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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員工在子公司兼職

發布時間:2021-01-19 22:16:13

1. 審計時發現:國有企業母公司的高管和中層管理人員同時兼職子公司的高管和中層管理,在母子公司領取薪水。

該國企存在這種抄兼職又領薪的情形是違規的,集裁判員和運動員一體,大開利益輸送方便之門,是企業內控體系的嚴重漏洞。
國資委出台有國有企業領導人兼職和領薪相關規定:企業領導人員經批准在下屬企業或其他企業兼職的,不得領取任何兼職報酬,也不得報銷與兼職企業無關的任何費用,已領取的兼職報酬以及報銷的與企業無關的費用必須全額上交任職企業財務部門,不得據為已有。
因此,至少對該國企而言,應該糾正母公司高管在子公司兼職領薪的違規行為。
至於是否構成違法,則主要看關聯交易是否造成了國有資產流失,是否有人中飽私囊,損公肥私等。

2.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下屬公司兼職是否可以領取補助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否在企業兼職?
網友「taishan」:請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其中「違反國家規定」是指什麼規定?事業單位中非參公編制的普通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在企業中兼職?事業單位中什麼級別以上的領導幹部不能在企業中兼職?事業單位中黨員是否可以在企業兼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普通人員和領導幹部)只在企業中兼任職務而不領取報酬是否可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普通人員和領導幹部)在其單位投資或出資的企業中兼職是否可以?
中央紀委法規室:您好!我們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解答,只屬於對法律法規適用問題的學理性解答。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中的「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在企業中兼職,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屬於參公管理人員、行政機關任命人員等之外,還要看其所在地區、行業領域、系統、單位等是否對其在企業中兼職有相關規定,不能一概以編制、級別和是否為黨員來劃分。比如,《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規定,北京市的公辦學校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規定,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未經所在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准,擅自在注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考核機構應當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此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即使只是兼任職務而不領取報酬,或者在其單位投資或者出資的企業中兼職,也要看其所在地區、行業領域、系統、單位等是否有相關的禁止性規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兼職取酬方面的其他具體問題,可以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其他相關主管部門。

3. 與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但是在子公司工作 拿子公司的薪酬福利 是否合法

如果母公司合同里有提到你在子公司里的一些工資 福利 工作要求與母公司相關 等一些東西的話是有效的 如果沒有相關字眼的話 你還簽了字 到時後母公司拿出合同你也沒辦法起訴他
希望可以幫到你

