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財務內部控制的管理辦法
為確保固定資產增減和結存核算的真實性.挖掘潛力,發揮現有固定資產的最大效能,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體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1、在每年編制年度會計報表之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
2、根據需要可以輪流進行局部清查工作。
3、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主管部門審批處理。
4、盤盈的固定資產如沒有賬面價值,經主管部門批准,估價確定其重置價值。
5、不實行折舊制度,根據重置價值調整「固定資產」的帳面數。
6、分別歸類,建立固定資產防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完整的檔案,做到物、卡、帳、實相符。 7、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責任落實,減少或避免災害損失。 1、各種票證統一由處財務稽核科負責管理。
2、嚴格執行局規定票據管理及領用制度,專人負責保管。
3、在使用中嚴格按統一要求操作,不得違反操作規定。
4、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票證、錢款分開負責管理,不得擅自一人開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結,要求票、錢、帳相實相符。
6、按月及時結清上月結存數、當月實發數、結存數。填寫銷號清單上報處稽核。杜絕出現銷誤。
7、由處財務稽核科進行嚴格的審核,證實無誤後,統計全處的票據數。填寫統一的銷號清單上報局主管部門核銷。
內部牽制制度
一、票款分離,規費票管不準開票,開票人員不準收款。
二、出納不能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三、章證分離,支票印件應留單位公章、財務專用章、會計名章,其應分別保管,簽發支票要領導審查簽章後,出納方可簽發支票。
四、單位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由會計登記入帳,下設專人保管,不允許既管帳又管實物。
五、會計檔案借閱、均應經過領導批准,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為了加強財務安全防範,做好現金的保管,明確財務人員在財務現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職責,特製定本制度。
一、財務科及全處財務人員皆在本制度約束之內,財務人員應做好對財務賬目、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時將有關憑證、報表、帳簿入檔案室。
二、財務室應配備保險櫃用於存入日常用現金及帳簿。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備用金制度,嚴格按銀行規定的限額儲留現金,嚴禁將現金放於保險櫃外存放。對於超限額現金,財務人員應及時存入銀行,如發生丟失、被盜等意外,由承擔該現金保管的人員自負責任。
三、財務室應安裝防盜門窗,在離崗、下班時,財務人員應將門窗鎖(關)好。
四、財務人員應做好對本單位財務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對無關人員介紹本單位的財務狀況。
五、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安全防範方面的學習,提高防範意識,樹立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做好本職財務工作。 一、總則
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三、交通規費收入及解繳管理制度
四、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五、專用基金管理
六、經費管理制度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總則
為加強我處財務管理,做好規費徵收,經費和會計核算工作,管好用好征稽部門的資金、財產、物資,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處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處財務管理制度。
一、交通征稽財務的管理體制:
我處屬上級撥款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按照「統收、統支,收支兩條線」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實行二級核算,三級管理,處級均為獨立核算單位,各稽查所為處所下屬的內部核算單位。
二、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
1、堅持以征費為中心,嚴格執行交通規費徵收的政策、規定及會計核算辦法,對各項交通規費徵收進行收入核算,努力完成規費徵收計劃。
2、做好各項交通規費的收入解繳工作,保證各項交通規費收入及時,足額。解。
3、堅持增收節支的原則,合理的安排經費的支出和專款專用的規定,認真執行財經法規、制度和財務管理規定,嚴格按照經費開支的標准,范圍管好用好有限資金,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率。
4、管好貨幣資金和各類財產物資,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和我處的利益。
5、做好各種票據的領用。發放、核銷、保管等工作,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 為加強全處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會計法》和《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財產清查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固定資產的地分標准與歸屬: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單位價值在200元。
