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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企業發展的重要性

發布時間:2020-12-15 00:04:51

Ⅰ 什麼因素導致金融機構發展乏力

根據中國經濟金融發展的新形勢分析,近期以及今後一個時期經濟金融改革與發展工作,要加強和改善金融宏觀調控,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完善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金融企業的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和服務水平,全面提高金融業對外開放水平,增強中國金融業競爭能力。建立和發展多層次的金融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提高金融監管水平,建立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改善金融生態環境,促進全社會信用體系的大環境建設,維護金融穩定。

一、繼續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

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加快經濟結構的調整,努力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著力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經濟決定金融,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是金融穩定的重要前提。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對經濟發展具有巨大的推動和調控作用,金融穩定是經濟穩定的基礎。因此,2006年中國將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繼續實行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雙穩鍵」調控方式,並根據經濟形勢的具體變化,注重增加靈活性和針對性。中央銀行在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的同時,進一步增強政策的主動性和有效性,注意加強預調和微調,充分發揮金融宏觀調控作用,適時適度調控貨幣信貸總量,優化信貸結構,加快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的平穩快速增長。

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中國經濟轉軌時期,要維護經濟金融穩定,需要加強基礎:設施和制度建設,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推進利率制度和匯率制度改革;加快金融企業改革,明晰產權主體;完善公司治理,轉換經營機制,加強內部管理;促進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機構創新能方。

(一)加快金融企業改革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下一步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引進外部戰略投資者,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商業銀行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強化出資人對國有商業管理層的約束,進一步規范公司治理,建立起有效的績效激勵、風險控制和資本約束機制,促進國有商業銀行健全經營機制,將國有商業銀行轉變成自主承擔風險的具有生機和活力的市場參與主體。

中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發展已經進入一個新階段,為適應新的形勢,傳統的政策性銀行要轉變為符合市場經濟需要的\財務上可持續的、具有一定競爭性的開發性金融機構。因此,政策性銀行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在改革過程中,要實行一行一策,針對各行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改革方案,有目的、有步驟、分階段實施,並要建立開發性金融機構管理模式,實行國家指定項目和自主經營的開發性項目分賬管理、專項核算。進一步完善股份制商業銀行的運行機制。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允許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股現有中資金融機構,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中小金融機構的重組與改造,在有利於化解金融風險的情況下,適當放寬社會資本和外資入股金融機構的比例。推動證券公司的重新定位,回歸投資中介服務的基本功能,完善以凈資本為核心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和考核機制,完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制度。支持優質證券公司創新,探索包括集團化建設、證券控股公司及合夥人制在內的各種組織形式,以形成規模適當,經營特色各異的證券公司。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證券公開上市。建立:綜合性保險集團,專業性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並存的多;元化保險機構體系。繼續深化和鞏固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革成果;支持集團減控股公司根據市場定位和業務發展需要,通過產險、壽險、資產管理等多元化業務,整合內部資源。允許保險公司依法兼並、收購、實現股權有序流轉。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在境內外上市。

推動金融機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提高金融企業的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和服務水平。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班子治理架構,使決策、監督、執行分工明確、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加強對高級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的約束,建立相應的正向激勵機制。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上,加強內部控制、加強內部授權授信管理,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內部合規性檢查的作用、同時合理發揮外部審計的作用。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審慎經營,採用國際通行的審慎會計制度、風險撥備制度和損失核銷制度,不斷提高金融資產質量、降低不良資產比例,提高金融機構經營的穩定性。金融業綜合經營是指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跨業經營的金融制度,具有節約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風險和獲得協同效應等優勢。要穩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提高中國金融機構競爭能力。推進金融機構綜合經營可以有多種形式。中國有必要在有效實施金融監管的前提下,主要通過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適合中國國情的綜合經營組織形式,發展綜合類金融業務。通過設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的方法,將防範金融風險和鼓勵金融創新有機結合,通過金融創新調整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結構。鼓勵金融業在制度、機構、產品等方面加大創新力度,推動金融企業面向市場、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意識,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和盈利能力。加強金融機構的產品定價能力、重視發展銀行業的中間業務,開發證券公司的賣方業務,加快保險產品結構調整,培育可持續的盈利模式,提高金融機構的經營能力和競爭實力。

(二)全面推進農村金融改革

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進一步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針對農村多層次金融需求的特點,加快構建政策性金融組織、商業性金融組織、合作金融組織和其他形式農村金融組織各有定位、功能互補、產權明晰、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真正建立起產權清晰、財務健康、監管到位、有可持續發展能力、主要為農村服務的金融企業。繼續完善和發展農村政策性金融,探索農村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共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有效模式,保障郵政儲蓄資金對「三農」的適當投放,引導和規范民間借貸行為,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發揮其活躍民間經濟活動的積極作用。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鼓勵多種形式的制度創新和產品創新,發展農業保險、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分散農村信貸風險。積級探索包括小額信貸組織在內的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形式,開發新的農村金融產品。

