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哪些基金公司長期激勵約束機制
今天在看了現任證監會主席上海企業論壇後也在想,基金公司有什麼長期激勵約束制度,除了爭著去搶排名,提升基金身價外,外界還真了解的很少。希望有更詳細的回答承上。
② 急急急!!!!!有關股權激勵中激勵基金的作用
激勵基金在實際運用當中是用來購買公司存量股票的,市場上的例子也只是用來專購買限制性股票,好像屬也沒有定向增發中使用吧,更別提股票期權了
關於備忘錄1號,從你的理解來看,如果激勵基金用來補償差價,那激勵對象實質上仍舊需要出資,和提不提取獎勵基金沒有區別,所以我理解的是:激勵基金只能購買存量股票,不能用於購買增量股票
③ 私募股權基金激勵的激勵機制有哪些
私募股權的激勵主要是從管理產品的超額盈利分成上進行體現。也就是產品收益率越高,能分得的獎勵就越多。
④ 基金中的管理費和科研人員激勵費是給自己花的還是上交給單位的
基金中的管理費分為兩塊,一塊是學校的管理費用,另外一塊是項目管理人員的費用,包括項目的管理,財務等人員費用。
科研人員的激勵費是對科研人員完成項目,以及獲得科技成果的獎勵,是給科研人員自己的費用。
⑤ 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激勵機制包含哪些內容
(1)經濟利益激勵
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對普通合夥人的報酬,分為固定報酬和變動報酬兩個部分。固定報酬是按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總額或己投資資金的2%一3%收取的管理費。變動報酬就是股權上市或出售投資後取得的一定比例(一般為15%一20%)的收益提成,即剩餘索取權,也就是說,普通合夥人雖然只投入合夥企業l%的資金,卻享有15%一20%甚至更高的投資收益提成,這可以認為是普通合夥人知識資本(專業特長、經驗和業績)的注入,從而要求的相應資本權利。這種採取期權形式的報酬結構,能夠給普通合夥分很大的激勵作用。
(2)權力與地位激勵
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治理機制獨特,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人不參與投資資本的運營,不得干預普通合夥人的經營活動,否則將喪失有限責任的保護。而普通合夥人全權負責創業資本的運營和管理,可以充分發揮其知識、經驗,享有投資業務的控制權。合夥協議還授予普通合夥人監督有限合夥人按時繳納出資的權力,如果合夥人無故違背出資的承諾,拖欠或者拒絕繳納承諾的資本金額,將會受到處罰,如降低其股份比例、限制他們撤回已投入的資金等。這種機制充分保障了普通合夥人的創造性、獨立性,有利於調動普通合夥人的積極性。
⑥ 如何激勵你的私募基金經理
績效分成兌現機制初探
漢坤律師事務所 王勇譚逸 張楚淇 / 文
作為一個高智力、高回報的行業,私募基金業不斷吸引著金融界一些最聰明的投資經理們投身其中,而一個私募基金如何能吸引和保有高端人才、在激烈的競爭中勝出,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基金是否有一個能使投資經理個人與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利益高度一致、有效的內部激勵機制。不久前的鼎暉創投合夥人王功權私奔事件,也引起了包括基金投資人在內的業界人士對包括基金管理人激勵機制在內的一些非常隱秘的基金管理人內部利益安排的關注。本期漢坤私募基金法律評述分以下五個部分對私募基金最主要的激勵機制-績效分成-在國際基金和國內基金中的運用進行介紹和分析:概述;績效分成分期兌現時間表;績效分成分期兌現時間表的調整;在稅收穿透實體中的績效分成分期兌現;績效分成分期兌現比例的安排。概述
績效分成指基金管理人從基金獲得的、以基金凈收益為計算基數、基於其對基金的貢獻而非其對基金的出資而取得的收益。業界通常績效分成的比例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之基金投資凈收益的20%。
基金管理人從基金獲取績效分成的相關制度為基金層面績效分成分配機制,基金管理人的職業投資經理從基金管理人分享績效分成的相關制度則為績效分成分期兌現機制。一個有效的基金層面績效分成分配機制可使基金管理人與基金的投資者利益保持一致,而一個有效的績效分成分期兌現機制則可使職業投資經理與基金管理人的利益保持一致,因為績效分成的合理分期兌現可以確保職業投資經理在基金的整個存續期內均保持積極性。出於上述考量,盡管績效分成分期兌現時間表是基金管理人高度機密的內部安排,但某些基金會應有限合夥人的要求向其作一定程度的披露。
績效分成分期兌現時間表
不同的基金管理人對績效分成的分期兌現時點、節奏等事宜的存在不同需求。多數情況下,績效分成的分期兌現時點與相關基金的投資期相聯。需特別注意的是,來自於各個不同基金的績效分成應獨立地就相關基金進行分期兌現。最簡單的績效分成分期兌現時間表將與投資期相匹配,在投資期內每月或每年分期兌現等額的績效分成。績效分成分期兌現的其他方式則包括:在基金交割時便立即兌現一定比例,作為對在基金募集過程作出過較大貢獻的職業投資經理的獎勵;績效分成保留10%-20%,到基金解散時方進行分期兌現,以吸引職業投資經理在整個基金存續期內均持續為基金服務;採用簡單直線法分期兌現,在基金存續期中的每月或每年分期兌現等額的績效分成;在分期兌現期的前期每期將較少份額分期兌現,在後期每期將較大份額分期兌現。
⑦ 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獎勵基金管理辦法
下面提供一份關於礦業安全生產獎勵制度一份,希望能對你有些幫助。
一、獎勵目的
1、確保完成興業礦業及各所屬企業2012年度總體經營目標。
2、強化各企業內部管理,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經營成本。
3、激勵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創造性,提高全體員工主人翁意識,增強管理和技術團隊的核心凝聚力。
二、獎勵原則
1、公司利益與企業員工利益相結合,價值增值,利益分配。
2、注重工作質量,合理拉開差距,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三、獎勵辦法的制定
1、各企業成立以執行董事或總經理為組長的獎勵方案考核小組,自行制定獎金分配方案和考核辦法,報公司生產技術部、企管部、人力資源部及審計部等部門審核。
2、獎金分配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慮各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工種的技術含量、難易程度、風險大小及工作條件優劣等因素,向貢獻傾斜,向效益傾斜,向智力傾斜。