我處固定資產由處統一管理調配,各征稽所、隊對調配的固定資產只有使用、和安全保管的權利。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以下幾類
1、房屋及建築物:指辦公用房屋、職工住宅、車庫等和其它建築物。
2、交通用的工具:汽車
3、專用設備:計算機
4、通訊設備;
5、土地徵用並單獨估價入帳的土地。
6、其他。
三、固定資產的調拔、變賣、報廢。
1、固定資產由處統一調配和安排使用,各所之間不能自行交換,調撥,由處進行調整,合理安排使用,一並負責對使用的固定資產加強管理、維修。
2、固定資產不能擅自變賣,確定不適用或需要變賣的,應報處同意方能作價處理,其作價收入一律上交處。
3、對失去使用價值需報廢的固定資產,經有關部門鑒定屬實後,由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一式三份上報處,由處上報征稽局核實批復後、按批復意見辦理。
四。固定資產的核算
凡購建、擴建、調撥。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固定資產分類帳必須定期與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卡片核對,以保證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五、固定資產的基礎管理:
1、使用固定資產的財務和財產管理應分別設置固定資產、總帳、明細帳,並對每項固定資產建卡進行登記,以便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變動、使用、修理情況。
2、每年的12月底以前,處對各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作一次調查、核實,發現有盈虧固定資產的,必須追查原因並造冊上報審批,以確保國家財產完整無損。 交通規費是征稽部門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有關的政策,規定向有車單位和個人徵集的資金,是進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為做好規費收入的解繳工作,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規費徵收的有關標准規定審核收職的各項規費收入,配合其他部門做好規費收入的管理工作。
二、嚴格按照會計核算辦法,對各項交通規費進行會計核算、准確及時反映規費徵收的動態。不斷挖潛堵漏,增加收入。
三、下基層了解徵收交通規費票據的使用情況,檢查是否按規定使用票據,確保全處規費徵收票據使用的統一性、規范性、嚴肅性。
四、規費收入必須專戶儲存,嚴禁挪用、截留規費收入。 規費收入的現金必須按國家現金管理條例執行,及時存入銀行。
五、切實加強規費解繳工作,要及時定額上解。
1、各所、隊每月5日上報收入月報表。10日上解規 費收入。
2、處將收到的各種規費收入及時足額解繳、上報征稽局和區交通廳財務處。
3、對規費解繳及報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以確保規費收入及時,足額上解。 貨幣資金主要是指單位的現金、銀行存款等,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和對經濟活動的監督,確保貨幣資金有計劃地合理使用,特製定本辦法。
一、現金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加強現金管理。
2、現金收入的來源有:(1)從銀行提取的現金;(2)職工歸還的各種借款;(3)其他收入。單位庫存現金額規定在銀行核定的限額內的,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禁止個人挪用單位現金和白條抵充現金。
3、現金開支的范圍有:(1)對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福利費、補貼差費、補助費、備用金、差費借款等以及向不能轉帳的單位和個人購買物品或支付勞務報酬。超出現金支付范圍的,必須通過銀行轉帳支付。
4、對處單位錯轉入的款項以及應退的各種款項,一律通知銀行匯退,不得用現金退什。
5、出納辦理的現金收支業務,必須以會計審核簽認的會計憑證為依據。職工個人清款單預借的現金要經領導簽字批准,否則不予支付。
6、職工因公出差預借現金,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清算結款,任何人不能長期拖欠借款。
7、出納員對已辦理收支業務的原始憑證要分別加蓋「 收訖」和「付訖」戳記。
8、出納員要根據記帳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核對庫存現金金額,並與總帳核對相符。
9、庫存現金要妥善保管,確保安全。出納員在向銀行解提較大額現金時,要加強安全措施。
二、銀行存款管理
1、貨巾資金的收支業務除按規定可通過現金結算外, 其餘一律要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2、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銀行結算辦法》和銀行有關辦理結算規定本單位銀行的收支業務。
3、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經費結算不得挪用規費收入專戶存款。
4、不得簽發各種空白支票,匯票或交給他人自填。
5、留存銀行的印鑒要分開保管,不能一個人保管全套印鑒。
6、出納要按規定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月終結出發生額和余額,並與銀行對帳單,會計總帳核對,對未達帳款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整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專用基金是單位具有特定來源和專門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資金。為加強對專用基金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及部 門的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專用基金,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一、專用基金的類別