(三)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和完善匯率制度

中國利率市場化已經取得很大進展,目前除銀行存款利率上限和貸款利率下限外,基本取消了利率管制。利率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市場利率,金融機構依據市場利率確定其資產負債價格體系。一是進一步推進貸款利率的市場化,逐步放開城鄉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上限,簡化貸款基準利率期限檔次。二是引導金融機構提高貸款定價和風險管理能力。三是鼓勵金融機構用好存款利下浮政策,加強主動負債管理,逐步放開大額、長期存款利率。四是簡化並逐步放開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的上限管理,實現境內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的市場化。中國於2005年7月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攬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並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不斷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中國金融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放寬境內機構對外直接投資限制,支持企業「走出去」;積極探索利用外資新方式,逐步放寬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於境內的限制。放鬆境外機構和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上融資限制,優化國內資本市場結構,允許合格的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拓寬境內外匯資金投資渠道,允許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外證券市場。人民幣資本項目基本可兌換後,仍可以視情況對短期外債和投機性頭寸進行適當限制。

Ⅱ 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存在哪些問題

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各地銀行機構加大了對科技型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較好成效。以某市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該市銀行業機構為150多家科技型企業授信130億元,佔全部授信的15%。然而,銀行在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制約因素,影響到了科技型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企業財務狀況或生產經營狀況無法滿足貸款條件大部分的科技企業為發展中的中小企業,經營發展不穩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發企業,獲取一個項目從研發到投入生產需要大概2年時間,期間客戶只預交少量訂金,研發成功即可獲的全部研發資金,如不成功則合同失效,企業自行承擔研發費用,企業因生產周期長、研發費用高、經營風險大,難以達到銀行貸款條件。

(二)可供抵押擔保的資產少通常科技企業自有資產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少,缺乏有效擔保,如某市科創園區為近年來科技企業較為集中的區域,但大部分科技企業為租用園區工廠,自有資產不足以提供抵押擔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因技術性強、專業性高,難以評估作押。

(三)銀行服務科技型企業能力和意識有待提升銀行專業化產品和服務差異化、特色化還不夠,對科技型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還不能完全得到滿足。目前,大部分銀行基於資金安全方面的考慮,貸款資金必須有符合條件的抵押,某市僅有商業銀行在試行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且信貸產品、信貸擔保、業務流程、風險評價等主要還是面向傳統產業客戶和傳統有形資產,未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建立有區別的信貸業務系統,也沒有相應提高對科技型企業貸款的風險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需完善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擔保機構能力偏弱,部分擔保機構對企業發展評估專業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業是否有擔保、抵押為評判標准,弱化了為企業提供有效擔保的效果。

(五)政府對科技型企業支持有限雖然有政府「兩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基金)的支持,但這些資金在高新技術發展資金中所佔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對一些好項目大項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資渠道單一調查顯示,銀行信貸仍是科技型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占企業融資的80%以上。社會性的投融資渠道不暢、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會資本積淀,另一方面由於科技型企業投資風險大,易受經營環境的影響,變數大、資產少,相應負債能力也比較低,風險較大,難以吸引投資者。企業獲取資金困難,致使一些好項目因缺少資金支持,難於做大做強,不能形成規模效益和實現產業化。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科技型企業的實踐

(一)加強監管引導金融管理部門採取措施引導銀行加強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一是引導銀行建立完善適合科技型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和信貸業務流程;二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基層機構的審批許可權;三是在人力資源、財務資源和信貸規模等方面爭取更多的政策傾斜;四是對科技型企業不良貸款進行科學考核和及時處置;五是鼓勵銀行業機構創新科技型企業融資產品、融資渠道、擔保機制,最大限度地滿足科技型企業發展的需要。

(二)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各地緊緊抓住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歷史機遇,積極搭建科技專營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銀行機構成立了科技專營支行,並配備了相關專業人才,在建立商業可持續的科技型企業貸款機制方面進行積極探索,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動風險補償機制建設針對科技型企業貸款風險大的特點,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試點信貸融資業務風險補償暫行辦法》,實現了科技型企業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建設的重大突破,對全面改善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環境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辦法》通過對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數額的壞賬風險補償和獎勵促使銀行提高風險容忍度,降低貸款門檻,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投入。

(四)進一步豐富金融服務品種根據科技型企業市場狀況,各地銀行業機構及時開發出滿足科技型企業需求的新產品,如某市商業銀行與市中小企業創新中心、市中小企業發展中心合作,推出「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並推出針對以企業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擁有的動產或貨權為抵質押擔保項下的「倉儲通」貸款業務;農村信用社推廣互助式會員制擔保貸款,為9家科技型企業授信5200萬元,累計投放資金3700萬元。

(五)對科技型企業開展上市輔導融資與融智相結合,對有上市預期的科技型企業不僅在資金上給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規劃與輔導,募集資金監管與使用,後期發展規劃等方面給予有效的智力支撐,幫助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以某市為例,在銀行的幫助下,該市有2家科技企業將於2年內實現上市,企業發展即將步入新階段。

