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常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能
(一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社會保源險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開展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業務,
(二)嚴格按政策規定支付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保費用,確保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三)加強對社會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綜合信息管理,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加強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社保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保值增值。
(四)規范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參保行為,稽核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參保人數,審查虛報冒領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檢查、監督、考核各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葯店執行醫保政策的情況。
(五)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的宣傳、信訪工作,受理群眾有關社會保險的投訴舉報、咨詢服務,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六)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基層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的業務工作。
『貳』 常熟社保公司繳納與個人繳納的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復繳納19%,制個人繳納8%;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9%,個人繳納2%(加每人每月5元標準的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由個人承擔);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0.5%(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用人單位的比例從1%降至0.5%,個人繳費比例不變。5月份開始按新比例征繳,1~4月多征繳的後續會按程序退費)個人繳納0.5%;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5%,個人不承擔;5、工傷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不承擔,繳費比例按照企業所屬行業風險類別確定,共分為1-8個行業類別,繳納比例為0.2%-1.9%。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於公布2018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蘇人保養[2018]6號)文,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參加市區企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1963元/月和30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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