1、專用基金包括職工獎勵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事業發展基金。
二、專用基金的使用范圍
1、職工獎勵基金:主要用於發給職工個人的月度獎,年終獎,以及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等獎金。
2、職工福利基金:主要用於職工集體福利事業以及按規定發給職工個人的各種福利,補貼和困難補助。
3、事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單位的生產事業發展和建設以及經費不足的補充
三、專用基金使用管理的原則:
1、嚴格按照專款和專項管理原則進行管理,不能任意改變專用基金的用途和擴大專用基金的開支范圍。
2、堅持「先提後用,計劃使用」的原則,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3、財務科要堅持按計劃、按規定使用專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業發展基金應由處,財務科等部門提出安排使用資金的方案經有關部門討論,審定後轉處領導審批,沒有領導批示不予拔款。 經費是征稽部門從事正常業務需的辦公費、車輛使用費、印刷費、業務費、宣傳費、設備購置費等以及按規定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等費用。
1、堅持財務制度,執行財政法規,嚴格執行經費開支的范圍標准,不得擴大經費開支的范圍和提高經費開支的標准。
2。嚴格經費開支、報銷手續、各種支出憑證要註明清楚.以及經辦人、驗收人、有關門簽字同意核銷,否則,財務不予辦理。
3、職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寫借款單,經處領導審批和財務人員審核後才能借支,出差回來及時到財務報帳,結清借款,非因公的個人借款,不能借支。職工住院、自然災害等情況需暫時借款的,經處領導審批後才予辦理。
4、購買國家專控商品的,要按國家規定辦理專控商品審批手續後才以購買,財務才予以報銷。
5、零星設備購置,經處領導審批後,財務才子付款。 1、凡購買辦公用物品等,由處長審批。
2、正常性開支的水電費及零星的票證、帳本、報表等印刷費由經辦人驗收,處長審批。
3、各部門需訂購的業務學習資料、書籍工具書、由處長審批;
4、經核定標准後的正常性經費支出,報知處長審批,屬非止常性拔款,預先報知處長,經處長批復後,按批復辦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充分發揮會計檔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自治區財政廳、檔案局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檔案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歸檔范圍
一、會計憑證
1、原始憑證2、記帳憑證3、匯總憑證
二、會計帳薄
1、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2、總分類帳薄。
3、各類明細分類帳薄。
4、其它輔助帳薄及有關卡片、帳冊。
三、會計報表
1、主要財務指標、快報。
2、月季會計報表。
3、會計年度報表(決算)
四、其它類
1、會計移交清冊。
2、會計檔案保管請冊。
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歸檔要求,
一.會計憑證、帳薄和報表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科保管,待檔案室建立後,由財務科編制清冊後交檔案室集中管理。
二、歸永久性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用毛筆或碳素、藍黑墨水的鋼筆書寫。
三、歸檔的會計檔案應裝訂牢固、美觀、不得缺頁,掉頁。案卷題名應規范,卷內目錄應填寫清楚。
第三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整理,應先按分類方案或報表、帳薄、憑證三大類。然後再組卷,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帳薄以本單位組成案卷;憑證按時間和原始憑證的順序號分別組卷。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排列目
一、會計檔案的排列,應分類,分別:憑證類應將工資冊排前,憑證排後,每年類推;帳薄類將保管期限長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後,每年的以此類推;報表類分兩種:季、日報的排法同帳薄、年報時間順序往下排。
二、會計檔案的編號、憑證、帳簿和季、月按年度編流水號;決算則應從機構成立起編流水號。
第四章 檔案的保管
第六條:每年至少對保存價值和到期的會計擋案進行再次鑒定,銷毀的檔案,應按照銷毀程序上報,進行銷毀、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上架應排列整齊,美觀大方,不得隨意堆放,以防鼠咬,蟲蛀等現象。
第八條:應定期檢查會計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
第九條:為各級部門查閱會計檔案提供便利,外單位查閱時應持單位介紹信,經行政領導等鑒批後在指定地點查閱,在查閱會計檔案時,不得在會計檔案上做任何記號,折疊式標注任何符號和標記,更不準抽換會計憑證和帳頁,違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外,還應進行嚴肅處理。
B. 香港基金會財務管理制度及稅務政策
1.1878年9月,愛迪生決定向電力照明這個堡壘發起進攻。他翻閱了大量的有關電力照明的書籍,決心製造出價錢便宜,經久耐用,而且安全方便的電燈。
他從白熱燈著手試驗。把一小截耐熱的東西裝在玻璃泡里,當電流把它燒到白熱化的程度時,便由熱而發光。他首先想到炭,於是就把一小截炭絲裝進玻璃泡里,剛一通電可馬上就斷裂了。
「這是什麼原因呢?」愛迪生拿起斷成兩段的炭絲,再看看玻璃泡,過了許久,才忽然想起,「噢,也許因為這裡面有空氣,空氣中的氧又幫助炭絲燃燒,致使它馬上斷掉!」於是他用自己手制的抽氣機,盡可能地把玻璃泡里的空氣抽掉。一通電,果然沒有馬上熄掉。但8分鍾後,燈還是滅了。
可不管怎麼說,愛迪生終於發現:真空狀態對白熱燈非常重要,關鍵是炭絲,問題的症結就在這里。
那麼應選擇什麼樣的耐熱材料好呢?
