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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生態基金會領導

發布時間:2021-01-30 09:30:10

A. 薛健談到的阿拉善SEE生態協會和阿拉善SEE基金會有關系嗎

肯定有的,阿拉善SEE生態協會每年拿到企業家支付的會費之後會選擇一部分錢打到基金會上,兩邊有各自的團隊和分工,但是目的都是為了保護生態環境,薛健是其中的一個會員。

B. 社會團體,基金會的領導職務包括哪些

社長(會長、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名譽會長等,有黨組織的還有黨委書記(黨組),中央一級的基金會還有書記處

C. 阿拉善see基金會樹苗編號是不是假的

應該能查到吧,能搜到他們的聯系方式

D. 阿拉善SEE生態協會的發展歷史

善緣起於善因。2001年,中國企業家宋軍先生在內蒙古阿拉善盟斥資五千萬元建成月亮湖生態旅遊景區。之後3年多,這座沙漠生態景區吸引了北京首創集團總經理劉曉光、清華同方環境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榮強、南洋教育集團董事長任靖璽、盤龍雲海葯業集團董事長焦家良、聯合運通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樹新、中民集團總裁劉京、巨人投資公司董事長史玉柱、新浪首席執行長CEO兼總裁汪延等百位中國企業家陸續到訪,茫茫沙漠中的親身體驗,使企業家們深深感到中國西北的嚴重沙化,尤其是阿拉善作為近年威脅北京的沙塵暴發源地,每年以沙漠面積1000平方公里(相當於一個中等縣城面積)的速度逼近華北,輻射影響東南沿海地區,及日本、韓國的局部。正是沙塵暴的嚴峻挑戰,喚起了百位中國企業家共同的社會責任感,並將其匯集為一個事業——改善和恢復內蒙古阿拉善地區的生態環境,減緩或遏制沙塵暴的發生,並推動中國企業家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2004年6月5日,百位中國企業家在廣袤的騰格里沙漠里排成一道歷史性的風景——中國首家以社會(Society)責任為己任,以企業家(Entrepreneur)為主體,以保護地球生態(Ecology)為實踐目標的NGO(非政府組織)公益機構——阿拉善SEE生態協會正式誕生。作為發起人的80位企業家們承諾:連續十年,每年投資10萬元人民幣,以減緩阿拉善的沙塵暴為起點,致力於保護中國的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促進人與社會的和諧,促進人與人的和諧。

E. 阿拉善SEE生態協會的協會宣言

為什麼我們這些企業家要從五湖四海來到阿拉善沙漠?為什麼我們要成立一個「阿拉善SEE生態協會」來參與中國治理沙塵暴的事業?因為我們心中有希望和夢想。我們希望中國經濟愈來愈發達,人民愈來愈富裕,我們希望人與人之間更加友好和善,我們希望中華大地山清水秀,一片生機勃勃,我們希望世界人民共同生活在一個美麗的地球村上,我們夢想一個人人有機會實現自己心願的大同世界。
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使中國社會走上了和平發展之路,中國經濟得以持續增長,人民物質生活水平得以穩步提高,中國社會得以全面進步,中華民族進入了全新的發展時期。回顧中華民族百年苦難的歷史,我們為我們的時代感到驕傲和自豪,我們極為珍惜歷史給予我們的自由創新與和平發展的大好機會,我們願意本著建設性的態度,理性地面對我們遇到的諸多困難和問題,在發展的進程中逐一將其解決。
我們認識到,在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的同時,我們的一些對自然不友好的思想方式、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日漸毀壞與我們唇齒相依的自然環境。我們過去所取得的那些經濟成就中,有不少是建立在巨大的環境成本之上的。空氣和水污染、江河湖泊枯竭、洪災旱災頻繁發生,森林面積縮小、草場退化、生物多樣性銳減、土地荒漠化、沙塵暴興起,這些問題影響到百姓生命財產的安全,影響到我們企業經營的環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影響到中華民族的生存根基。自然環境是人類的依託,如果自然環境被我們徹底破壞了,我們的一切夢想和追求也就失去了依託。在生態環境日趨惡化的今天,我們不得不問自己一個問題:我能為環境質量改善做點什麼?
由於人口眾多,資源稀缺,環境容量小,企業科技積累較低,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將持續面臨環境資源的壓力。經濟與生態的雙重壓力,要求我們企業家自覺地將企業發展和環境保護共同納入視野,要求我們積極尋求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統一,要求我們努力探尋中國新的現代化道路。新的時代新的問題新的責任,要求我們不斷超越自己身上的不足和局限,要求我們培育起新的價值觀、新的理想、新的人格、新的行為規范。
基於這樣的自覺和共識,我們這些來自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家們自覺地匯合於阿拉善沙漠,共同簽署本宣言。我們大家將各盡所能,努力使「阿拉善SEE生態協會」得到中國社會和世界的認可,使之發展成為中國治理沙塵暴最重要的環境公益機構。我們願為本宣言所倡導的願望和夢想而真誠努力。
阿拉善SEE生態協會全體發起人於騰格里達來沙漠月亮湖
2004年6月5日

