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傷死亡員工子女的撫恤金是由社保支付還是由企業支付
工傷死亡員工子女的撫恤金是由社保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版九條職工因工權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貳』 "醫保卡綁定統籌基金也可以共享嗎
醫保卡個人賬戶余額一般來說是可以共同享用的。這個目前國家好象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政策,都是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政策。如浙江、廣州、廣西等地區都已開通醫保卡親屬共同使用,那暫時還沒有開通的地區自然就無法實行家屬共享了。
不過這里還有幾個事情你一定要明白:
一、親屬不是指所有的親戚,它是有明確規定范圍的:親屬是指配偶、子女、父母親,不包括爺爺、奶奶、孫子、孫女及旁系親戚。
二、只能是醫保卡個人賬戶余額可以共享,統籌賬戶不能共享(醫保賬戶包括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
三、綁定對象的條件:
1、授權人必須是本地范圍內職工醫保參保人員。
2、被授權人即家庭共享對象,必須在本市范圍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或職工醫保。
四、醫保卡綁定流程:
目前有三個渠道可以綁定。
1、本地掌上社保app
在網上下載一個本地掌上社保,然後登陸打開,找到你投保的醫保單位的網頁,點擊醫保,然後按照它指示做就可以了。
2、帶上授權人和被授權人的醫保卡、身份證、戶口簿,到本地社保局的醫保窗口辦理。
3、到本地社保機構大廳自助服務終端,進行自助辦理,用戶以創建者的身份綁定你所選定的家屬成員。有的地方規定只能綁定一個人,有的地方可以綁定多個人。
這里我還要提醒一下,沒有開通個人賬戶醫保親屬共享的地區,醫保卡還是不能借給親屬或他人的,否則那就是違法。
以上是我個人觀點,醫保個人賬戶余額能否親屬共享,要以當地醫保政策為准。
『叄』 明星為什麼不用親屬的名義開個基金會,把掙得錢全捐給它,這樣沒有收入,也就不用交稅了,也不知道這樣行
基金會也是有級別規定的,一般要達到3A級別(最高級別是5A)的基金會才有資格開免專稅證明的。
經等級評估屬,3A及以上的社會組織具有接受政府職能轉移、政府購買服務和享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優惠政策,以及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資格。無3A及以上等級的社會組織不具有以上資格。
『肆』 證券經紀業務營銷人員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可以炒股票嗎
證券經紀業務營銷人員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不可以炒股票。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為規范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促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為規范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促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網路
『伍』 請問證券業從業人員直系親屬可以買賣股票嗎
新華社報道,《基金從業人員親屬股票投資報備管理的指導意見》官方政策回尚在徵答求意見,其規定中有「交易時需申報」一項,即業內人士建議,在基金公司交易管理系統嵌入從業人員直系親屬賬戶監測系統,把違規或違規嫌疑的買單屏蔽。
另據財新網報道,《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基金從業人員的直系親屬在從事股票投資之前需要向基金公司上報,同時還需要在指定的證券公司開戶。而此前的有關規定則只要求從業人員親屬應及時向公司報備其賬戶和買賣情況,並不得有利害沖突。
根據《指導意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要求從業人員在其親屬買賣股票及衍生品前向公司申報,經過公司審查批准後可在批准日當天進行買賣。」
知情人士表示,「制定這條規則的就是為了防止從業人員自身向其親屬傳遞信息,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另據《證券時報》今日報道,盡管該意見還沒有正式頒布,基金公司和員工親屬「對策」已有不少。為了避免麻煩,深圳一基金公司口頭統一規定,員工直系親屬的賬戶「最好銷掉」。
除了「公司行為」外,從業人員家屬的「個體」對策還包括:只用賬戶打新來規避風險、退守「親屬賬戶」、用更隱秘的方式炒股等。
『陸』 我在一家私募基金公司上班,負責市場融資這一塊的.今天公司讓我直系親屬簽一個入職擔保書,可以簽嗎
很顯然這樣來的合同是不自能簽署的。因為你在該公司工作,就屬於該公司的員工,有什麼法律糾紛完全是由該公司負責,怎麼能由你的直系親屬負責並承擔責任呢?這樣的文件明顯有違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反過來說,假如簽署了這樣的狗屁文件,你給公司盈利了,是不是也應該給你的直系親屬分紅呢?這樣的文件顯然很可笑。
寧可失去這份工作,也絕對不能簽署這樣的黑心文件!!!
『柒』 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用父母或妻子的名義開戶炒股違法嗎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7)基金公司親屬在同一公司擴展閱讀:
西南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張剛表示,證券從業人員可以投資股票,屬於國際慣例。此舉屬於和國際接軌。基金經理的「八八魔咒」都是反向指標,別迷信專業人士。雷曼兄弟、巴林銀行都有倒閉的先例,專業機構也是相互廝殺的。
某券商分析師王先生認為,證券從業人員不能從事股票交易,這不是聰明的規定,幾乎每一個從業人員都在用親人的賬戶在從事股票交易,很難想像,一個不進行股票交易的客戶經理,每天面對客戶的無數交易問題給出解答,試問誰能信服。
『捌』 請問證券從業人員是否有規定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股票交易
沒有一定的限制,不過證券從業者不得炒股和透露企業重大事項
『玖』 家人在基金公司工作,哪些家庭成員不得交易股票
那人在基金公司工作,哪些家庭成員不得交易股票?這個有很多項規定。好像是。經理不可以還有領班什麼的,領導都不可以。
『拾』 基金經理可以向我們一樣買賣股票嗎
1、基金經理不可復以向我們一樣買賣股制票。基金經理是不充許自己買股票的,即使是直系親屬也要受監控。但無論如何,老鼠倉是無法避免的。證監會:瞄準基金經理親屬老鼠倉。針對基金經理"老鼠倉"的監管也逐步到位,監管層正在建立針對基金管理人員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控體系,基金經理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
2、基金經理一般要求具有金融相關專業碩士以上教育背景,具備良好的數學基礎和扎實的經濟學理論功底,如有海外留學經歷或獲得CFA證書,則將更具競爭力,每種基金均由一個經理或一組經理去負責決定該基金的組合和投資策略,投資組合是按照基金說明書的投資目標去選擇,以及由該基金經理之投資策略去決定。投資的實戰能力即投資業績決定其在行業中的影響力和薪酬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