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存款保險制條例規定,多少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
22年磨一劍。昨日,中國政府網以國務院令的形式,正式公布了《存款保險條例》(下稱《條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央行[微博]有關負責人指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更好地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維護金融市場和公眾對我國銀行體系的信心,進一步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深化金融改革,維護金融穩定,促進我國金融體系健康發展。
對於市場關注的費率問題,《條例》規定,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市場人士測算,若平均費率在0.04%-0.08%的區間,繳納保費對銀行利潤有一定影響。
金融安全網進一步完善
早在1993年,國務院就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基金,保障社會公眾利益。隨後,央行會同有關部門作了長時間系統研究,充分徵求了各方面意見建議。目前,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
存款保險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所謂存款保險,是指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當投保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規定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2008年以來,有關國家和地區不斷完善存款保險相關制度,在保護存款人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業界專家指出,從存款人角度看,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加強存款人保護,有效防止銀行擠兌。通過頒布存款保險條例,明確對存款人的保護政策,確保及時賠付,有效維護金融市場和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切斷恐慌情緒和風險在金融機構之間傳染的鏈條,防止個別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出現問題引發成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從金融機構角度,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促使金融機構審慎經營。通過及時糾正措施,對風險做到「早發現」和「早處置」。
從處置機制角度,作為市場化的風險處置機制和平台,存款保險可以綜合運用收購與承接、直接賠付、經營中救助等處置方式,高效化解不同類型的金融風險,實行較快有序的市場化退出和靈活的專業化處置,降低金融風險處置成本。
讓市場記憶猶新的是,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期間,正是受益於成熟的存款保險制度,美國有效規避了金融體系風險,成功處置了近500家倒閉銀行的風險。
7個工作日內足額賠付存款
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6.5877, 0.0021,0.03%)50萬元。這個限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將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經國務院批准後適時調整。
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確定存款保險的最高償付限額,既要充分保護存款人利益,又要有效防範道德風險。從國際上看,最高償付限額一般為人均GDP的2至5倍。條例規定的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是央行會同有關方面根據我國的存款規模、結構等因素,並考慮我國居民儲蓄意願較強、儲蓄存款承擔一定社會保障功能的實際情況,經反復測算後提出的,這一數字約為2013年我國人均GDP的12倍,高於世界多數國家的保障水平,能夠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實行限額償付,並不意味著限額以上存款就沒有安全保障了。從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看,多數情況下是先使用存款保險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投保機構對出現問題的投保機構進行「接盤」,收購或者承接其業務、資產、負債,使存款人的存款轉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機構,繼續得到全面保障。確實無法由其他投保機構收購、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償付限額直接償付被保險存款。此外,超過最高償付限額的存款,還可以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條例同時明確規定了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償付被保險存款的情形:一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投保機構的接管組織;二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實施被撤銷投保機構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投保機構的破產申請;四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情形。為了保障存款人及時獲得償付,條例還明確規定,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
投保機構適用費率待定
《條例》並沒有明確規定費率,只是指出,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其標准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狀況、存款結構情況以及基金的累積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調整,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
業界專家表示,單一費率操作簡單,但容易鼓勵銀行冒險經營,導致不公平競爭,因此廣受詬病。而實行風險差別費率,通過經濟手段形成正向激勵機制,客觀上可以加強對金融機構盲目擴張和冒險經營行為的約束,促進其穩健經營與健康發展,有效防止和疏導金融體系的風險。
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和完善,存款保險差別費率機制在國際上已經比較成熟,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開始實行基於風險的差別費率。近年新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和地區,如中國香港、新加坡、蒙古等,都在起步時直接引入差別費率。
民生證券研究院執行院長管清友[微博]分析,預計我國會推出以基於風險的差額費率,可能的監管指標是資本充足率。有兩種類別差別費率機制:一類是基於投保銀行類別簡單確定差別費率,比如對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確定不同的費率;另一類是根據資本充足率或多種監管指標設計的基於風險的差別費率。前者還是沒有消除道德風險問題,同一類別的銀行的風險和資質區別較大,仍會導致同一類別內的「好」的銀行補貼「壞」的銀行;後者為投保銀行穩健經營提供了正向激勵,對投保金融機構的風險承擔行為形成約束。
2014年年底,商業銀行凈利潤總計為1.5萬億元,管清友測算的一般性存款余額約為105萬億元,稅率以25%計。若平均費率在0.04%-0.08%的區間,對整個銀行業的凈利潤影響約為2.5%-5%。由於一般性存款余額較大,因此,繳納保費對銀行利潤有一定影響。與此同時,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和未來利率市場化進程加快,深耕資產收益率更高的小微企業的銀行會受益。
⑵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存款保險基金
《存款抄保險條例》正式公襲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發現投保機構存在資本不足等影響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情形的,可以對其提出風險警示。
