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PE」產業並購基金都有哪些模式
您好,並購基金存三種模式
目前A股上市公司參與的產業並購基金,可以歸納為三種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與券商聯合設立並購基金,2014年下半年,券商設立並購基金成為熱潮,比如華泰證券通過旗下全資子公司華泰紫金設立了華泰瑞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後華泰瑞聯發起設立了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中心,吸引到了如愛爾眼科、藍色游標和掌趣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參與。海瀾之家與華泰證券設立的華泰瑞麟股權投資基金合作,並使用1億元參與設立華泰新產業基金,緊盯移動互聯網領域的投資機會。
第二種模式是聯手PE設立並購基金,比如2014年12月,康得新與控股股東康得投資以及森煜投資等合作設立面向新能源電動車、智能化等新材料的產業投資基金。其他例子還有中恆集團、昆葯集團、健民集團等。
第三種模式是聯合銀行業成立並購基金,比如2015年1月,東方園林與民生銀行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協助公司制定產業鏈並購整合發展的金融方案。雙方將設立並購基金,對東方園林選取的上下游產業鏈並購目標進行收購和培育。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
B. 上市公司發起設立並購基金的外部杠桿融資如何規
上市公司在發起抄設立並購基金時,可能會涉及一些外部杠 桿融資的行為,如以基金持有的資產向銀行貸款,或基金依賴 上市公司的擔保向銀行進行信用貸款等。由於並購基金某些融 資行為會影響到並購標的未來的盈利能力或負債情況,或甚至 直接影響到上市公司對外擔保情況,因此上市公司與專業並購 機構發起設立並購基金時對上市公司與並購基金之間的權、 責、利應劃分清楚,同時上市公司對並購基金大額的外部杠桿 融資行為進行動態監視,以防出現不符合雙方協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