(六)積極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以某市為例,為幫助企業實現融資方式由間接融資向直接融資轉變,2014年度由浦發銀行該市支行主承銷的1家科技企業的5億元中期票據成功發行,為企業拓展了低成本資金的來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三、對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對科技型企業的專業化服務機制,開展好間接融資服務進一步推動科技專營支行管理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產品標准化、作業流程化、核算獨立化、風險分散化,指導科技專營支行堅持重點服務科技型企業的經營方向、經營理念不變。探索科技支行「一行兩制」模式,堅持並完善科技支行「五個單獨」管理體制——單獨的客戶准入機制、單獨的信貸審批機制、單獨的風險容忍政策、單獨的撥備政策和單獨的業務協同政策;推動貸款審批許可權的下放;堅持信貸評估時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兼顧、重大項目的聯合評審、風險管理前移、團隊責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風險管理機制。

(二)探索知識產權質押模式,開發適合科技型企業的金融產品指導專營機構不斷探索和創新符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推進產品服務創新,滿足科技企業的發展需求。組織建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不斷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處置方式;簡化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流程,開通知識產權質押評估「綠色通道」;制定並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技術規范和實施辦法;探索「評估+擔保+信評+輔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模式。建立「統借統還」融資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貸工廠模式,推進聯合互保貸款;探索「貸款銀行+助貸機構」的小額貸款模式。推進質押貸款創新,不斷創新保理融資模式。推進股權質押貸款、合同能源貸款、應收租金保理、債權保險融資等方面的創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為企業提供切實有效服務大力推進科技擔保機構的創新。推進科技擔保在擔保模式和反擔保模式方面的創新,包括但不限於企業互助擔保、補貼資金貼現,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無形資產質押;推進科技擔保在業務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創新,包括但不限於創業擔保、擔保換分紅和擔保換期權。探索貸款銀行、產業園孵化器、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政府專項支撐資金、科技擔保機構共同擔保的「科技型企業融資聯合擔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創新財政投入方式與機制統籌市縣(園區)兩級支持金融、科技等相關資金,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建立政府、金融機構聯動的風險共擔機制,重點用於信貸風險補償、創投風險補償、融資擔保債務發展、引導基金資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設工作經費,發揮國有資本戰略導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體系發展。探索政府購買科技創新成果、服務及采購高科技企業產品的新模式;發揮稅收政策的引導作用,探索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和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引導企業進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促進股權投資發展的政策,依託當地區域優勢,積極引進全國性或區域性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設立機構和拓展業務;通過政府出資引導,組建產業重組基金,促進成長型企業的發展提高和衰退期企業的整合重組。通過稅收優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辦公服務和項目對接等政策優惠,創造創業風險投資市場發展的良好環境。逐步形成各類股權投資基金聚集區,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的健康發展。通過為PE、VC等風投資本提供通道,拉動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跟進。完善中小企業改制上市培育系統,通過上市獎勵、土地優惠,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或返還和提供中介橋梁、歷史遺留解決、協調服務等,促進科技企業上市。搭建技術產權交易平台,充分發揮其綜合服務功能,有組織推進金融創新和服務協調,不斷增強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

Ⅲ 支持小企業發展有哪些金融方面的文件

金融范圍,指屬於金融行業的企業都有哪些機構服務類型。
首先,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其次,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6、中國的分類。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宏觀層面統一了中國金融機構分類標准,首次明確了中國金融機構涵蓋范圍,界定了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組成,規范了金融機構統計編碼方式與方法。
該《規范》對金融機構的分類:
一、貨幣當局:1、中國人民銀行;2、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監管當局: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1、銀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4、農村資金互助社;5、財務公司。
四、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1、信託公司;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3、金融租賃公司;4、汽車金融公司;5、貸款公司;6、貨幣經紀公司。
五、證券業金融機構:1、證券公司;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3、期貨公司;4、投資咨詢公司。
六、保險業金融機構:1、財產保險公司;2、人身保險公司;3、再保險公司;4、保險資產管理公司;5、保險經紀公司;6、保險代理公司;7、保險公估公司;8、企業年金。
七、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1、交易所;2、登記結算類機構。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興金融企業:1、小額貸款公司;2、第三方理財公司;3、綜合理財服務公司。

Ⅳ 如何看待金融體系的多元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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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產生和發展的主要過程及現代銀行體系建立的途徑

銀行是在商品生產和市場交易逐步發展的過程中產生與發展起來的,因而是經濟發展的產物。

在金屬貨幣出現以後,就出現了早期的金銀兌換、保管和匯兌業務,形成了早期的貨幣兌換商和錢在銀號等機構。如在歐洲的古希臘與古羅馬時期,就有了大量的金銀保管兌換與放貸的記載。但一直至漫長的中世紀結束前,這種錢庄業務一直停留在傳統的形式上。

