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汶川中救出2名同學的9歲小英雄,曾立志考清華,如今過得怎樣
在中國社會發展的進程中,我國人民曾經經歷了許多天災人禍的打擊,雖然說在很多災難面前,人民的力量是十分弱小,但是通過中華民族精神氣節的支持,我們也成功度過了無數的風風雨雨。提到汶川大地震,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對於四川地區的百姓們而言,汶川地震可謂是一場始料未及的浩劫,而在此次地震發生之後,也有許多人的人生被徹底改變了。
在汶川地震中,曾有這樣一位小英雄,雖然說在地震發生時,他還是一個九歲的孩子,但是,他也通過自己的努力成功救出了兩位同學。當時,這個小英雄勵志要考上清華大學,成為人民的驕傲。那麼,這位汶川地震小英雄究竟是誰?這么多年過去了,現如今的他又過著怎樣的生活呢?
從林浩後期的個人選擇中也能夠看出,其實,只要內心有著足夠堅定的奉獻信念,那麼,無論身處怎樣的環境之下,都同樣能夠為中國的發展建設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在了解了林浩的故事之後,相信許多人也會為他的奉獻精神所打動。對於每一個中國人而言,在面對災難的時候,心中的民族大義總會給予我們前進的方向,相信在林浩的引領之下,未來社會中也會出現一些勇於奉獻的年輕人。
2. 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怎麼樣
簡介: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1993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核准登記(1994年內1月)成立的,根據容國家現行的《基金會管理辦法》,基金會屬於社會團體法人,可將資金存入金融機構收取利息,也可以購買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進行合理的資金運作。
3. 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的發展歷史
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國性非公專募基金會,屬1994年成立
2008 年3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評為「4A 級社會組織」
2013年6月被民政部評為「5A級社會組織」,這是國家對非公募基金會給予的最高級別認證。
4. 楊振宇和翁帆的故事
2012年9月16日,香港中文大學的一場晚宴上高朋滿座,校長沈祖堯正與他"小學時課本故事裡的人物"——本場晚宴的主角壽星楊振寧同桌吃飯。2012年10月1日是楊振寧90歲生日。
著粉色衣裙的翁帆和丈夫攜手切著蛋糕,她已經36歲了,微卷的長發透著成熟風韻。90歲的楊振寧則一身黑西裝,內著白襯衣,配上一條絳紅色的領帶,精神矍鑠。
楊振寧夫婦的兩段生活短片在晚宴上播放出來。一段場景在北京清華園,桃花盛開:另一段在香港石澳灘頭,海天一色。片中翁帆問楊振寧: "Darling,你今天快樂嗎?"楊振寧回答: "我很快樂。"
9年前的冬天,楊振寧的夫人杜致禮去世,楊振寧從美國返回北京,重回清華大學校園,擔任高等研究中心主任,開始喪妻後的晚年生活。
1、"逃難"式婚姻
給中國的大一新生上課,是楊振寧一直的心願,但給清華2004級新生第一學期的課未及講完,他便"被迫"提前結束了。因為他要結婚了。
楊振寧與翁帆是2004年11月通過電話訂的婚。訂婚一個月後,消息對外公布,迅速引起轟動。
楊振寧趕忙從北京致電廣東,擔心翁帆承受不住輿論壓力。那時翁帆正與朋友在一家咖啡廳聊天,她有些調皮地對楊振寧說,自己正在"逃難".