F. 基金會受哪個單位領導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 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版的組織權,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基金會(慈善基金會,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G. 阿拉善SEE生態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本協會中文名稱為「阿拉善生態協會」(以下簡稱SEE);英文名稱為「Society of Entrepreneurs & Ecology 」,縮寫為「SEE」。
第二條 宗旨:改善和恢復中國內蒙阿拉善地區生態環境,從而減緩或遏制沙塵暴的發生,與此同時,推動中國企業家承擔更多生態責任與社會責任。
第三條 使命:圍繞阿拉善地區沙塵暴治理,支持當地有助於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的各種項目。在取得一定成功的基礎上,在更大范圍內推廣SEE的公益模式。
第四條 性質:SEE是一個由企業法人、社團法人、自然人出資成立並由企業家領導並參與管理的公益性和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SEE從事環保公益活動,依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經內蒙古阿拉善盟政府民政部門批准成立,在中國憲法、法律和政府規章的范圍內開展工作。
第五條 組織原則:SEE遵循平等參與、民主決策、權力制衡、公開透明、會員與公眾監督的組織工作原則。
第六條 業務范圍:SEE以阿拉善地區環保為基礎,但業務不局限於阿拉善地區。
第七條 地址:內蒙古阿拉善左旗。
第八條 北京辦公室:SEE在北京設辦公室,負責管理和協調秘書處工作。
第二章 發起人
第九條 凡在SEE成立時向SEE繳納會費十萬元人民幣現金者,為SEE發起人。
第十條 SEE發起人自動取得在SEE發起成立當年的理事資格。
第十一條 SEE將在自己的網站和出版刊物上記載各位發起人。
第三章 理事會員、終身理事會員
第十二條 凡是認同並遵守SEE章程並向SEE繳納會費現金十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即可取得一年的理事會員資格。
第十三條 會員一次性或累計繳納會費達一百萬元人民幣,即可成為SEE終身理事會員,終身享有理事會員的權利。
第十四條 理事會員的權利:
(一)有權參加理事大會,參選或被選舉為執行理事、監事、章程委員會委員、會長、副會長。
(二)有權參加理事大會,對本章程規定下的SEE重大事項進行表決。
(三)有權對SEE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於任何一位理事的建議和批評,SEE秘書長在一個月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復,並將該答復通報全體理事。
(四)有權定期獲得SEE財務報表及相關財務資料。
(五)有權無償得到SEE的會刊資料。
(六)3名以上理事聯名簽字,有權要求秘書長在30天內對SEE項目和財務進行書面說明,並有權要求監事會對SEE財務進行審計並公布審計結果。
第十五條 理事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SEE章程;
(二)參與SEE組織的各種公益活動;
(三)參加每年的理事大會;
(四)根據需要為SEE提供必要的義務服務。
第四章 聯系會員
第十六條 凡認同SEE章程並向SEE繳納會費10萬元的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它組織,可取得SEE的聯系會員資格一年。
第十七條 聯系會員在SEE內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決策投票權,但聯系會員有知情權。
第十八條 希望成為SEE聯系會員,需要書面申請。聯系會員有權對SEE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於任何一位聯系會員的建議和批評,SEE秘書長在一個月內必須有明確的書面答復。
第十九條 聯系會員有權無償得到SEE財務報表及SEE的會刊資料,有權參加SEE為會員舉行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條20名以上聯系會員聯名簽字,可要求秘書長在30天內對SEE項目和財務進行書面說明。30名以上聯系會員聯名簽字,有權要求監事會對SEE財務進行審計,並公布審計結果。
第五章 理事大會
第二十一條 理事大會是SEE的最高權力機構,由SEE全體理事組成。
第二十二條 理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表決通過SEE的章程;
(二)選舉執行理事會、監事會、章程委員會成員;
(三)討論表決執行理事會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審議SEE下年度工作計劃;
(四)審核和批准監事會年度報告;
(五)表決通過SEE章程修改條款;
(六)對SEE解散和清算做出決議;
(七)對SEE的分立、合並做出決議。
第二十三條理事大會須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為有效。理事大會做出的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出席理事通過方為有效。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對SEE解散和清算做出決議;
(三)對SEE的分立、合並做出決議。
第二十四條 全體理事大會每年十月召開,理事大會按章程規定做出的決議即為有效決議。