近代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與工業革命,是傳統的貨幣經營業向現代金融業轉變的主要動力。到16世紀中葉,地中海沿岸各國的工商業與貿易有了較大的發展,為了適應經濟的發展與存款。貸款的要求,出現了最早的商人銀行,這些商人銀行既辦理存款與貸款,也從事轉帳結算業務。但他們的貸款往往帶有高利貸性質,使一般工場手工業主和商人很難獲得貸款,即使獲得也會因高額利息而無利可圖。這顯然不能適應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建立資本主義的銀行。

在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的推動下,真正現代意義上的銀行在17世紀末至明世紀中逐步發展起來了。現代銀行體系的建立並取代傳統的貨幣經營業、高利貸商,是通過兩條途徑實現的:一是舊式的高利貸銀行在新的經濟條件下,調整放款原則而逐漸轉變為現代的銀行,主要特徵是較大規模地吸收社會資金,同時以較低的利率發放貸款;二是按照資本主義原則組織的股份制銀;行,其一開始就具有現代商業銀行的性質,並從事大規模的融資與貸款活動,股份制的商業銀行因其資本雄厚、融資能力強,貸款利率低,所以逐步成為現代信用領域的主導形式,銀行成為整個社會信用的中心。1694年,英格蘭成立了第一個現代銀行——英格蘭銀行,其建立標志著高利貸在信用領域的壟斷地位被打破。從此以後,現代銀行在歐洲就廣泛地發展起來了。

二、銀行是一種特殊的企業,如何理解?

銀行是一種金融機構,也是一種企業。說它是企業,是因為它與一般的工商企業有共同之處。企業的共同特徵是:從事直接的經營活動,具有一定的資金,獨立核算,並通過經營活動獲取利潤。銀行具有企業部門的一切特徵,它是實現資本循環周轉的一個必要環節。

與其他企業相比,銀行又具有一般企業所不具備的特殊性,這些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銀行的特殊利益。銀行的特殊利益大致可概括為兩個:①從行業特點得到的好處,即不需投入很多的自有資本即可進行經營活動,並可賺取可觀的收益。②從國家的干預以及與國家政權的密切關系中得到的好處。

2.銀行的特殊風險。銀行作為經營貨幣信用的特殊企業,它與客戶之間並非是一般的商品買賣關系,而是一種以借貸為核心的信用關系。這種關系在經營活動中表現為以信用為基礎,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借貸,即銀行以存款方式向公眾負債、以貸款方式為企業融資。銀行經營活動的這種特殊性,在激烈的競爭中產生特殊的風險:①信用風險,即借款人不能或不願意按期償還貸款而使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②來自資產與負債失衡的風險。③來自公眾信任的風險。④競爭的風險。

3.銀行的特殊作用。銀行的特殊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經濟發展在資金上的支配性作用。銀行經營的對象不是一般商品,而是一種特殊商品——貨幣資金。銀行的業務活動對貨幣資金在經濟部門之間的流動具有重要影響,進而影響國民經濟中各部門的發展。哪個部門能從銀行得到大量資金支持,哪個部門就有了發展優勢,反之,在競爭中就會處於不利境地。二是在國家對經濟的干預中發揮重要作用。國家通過銀行影響貨幣供給量、利率。貸款額度等經濟指標,進而實施對經濟的干預。

可見,現代銀行作為「特殊的企業」在經濟生活中佔有特殊的地位,並具有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特殊作用。

三、現代市場經濟國家金融體系的基本構成

與市場經濟制度相適應,現代市場經濟國家一般都擁有一個規模龐大、分工精細、種類繁多的金融機構體系,包括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兩大類。其中,銀行性金融機構居支配地位。

銀行性金融機構按照其各自在經濟中的功能可劃分為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專業銀行三種類型的銀行。它們所構成的銀行體系通常被稱為現代銀行制度。商業銀行是辦理各種存款、放款和匯兌業務的銀行,且是唯一能接受活期存款的銀行。中央銀行是在商業銀行的基礎上發展形成的,是一國的金融管理機構,被稱為「發行的銀行」、「國家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專業銀行是集中經營指定范圍業務並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的銀行,包括: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開發銀行、儲蓄銀行、進出口銀行等。現代銀行制度中,中央銀行處於核心地位,商業銀行居主導地位,其他專業銀行仍然有存在和發展的餘地。

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整個金融體系重要的組成部分,其發展狀況是衡量一國金融體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非銀行金融機構木以吸收存款作為其主要資金來源,卻以某種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以某種特殊方式運用其資金,且從中獲取利潤。這類金融機構包括:保險公司、信用合作社、消費信用機構、證券公司、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租賃公司等。

金融體系的分工與組成是在不斷變化的。長期以來大多數國家的金融機構體系中,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有較明確的業務分工,如美國、英國等國30年代後採用的分業經營模式,就是以長短期信用業務分離,一般銀行業與信託業務分離,與證券業務分離為特點。80年代以來,金融機構的分業經營模式逐漸被打破,各種金融機構的業務不斷交叉,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差異日趨縮小,綜合性經營與多元化發展的趨勢日益明顯。

四、金融機構體系中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異同及相互關系

一國的金融機構體系由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構成,其中銀行性金融機構占支配地位。