消息公布的第二天,翁帆攻讀碩士的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就被海內外媒體包圍。翁帆一位同班好友忍不住發了言:"你們不要再打擾她了,今天一天,她為了躲避媒體用盡心機,網上有很多不公正言論,令她傷心欲絕,我都替她難過。"
楊振寧也需要"逃難".接送楊振寧上課的奧迪A6停在了距離教室20米處,一幫扛著攝像機的台灣記者擁上去,爭先恐後地追著下車的楊振寧提問。
2004年12月24日,楊振寧和翁帆在汕頭登記結婚。楊振寧的傳記作者江才健說,正是由於媒體的緊密追蹤,原本還有些顧慮的楊振寧決定立即和翁帆結婚。
登記當天,新娘翁帆直言,與楊振寧的婚事讓她倍感壓力。
2005年年初,楊振寧接受了央視《面對面》專訪,這是他婚後首次面對媒體。記者問: "翁小姐那麼年輕,您不擔心她把您給騙了?"楊振寧答道: "是。我想是有人這樣想,但我想是不是還有更多的人覺得我做了不道德的事情,騙了一個年輕的女孩子。"
2、質疑揮之不去
2005年春節,翁帆跟隨楊振寧出席香港中文大學的茶話會,這是楊振寧夫婦首次公開亮相。楊振寧特別請翁帆用粵語替自己做了一次講話,翁帆播放了一盤丈夫精編的錄像帶,裡面有兩人相識、相愛的一些照片。
翁帆在台上稱贊先生身體健康: "10年後重逢,我曾擔心楊先生是不是需要別人扶著走路,見面後才發現,原來楊先生走路的速度比我還快。現在我們經常一起看影碟,但我發現,楊先生其實沒有大家想像中那麼聰明,有時候他對劇情的理解比我還慢……"
一年多後,楊振寧在新加坡接受電視采訪時說: "你們現在見我走得很快,可我今天跟10年前走路有一個很大的分別。我現在知道老年人為什麼走得慢,因為如果他走得太快,出問題時,他反應會不夠快。
而現在,我有了翁帆,我跟她走路時,會拉著她的手,這給了我很大的安全感。事實上,因為翁帆來了,我的整個人生觀都有了很大的轉變。"
那一次,不再教書的楊振寧攜翁帆南下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籌款。由楊振寧擔綱的清華高等研究中心為吸納世界一流學者,亦需世界一流的資金支持。孰料知名如諾貝爾獎獲得者,在錢面前,也曾鎩羽而歸。
讓楊振寧煩心的還有外界對他婚事的質疑,久久揮之不去。2006年年初,《亞洲周刊》一篇署名平路的女作家的文章就讓楊氏夫婦動了氣。
"對於老夫少妻這件事情她非常不贊成,這個我還可以理解,可是她卻指名道姓,用非常尖刻的話罵我們。所以我們商量了一下,寫了一篇文章。"楊振寧說。
不久,楊振寧夫婦二人共同署名,也在《亞洲周刊》上發文,認為平路的文章"嘲笑和辱罵了老年人身體不好的窘態,用了多種語言描述老夫少妻婚姻有『解決不了的孤獨』".夫妻二人在文中稱,他們沒有孤獨,只有快樂,他們的婚姻是"天作之合".
"我108歲時翁帆54歲"
2006年楊振寧、翁帆接受新加坡電視采訪時,主持人曾月麗直言,在公眾場合,楊振寧落落大方,自然流露著對妻子的疼惜之情,而翁帆則似乎還在學習應對不同環境。
翁帆欠身一笑,說: "可以說現在比較適應了,不過有時候還是不習慣,比如說,有好多記者圍著我們……以前我是一個學生,環境非常簡單,就是在學校里頭。可是現在我們經常要旅行,要參加一些活動,要開會。"
婚後幾年,陸續有翁帆懷孕的傳聞。謠言散布者在網上說: "翁帆懷孕3個月,楊振寧向媒體證實。"另有虛假報道稱: "楊先生高興之情溢於言表,頭驕傲地高高昂起。而翁小姐也在旁邊嬌羞證實,孩子的確是楊先生的。"
來自全世界的恭喜電話在不同年份打至楊家。這讓楊振寧夫婦哭笑不得,按網上不同時間不同版本的假消息,翁帆都生了好幾個孩子了。
翁帆閨中密友孫穎在徵得楊振寧夫婦同意後,委託博客獨家辟謠,稱此類消息就像每隔一兩年就要傳出"王菲要復出了"一樣……
201 2年春季,楊振寧在廣東與妻子翁帆十指相扣,同游大學校園的照片走紅網路。
照片上的楊振寧穿著粉色襯衫,力展年輕姿態,倒是36歲的妻子穿著黑色連衣裙,與8年前的少女模樣大不相同了。
有記者此前在采訪手記中寫道,在他們婚姻進入第七個年頭時,翁帆明顯成熟了,在公眾面前更加舒展,可以開懷大笑,一反過去一露面就微蹙眉頭的樣子。
楊振寧說自己查過資料,美國88歲的男人一般可再活5年。"這幾年翁帆把我照顧得很好,我相信自己可以活得更久。"楊振寧2010年88歲"米壽"時稱, "我要活到『茶壽』108歲,翁帆那時54歲,風韻猶存。"
(4)清華大學基金會電話擴展閱讀:
楊振寧以超越世俗的勇氣告訴我們,這樣做絕非「道德上有問題」,恰恰是人格完全的一種表現:愛可以超越年齡,科學的理性與科學家的感性是並行不悖的。
科學家也有常人的愛,從這個角度看,一個充滿感性的楊振寧比純粹學術意義的楊振寧更讓人尊敬,因為我們從感性的他身上觸摸到了人性的溫度。
談到這段忘年之戀時,楊振寧表示:青春並不只和年紀有關,也和精神有關。他雖然歲數上已經年老,但精神上還是保持年輕,這也是翁帆覺得他有吸引力的部分原因——在愛情被許多世俗的東西玷污的當下,這份純凈尤其讓我感到震撼。
2008年5月5日,楊振寧先生攜夫人翁帆訪問汕頭大學,當晚在校大禮堂作題為《一九五七年宇稱不守恆在物理界所引起的震盪》的演講。
2009年9月9日,楊振寧以求是科技基金會顧問、執行委員的名義,攜愛妻翁帆一起參加了香港求是科技基金會向重慶大學捐贈「查濟民、劉璧如獎學金」的儀式活動。
91歲楊振寧攜妻子翁帆現身「邵逸夫先生追思會」。
2010年,廣州亞運會會歌選定為《重逢》,英文歌詞由楊振寧翁帆夫婦翻譯。