愛迪生左思右想,熔點最高,耐熱性較強要算白金啦!於是,愛迪生和他的助手們,用白金試了好幾次,可這種熔點較高的白金,雖然使電燈發光時間延長了好多,但不時要自動熄掉再自動發光,仍然很不理想。
愛迪生並不氣餒,繼續著自己的試驗工作。他先後試用了鋇、鈦、錮等各種稀有金屬,效果都不很理想。
過了一段時間,愛迪生對前邊的實驗工作做了一個總結,把自己所能想到的各種耐熱材料全部寫下來,總共有1600種之多。
接下來,他與助手們將這1600種耐熱材料分門別類地開始試驗,可試來試去,還是採用白金最為合適。由於改進了抽氣方法,使玻璃泡內的真空程度更高,燈的壽命已延長到2個小時。但這種由白金為材料做成的燈,價格太昂貴了,誰願意化這么多錢去買只能用2個小時的電燈呢?
實驗工作陷入了低谷,愛迪生非常苦惱,一個寒冷的冬天,愛迪生在爐火旁閑坐,看著熾烈的炭火,口中不禁自言自語道:「炭炭……」
可用木炭做的炭條已經試過,該怎麼辦呢?愛迪生感到渾身燥熱,順手把脖子上的圍巾扯下,看到這用棉紗織成的圍脖,愛迪生腦海突然萌發了一個念頭:
對!棉紗的纖維比木材的好,能不能用這種材料?
他急忙從圍巾上扯下一根棉紗,在爐火上烤了好長時間,棉紗變成了焦焦的炭。他小心地把這根炭絲裝進玻璃泡里,一試驗,效果果然很好。
愛迪生非常高興,緊接又製造很多棉紗做成的炭絲,連續進行了多次試驗。燈泡的壽命一下子延長13個小時,後來又達到45小時。
這個消息一傳開,轟動了整個世界。使英國倫敦的煤氣股票價格狂跌,煤氣行也出現一片混亂。人們預感到,點燃煤氣燈即將成為歷史,未來將是電光的時代。
大家紛紛向愛迪生祝賀,可愛迪生卻無絲毫高興的樣子,搖頭說道:「不行,還得找其它材料!」
「怎麼,亮了45個小時還不行?」助手吃驚地問道。「不行!我希望它能亮1000個小時,最好是16000個小時!」愛迪生答道。
大家知道,亮1000多個小時固然很好,可去找什麼材料合適呢?
愛迪生這時心中已有數。他根據棉紗的性質,決定從植物纖維這方面去尋找新的材料。
於是,馬拉松式的試驗又開始了。凡是植物方面的材料,只要能找到,愛迪生都做了試驗,甚至連馬的鬃,人的頭發和鬍子都拿來當燈絲試驗。最後,愛迪生選擇竹這種植物。他在試驗之前,先取出一片竹子,用顯微鏡一看,高興得跳了起來。於是,把炭化後的竹絲裝進玻璃泡,通上電後,這種竹絲燈泡竟連續不斷地亮了1200個小時!