第二十五條理事本人無法親自出席SEE會議時,可以書面委託其他理事作為代表參加會議投票,該代表的意見視為理事本人的意見。若委託了SEE理事以外的其他代表參加會議,則該代表可列席會議,但沒有投票權及被選舉權。每位理事只能接受1名理事的參會投票委託。
第二十六條 SEE召開理事大會,秘書長應在會議召開三十日前通知全體理事。秘書處應將理事大會決議事項做出會議記錄並公布。
第六章 執行理事會
第二十七條SEE設執行理事會。執行理事會由九名執行理事組成。執行理事由SEE理事大會以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方式產生,執行理事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八條 執行理事經理事大會選舉產生後,任期兩年。如果執行理事因未繳納會費或繳納數額不符合要求而在任期內喪失理事資格,則其執行理事資格亦隨之自動終止。空缺的名額,由本屆執行理事選舉時參選理事的得票順序,按得票較高者自動增補。
第二十九條 執行理事會是理事大會的常設機構及決策和執行機構。
第三十條 在理事大會休會期間,執行理事會代表理事大會行使職權。各執行理事具有平等的投票權。執行理事會職權和義務如下:
(一)經書面徵求各位理事的意見後,決定SEE的項目計劃和財務預算。
(二)負責召集理事大會,向理事大會提交上年度財務決算和工作總結;
(三)從執行理事中選舉出會長、副會長;
(四)討論和表決執行理事會決議;
(五)聘任或解聘會長提名的秘書長人選,並根據SEE財務薪酬規定,決定秘書長職責和報酬;
(六)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工作;
(七)決定設立SEE會員分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八)審定SEE財務、員工薪酬和項目管理等重要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執行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定期會議,定期會議由會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會長可根據情況,決定定期會議召開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議題。
第三十二條 如遇特殊情況,會長可決定召開臨時執行理事會,討論並投票表決相關緊急問題。
第三十三條 有三分之一以上執行理事提議,會長必須召開臨時執行理事會會議。如會長不能召集,可委託副會長召集,如副會長不能召集,提議的執行理事可從執行理事中推選臨時召集人。
第三十四條 執行理事會召開定期會議的通知必須由秘書長在會前30天向全體執行理事發出。執行理事會召開臨時執行理事會,秘書長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全體執行理事。
第三十五條 執行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執行理事出席方為有效。執行理事會決議須經全體執行理事過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十六條 執行理事如不能親自出席會議,可書面委託其它執行理事代表出席表決。若委託非SEE執行理事的其它代表參會,則該代表可以列席會議,但不具有投票表決權。每位執行理事只能接受1名執行理事的參會投票委託。
第三十七條 每次執行理事會會議應有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場形成正式會議記錄,並由出席執行理事審閱、簽名後,對外公布。執行理事會決議如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SEE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簽字的執行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執行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三十八條 執行理事本人任期內累計三次不親自出席執行理事會會議,則該執行理事資格自動取消。執行理事因故不能繼續擔任執行理事工作時,空缺的名額,由本屆執行理事選舉時參選理事的得票順序,按得票較高者自動增補。
第七章 監事會
第三十九條SEE設立監事會,監事會為SEE最高監督機構,由五名監事組成,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
第四十條 監事由SEE理事大會從理事中以無記名、差額選舉方式產生。監事長由監事選舉產生。在任期內,監事如因故喪失理事資格,則其監事資格亦隨之自動終止。監事名額如出現空缺,由本屆參選監事會的理事依得票順序,按得票較高者自動增補。
第四十一條 監事有權列席執行理事會會議。
第四十二條 監事會負責監督財務制度的落實。在每年9月30日前,獨立委託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SEE財務進行一次年終審計,並在理事大會上公布。
第四十三條 財務審計中如遇會長任期滿的那年,審計中要包含對會長的離任審計。
第四十四條 經任何一名監事提議並經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可對SEE財務進行臨時性檢查,檢查結果通告所有理事會員。五名以上理事會員簽名向監事會提出要求,監事會應委託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SEE財務進行審計,並將審計結果通告全體理事會員。
第四十五條 每三個月一次,財務總監必須將SEE的財務報告報送監事會。
第四十六條 如果監事發現會長有違反SEE《章程》、財務制度和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經監事會3名以上成員簽字同意,可以動議召開臨時執行理事會與監事會聯席會議,對SEE會長進行罷免並提請執行理事會重新選舉會長。全體執行理事和全體監事總和的半數以上表決通過,可以罷免會長。