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共同點表現在兩者都是以某種方式吸收資金,又以某種方式運用資金的金融企業,都具備金融企業的基本特點,表現在:都以盈利為經營目的;主要從事與貨幣資金運動有關的各項業務活動;在經濟運行中都發揮著融通資金的作用。

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有著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①吸收資金的方式不同。銀行金融機構主要以吸收存款的方式吸收資金,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以其他方式吸收資金;③業務方式不同。銀行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方式是存款和貸款,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業務方式則呈現出多樣化,如保險公司主要從事保險業務,信託公司從事信託業務,租賃公司主要從事租賃業務,證券公司則主要從事投資業務等;③在業務中所處的地位不同。銀行在其業務中,一方面是作為債務人的集中,另一方面是作為債權人的集中,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比較復雜,如保險公司主要是作為保險人,信託公司則主要充當受託人,證券公司則多作為代理人和經紀人;④在金融領域中發揮的具體職能不同。銀行性金融機構主要發揮信用中介職能,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根據其業務不同而發揮不同職能,如保險公司主要發揮社會保障職能,信託公司則主要發揮財產事務管理職能等等。

銀行性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性金融機構都是一國金融機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共同為社會提供全面完善的金融服務。銀行性金融機構在整個金融機構體系中居主導地位,而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存在則豐富了金融業務,充分滿足現代經濟對金融的多樣化需要,因此,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程度是一國金融機構體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

五、本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的發展呈現的趨勢

本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獲得了迅猛的發展,呈現出以下發展趨勢:

首先,銀行在業務上不斷創新,並向綜合化方向發展。金融機構、金融業務、金融工具等領域的創新更好地滿足顧客的需要;同時,商業銀行業務與投資銀行業務的結合促進銀行發展為;全能性商業銀行。其次,跨國銀行的建立使銀行的發展更趨國際化。各國銀行紛紛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成立跨國銀行,並從事國際銀行業務及開拓境外金融業務。第三,按照《巴塞爾協議》的要求,重組資本結構和經營結構。國際清算銀行提出的這套國際金融市場主體的行為規范,為絕大多數西方發達國家的銀行所遵守。第四,兼並成為現代商業銀行調整的一個有效手段。尤其是進入90年代以來,西方銀行業內部更是不斷重組,以期適應形勢的變化與要求。第五,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正不斷融合,形成更為龐大的大型復合型金融機構。傳統的分業經營模式逐漸被打破,各種金融機構的業務不斷交叉,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差異日趨縮小,形成多元化、綜合性經營的趨勢。

正確認識和把握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的發展趨勢,還應分析這一趨勢的歷史背景與內在原因。

首先,70年代以來,經濟領域中,經濟自由主義在與國家干預主義的交戰中佔了上風。以美國、英國為代表的各國政府為減少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更好地發揮市場對經濟的作用,開始放鬆金融管制。這使得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日益加劇。激烈的競爭促使了許多新事物的產生:銀行不斷進行金融創新,並提供全方位服務吸引客戶;銀行業通過兼並帶來優勢互補,拓展業務領域,爭取廣泛客戶;分業經營向多元化、綜合性經營過渡。第二,新技術的出現,特別是電子通訊、信息處理、計算機廣泛應用於金融業,為金融創新以及跨國銀行的跨地區經營提供了支持。第三,隨著各國金融市場聯系日趨密切,各國銀行業運作規則的接軌、銀行業經營的監管、國際金融市場風險的防範問題也逐步提到議事日程。因此,產生了巴塞爾委員會等國際金融組織進行國際間協調與管理。

可見,上述發展趨勢有其客觀必然性。它促進了世界金融業的融合與發展,促進了國際間資金的流動,利於銀行提高經營效率,但同時也對金融風險的防範、國際銀行業的有效監管提出了新的課題。我國作為國際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應借鑒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的發展趨勢,深化金融機構改革,提高銀行業競爭實力,推動我國金融國際化的進程。

六、我國的金融體系經歷了哪些調整與改革?從其演變過程中,如何理解社會經濟條件對金融機構體系形成的影響?

我國目前的金融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格局。這一體系的形成,經歷了以下幾個過程:

1.改革開放前的「大一統」模式下的金融體系。這是一種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辦法為主的單一的國家銀行體系。其特點是:①在銀行設置上,全國只有中國人民銀行一家辦理全部銀行業務,下設眾多分支機構,遍布全國,統攬一切銀行信用。②人民銀行集貨幣發行和信貸業務於一身,既執行中央銀行職能,又兼辦普通銀行的信貸業務。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機構體系。打破長期存在的人民銀行~家金融機構的格局,恢復和建立了獨立經營的專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與人民銀行一起構成了多元化銀行體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機構體系。1983年起在金融機構方面進行了如下改革: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專設中國工商銀行,承辦原來人民銀行負責的信貸及城鎮儲蓄業務;增設交通銀行等綜合性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等區域性銀行;設立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國際金融機構在加強國際合作,發展世界經濟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表現在:①提供短期資金,緩解國際收支逆差,這在定程度上緩和了國際支付危機。③提供長期建設資金,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③調節國際清償能力,應付世界經濟發展的需要。④穩定匯率,促進世界貿易增長。