這下,愛迪生終於鬆了口氣,助手們紛紛向他祝賀,可他又認真地說道:「世界各地有很多竹子,其結構不盡相同,我們應認真挑選一下!」
助手深為愛迪生精益求精的科學態度所感動,紛紛自告奮勇到各地去考察。經過比較,在日本出產的一種竹子最為合適,便大量從日本進口這種竹子。與此同時,愛迪生又開設電廠,架設電線。過了不久,美國人民便用上這種價廉物美,經久耐用的竹絲燈泡。
竹絲燈用了好多年。直到1906年,愛迪生又改用鎢絲來做,使燈泡的質量又得到提高,一直沿用到今天。
當人們點亮電燈時,每每會想到這位偉大的發明家,是他,給黑暗帶來無窮無盡的光明。1979年,美國花費了幾百萬美元,舉行長達一年之久的紀念活動,來紀念愛迪生發明電燈一百周年。
2.無獨有偶。在60多年前,一位名叫密卡爾遜的生物學家,發現美國東海岸和歐洲西海岸同緯度的地區都有一種蚯蚓,而美國西海岸卻沒有這種蚯蚓。這是為什麼呢?這個疑問,引起了當時正在研究大陸和海岸起源問題的德國地質學家魏格納的注意。魏格納認為,那小小的蚯蚓,活動能力有限,無法跨躍大西洋,它的這種分布情況,正好說明歐洲大陸和美洲大陸本采是連在一起的,後采裂開分成了兩個洲。他把蚯蚓的地理分布作為例證之一,寫進了他的名著《大陸和海洋的起源》一書。
有一次,牛頓去郊外遊玩,之後靠在一棵蘋果樹下休息,忽然,一個蘋果從樹上掉下來。他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蘋果會從上往下掉而不是從下往上掉?他帶著這個疑問回到了家裡研究,結果不斷有新的相關疑問產生,於是他不斷研究,後來他發現原來地球是有引力的能把物體吸住。隨後,就出現了《牛頓物理引力學》。
C. 財務規章制度
***政府財務管理制度
根據黨風廉政建設需要,加強行政財務管理,營造積極向上,遵章有序的財務管理氛圍,特訂立本制度。
一、人人愛護公有財產,關心集體,視政府機關為家,努力形成增收節支的良好氛圍。
二、所有收支資金(含專項資金),一律由財政管理,堅持集體領導,一支筆審批。大型添置、房修、專項資金補助均由會議研究決定,手續按相關要求辦理。500元以下支出由鄉長審批;500元以上非涉農發放性支出,須鄉長商經書記同意後列支簽批,或提交會議研究批准後審批。
三、嚴格控制各類支出,節約財政資金,招待費、差旅費、電話費等項費用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來人招待、接待制度(已另外發文)
(二)差旅費報銷制度(已另外發文)
(三)電話管理制度:電話由辦公室統一管理,電話費據實報銷。長途電話平時上鎖,因工作需要必須打長途電話的,在辦公室登記後再開鎖通話,嚴禁因私事使用公家電話。
(四)*政府列印費實行競價承包,每次承包期為一年,凡以鄉政府名義行文的費用由牽頭單位負擔。
四、各類支出發票,不符合財經紀律、白條或手續不完備的,不得簽字報銷。
五、嚴格控制職工借款,為確保工資正常發放,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嚴控個人借款,機關工作人員個人確需借用公款的,不得超過2000元(借支差旅費除外),並必須保證在當年底還清,**簽批後,報賬員辦理手續。
報:縣紀委、書記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開發區管委會的有關管理規定;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財務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由開發區會計中心統一負責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六條 事業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章 單位財務預算管理
第七條 事業單位財務預算是指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事業單位財務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八條 事業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准根據事業特點、事業發展計劃、事業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開發區財力可能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
對於收入大於支出較多的非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可以實行收入上繳辦法。
第九條 事業單位參考以前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根據財務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編制預算內、外資金和經營服務性捆綁使用的綜合財政零基預算。
事業單位財務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 事業單位根據年度事業計劃,提出財務預算建議數,報開發區核定。開發區審定匯總後報開發區管委會審批。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但是,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財務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的,事業單位通過報請主管部門以及開發區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收入是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三條 事業單位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事業單位從開發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財務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等。
(二)經營支出,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定額或者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 上級補助資金支出,即事業單位用上級補助資金發生的支出。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從上級主管部門和開發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並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按照國家、省市、開發區的有關規定使用,並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及開發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相關報表;項目完成後,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開發區的檢查、驗收。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核算辦法。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開發區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
第五章 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條 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的結余(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餘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於彌補以後年度單位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三條 專用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二十四條 專用基金包括:
(一)修購基金,即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規定轉入,用於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
(二)職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於單位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第二十五條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開發區確定。
第七章 財務監督
第二十六條 事業單位應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工作:
(一)加強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和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財務收支的監督工作;
(三)加強對單位財務預算、收支計劃、業務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
第二十七條 開發區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切實做好事業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的重點是:事業單位依法設帳情況;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情況;預算編制、執行情況;收支管理的規范、合法情況;國有資產的使用情況等。定期對事業單位財務工作進行檢查,並提出整改意見。事業單位應根據加強財務監督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監督,認真整改。
第八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八條 資產是指事業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二十九條 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和存貨等。