第四十七條 如果監事、執行理事發現秘書長有違反SEE《章程》、財務制度及嚴重不稱職等行為,經監事會、執行理事會3名以上成員簽字同意,可以要求會長召開臨時執行理事會,對撤換秘書長進行表決。全體執行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可以撤換秘書長,並按章程重新任命秘書長。
第八章 章程委員會
第四十八條 SEE設立章程委員會,負責SEE章程修改的前期准備工作,負責提出章程修改的正式動議。
第四十九條 章程委員會由3名理事會員組成,經理事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章程委員會主任由章程委員會委員協商選舉產生。
第五十條 理事可向章程委員會提出章程修改的動議,章程委員會經與會長、監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協調後,形成章程修改的正式動議,提交理事大會表決。
第五十一條 章程委員會對理事大會負責,工作獨立於執行理事會、監事會及秘書處。
第九章 會長、副會長
第五十二條SEE設會長1名, 會長是SEE的法人代表。設副會長2名,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副會長由執行理事會從執行理事中選舉產生。執行理事無記名投票,分別選舉會長、第一副會長、第二副會長,得票多者當選。
第五十三條 會長不可兩屆連任,但可隔屆重新參選會長。
第五十四條 本屆會長任期結束後,自動轉為下屆執行理事,並擔任會員發展專門委員會主任。每隔一屆後,原會長可以以理事身份,參加協會的所有選舉。
第五十五條在理事大會閉會期間,若會長因故不能繼續擔任會長職務,則執行理事會從副會長中選舉產生新會長。若會長臨時因故不能履行會長職責,會長須指定一位副會長臨時代替會長履行職責。若會長因故無法指定代行會長職務的副會長,由第一副會長暫代會長職務至會長指定為止。
第五十六條 會長對理事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召開理事大會;
(二)主持召開執行理事會;
(三)負責向執行理事會提出聘任或解聘的秘書長人選,督促和監督秘書長落實理事大會、執行理事會批準的決議和其它計劃。
(四)代表SEE或授權代表簽署合同和文件;
(五)負責向理事大會做SEE工作報告。
第五十七條 會長、副會長的任期與當屆執行理事會同步為兩年。
第十章 秘書處與秘書長
第五十八條 SEE設秘書處,秘書處是受會長、執行理事會領導並受監事會監督的SEE執行機構。
第五十九條 SEE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
第六十條 秘書長的聘任及解聘由會長提名,經執行理事會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第六十一條 SEE設副秘書長若干名,協助秘書長工作。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經會長批准產生。
第六十二條 秘書長的職權及義務:
(一)秘書長主持SEE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理事大會或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秘書長向「財務專門委員會」、「項目專門委員會」、「人力薪酬專門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提交SEE的項目計劃、財務預算方案、財務決算報告、人事管理、部門設置及SEE其它重要規章制度,經專門委員會預審並呈報執行理事會表決通過後,負責組織執行。
(三)秘書長直接聘用或解聘副秘書長及財務總監以外的SEE工作人員,並按SEE薪酬規定決定其報酬;
(四)秘書長協助會長,負責理事大會、執行理事會、監事會、章程委員會會務;
(五)秘書長向專門委員會、執行理事會、監事會、理事大會報告工作;
(六)秘書長負責組織協調SEE專家委員會工作;
(七)秘書長負責提出理事大會、執行理事會決議的實施計劃並組織落實;
(八)秘書長如對財務總監人選不滿,可向會長提出免除財務總監人選建議。由會長決定是否提請「財務專門委員會」提出新的財務總監人選。
(九)秘書處無條件配合財務總監及監事會決定的定期和不定期的財務檢查。
第十一章 財務總監、財務經理
第六十三條 SEE設財務總監1名。財務總監根據國家有關財務法規、SEE章程、SEE戰略及理事大會、執行理事會決議,負責監督SEE財務運行情況。
第六十四條 財務總監負責向會長、監事長提出健全和完善SEE財務制度的建議報告。
第六十五條 財務總監由「財務專門委員會」推薦,會長提名,監事會審議批准。財務總監對會長、監事長及「財務專門委員會」負責。
第六十六條 SEE設財務經理1名,負責SEE日常財務運行管理。財務經理對秘書長、財務總監負責。
第六十七條 財務總監每三個月要定期向秘書長、會長、監事長及財務專門委員會主任提交財務季度運行監督報告,並負責在網上進行公示。
第六十八條 財務總監可臨時檢查SEE財務,並向會長、監事長及財務專門委員會主任提交財務臨時檢查報告。
第十二章 專門委員會
第六十九條 SEE設立財務、項目、人力資源、會員發展、國際合作等專門委員會,協助執行理事會指導、協調秘書處工作。
第七十條 SEE六名執行理事(除會長和兩名副會長外)各自負責組建並分管一個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對執行理事會負責。
第七十一條 凡需要由執行理事會表決形成決議的事項,由秘書長根據業務類別,將表決事項提交相關專門委員會進行預審。相關專門委員會預審通過後,由專門委員會主任自己或委託秘書長向執行理事會報告,由執行理事會討論表決。
第七十二條 執行理事會可根據需要增減專門委員會。
第十三章 專家委員會
第七十三條 SEE設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與SEE業務相關的環保、經濟、法律、策劃、輿論、NGO組織、國際合作等方面專家組成。