3、各企業獎金分配方案要分解到月份,並明確獎勵方案考核小組責任,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瀆職行為,總公司將不定期進行審計。
四、獎勵方案說明
1、各企業提取的季度獎勵指標須經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核通過。
2、各企業提取的季度獎勵指標含在季度績效工資考核指標之內。
3、一季度獎勵指標提取要充分考慮春節放假、復工證件辦理等影響生產的因素,一季度完不成的獎勵指標可調節到二季度完成,但不能調節至三、四季度。
4、該獎勵方案自2012年開始試行,季度驗收考核後即計算獎勵結果,一季度獎勵結果在二季度兌現,其它季度獎勵結果當季兌現。
5、該獎勵方案適用於各企業領導班子、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行政後勤工作人員及選廠員工。
五、獎勵標准
1、出礦任務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季度出礦任務超1噸獎勵2元,巨源、富生二企業:超1噸獎勵3元。
2、掘進任務
完成季度掘進計劃,超1米獎勵50元,重點工程超1米獎勵100元。
3、選礦任務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季度選礦任務超1噸獎勵3元,富生二企業季度選礦任務超1噸獎勵5元。
4、成本費用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采、選直接成本在下浮1%的基礎上,節余獎勵20%,巨源、富生二企業采、選直接成本在下浮2%的基礎上,節余獎勵20%。
5、季度回收率提高部分多創造的價值按以下比例進行獎勵
錫林、融冠、儲源6%;巨源、富生10%。
6、入選品位
錫林、融冠:鋅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鐵品位每提高1%,獎勵2萬元。
儲源:鉬品位每提高0.001%,獎勵3萬元。
巨源、富生:鋅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鉛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
五、其它
1、季度末對所屬企業進行獎勵核算時,經過公司許可調整的任務指標以調整後的數據為准。
2、除儲源礦業公司外其它企業考核兩種金屬。
⑧ 若某公司有一筆基金要獎勵員工的工作效率,其方式有提高工資,發放年終獎金,何種方式好
發放年終獎,因為這是福利!不是工資,工資漲得話要以後的每個月都漲,萬一這錢用沒了,怎麼辦?
⑨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74號)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10月8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條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由中國地質大學原校長朱訓先生捐資設立,用於獎勵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為發展地質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青年教師,激勵廣大青年教師教書育人、刻苦鑽研、勇於創新,努力建設地球科學領域世界一流大學。
第二條 朱訓先生1930年5月出生,江蘇阜寧人,新中國地礦事業的領導人,找礦哲學學科的創始人,為中國地質工作和地質教育事業做出重大貢獻。他曾任地質礦產部部長、黨組書記兼全國礦產儲量委員會主任,全國政協秘書長兼政協機關黨組書記,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至十四屆中央委員,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曾先後兼任中國礦業聯合會會長,中國地質學會理事長,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理事長,全國地學哲學委員會理事長,中國地質災害研究會理事長,中國地質大學校長,歐美同學會副會長兼留蘇分會會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國際歐亞科學院院士,俄羅斯自然科學院榮譽院士,烏克蘭國立礦業大學名譽教授,俄羅斯南俄理工大學名譽博士,俄羅斯總統勛章和烏克蘭國家勛章獲得者。
第二章 基金來源
第三條 本基金共計人民幣50萬元。
第四條 本基金為動本基金,每年評選一次,進行獨立核算。
第三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學校成立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由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院、科技處、學科建設辦公室、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第四章 獎勵范圍與評選條件
第六條 本基金獎勵范圍為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40歲以下的青年教師,每年評選出5至10名,每人獎勵6000元。
第七條 本基金評選條件為:
1.學校在編在崗青年教師並在教師崗工作滿三年,愛國愛校,熱愛地質教育事業,關心學校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精神。
2.主講本科生課程,本年度教學質量評價為良好或優秀。
3.重視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的改革和教材建設,或指導學生開展課外學術活動、科技創新,並取得突出成績。
4.在科學技術研究方面勇於創新、學術成果顯著。
第八條 學校授予本基金獲獎教師「朱訓青年教師獎」榮譽稱號。
第五章 評選程序
第九條 本基金評選程序為:
1.個人申報,學院推薦。每年上半年發布評獎通知,符合條件的教師提出申請,各學院根據評選條件擇優推薦並提交相應推薦材料。
2.組織評審。人事處匯總各學院推薦材料,會同教務處、研究生院、科技處進行初審,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初審材料組織評審。
3.結果公示。基金管理委員會就評審結果在學校范圍內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以文件形式正式公布,並呈送朱訓先生備案。
4.頒發獎勵。每年校慶前,學校為獲獎教師頒發「朱訓青年教師獎」榮譽證書和獎金。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修訂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