存貨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應當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對存貨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調帳。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准,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的分類按開發區的統一標准設置。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采購由開發區固定資產采購小組統一采購。
第三十三條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開發區固定資產管理小組鑒定,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和開發區批准後核銷。
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三十五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事業單位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計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取得無形資產發生的支出,應當計入事業支出。
第三十六條 對外投資是指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以及開發區的有關規定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開發區批准或者備案。
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由開發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資產進行資產評估。
第九章 負債管理
第三十七條 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三十八條 事業單位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暫存款項、應繳款項等。
應繳款項包括事業單位收取的應當上繳財政預算的資金和應當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第三十九條 事業單位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十章 事業單位清算
第四十條 事業單位發生劃轉撤並時,應當進行清算。
第四十一條 事業單位清算,應當在上級主管部門和開發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劃轉撤並的事業單位清算結束後,經主管部門審核並報開發區批准,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轉為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全部資產扣除負債後,轉作國家資本金。
(二)撤消的事業單位,全部資產由上級主管部門和開發區核准處理。
(三)合並的事業單位,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並後多餘的國有資產由上級主管部門和開發區核准處理。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四十三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事業單位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事業單位應當定期向主管部門和開發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四十四條 事業單位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四十五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事業單位收入及其支出、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六條 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執行、資產使用、支出狀況等。
財務分析的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等。事業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業務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制度由開發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希望採納
D. 業余文藝團體財務管理制度
可以參考!
藝術表演團體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藝術表演團體(以下簡稱劇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為劇團的改革創造一個比較寬松的經濟環境,促進藝術事業的繁榮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劇團的特點,特製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劇團是在黨的路線、方針指引下,由藝術工作者組成的、從事藝術創作和表演活動,以精神產品來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獨立性較強的社會文化團體。在財務上是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文化事業單位。
第三條劇團的財務管理,是劇團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劇團要嚴格經濟核算,積極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維護國家的財經紀律,正確處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系,把社會效益擺在首位。
第四條劇團要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設置會計機構或配備專職會計人員,不斷完善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劇團興辦獨立核算的有償服務網點,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財會人員。
第五條本暫行辦法適用於縣及縣以上各級文化部門領導和管理的專業劇團。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六條劇團實行核定收支,差額(定額、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七條劇團應於年度開始前,根據排練、演出、創作等業務計劃,結合本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和業務計劃完成情況,編制下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文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
各級財政部門、文化主管部門要依照各類劇團的藝術品種、任務、分工,核定各劇團的財務收支預算及差額補助數額。
第八條各級財政部門和文化主管部門對以下劇團在核定其差額補助時,要給予照顧:
一、有實驗任務的劇團,如歌劇、舞劇、話劇、民族音樂、交響樂等;
二、為少年兒童服務的劇團;
三、少數民族的劇團、文工團、隊;
四、具有深厚藝術傳統和較高藝術水平的某些古老稀有的藝術品種;
五、排練演出反映現實生活和重大題材劇目的團、隊。
第九條劇團對以下開支項目,可單獨編報預算,經文化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請同級財政部門專款補助。
一、大型修繕、設備購置補助費。補助起點,由各級文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當年計劃未完成的餘款,可以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二、離休、退休人員經費。
第十條劇團內非獨立核算的演出團、隊、組以及有償服務網點,視同報銷單位,其一切財務收支,要全部納入劇團的財務管理范圍,要及時向財會部門報帳。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劇團的收入包括「業務收入」和「其它收入」。「業務收入」又分為「演出收入」和「其它業務收入」。「其它業務收入」是指「演出收入」以外的、劇團組織的各種業務性的收入和有償服務收入等。
上述各項收入,均應全部入帳。劇團興辦獨立核算的有償服務網點上交的收入,列入「其它收入」。
第十二條劇團必須堅持收費演出。有關部門或文化主管部門委派給劇團的演出任務,如政治性晚會、外事演出、出國訪問演出、慰問演出以及會演、調演等,應由委派任務的部門,給劇團合理的補貼。
第十三條劇團的各項收入,不準私自分配。凡瞞演私分、無證演出及未經批准私自外出參加拍電影、拍電視、錄音、錄像、演出等項活動的,其私分款項及所得收入,一律上交,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劇團要貫徹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各項支出,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有關部門規定的開支標准和開支范圍執行。遇有無明文規定的開支項目,要按照職權范圍,報經批准後執行。
第十五條劇團要建立修購基金,以保證設備的維修和更新。修購基金的來源從業務收入中提取,提取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六條劇團在本埠或到外地夜晚綵排或演出時,可以分別發給參加綵排和演出的演職人員夜餐費、出差補助費。自帶行李巡迴演出時,可發給行李補助費。
第十七條劇團中的舞蹈、雜技、武打及管樂演奏員,可以按月發給「藝術工種補貼」。發放標准和分配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主管部門商同同級勞動部門確定。在規定的發放標准之內的部分,不列入獎金稅計算范圍。