4. 基金從業人員可以兼職做券商的經紀人么

基金從業人員可以兼職做券商的經紀人。
目前國內金融業也越來越正規化,基本都要求持證上崗。
只要你具備那個資格證了 你做多幾個都沒事

5. 證券公司的一個營業部的從業人員,可不可以到另一個營業部同時兼職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職的其他人員,不得在證券公司中兼任職務。
2.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兼職的,應自有關情況發生之日起5日內向相關派出機構報告。
3.證券公司應披露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簡要工作經歷。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股東單位及除股東單位外的其他單位任職或兼職情況,包括其職務及任職期間。
(二)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董事、獨立董事的相關規定
1.證券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當專職,不得在其他經營性機構兼任職務。
2.證券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可以擔任子公司的董事、監事、董事長、副董事長、執行董事或法定代表人。
3.董事長和總經理由同一人擔任時,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董事人數的四分之一。
4.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經理層高管人員可以擔任作為子公司控股股東的證券公司的董事。
5.任何人員最多可以在2家證券公司擔任獨立董事。
(三)監事長、副監事長和監事的相關規定
1.監事會主席、副主席應當有一人為專職人員。
2.證券公司的監事會主席、監事會副主席、監事可以擔任子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監事會副主席、監事或者法定代表人。
3.證券公司監事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任職條件。證券公司可以聘請外部專業人士擔任監事。
(四)總經理、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1.證券公司高管人員最多可以在證券公司參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以外的職務,不得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其他營利性機構」,是指證券公司參股的公司以外的營利性機構。
2.證券公司高管人員在證券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兼職的,不受上述限制,但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
3.證券公司的總經理可以擔任子公司的董事、監事、董事長、副董事長、執行董事或法定代表人。
4.證券公司除總經理以外的高管人員可以擔任子公司的董事、監事、董事長、副董事長、執行董事、監事會主席、監事會副主席、高管人員或者法定代表人。
5.證券公司同一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同時分管投資銀行業務和私募基金業務,不得同時分管投資銀行業務和另類投資業務。
6.私募基金子公司同一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同時分管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和其他私募基金業務。
7.另類子公司同一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同時分管股權投資業務和上市證券投資業務。
(五)分支機構負責人、子公司負責人
1.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最多可以在證券公司參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以外的職務,不得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2.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同類分支機構負責人。
3.證券公司子公司之間兼任職務,不屬於現行監管法規框架內允許的兼職情形。
4.同一人員不得兼任私募基金子公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和其他私募基金業務兩類業務的部門負責人。
5.同一人不得兼任另類子公司股權投資業務和上市證券投資業務兩類業務的部門負責人。
(六)一般員工兼職要求
1.證券公司及其他子公司與私募基金子公司存在利益沖突的人員不得在私募基金子公司、下設的特殊目的機構和私募基金兼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投資決策機構成員;其他人員兼任上述職務的,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嚴格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防範可能產生的利益沖突和道德風險。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得在私募基金子公司、下設的特殊目的機構和私募基金兼任除前款規定外的職務,不得違規從事私募基金業務。
2.證券公司及其他子公司與另類子公司存在利益沖突的人員不得兼任另類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投資決策機構成員;其他人員兼任上述職務的,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嚴格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防範可能產生的利益沖突和道德風險。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得在另類子公司兼任除前款規定外的職務。
3.證券分析師只能與一家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同時在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機構執業。證券分析師不得在公司內部或外部兼任有損其獨立性與客觀性的其他職務,包括擔任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
4.員工不得在其他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兼職。
5.關於證券經紀人、營銷員的兼職,有兩種理解:一是廣義上的理解,根據立法本意,證券經紀人、營銷員不能同時在其他機構任職或者同時接受其他機構委託,應當專門代理證券公司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二是狹義上的理解,即證券經紀人、營銷員不得同時在其他證券公司兼任證券經紀人、營銷員。證券公司可以在制度和合同中進行明確。
建議證券公司明確員工(包括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不得在私募機構等存在利益沖突的機構兼職,包括擔任私募機構的股東、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6.兼職不應該影響本職工作的開展。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6. 我現在是一家券商兼職經紀人,有證券從業資格,可以同時到基金公司

期待你的答案。我也遇到相同的問題

7. 咨詢一下,總公司安排旗下一個子公司A的幾名正職員工,每月在另一個子公司B兼職幾天,該怎麼操作

職工和那個公司簽的合同那個公司發工資,至於兩家子公司,可以走委託開發或收取服務費方式結算,就是一個員工一天多少錢,走服務費是需要開發票的,發票項目根據公司營業范圍訂

8.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員工可以兼職嗎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一職是否可以兼職,一直是討論熱點,主要原因專你懂的。由於私募基屬金管理人高管崗位好多種,本人認為,問題關鍵點不是是否可以兼職,而是該高管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之間的工作關系安排,是否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1.該高管和基金管理人之間建立的應該是真實、合法、有效的,滿足該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關系。

2.該工作關系不同方式的安排不應當損害基金管理人特別是不應當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3.當投資者或基金管理人利益因該高管原因遭受損失時,投資者或者基金管理人可以有效防控、追責,不應當因為工作關系安排不當導致的追責障礙,或者最後獲得的賠償標准低於正常勞動合同關系賠償標准。

4.該高管工作關系安排,及發生損害投資者利益或觸犯基金業協會監管規則時,協會可以有效監管並處罰。不會因為不當工作關系安排導致監管困難及追責困難。

9. 想問問 一般基金子公司項目經理待遇如何

如果是排名比較靠前的基金公司下設的子公司基本工資還是很不錯的,年終獎內主要看團隊負責容人及當年的收成,業績不錯又碰到厚道的團隊負責人的話,年終獎是挺誘人的。
基金項目經理在基金公司也就屬於部門主管級的,通俗點就是IT部項目主管,基金公司主要看工作能力定薪水,按照我的經驗也就在15-到30萬年薪上,關鍵看自己的項目對公司的意義了,看自己的能力和談判水平了。

10. 急急急!!!!在基金公司工作,主要要處理什麼事務啊薪水大概是什麼水平還有,晉升前景怎麼樣呢

基金公司主要事務有的研發部,運行部,市場部。(大概和我們有邊的)
研發部薪水約20-50萬,
運行部薪水約10-30萬。
市場部薪水約5-100萬。(一般都比較辛苦。收入高的現在很少。)
都是指一般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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