《條例》明確,投保機構因重大資產損失等原因導致資本充足率大幅度下降,嚴重危及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投保機構應當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採取補充資本、控制資產增長、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桿率等措施。投保機構有前款規定情形,且在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期限內未改進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提高其適用費率。
《條例》明確,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保護存款人利益:一是在本條例規定的限額內直接償付被保險存款;二是委託其他合格投保機構在本條例規定的限額內代為償付被保險存款;三是為其他合格投保機構提供擔保、損失分攤或者資金支持,以促成其收購或者承擔被接管、被撤銷或者申請破產的投保機構的全部或者部分業務、資產、負債。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在擬訂存款保險基金使用方案選擇前款規定方式時,應當遵循基金使用成本最小的原則。
⑶ 存款保險基金不予保險的存款有哪幾種
從存款的角度來看,抄存款保險基金的設立和我們每個存款人息息相關,通過存款保險,切切實實保障了存款人資金的安全。
如今,在《存款保險條例》實施四年後,獨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
公開信息顯示,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進行股權、債權、基金等投資;依法管理存款保險基金有關資產;直接或者委託收購、經營、管理和處置資產;依法辦理存款保險有關業務;資產評估;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簡單點說,所謂存款保險基金公司就是專門針對銀行的保險公司,專門應對銀行破產的一家國家背書的企業。
存款保險僅限於存款,無論是銀行理財還是基金、小貸公司,都不屬於保障范圍。
目前參加存款保險的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含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而外國銀行在中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以及中資銀行海外分支機構的存款原則上不納入存款保險,這一點是國際通行做法。
⑷ 哪些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
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專基金管理機構規定屬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
國家通過立法形式,設立專門的存款保險基金,明確當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規定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保障存款人合法權益。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覆蓋所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統稱「投保機構」),包括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
(4)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參與擴展閱讀:
存款保險介紹如下:
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⑸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保護存款人利益:
我的理解是有兩個投保機構,假定是A和B,第二條的意思是,A破產了,B可以在一定限額內專代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屬構代為償付被保險存款,隱含的前提條件應是B將接管A,包括A的資產和負債。保費是投保機構A出,投保機構B因是正常經營,這里的償付只是針對A出的保費,當然不針對B出的保費。
⑹ 我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是誰
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於2019年06月01日正式成立,注冊資本100億元。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目前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工作人員擔任。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該公司業務范圍主要包括:進行股權、債權、基金等投資;依法管理存款保險基金有關資產;直接或者委託收購、經營、管理和處置資產;依法辦理存款保險有關業務;資產評估;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6)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參與擴展閱讀:
1993年,我國就首次提出存款保險制度。2015年5月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存款保險的保險費由中國人民銀行收取與管理,存款保險機構也設於中國人民銀行內部(金融穩定局)。
盡管條例已經提出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參加金融監督管理協調機制,但如果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缺乏獨立性,就可能影響公正性、出現工作效率較低,難以有力地承擔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重任。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作為獨立機構,往往對參保的金融機構有一定的監督管理權。
由中國人民銀行獨資設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專門管理機構,是推動商業銀行良性可持續發展和進一步推動商業銀行市場化、推動中國金融更加開放的一個有力舉措,代表了整個中國金融體系的一個全面可持續的發展進步。
⑺ 邯鄲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有嗎 在國家中央行下設的金融穩定局在邯鄲市也有嗎
12月24日上午,邯鄲市副市長武金良主持召開金融、保險企業入駐中央商務區推進版會。會議邀請65家有入權駐意向的金融、保險重點企業參加。
武金良指出,東區開發是市委、市政府統籌全局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優化城市布局、拓展城市規模、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富強邯鄲、美麗邯鄲的重要舉措。東區中央商務區是邯鄲未來商務商業活動中心區域,是資金和財富的集散地、經濟發展中樞。他強調,要全面推進中央商務區的宣傳,各金融、保險企業的總部和其分支機構要以高站位、超前的眼光認清形勢,用好政策,把握機遇。金融辦要主動搭橋對接,加強銀企合作,確定建設目標,力爭早日全面開工,加快建設步伐。
東區中央商務區規劃位於高鐵東站和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之間,總面積1.75平方公里(約2625畝),是城市重要門戶、建築地標、對外展示名片
⑻ 中國銀行業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成立了嗎
這個機構一直存在,只是職能能不能有效發揮的問題
⑼ 存款保險制度將執行差別費率對存款有什麼影響
一、存款保險制度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二、根據《存款保險條例》:
第九條存款保險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費率標准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狀況、存款結構情況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的累積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調整,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
第十四條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參加金融監督管理協調機制,並與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金融管理部門、機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通過信息共享機制獲取有關投保機構的風險狀況、檢查報告和評級情況等監督管理信息。
前款規定的信息不能滿足控制存款保險基金風險、保證及時償付、確定差別費率等需要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要求投保機構及時報送其他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