第十八條劇團超額完成核定的全年演出場次和收入計劃時,可發給參加演出的演職員「超額補貼」。未參加演出的業務、行政工作人員,也可參加「超額補貼」的分配,平均每人所得,掌握在參加演出人員平均每人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內。發放「超額補貼」的總額在全團年基本工資總額百分之四十以內的,免徵獎金稅;超過的部分應計征獎金稅。獎金稅稅款在提取的「超額補貼」中列支。
第十九條「超額補貼」的資金來源,從年終收支結余資金中提取,其提取數額不超過全年演出場次除年終結余資金再乘上全年超計劃場次後的數額。
年終收支結余資金的計算:當年各項業務收入合計加財政撥款減去當年全部支出合計(即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公務費、專項大型設備購置修繕費、業務費、其他費用、提取的修購基金之和)再減去專項大型設備購置、修繕費結余。
第二十條發放「超額補貼」要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打破平均主義,不能平均發放。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制定各劇團完成業務、收入計劃的考核辦法和「超額補貼」的審批發放辦法。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劇團的財產,是保證完成本單位各項任務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任何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劇團應根據需要設置財產管理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財產管理人員。財產使用部門,如舞美隊、樂隊等,也應確定財產專管或兼管人員。財產管理部門或管理人員應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健全的財產登記帳卡。對於固定資產的計價、增添、調撥、借出、報廢、報損、丟失、變價、清查、賠償等,均應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有關辦法、程序和許可權辦理。
第二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區)文化主管部門,應根據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原則規定,結合各劇團的具體情況確定固定資產管理目錄。
第二十三條劇團行政、業務用材料應按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管理。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低值易耗品,應視同材料進行管理。
第六章結余分配
第二十四條劇團年終結余扣除發放「超額補貼」後如再有結余,經文化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可從中提取最多不超過平均每人一個半月基本工資的「獎勵基金」,其餘為「事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基金」。「事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各占的比例,由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商同財政部門核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區)文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根據本暫行辦法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本暫行辦法自文到之日起試行。
E. 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北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農保基金」)的財務管理行為,加強農保基金管理,維護保險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實施條例》、《北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指導意見》(京政辦發〔2005〕62號)和《關於實施北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指導意見的具體辦法》(京勞社農發〔2006〕75號)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北京市轄區內負責管理農保基金的財政部門和負責農保基金收繳、支付工作的勞動保障部門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進行農保基金財務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願參加,以個人賬戶為主,建立待遇調整機制,採取積累式的養老保險制度。本辦法所稱農保基金是指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利息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專項資金,用於保障參加保險人員年老後的基本生活。 第四條 農保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按規定籌集和使用農保基金;建立分會財務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並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農保基金安全。 第五條 農保基金納入區縣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以下簡稱「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 也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第二章 農保基金預算 第六條 農保基金預算(以下簡稱基金預算)是指經辦機構根據農保工作的實施計劃和任務編制的,經規定程序審批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 第七條 基金預算的編制。年度終了前,經辦機構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編制要求,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基金收繳計劃和支付預測,編制下年度基金預算草案。 第八條 基金預算的審批。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基金預算草案,由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匯總並報財政部門審核,由財政部門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批復執行,報上級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第九條 基金預算的執行。經辦機構要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執行,並認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況,定期向同級財政和勞動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並加強基金監控,發現問題應立即採取措施解決。 第十條 基金預算的調整。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時,經辦機構要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由勞動保障部門報財政部門審核,由財政部門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批復執行,報上級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第三章 基金籌集 第十一條 農保基金按規定、按時籌集。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 第十二條 農保基金收入包括:養老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其他收入等。 養老保險費收入是指參加保險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集體補助等。 利息收入是指用農保基金購買國家憑證式債券或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財政補貼收入是指財政部門給予農保基金的補貼。 其他收入是指收繳的養老保險資金以外的收入及其他經財政部門核準的收入。 第十三條 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在同級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共同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設立農保基金收入戶(以下簡稱「收入戶」)。 收入戶的主要用途是:暫存由經辦機構收繳的養老保險費收入,暫存該賬戶的利息收入、支出戶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收入戶除向財政專戶劃轉基金外,不得發生其他支付業務。收入戶月末無余額。 第十四條 經辦機構要定期將收繳的農保基金繳存財政專戶,在繳存基金時要將收入戶產生的利息和支出戶轉交的利息一並上繳財政專戶。繳存時,並填制銀行制發的進賬單或劃款憑證(一式多聯),並填寫收入項目和具體金額。各有關部門或機構憑該憑證記賬。未按規定執行的,財政部門委託各開戶銀行於月末將全部基金收入劃入財政專戶。 第十五條 區縣財政部門應將市級財政按照市與區縣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安排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用於對當年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實行補貼,建立待遇調整儲備金等,具體辦法由各區縣政府制定。 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六條 農保基金支出是指養老保險金支出。 養老保險金支出是指按規定支付給參加保險人員的支出等。 ..............