5. 清華教育基金會logo是什麼字體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企業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工商企字[回1999]第173號)規定,社會團體自答身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但社會團體具備法人資格的,可以作為公司股東或投資開企業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的規定不得經商企業的除外。從規定上看,如果沒有特別限制,投資企業法人是沒有障礙的,尤其是業務范圍里有投資一項。從實踐中看,也有投資擬上市公司的案例。比如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投資農行,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投資通鼎光電等等。還不太掌握出資到股權投資基金的案例,有的地方工商局不允許作為基金會作為股權投資基金的合夥人注冊,從規定上說也有道理,因為規定只允許投資法人,所以合夥制的投資基金按道理是不能投的。如果股權投資企業是按公司注冊的,那理論上是可以出資的。
6. 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的建設項目
教學與科研
人才引進與對外交流
綠色大學計劃
校園生活
校園基本建設
獎助專學金屬
校友基金
飲水思源,對於支持此籌款計劃的團體和個人,清華大學將以適當的形式表示敬意,如授予榮譽稱號,或以其名字命名建築物、講座教授席及獎學金,或在清華大學校園內刻牌紀念。
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名譽會長:錢偉長;理事長兼社團法人:姜勝耀;副理事長:張鳳昌;秘書長:李家強。
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熱忱希望得到國內外企業、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廣泛支持和大力協助。
7. 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是一般納稅人嗎
本科專業共有37個
醫學(1個)
臨床醫學
理學 (1個)
數學回與應用數學
化學類(1個)
化學生物學
工學 (4個)
工程物理、核工程與核技術、水利水電工程、自動化
法學(1個)
法學
文學 (3個)
新聞學、日語、英語
經濟學(1個)
經濟與金融
工學(17個)
建築學、生物醫學工答程、環境工程、航空航天工程、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電子信息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車輛工程、、機械工程、工程力學
管理學(2個)
工業工程、工商管理類
其它(3個)
醫學試驗班、人文科學試驗班、社會科學試驗班
理學(3個)
化學、物理學、數理基礎科學
8. 捐款給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可以稅前扣除嗎
本科專業共有37個
醫學(1個)
臨床醫學
理學 (1個)
數學與應用數學
化學專類(1個)
化學生物學
工學屬 (4個)
工程物理、核工程與核技術、水利水電工程、自動化
法學(1個)
法學
文學 (3個)
新聞學、日語、英語
經濟學(1個)
經濟與金融
工學(17個)
建築學、生物醫學工程、環境工程、航空航天工程、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電子信息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車輛工程、、機械工程、工程力學
管理學(2個)
工業工程、工商管理類
其它(3個)
醫學試驗班、人文科學試驗班、社會科學試驗班
理學(3個)
化學、物理學、數理基礎科學
9. 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名稱為: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簡稱為清華基金會。英文譯名為Tsinghua University Ecation Foundation, 縮寫為TUEF。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非公募基金會。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是為推動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教育質量和學術水平,爭取國內外團體和個人的支持和捐助。本基金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 2000 萬元,來源於國內外企業和個人的自願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為清華大學校內。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面向社會各界募集資金,資金主要來源於國內外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自願捐款;
(二)設立基金資助項目,主要用於:
1. 支持教學與研究設施的改善(包括建築物、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等);
2. 資助教學研究、科學與技術研究項目及專著出版;
3. 吸引國際知名學者來華講學及任教;
4. 資助大學間國際合作項目的開展和國際學術會議;
5. 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及獎教金;
6. 資助有益於學生綜合素質拓展的各項活動;
7. 按照捐贈者意願設立的資助項目。
(三)接受國際組織、國內外團體的委託,組織專家對專項課題進行研究、調查及培訓。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 25 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擁護本基金會章程,熱心社會公益事業;
