的預警預控管理。
金融創新風險防範體系的構建是一個系統工程,它是在金融創新中運用系統的方法,對不同的金融創新風險進行系統管理和防範,以減少風險發生的概率或損失。
(1)金融創新風險的迴避。風險迴避是指考慮到影響預定目標達成的諸多風險因素,結合決策者自身的風險偏好性和風險承受能力,從而做出的中止、放棄某種決策方案或調整、改變某種決策方案的風險處理方式。風險迴避的前提在於金融創新主體能夠准確對自身條件和外部形勢,以及對客觀存在風險的屬性和大小有準確的認識。
正確的金融創新風險迴避策略並不是盲目地、一味地迴避風險,而應該在恰當的時候,以合適的方式迴避風險。金融創新風險迴避應該是一種策略性、藝術性、技巧性的迴避。當金融創新主體的自身實力無力承擔可能的損失,而且確實無法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時;當金融創新主體有多種項目、領域可供選擇,而不同的選擇可能具有不同的風險;當金融創新主體沒有必要去涉足某領域或是冒險時,均可採取風險迴避策略。
(2)金融創新風險的分散。風險分散是同一投資主體投資於不同的項目,從而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多數企業通常採取投資組合、項目組合、多元化經營這三種方式來分散風險,而用於金融創新風險的分散則可採取投資組合以及多元化經營這兩種方式來分散風險。
首先,投資組合。金融創新由於自身存在著許多不確定性,使得非系統性風險遠遠大於普通的金融業務,因而可能的投資收益也大於普通業務,創新者正是看中這部分超常收益而寧願承擔較大風險。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創新投資者必須慎重考慮投資失敗造成的損失。
其次,多元化經營。多元化經營的一個優點在於減少了利潤的波動,因此金融創新主體應力爭作到風險最小、收益最大的組合。創新主體應選擇在價格上是負相關的創新組合,這樣就有利於分散風險,而高度相關的創新組合不利於分散風險。但是,也不能高估了多元化經營分散風險的作用。多元化經營不僅分散了用於金融創新的資源,而且它對創新者的素質要求較高,如果沒有前瞻性的戰略眼光和對風險的靈敏嗅覺,就會提高創新成本,導致金融創新的失敗。
(3)金融創新風險的分攤與轉移。風險的分攤不同於風險的分散,風險的分攤是多個投資主體參與同一個項目的投資,使風險在多
個投資主體中分攤。顯然,隨著投資參與人數的增加,各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是遞減的。不僅如此,隨著投資參與人數的增加,總體風險也是遞減的。
風險的轉移是指風險由一個承擔主體向另一個承擔主體轉移,風險的轉移可分為風險的財務轉移和非財務轉移。風險的財務轉移是風險活動的承擔者不變,只是財務損失主體發生了轉移,譬如採取投保或擔保的方式來轉移風險。風險的非財務轉移即實體轉移,是風險活動連同其財務責任全部由一個承擔主體轉移到另一個承擔主體,譬如採取委託、發包、招標或出售的方式來轉移風險。然而,金融創新風險的轉移並不同於一般的項目風險轉移,金融創新風險的轉移多數是通過金融衍生物來實現的。
(4)金融創新風險的預警預控管理。有效的風險預警預控管理是確保金融創新安全的第一道屏障,通過監測可能產生金融創新風險的動向與徵候,可以及時為金融創新提供決策依據,阻止金融創新風險向金融危機轉化。金融創新風險預警預控管理主要是預警預控指標的選取和預警預控系統的操作。
金融業是一個技術性強、利潤豐厚、競爭激烈的高風險領域,無任何風險的金融運行體系是不存在的,因此如果我們能事先預測出風險的等級,並採取相應的措施防範並及時化解風險,就能避免金融危機的發生。借鑒世界各國金融風險防範的經驗,在金融創新過程中,可以採取宏觀、中觀、微觀三個預警子系統相結合的垂直風險預警預控管理。其中,宏觀金融預警系統主要是監測宏觀金融風險,即監測國際金融風險走勢和一個國家整個金融體系面臨的風險;中觀金融預警系統主要是監測國內各經濟區域內金融體系面臨的金融風險;微觀金融預警系統主要是監測一定金融環境下微觀金融機構所面臨的金融風險。這三個預警子系統要協調動作,自上而下地實行監控。
2、金融創新風險的防範策略
(1)金融監管部門的風險防範。首先,完善立法。對金融創新活動設立一整套完備的法律程序,制定關於金融交易管理的統一標准,以消除交易過程中不必要的風險,使金融交易從合約的簽訂到最後執行完畢的整個過程都有與之相適應的法律來規范。同時建立關於風險管理和交易咨詢的有效機制,使各金融機構都有防範金融風險的舉措,確保投資的安全性。
其次,參與金融創新的研究和開發。金融監管機構要派專人參與金融創新的研究和開發,全面了解金融創新的過程,准確掌握其產品的風險情況,組織有關專家和教授對金融創新產品進行全面論證並審定能否進行金融創新。