滿意請採納
F. 彩票機構財務管理辦法的第七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條 專用基金是指彩票機構按照規定提取或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三十九條 專用基金包括:
(一)職工福利基金,即彩票機構從財政專戶核撥資金之外的其他資金結余中提取,或按照相關規定轉入,專項用於彩票機構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的資金。
(二)彩票兌獎周轉金,即從彩票機構業務費中計提,專項用於彩票游戲獎池、當期返獎獎金、調節基金不足以兌付或彌補彩票中獎者獎金時的墊支周轉資金。
(三)彩票發行銷售風險基金,即按不超過上年度彩票機構業務費收入的10%提取,專項用於彌補因彩票市場變化導致的壞賬損失,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的彩票發行銷售損失的資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和設置的其他專用資金。
第四十條 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彩票機構應當加強職工福利基金的管理,不得擅自改變提取比例和開支范圍。
第四十一條 彩票機構應當綜合考慮彩票發行銷售量,當期返獎獎金、獎池資金和調節基金的規模,以及獎金兌付情況等因素,提出彩票兌獎周轉金提取、墊支和返還方案,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
彩票機構應當加強對彩票兌獎周轉金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墊支並及時返還。
第四十二條 彩票發行銷售風險基金年末余額超過當年彩票機構業務費收入的10%時,下年度不再計提。同級財政部門可以根據彩票市場變化以及彩票發行銷售風險基金使用等情況,調整彩票發行銷售風險基金提取比例或者暫停提取。
彩票機構使用彩票發行銷售風險基金時,應當編制詳細的使用計劃,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後,由財政專戶核撥資金。
第四十三條 彩票兌獎周轉金、彩票發行銷售風險基金計提時,應當沖減彩票機構業務費收入,在財政專戶中專賬核算,並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彩票發行機構和彩票銷售機構的業務費用」、「彩票發行銷售機構業務費安排的支出」科目下單獨列示。
G. 基金會財務室內部履行程序怎麼寫
基金會抄財務管理制度
為規范財務管理,切實把基金收好、管好、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以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方針、政策、制度,確保各項財務收支業務合理、合法、合規。
第二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加強財務監督、檢查,規范財務信息披露,促進本會的建設和事業發展。
第二章 財務機構的設置
第三條 本會設立財務部,內部分別設置預算管理、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三項管理體系,以及內部的稽查工作,財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正確核算,如實反應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業務,維護公司的正當權益。
H. 老師,基金會和一般企業的會計財務管理制度是一樣的么
首先來要有審批制度,即誰源有權審批多少錢的業務,誰有權審批什麼內容的業務。
要有費用報銷的標准,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會議費等等的標准。
要有資金管理制度,即按計劃花錢,貨幣資金如何管理,銀行存款如何管理等。
要有報銷付款制度,即報銷單如何取得填寫報銷,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付款審核標准等。
要有財務報告管理制度,財務報告的編制、合並報表的編制、分析管理等。
要有全面預算管理制度。
另外合同、資產管理(含存貨、固定資產)等等制度,也是財務部需要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