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雲南雲水慈善基金會是不是傳銷
《中來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自
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2747振興中華慈善基金會是真的嗎
當然不是真的!赤裸裸的傳銷詐騙!根本就不是正經項目,都是傳銷騙子巧立名目忽悠老人的把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早在2017年1月3日就發布了關於謹防有人以「振興中華慈善基金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資產聯合基金會」名義進行詐騙活動的嚴正聲明
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tzl/201701/20170100002852.shtml
全文如下:
關於謹防有人以「振興中華慈善基金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資產聯合基金會」名義進行詐騙活動的聲明
來源:
民政部門戶網站時間:
2017-01-03 15:45
近日,我局接到舉報,反映有人通過一個名為「振興中華慈善基金會群」的微信群吸收會員,聲稱只要繳納169元會員費,就能得到400萬元至600萬元不等的「善款」,並稱「振興中華慈善基金會」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資產聯合基金會」。經查,「振興中華慈善基金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資產聯合基金會」均未在民政部登記,涉嫌進行非法社會組織活動。請廣大公眾務必提高警惕,不要輕信此類宣傳和參與有關活動,並相互轉告。我局將依法跟蹤調查,歡迎知情者積極提供有關線索(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對於在民政部登記的社會組織,社會公眾可以通過中國社會組織網查詢。
特此聲明。
民政部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局
2017年1月3日
3. 聖道慈善基金會是不是在搞傳銷
1.單純憑上述描述無法確定其是否屬於傳銷范疇,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內人員,通過對被發展容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2.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4. 鄧紀蓉福民慈善基金會是傳銷嗎 我交了錢,參加了鄧紀蓉福民基金會,是不是真的
2軍軍長於媛鳳架構都是自家親屬,不幹活來到鄧紀蓉福民慈善基金會拿錢,幹活的團長交上50十1給退了換成自己親屬朋友!到鄧紀容基金會拿錢!你們說說是不是傳銷呢?否認,難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