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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是否參與基金收益分配

發布時間:2020-12-15 05:12:59

㈠ 利潤分配使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目標出現偏差,這是為什麼

基金管理人的目標:基金凈資產值最大化,因為基金管理人按基金的資產收取一定比內例的容管理費,他不會把資產變現金作為利潤分紅給基金持有人,而基金持有人希望基金有大量現金分紅給自己,所以,兩者之間就有矛盾,自然而然地出現了偏差。

㈡ 屬於證券投資基金收益的是什麼

基金收益是基金資產在運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超過自身價值的部分。具體地說,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紅利:是基金因購買公司股票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對股東的紅利分配有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兩種形式。基金作為長線投資者,其主要目標在於為投資者獲取長期、穩定的回報,紅利是構成基金收益的一個重要部分。所投資股票的紅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組合的一個重要標准。
(2)股息:是指基金因購買公司的優先股權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
基金收益
比例事先規定的,這是股息與紅利的主要區別。與紅利相同,股息也構成投資者回報的一個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組合的重要標准。
(3)債券利息: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基金投資於國債的比例、不得低於該基金資產凈值的20%,由此可見,債券利息也是構成投資回報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4)買賣證券差價:是指基金資產投資於證券而形成的價差收益,通常也稱資本利得。
(5)存款利息:指基金資產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這部分收益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個組成部分。開放式基金由於必須隨時准備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贖回申請,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存在銀行。
(6)其他收入:指運用基金資產而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額,如基金因大額交易而從證券商處得到的交易傭金優惠等雜項收入。這部分收入通常數額很小。

㈢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義務

深圳前海大概率資管為您解答:
(1)按規定開設和注銷基金的證券資金賬戶、期貨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辦理基金的備案手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按照基金合同規定將本基金項下資金移交基金託管人保管;
(3)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能力的人員進行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4)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與其管理的其他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5)除依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為基金管理人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6)辦理或者委託其他基金份額登記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注冊登記事宜;
(7)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8)根據相關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基金交易數據、投資文件及基金其他相關數據與文件,並確保提供材料的合法、真實、完整和有效;
(9)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0)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向基金投資者提供基金定期報告,對報告期內基金財產的投資運作等情況做出說明;
(11)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向基金投資者報告基金份額凈值;
(12)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編制基金年度報告,並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披露;
(13)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基金的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14)保存基金資產管理業務活動的全部會計資料,並妥善保存有關的合同、協議、交易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15)妥善保管並按基金託管人要求及時向基金託管人移交基金投資者簽署的基金合同原件,因基金管理人未妥善保管或及時向基金託管人移交基金合同原件導致基金託管人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予以賠償;
(16)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按規定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資料;
(17)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財產,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基金財產及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18)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19)組織並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0)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金融監管部門並通知基金託管人和基金投資者;
(21)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出而免除;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託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㈣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職責是什麼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依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的規定,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
2. 及時、足額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 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
4. 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5. 計算並公告
基金資產凈值
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6. 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另外,《開放式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基金管理人除應當遵守上述規定外,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 依據基金契約,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2. 編制並公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
3. 辦理與基金有關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人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發出,並且保證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契約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並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㈤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專會認定的其他屬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 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報告; 7、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㈥ 基金季報和年報披露,一般在什麼時候

一般是在每個季度結束後的一個月之內要求每個基金公司公布業績,但是每個公司公布的的時間不是統一的。

比方說一季報是要求在3月31號-4月31號之間公布,那麼有的基金公司會在4月1號,有的會在4月15號。半年報是在6月30號之後7月31號之前,年報是在12月31號之後1月31號之前。

1、基金季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

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並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2、基金半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六十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並將半年度報告正文登載在網站上,將半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3、基金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九十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並將年度報告正文登載於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審計。

(6)基金管理人是否參與基金收益分配擴展閱讀

基金季報和年報披露值得關注的有四個內容:

1、主要財務指標和基金凈值表現:說得簡單點,就是「這個基金賺錢了嗎」,主要包括本期已實現收益、期末可分配利潤;基金過去三個月、半年、一年、成立以來的凈值表現;過去三年基金利潤分配(分紅)情況。

2、管理人報告:表現了這只基金的運作和展望。其中包括了基金投資策略和業績表現說明、對後市簡要展望、報告期內利潤分配情況等。

3、投資組合報告:這里是各類圖表的組合區,基本上以數據為主,展現的是「這只基金買了什麼」。一般來說季報只披露前十大重倉股,而年報和半年報中則披露全部持股情況,這也是市場參與者們最關心的一個內容。

4、開放式基金份額變動:就主要表現了這只基金的受歡迎程度,其中有報告期總申購份額、總贖回份額、期末基金份額總額。

㈦ 基金管理人需要證券從業資格證嗎,是需要五門全過

基金管理人不需要證券從業資格證,但是需要以下條件:具有一定數額的資本金,如《基內金辦法》中容規定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

改革前的資格考試科目由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組成。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和《證券投資基金》。

通過一門及一門以上專業科目的,應通過改革後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或《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後,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都可報名參加入門資格考試。入門資格考試合格的,均可參加專業資格考試和管理資質測試。

㈧ 基金管理人是否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專業人士進來!

基金管理者是不需要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的,只能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託管費和管理費,並不參與基金收益的分配,同樣也不承擔投資損失。

私募基金一般多久進行一次基金管理人業績分成

私募基金分紅,是指私募基金將收益(這部分收益原來就是基金單位凈值的一回部分)的一部分以現金答方式派發給私募基金投資人。
按照相關規定,私募基金分紅應該滿足以下條件:
1)、私募基金在賣出盈利的股票後,獲得收益;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4)、如果基金投資當年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基金收益分配。
在滿足以上條件後,分紅還要根據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而定,如果基金經理認為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有長期增值的空間,也可以不分紅。具體的分紅條款可查閱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

㈩ 請問當有限合夥基金的GP不是基金管理人時,GP和管理人的收益怎麼分配

都可以,具體看談成什麼樣,確定後根據協議安排分配。一般來說,GP和管理人可以在管理費與收益兩部分均約定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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