再次,嚴格監管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活動。除了按照《巴塞爾協議》對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作出規定外,還要根據其資本量、信用狀況、經營能力、對風險的應變能力及當前的市場波動狀況給出一系列的風險監控指標,將風險控制在所能接受的范圍內。
最後,加強各國金融政策的相互協調。傳統的監管機構基本是國家化的,各國政府一般都是從本國的利益出發,制定金融政策,由於政策之間缺乏有效協調,大規模投機資本為了尋求套利套匯,頻繁出入各國的金融市場,放大了金融風險。隨著國際金融一體化進程的加快,現有的國際金融體系必須進行相應的改革,加強國際合作,協調貨幣政策,從而把金融創新產生的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2)金融創新主體的風險防範。第一,確立風險管理意識。金融機構在創新過程中,風險日益增大,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的趨勢。金融企業面對金融環境變化、風險增大的現實,要想取得良好的經營效益,必須確立風險管理的意識與觀念。必須在員工中樹立風險意識,使他們明白,在充滿風險的經營環境中,一味地迴避風險是不可能的,只有面對風險,制定有效的措施才能防範和化解風險。
第二,明確風險管理原則。金融機構在創新產品、推出新業務時首先要遵循謹慎決策的原則,切勿盲目從事,急於求成。金融機構還要遵循分散風險的原則,擴大經營范圍,實行多元化經營,以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此外,金融機構在創新過程中,還要遵循規避風險的原則,避開高風險業務,以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
第三,建立風險管理體系。金融機構要統一制定有效的、切實可行的風險防範制度,並結合自身的特點,在實踐的基礎上建立一套科學的風險預測評估指標體系,以便作出正確的風險預測。此外,金融機構還要保證本系統內信息的上下暢通,不斷健全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及時修補和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預控系統存在的漏洞。
第四,加強內部監管。加強金融創新主體內部的監管,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要加強表外業務的管理。金融創新主體應根據自身的規模、資金、能力等確定表外業務佔全部資產額的比例,並把握好表外頭寸。同時,表外業務與表內業務要分開管理,建立完善的表外業務報表制度,加強表外業務的統計和核算。二還要加強對表外業務定期與不定期的內部稽核。及時發現表外業務經營中存在的問題,並制定出應付突發事件的措施。要加強對海外分支機構的管理,總部對海外分支機構要有集中、統一的調節和控制,要對其規定業務范圍及各類業務的規模和審批許可權,加大總部對海外分支機構資金流動的管理力度。三要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對金融機構內部重要的和高風險的部門進行分工並明確責任,使各部門在互相制約的基礎上既保持協調合作,又能職能分離、風險分擔。
三、結論
金融創新的風險體系是一個由多種風險交織在一起的彼此制約的復雜鏈條,它們共同影響和作用於金融創新的整個過程。金融創新風險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僅從通貨膨脹、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金融監管的有效性三個方面分析了金融創新風險的成因。除此之外,國際金融市場的風險傳導也是金融創新風險的形成原因之一。因此,對金融創新風險的成因還有待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我國在進行金融創新時要充分考慮當前的國情,以服務於經濟發展為基本的立足點,以市場為金融創新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創新時要充分考慮我國金融體制的特點及金融市場的發達程度,有選擇地進行金融產品的開發或引進國外的創新成果,避免一刀切。金融創新的目的在於規避風險,獲取利潤,因此在金融創新之前,要運用各種方法對其進行風險分析,為創新成功奠定理論基礎。
② 金融創新有何意義
(一)金融創新的積極作用
1.提高了金融市場的運作效率
