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基金會屬於社會團體嗎
不屬於。
社會團體主要包括這些:
中華全國總工會,執委會主席:李建國簡稱「全總」,是全國各地方總工會和各產業工會全國組織的領導機關。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書記處第一書記:秦宜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簡稱「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成立於1922年5月。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席:陳至立中華婦女聯合會簡稱「全國婦聯」,成立於1949年,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國各族女職工、女農民、女知識分子和其他勞動婦女、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婦女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婦女的群眾組織。全國婦聯的基本職能是代表和維護婦女利益,促進男女平等。
而基金必須到民政局注冊,屬社團法人。
(1)基金會民非社會團體擴展閱讀: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截止2013年底,我國基金會的活動領域大多集中在教育以及傳統的救災濟貧、扶弱助殘、醫療救助、文化等方面,而致力於推動藝術、環境保護、公共服務、社區發展、及公益支持等更為廣闊的社會公共領域內的基金會則比較少。也有一些新成立的基金會已經更多地關注新興領域,包括國防建設、傳媒、地質科學等方面,
『貳』 民間組織促進會的定義是非營利的嗎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都是非盈利的嗎
非營利抄機構的定義並不是說這個機構沒有任何的收入,或者這個機構的財務上必須要支出大於收入,才叫做非盈利機構。非盈利,指的是「不以營利為目的」,考察的是它的收入是如何來的、用到哪去了(如果是NGO還要考察它與政府的關系如何)。
「民間組織促進會」前身是一個科研社團,如果網上的資料屬實,那麼它應該是非營利機構。簡單理解,它的工作領域就是幫助催化民間組織更快更好的發展。
『叄』 基金會到底是不是社會團體法人,求詳細解釋
1、基復金會到底是社會團體法人制,基金會(慈善基金會,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2、社會團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
規定:
《民法通則》規定:具備法人條件的社會團體,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經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因此,社會團體法人有自己的區別於企業法人的特點。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已經1998年9月25日國務院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該條例所稱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可以作為單位會員加入社會團體。
『肆』 社會團體與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區別
民辦非企業單位與社會團體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社會團體可以舉辦民辦非企業單位,專而民辦非企業單位不能舉屬辦社會團體;
2.社會團體可以設立分支機構,而民辦非企業單位則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3.社會團體是由公民自願組成的會員制組織,而民辦非企業單位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伍』 請問登記慈善基金會、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取得的證書有什麼區別
登記機關有什麼區別呢,都是民政局發的吧,三類都屬於社會組織,證書區別不重要,業務分類和活動不同而已。
『陸』 民間組織和社會團體有何不同
在我國,民間組織是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的統稱。
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回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答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成立的非盈利性法人。
民間組織具有民間性、非盈利性等鮮明特點。
『柒』 民間非營利組織屬於什麼企業類型
民間非營利來組織屬於以精神產品源和各種勞務形式向社會提供生產性或生活性服務的非營利機構。
民間非營利組織包括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登記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
適用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
(一)該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和宗旨;
(二)資源提供者向該組織投入資源並不得以取得經濟回報為目的;
(三)資源提供者不享有該組織的所有權。
(7)基金會民非社會團體擴展閱讀
一般作用:
1、社會服務
為社會成員提供中介服務和直接服務。(如出國留學的咨詢服務和各種養老院、民辦學校)
2、社會溝通
為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溝通充當橋梁。一方面,向政府反映企業、社會的意見、建議,為政府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協助政府作好宣傳、指導、監督等方面的工作。(如各種行業協會)
3、社會評價
對生產、消費品作出公正的評價(如各種調查機構)。
4、社會裁斷
調解社會成員之間的糾紛,如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
『捌』 社會團體與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區別是什麼
兩者區別:
1.社會團體可以舉辦民辦非企業單位,而民辦非企業單位不能舉辦社會團體;
2.社會團體可以設立分支機構,而民辦非企業單位則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3.社會團體是由公民自願組成的會員制組織,其組織結構具有鬆散性,活動具有不定期性,與社會團體相比,而民辦非企業單位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4.是社會團體必須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而民辦非企業單位則有一類具有法人資格,其餘兩類不具有法人資格。
資料拓展:
社會團體:是指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員組成的社會組織。可分為以營利為目的和以非營利為目的兩類社會團體。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後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藝術、慈善事業等社會群眾團體。成立社會團體除需要一定數目的人員組成以外,還要制定章程、到有關機關登記,有的還須依法申請許可等等。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個新概念。它是於1996年中央和國務院領導針對以往的民辦事業單位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業單位是國家舉辦的,而民間不應再稱事業單位。1998年10月,國務院頒布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界定為: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以上資料參考來源:網路—社會團體
網路—民辦非企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