當然,目前的國際性金融機構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貸款條件比較嚴格,貸款利率不斷提高,加重發展中國家的支付困難。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附加條件,干預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政策和發展規劃。

隨著國際性金融機構的不斷改革與完善,它們在國際經濟和國際金融領域中將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

Ⅳ 金融機構如何助推小微企業發展

金融機構要助推小復微企業制發展,主要應該在為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上著手。

小微企業發展的一大障礙就是資金短缺,而向銀行貸款時常面臨著復雜的手續和繁瑣的流程,不僅牽扯精力,還有可能耽誤發展時機。

所以金融機構應該在保障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簡化貸款流程,並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強大的經濟支撐。

第一,開展多元化金融服務,滿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第三,創新貸款機制。

第四,創新擔保與抵押方式。


第五,建立全面風險管理。

Ⅵ 國家開發銀行的企業發展

2006年,國家開發銀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積極調整戰略發展重點,致力於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支持國家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建設
國家開發銀行的主要任務是為國家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兩基一支」)提供長期資金支持,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緩解經濟發展瓶頸制約。電力、公路、鐵路、石油石化、煤炭、郵電通訊、農林水利、公共基礎設施等始終是我行的主要業務領域和貸款支持重點。
成立以來,國家開發銀行積極發揮政府和市場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支持了長江三峽、國家石油儲備基地、西電東送、南水北調、西氣東輸、京九鐵路、北京奧運、秦山核電站等一大批國家重點工程,累計向「兩基一支」領域發放貸款33.704億元左右。2006年,在鞏固電力、煤炭、公共基礎設施等領域優勢地位的同時,我行在農村公路、鐵路等領域也取得突破性進展,共向「兩基一支」領域發放貸款約6.962億元,佔全部貸款的98.8%。
◆支持國家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建設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
◆加快推進國際合作業務,交流發展經驗
◆以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為切入點,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加強對中小企業及教育、醫療等社會瓶頸領域的支持,承擔社會責任
◆加強與各類金融機構合作,促進中小金融機構的改革與發展
該企業在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聯合發布的2007年度中國企業500強排名中名列第二十六。 經國務院批准,國家開發銀行於2008年12月11日整體改制為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將承繼國家開發銀行的全部資產、負債和業務。國家開發銀行原有的營業機構、商標、互聯網域名和咨詢服務電話等保持不變,由股份公司繼續使用,各項業務照常進行。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股份公司名稱:
中文:「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家開發銀行」
英文:「」;
簡稱「CHINADEVELOPMENTBANK」;
英文縮寫「CDB」
股份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3000億元
股份公司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8號

Ⅶ 金融信用對我國經濟發展有什麼重要意義

1、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資本市場缺乏層次,直接融資存在結構缺陷

我國目前債券和股票市場的發行和流通雖然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但是,廣大中小企業仍然難以躋身其中,大型企業依然占據優勢。加之在債券市場投資者的構成當中,機構投資者一直是絕對的主力,當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偏小、流動性受限時,對機構投資者的吸引力通常有限。

2、間接融資體系存在制度缺陷,大企業對小企業形成明顯的「排擠效應」,縣域中小企業融資出現真空

由於歷史沿革和現行的管理體制,四大行的主要客戶群體依然為國有大企業,中小企業很難得到貸款。從金融體制方面分析,與眾多的中小企業相比,我國中小銀行不僅數量嚴重不足,而且進一步發展面臨著諸多障礙,無力滿足縣域經濟中廣大中小企業對於金融服務的需求。

3、缺乏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正規制度安排和相應配套措施

(1)法律制度和實踐對信貸人權利保護不利。在我國的整個法律制度安排中,缺乏對信貸人權利的保護,嚴重影響到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性和可得性。加之金融機構債權保護手段嚴重不足,通常運用的追償、行使抵押權、訴諸法律等手段的運用效果不佳。2000年以來,雖然金融機構將90%以上的債務企業破產案件訴諸了法律,但通常法律保護的也只是賬面債權,債務企業的財產已經被轉移,金融機構債權實際上被懸空。形成了在一些產權保護差的地區,借款企業逃廢債嚴重,銀行惜貸、被動防守、信貸結構進一步惡化,中小企業融資更為困難的惡性循環局面。

(2)大多數中小企業對信息披露重要性的意識淡薄,徵信體系尚未建立。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對於信息披露重要性的認識雖然有所加強,但遠未達到完善的程度,大多數中小企業沒有形成重視對外信用度和企業道德的商業習慣。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對於「市場交易」的前景和重要性還缺乏認識,「市場交易」的場所制度很不完善、全國性的徵信體系尚未建立。

(3)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力較弱,風險補償機制缺位。我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呈現出多樣化特徵,但其總體實力較弱、擔保風險累積,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作用的發揮。