首先提高了市場價格對信息反應的靈敏度。金融創新通過提高市場組織與設備的現代化程度,使國際金融市場的價格能夠對所有可得到的信息作出迅速靈敏的反應,提高了金融市場價格變動的靈敏度,使價格快速及時對所獲信息作出反應,從而提高價格的合理性和價格機制的作用力。其次,增加了可供選擇的金融商品種類。現代創新中大量新型金融工具的出現,使金融市場所能提供的金融商品種類繁多,投資者選擇性增大。面對各具特色的眾多金融商品,各類投資者很容易實現他們自己滿意的效率組合。第三,增強了剔除個別風險的能力。金融創新通過提供大量的新型金融工具的融資方式、交易技術,增強了剔除個別風險的能力。投資者能進行多元化的資產組合,還能夠及時調整其組合,在保持效率組合的過程中,投資者可以通過分散或轉移法,把個別風險減到較小程度。第四,降低交易成本,使投資收益相對上升,吸引了更多的投資者和籌資者進入市場,提高交易的活躍程度。
2.提高了金融機構的運作效率
首先,金融創新通過大量提供具有特定內涵與特性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務、交易方式或融資技術等成果,從數量和質量兩方面同時提高需求者的滿足程度,增加了金融商品和服務的效用,從而增強了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提高了金融機構的運作效率。其次,提高了支付清算能力和速度。把計算機引入支付清算系統後,使金融機構的支付清算能力和效率上了一個新台階,提高了資金周轉速度和使用效率,節約大量流通費用。第三,大幅度增加金融機構的資產和盈利率。現代金融創新涌現出來的大量新工具、新技術、新交易、新服務,使金融機構積聚資金的能力大大增強,信用創造的功能得到發揮,使金融機構擁有的資金流量的資產存量急速增長,提高了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規模報酬,降低成本,加之經營管理上的創新,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增強。
3.金融作用力大為加強
金融作用力主要是指金融對於整體經濟運作的經濟發展的作用能力,一般是通過對總體經濟活動和經濟總量的影響及其作用程度體現出來的。第一,提高了金融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再配置效率。現代金融創新使發達國家從經濟貨幣化推進到金融化的高級階段和大幅度提高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貨幣化程度,導致金融總量的快速增長,擴大了金融資源的可利用程度並優化了配置資源效果;第二,社會融資和投資的滿足度及便利度上升。主要表現為:一是融資成本降低,有力地促進了儲蓄向投資的轉化;二是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能夠提供更多更靈活的投資和融資安排,從總體上滿足不同的投資者的籌資者的各種需求,使全社會的資金融通更為便利;三是各種投資與融資的限制逐漸被消除,金融創新後各類投資融資者實際上都進入市場參與活動,金融業對社會投資和融資需求的滿足力大為增強;第三,金融業產值的迅速增長,直接增加了經濟總量,加大了金融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第四,增加了貨幣作用效率。創新後用較少的貨幣就可以實現較多的經濟總量,意味著貨幣作用對經濟的推動力增大。
(二)金融創新的負面影響
金融創新推動經濟發展和金融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新的矛盾和問題,對金融和經濟的發展產生諸多不良影響。
1.金融創新使貨幣供求機制、總量和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影響了金融運作和宏觀調控
在貨幣需求方面引起的一個明顯變化是貨幣需求的減弱,並由此引起貨幣結構改變,降低了貨幣需求的穩定性。在貨幣供給方面,金融機構創造存款貨幣的功能增強,增加了貨幣供給的主體。同時由於通貨—存款比率、法定存款准備金率、超額存款准備金率下降,增強了貨幣供應的內生性,削弱了中央銀行對貨幣供給的控制能力與效果,易導致貨幣政策失效和金融監管困難。
2.金融風險有增無減,金融業的穩定性下降
現代金融創新在提高金融微觀和宏觀效率的同時,增加了金融業的系統風險。一是創新加大了原有的系統風險(利率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購買力風險等),如授信范圍的擴大與條件的降低無疑會增加信用風險;二是創新中產生了新的金融風險,如大規模的金融電子化創新所產生的電子風險、金融業務管理創新中出現的夥伴風險、與金融國際化相隨的國際風險等。各種金融機構的業務創新和管理創新在帶來高收益和高效率的同時也產生了高風險,導致了金融業的穩定性下降。20世紀80年代以來,金融機構的虧損、破產、兼並、重組等事件頻繁發生。
3.金融市場出現過度投機和泡沫膨脹的不良傾向