(二)為本會捐款超過100萬元人民幣(含100萬元)或在本基金會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
(三)盡職盡責,廉潔自律;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本基金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享有對本基金會工作的監督權和指導權;
(三)執行理事會決議;
(四)履行職責,切實維護本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五)保證捐贈資金的合法使用和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 2 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如有1/3理事提議,則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 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理事會。
第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 1 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二十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有關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二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 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 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五)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六)決定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七)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為非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二)政府資助;
(三)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提供服務的收入;
(四)投資收益;
(五)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根據理事會決議,用於各類公益資助的款項;
(二)維持基金會正常運行的必要開支和相應的籌款經費;
(三)其他符合基金會章程的款項。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投資活動是指:為使基金會資金保值增值,在金融等領域進行的超過 500 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各項投資行為。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對指定捐贈用途的剩餘財產,經與捐贈人(或其受益人)協商,用於捐贈人指定的其他公益目的;
(二)基金會的剩餘財產,通過公開拍賣取得貨幣資金後,無償贈與社會公益組織。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2004年7月13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10. 楊振寧對中國做了什麼貢獻
楊振寧積極促進了中美兩國人民的文化交流和相互了解,為兩國建立外交關系、人員往來和科技合作作出了重要貢獻。他還推動成立了香港中文大學數學科學研究所、清華大學高級研究中心、南開大學理論物理實驗室,和中山大學高級學術研究中心。同時在粒子物理、統計力學、凝聚態物理等領域做出了劃時代的貢獻。
20世紀50年代,他與R.L.米爾斯合作,提出了非阿貝爾規范場論。1956年,他提出了與李政道弱相互作用的宇稱不守恆定律。在粒子物理和統計物理領域,做了大量開創性工作,提出了楊-巴克斯特方程,開辟了量子可積系統和多體問題的新研究方向。
(10)清華大學基金會電話擴展閱讀;
學術成果;
統計力學是楊振寧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他在統計力學中的特點是,嚴格解決和分析根植於物理現實的普遍模型,從而把握問題的本質和本質。1952年,楊振寧和他的合作者發表了三篇關於相變的重要論文。第一個是關於二維Ising模型的自發磁化,他在前一年獨立完成了這個工作。
這是楊振寧做過的最冗長的計算。伊辛模型是統計力學中最基本但最重要的模型,但直到20世紀60年代,伊辛模型在理論物理中的重要性才被廣泛認識,1952年楊振寧和李正道完成並發表了兩篇關於相變理論的論文。
這兩篇文章同時發表,引起了愛因斯坦的興趣。本文用解析延拓方法研究了巨配分函數的解析性質。發現其根的分布決定了狀態方程和相變性質,消除了人們對同一相互作用下不同熱力學相存在的疑慮。
這兩篇論文的高潮是第二篇論文中的單位圓定理,它指出吸引相互作用的格子氣體模型的巨配分函數的零點,位於復平面上的單位圓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楊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