Ⅷ 金融機構如何助推小微企業發展

金融機構要助推小微企業發展,主要應該在為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上著手。小內微企業發容展的一大障礙就是資金短缺,而向銀行貸款時常面臨著復雜的手續和繁瑣的流程,不僅牽扯精力,還有可能耽誤發展時機。所以金融機構應該在保障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簡化貸款流程,並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強大的經濟支撐。

Ⅸ 企業成長的不同階段哪些金融機構會提供哪些產品或服務

該理論把企業的資本結構、銷售額和利潤等作為影響企業融資結構的主要因素,將企業金融生命周期劃分為三個階段:創立階段、成熟階段和衰退階段。後來,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Weston & Brigham對該理論進行了擴展,把企業的金融生命周期分為六個階段:創立階段,成長階段Ⅰ、成長階段Ⅱ、成長階段Ⅲ,成熟階段和衰退階段。
該理論提出在企業各個階段的融資來源為:
(1)在創立階段,融資來源主要是創業者的自有資金,資本化程度較低。
(2)在成長階段Ⅰ,融資來源主要是自有資金、留存利潤、商業信貸、銀行短期貸款及透支、租賃,但存在存貨過多、流動性風險問題。
(3)在成長階段Ⅱ,除了有成長階段Ⅰ的融資來源外,還有來自金融機構的長期融資,但存在一定的金融缺口。
(4)在成長階段Ⅲ,除了有成長階段Ⅱ的融資來源外,還在證券市場上融資,但存在控制權分散問題。
(5)在成熟階段,則包括了以上的全部融資來源,但投資回報趨於平衡。
(6)在衰退階段,則是金融資源撤出,企業進行並購、股票回購及清盤等,投資回報開始下降。
其後,美國經濟學家Berger & Udell對Weston & Brigham的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進行了修訂,把信息約束、企業規模和資金需要量等作為影響企業融資結構的基本因素來構建企業的融資模型,從而得出了企業融資結構的一般變化規律,即在企業成長的不同階段,隨著信息約束、企業規模和資金需要量等約束條件的變化,企業的融資結構也隨之發生變化,處於早期成長階段的企業,其外源融資的約束緊,融資渠道窄,企業主要依賴內源融資;而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可抵押資產的增加,資信程度的提高,企業的融資渠道不斷擴大,獲得的外源融資尤其是股權融資逐步上升。Berger等使用美國全國中小企業金融調查和美國聯邦獨立企業調查的數據,對美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結構進行檢驗證實了該理論。
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為解釋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特點提供了思路。但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結構是否符合該理論,目前國內有關學者多用實證分析的方法進行研究。據國際金融公司(IFC,1999)在中國北京、成都、順德、溫州等地開展的一項針對民營企業的調查表明,我國民營企業不論處在哪個發展階段,其融資來源都嚴重依賴於內部融資 。而在《中小企業發展問題研究》聯合課題組發布的《2005年中國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報告》也顯示,目前中小企業首選的籌資方式中,利用企業積累的自有資金佔48.41%、通過銀行貸款來擴大生產規模佔38.89%,其它形式籌資不足13%,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進行融資僅佔2.38%。這說明了我國中小企業多把內源融資作為首選的融資方式,而銀行貸款、發行股票或債券等外源性融資運用得極少。經過我國學者的反復證明,發現我國的中小企業基本適用這個理論。