現代金融創新中,金融市場上出現了許多高收益和高風險並存的新型金融工具和金融交易,尤其是從虛擬資本中衍生出的新奇的種類,如股票指數期貨交易、股票指數期權交易等。一些避險性金融創新本身又成了高風險的載體,如外匯掉期、利率或貨幣掉期等等,這些金融工具和金融交易以其高利率誘導和冒險刺激,吸引了大批的投資者和大量的資金。在交易量放大的過程中,價格被推到不切實際的程度,拉大了與其真實價值的差距,表現為其市場價大大超過其凈值,虛擬資本急劇膨脹,由此吹出了大量的泡沫,產生過度投機,極易發生金融危機。
③ 廣州科技金融創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由廣州市來政府組織自各種渠道籌資6億元成立,2003年預計注冊資金將達到10億元。 2015年8月,公司名稱由「廣州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變更為「廣州科技金融創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志軍
成立時間:1999-11-25
注冊資本:8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108000026602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城廣州國際企業孵化器C區C204之一房
④ 怎樣能夠加強在金融行業發展實力
金融科技是繼互聯網金融後金融領域的熱點之一。隨著金融科技企業數量、融資總額和交易規模的迅速增長,金融科技對金融生態的深遠影響日益顯現。在此背景下,我們應對金融科技有更加深刻、准確的理解和認識,科學探查金融科技未來的發展趨勢,有效降低金融風險。
應該看到,隨著科技日益進步、金融領域持續創新,金融的外延、邊界和運行模式都在不斷變化,但金融的本質並沒有發生改變。對此,應順應當代信息通信技術發展趨勢,從創新的視角深刻理解金融科技的內涵,更好把握金融科技的本質。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銀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銀行業IT投資額為831.1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1.92%,其中硬體方面的投資佔到投資總量的54.7%,預計到2020年銀行業IT投資規模將超過1300億元。
近年來,金融科技快速發展,對金融領域的影響日益增強。但目前,國內外對金融科技內涵的理解尚不統一,主要有以下三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金融科技就是金融,是新技術條件下金融的一種類型,或者認為它屬於產業金融的范疇。這是在我國新興互聯網企業中較為流行的一種觀點,一些研究也直接提出金融科技就是互聯網金融的高級階段。
第二類觀點認為金融科技是一種新產業,包括但不限於金融服務業。國外有研究將金融科技定義為應用新技術改善金融活動的新型金融產業,包括在金融服務業的新應用、新產品和新商業模式。國內也有觀點認為,狹義的金融科技就是指非金融機構運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各項能夠應用於金融領域的技術來重塑傳統金融產品、服務於機構組織的創新金融活動。
第三類觀點認為金融科技就是指以新技術應用為核心的技術創新。例如,美國金融科技監管框架就認為,金融科技是涉及支付、投資管理、融資、存貸款、保險和監管等領域的技術創新活動。國際金融穩定理事會(FSB)也認為,金融科技是指技術帶來的金融創新,創造新的模式、業務、流程與產品,以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或金融服務方式產生重大影響。
由於對金融科技的不同理解,各方對金融科技涵蓋的領域或涉及的主要內容的認定也存在一定差異。
盡管如此,我們也應看到,在金融科技的不同定義或理解中,其核心要素都離不開「金融」「科技」和「創新」等關鍵詞,離不開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尤其是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創新科技,數字支付、眾籌、智能投顧等都是與這些新技術相關的新模式、新產品。如果離開上述信息通信技術,就根本不可能實現移動支付、P2P、網路徵信等金融服務手段和交易模式的創新。但要注意的是,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不僅可以應用在金融領域,還可以應用在其他領域。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說,金融科技的實質就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在金融領域的具體體現。
