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社局局長調到發改局局長升了還是降了
人社局局長一般都兼任組織部副部長,提拔上近水樓台先得月。
發改局局長也是個肥缺,發改委號稱小政府,一般當個局長過幾年就能提拔到四大家副職。
兩者半斤八兩,都是政府組成部門的好位置。
2. 棗陽人社局醫保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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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張方柱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政全面工作;
唐金梅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主持黨務政務全面工作,分管局勞動關系和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勞動保障監察科、調解仲裁管理理科、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分管統計與基金監督工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
李勇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企業改制、企業穩定、局養老保險科、社會保險管理局、企業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費統籌管理中心、社會保險基金結算中心、退休職工管理中心工作,分管全局招商引資(含駐點招商)工作;
佘輝齊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兼任市人事培訓中心黨支部書記:分管局事業單位管理科、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工作。
余敏傑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察局)派駐人社局紀檢組長:主管全局紀檢監察、效能監督、黨風廉政、綜合治理、「六五」普法、農民負擔等工作,分管局紀檢監察科、農村社會保險科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局工作;
潘開斌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局工資福利科、軍轉幹部安置科、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張萬忠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勞動就業局黨支部書記:分管局辦公室(人事科)、社保綜合服務大廳和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工作,分管全局財務、政工人事、文明創建、信訪穩定、宣傳、檔案、機要、保密、城管、黨史地方誌、人大政協工作、老幹部工作、物業管理工作;
謝德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分管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局職業能力建設科、勞動就業局、技工學校、勞務經濟工作;
方春霞黨組成員、副局長兼醫療保險管理局黨支部書記:分管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科、醫療保險局工作,分管全局工青婦、計劃生育工作;
劉邦明黨組成員、副局長、總經濟師:分管局專業技術人員科、公務員管理科、人事培訓考試信息中心工作;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主要領導有哪些
1、尹蔚民:人力資來源和社會保障部部源長、黨組書記,中央組織部副部長。
2、耿文清:中央紀委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紀檢組組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黨組成員。
3、張建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外國專家局局長、黨組書記。
4、傅興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公務員局局長、黨組書記。
5、邱小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兼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
6、湯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7、游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8、張義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9、吳道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4. 區人社局副局長與區社保基金管理局副局長那個級別高
很多地方的社保局是屬於副局級單位,社保局的局長是由人社局的副局長兼任。因此說,屬於正局級單位的人社局的副局長的行政職級要比屬於副局級單位的社保局的副局長高。
5. 人社局局長調到組織部任常務副部長是升了嗎
平級調動,排名很可能前進了。組織部比較特殊,拿普通的地級市來說,組織部長內基本都是副廳級的市委容常委兼任,然後有幾個正處級的副部長,即常務副部長,兼任人社局局長的副部長等,所以從人社局局長調任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是平級調動,不過排名靠前了。
6.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是管理什麼的啊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貫徹執行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設置和職數管理;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上報、登記工作。
(三)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促進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措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
(四)負責促進就業服務工作,擬訂並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負責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就業訓練、職業技術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工等級考核工作;指導管理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工作;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六)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七)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八)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公)傷和離退休政策。
(九)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發展規劃、方案及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訓、獎勵、辭聘解聘等配套政策法規;綜合管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考核和錄(聘)用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懲戒工作(監察機關立案調查並直接給以處分的除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管理和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考試、考核和聘用制度;負責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十)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協調落實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隨遷家屬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政府獎勵、表彰的綜合管理;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獎勵、表彰事宜;負責報送上級機關表彰、獎勵單位和人員的審核;承辦法定人事任免事項。
(十二)貫徹農村勞務開發管理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村勞務開發及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十三)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四)負責人才交流、人才引進、人才開發和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回)區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地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7. 一個縣的人社局局長的權利大嗎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擬訂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促進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參與市級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市(回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擬訂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三)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四)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8. 人社局局長也是公務員局局長那是怎麼回事
公務員局是人社局管理的2級局,公務員局領導可以兼任人社局副局長,也可以是人社局局長兼任公務員局的局長。人社局的局長一般也兼任組織部的副部長。正常兼職,主要是為了管理或協調方便而已。
9. 人社局基金監督科都是做什麼
對社會保障基金的預決算、基金收支、基金運營管理實施監督管理。
10.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是誰,領導分工怎麼安排
您好!
徐熙(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領導全面工作。
陳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研究室、流動調配處、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專家與博士後工作處、公務員工資福利處、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處、機關黨委(工會、團委)、人事處、行風辦、離退休幹部處、宣傳中心(勞動就業、人才市場報社)。
楊晉京(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巡視員):分管考試錄用處、考核獎懲處(績效管理專項考評處)、教育培訓處、職位管理處、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人事考試中心(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心)、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服務中心、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
李淑萍(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外國專家和外國人就業工作處(港澳台專家和港澳台人員就業工作處)、職業能力建設處、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勞動保障職業學院、外國專家與外國人就業事務中心(港澳台專家與港澳台人員就業事務中心)、職業能力建設指導中心、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聯系市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
戚亮(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組組長):分管局紀檢組監察處,監督並指導機關紀委工作。
桂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處(大學生村官處)、農民工工作處、人力資源市場處、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創業指導中心)、人才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人才檔案公共管理服務中心、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開發中心。
王明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職工養老保險處、居民養老保險 處、醫療保險處(公費醫療辦公室)、工傷保險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勞動能力鑒定中心。
孫美玲(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法規處、規劃統計處、財務處、信息中心、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科學研究所(人事管理研修中心)、退休職工活動站、幹部度假療養中心。
齊慶國(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巡視員)分管勞動關系處、調解仲裁處、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處)、信訪處、電話咨詢中心。
徐仁忠(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巡視員):協助王明山同志分管醫療保險處(公費醫療辦公室)、工傷保險處、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李世廣(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巡視員):協助桂生同志分管人力資源市場處、農民工工作處、職業介紹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