Ⅹ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特徵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政策性銀行與商業性銀行相分離,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現代金融體系,且形成了嚴格分工,相互協作的格局。
我國現階段所形成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總體情況如表所示。
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政策性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新型商業銀行
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
北京、上海、深圳、大連等十八家
非銀行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農場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等
(表一)我國現階段金融機構體系的主要構成
(一)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國家機關。它是我國的貨幣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和政府的銀行。按《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具體職責包括:1、發表、履行與其製作有關的命令和規章。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8、經理國庫。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檢測。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13、執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的最高決心機構是理事會,李事長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設在北京,1998年以前按行政區劃設置其分支機構,1998年以後按經濟區域設立了天津、沈陽、上海、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等九個跨行政區的分行,各分行下設若干支行。各分支行在總行領導下在各自的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的有關職責。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還在北京和重慶設立兩個直屬於總行的營業管理部。
(二)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圖專門充實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
1、 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於1994年3月17日建立,其基本職責是為我國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其配套工程融資。國家開發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是投資於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項目、能直接增強綜合國力的支柱產業的重大項目、高新技術產業的重大營業性項目、跨地區的重大政策性項目等。
2、 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4年7月1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外貿政策,為擴大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辦理與之有關的各種貸款、混合貸款和轉貸款,辦理出口信用保險和擔保業務。
3、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11月18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以公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其業務范圍主要包括:辦理糧、棉、油、糖、豬肉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國家確定的小型農、林、牧、水利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等。
(三)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中處於主體地位。按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吸收公眾存款。2、發放短期、中期和中長期貸款。3、辦理國內外結算。4、辦理票據貼現。5、發行金融債券。6、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從事同業拆借。8、買賣、代理買賣外匯。9、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10、代理收付款項、代理保險業務。11、提供保管箱服務。12、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中國工商銀行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無論是吸收儲蓄存款,還是發放中長期貸款,或是辦理結算業務上都處於優勢地位。它一方面積極開拓、穩健經營,同時又以效益為中心,進行集約化經營。
中國農業銀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優勢,繼續服務於農村經濟,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基礎,將經營重心轉移到高效行業和企業;另一方面實行城鄉聯動的市場定位,拓展城郊與城區的業務,支持城鄉經濟一體發展;同時還在積極創造條件進入國際金融市場。
中國銀行在其作為國家外匯外貿轉移銀行時期,在發展國際金融業務方面就已奠定了良好基礎。現在,作為外匯指定銀行,繼續充分發揮著支持外貿事業發展、提供國際結算服務、提供進出口融資便利以及作為對外籌資的主渠道等的業務優勢。中國建設銀行在經歷了十幾年財政、銀行雙重職能並行的階段後,1994年進入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的新階段。1996年3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由於該銀行過去長期專門辦理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地產等基本建設金融業務,與大企業、大行業有著密切的聯系,從而繼續發揮優勢,實施為大行業、大企業服務的經營戰略,其同時也在積極拓展商業銀行的其他業務。
(四) 其他商業銀行
自20世紀80年代初起,我國就陸續組建了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心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等。就這些商業銀行的活動地域來看,新建時明確由全國性商業銀行(如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與區域性商業銀行之分,這從各銀行的行名即可基本判別。但近些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一些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經營域界已超出了原來定位的地區,也向其他城市或地區擴展。
1995年春,我國開始在規范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其基本方式是將眾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實行一級法人、多極核算經營的體制,所有入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都變為塵世合作銀行的分支機構。城市合作銀行在性質上並不屬於合作性金融機構,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因而城市合作銀行後來又改名為城市商業銀行。這些以城市名稱命名的城市商業銀行的主要功能是為本地區經濟發展融通資金,重點為城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2001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江蘇省成立了張家港市、常熟市、江陰市三家農村商業銀行,這是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改制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標志著一種新的農村金融機構誕生。
(五) 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指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和租賃公司等。
1、 保險公司
這是經營保險和再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和集聚保險基金,建立社會經濟補償制度,保持生產和人民生活的穩定,增進社會福利;經營國內外保險和再保險業務以及與保險業務有關的投資活動,促進社會生產、流通和對外貿易的發展。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太平人壽保險股份公司等。國外一些著名的保險公司如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等也在我國設有分支機構。
2、 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有三種類型:國家銀行附屬的信託投資公司;全國性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愛建金融信託公司等;地方性信託投資公司,它是地方政府為促進本地區和國外的經濟技術合作而在大中城市建立的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吸收信託存款;經營委託貸款與投資及信託貸款與投資;從事融資性租賃;辦理擔保與代理業務;經營有價證券的發行和買賣,以及在境外發行外幣有價證券;籌措境外外幣借款;經營外匯信託投資業務等。
3、 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有: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
我國第一家證券公司於1987年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以後,各省市都相繼成立了證券公司。為了方便投資者買賣股票和債券,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在全國大中城市設立了證券交易營業部,在那裡人們非常方便地買賣各種上市證券。
4、 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多為企業集團內部集資而成,其宗旨和任務是,為分企業集團內部集資或融通資金,一般不得在企業集團外部吸收存款。財務公司在業務上受銀行監督委員會領導和管理,在行政上則隸屬於各企業集團。主要業務有:人民幣存款、貸款、投資業務;信託和融資性租賃業務;發行和代理發行有價證券等。
5、 金融租賃公司
我國的金融租賃公司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金融租賃公司創建時大都是由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合資設立,如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東方租賃有限公司等。根據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及管理原則,對租賃業務也要求獨立經營,與所屬銀行等金融機構脫鉤。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有:用於生產、科研、辦公、交通運輸等動產、不動產的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業務;前述租賃業務所涉及的標的物的購買慾望;出租物和抵償租金產品的處理業務;向金融機構借款及其他融資業務;吸收特定項目下的信託存款;租賃項目下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匯及其他業務。
6、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的郵政金融機構。其主要是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個人匯兌和結算業務為主,不能辦理與銀行機構相同的如發放貸款這類業務。郵政儲金匯業機構吸收的存款,除按規定繳納存款准備金和留足備付金外,其餘部分轉存中國人民銀行統一使用,不得經營國債和國家政策性金融債券。
7、 外資金融機構
外資金融機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和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外資銀行,具體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中外合資銀行。二是外資財務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三是外資保險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隨著金融機構地對外開放和我國加入WTO 後,外資銀行將陸續金融我國,這既有利於引進外國銀行資本和先進的管理經驗,但也加劇了金融業的競爭;既對國內金融機構提供了機遇,但也提出了挑戰。國內金融機構只有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適應市場,接受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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