雖然人們對金融科技的理解和界定存在差異,但對金融科技的不同認識基本上都可以分為金融技術手段和金融服務模式兩部分。前者是指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和安全技術等技術手段,以及通過信息技術應用構建的金融數據基礎設施。後者則是上述技術應用帶來的支付模式、資金籌集、使用、管理等金融資產交易模式的創新。這些創新有些與傳統金融密切相關,有些則形成了新的金融交易模式,提供新的金融產品,形成新的經濟活動,具有新產業特徵。但這些都是因新技術應用不斷擴大而產生的共同特徵,因此金融科技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金融,也不是單純意義上的新興產業。嚴格意義上說,正如同農業科技不是農業,更沒有創造新產業,交通科技不是交通運輸業,也沒有創造新產業一樣,金融科技既不是金融業,也不是「互聯網+金融」形成的新興產業,它只是當前信息技術創新背景下金融技術創新的一種表現。
從創新的角度看,金融科技就是信息科技創新應用於金融服務業形成的金融技術創新,首先是金融科技創新,其次是金融服務創新。上述技術手段和金融服務模式實際上分別就是這兩類創新的體現。
在此基礎上,這兩類創新的規模效應必然帶來金融組織創新。相應地,也將逐步改變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市場的形態與外延,引起金融監管模式甚至是金融制度的變革。
應該看到,金融科技之所以備受關注,一方面體現了金融部門應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興信息通信技術提高效率、降低風險的內在需求;另一方面則體現了新興互聯網企業為規避現行金融行業許可管制而從事金融活動的現實需求,現實中,金融科技已經成為一些企業從事金融業務、進入金融部門的「敲門磚」。
在金融科技發展推動下,傳統金融機構正在開始逐步面向「信息技術+信息服務」轉型,未來金融科技的應用將成為金融業必不可少且影響競爭力的關鍵生產要素。短期來看,金融科技的發展和應用提高了金融業運行和管理效率,創造了新的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服務模式和金融生態,對金融風險管理和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用更長遠的眼光來看,雖然目前金融科技的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但未來整個金融技術經濟範式都可能因為金融科技的應用而被改變。
⑤ 商業銀行金融業務的創新與發展問題
筒子 ,你的這個問題太泛了。
商業銀行的金融業務目前主要分為兩類:
一、銀行自己的金融產品:資產管理、信託投資、信用卡業務等。
二、銀行作為第三方的代理的金融服務產品:代理證券、代理保險、代收費用等。
在這兩類中,後者成為了商業銀行表外業務,近年發展最為迅猛並且逐漸成為了商業銀行利潤貢獻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於金融業務的創新與發展,從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金融體制和金融業的從業人員在金融業務的經驗不足,金融市場的不成熟,在金融產品的設計上有一定的限制,許多國外有的對沖產品在國內是不允許的。
不過,就我個人的看法,國內商業銀行在新世紀的大環境下,在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進行創新。
一、新時期的大環境下,科技發展迅速,商業銀行的金融業務可以在新技術平台的應用創新金融業務的服務模式。特別是電子銀行,手機銀行方面。
二、中國加入世貿的十年了,國內的金融業將逐步對外開放,國內商業銀行在充分利用現有政策學習國外銀行金融行業的經驗,創新以銀行為主體的國際化多元的金融投資產品,做到多貨幣,多市場的金融服務。
三、細化金融服務。針對不同的金融服務主體,提供更為細致的金融服務。個人金融、公司金融、國際金融。
關於發展
創新的金融服務是未來商業銀行在金融產品有限的前提下,同行業競爭的主要手段。
創新的金融服務也為金融業務的發展提供了路徑和可能。
創新的金融產品,這個需要經濟政策金融制度跟市場環境的配合,與實體經濟行業發展趨勢的把握。房產信貸,汽車信貸以及中小企業小額貸款等項目就很能說明。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