專家委員會的種類與人數由執行理事會討論後決定。專家委員會成員的聘任,由秘書長提出合適人選送交執行理事會討論通過後聘任。
專家委員會成員任期與當屆執行理事會同步為兩年。
第七十四條 專家委員會專家參與SEE科研、戰略、項目、組織、媒體等方面事務。
第七十五條 SEE啟動項目須經專家委員會相關專家審議。
第七十六條 SEE專家委員會由SEE秘書長負責聯絡和協調,SEE秘書長並應定時向執行理事會報告專家委員會工作情況。
第七十七條 SEE專家在與SEE的合作中應實行利益關聯迴避原則。
第十四章 會員分部
第七十八條 SEE理事會員、聯系會員可以區域、行業或其它理由成立「SEE會員分部」。
第七十九條 SEE會員分部必須遵守國家法律並認同SEE章程的價值和原則。
第八十條 SEE會員分部不是獨立法人,而是SEE內設機構。
第八十一條 SEE會員分部成立,組織者需要將分部負責人、組織成員、聯系人報執行理事會批准。
第八十二條 SEE會員分部自行確定其內部組織方式及業務活動。
第八十三條 SEE執行理事會有權撤銷SEE會員分部。
第十五章 項目及財務預算確定程序
第八十四條 SEE項目計劃或財務預算,由秘書長形成報告草案,報「項目專門委員會」或「財務專門委員會」進行預審。
第八十五條 「項目專門委員會」或「財務專門委員會」預審通過後,由秘書處徵求全體理事意見。
第八十六條 「項目專門委員會」或「財務專門委員會」根據理事反饋意見,對項目計劃或財務預算進行調整,形成正式報告報執行理事會審批。
第八十七條 執行理事會接到專門委員會提交的項目計劃或財務預算的正式報告後,召開執行理事會進行討論表決。
第八十八條 項目計劃和財務預算報告經執行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向全體理事公布。
第八十九條 項目和預算執行過程中,執行理事會可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減少總預算的20%。
第十六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
第九十條 SEE的收入來源於:
(一)會員會費和捐贈;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自願捐贈;
(三)政府財政資助;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九十一條 SEE籌集到的資金,屬於SEE資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九十二條 SEE會長、執行理事、財務總監、秘書長、財務經理要嚴格按照執行理事會批準的項目計劃和財務預算進行財務管理。
第九十三條 當個人利益與SEE利益有沖突時,相關的SEE理事應主動聲明並迴避,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討論和決策。
第九十四條 SEE應嚴格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安全有效地使用資金。
第九十五條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或不便用於符合SEE宗旨的用途時,SEE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並入SEE資產。
第九十六條 SEE開展的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九十七條 SEE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數據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九十八條 SEE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九十九條 SEE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由監事會委託第三方進行財務審計。
第十七章 終止程序和終止後資產的處理
第一百條 SEE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一)出現不可抗力致使SEE的宗旨無法完成。
(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三)理事大會表決決定。
第一百零一條 SEE終止,應在理事大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一百零二條 SEE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第一百零三條 SEE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一百零四條 SEE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注銷前理事大會決定的方式用於公益目的。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SEE性質、宗旨相同或類似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十八章 章程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SEE章程的修改,須在理事大會表決通過後十五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十九章 附則
第一百零六條 原章程於2004年6月4日一屆一次理事大會投票表決通過。2007年7月28日二屆一次理事大會表決通過本修改章程。
第一百零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執行理事會。
第一百零八條 本章程規定的「以內」、「不足」不含本數;「以上」含本數。

H. 基金會領導幹部都有哪些

理事長,秘書長,各位理事
理事長是一般理事會的決策人,與其它理事一起決定基金會回的答運營方向和業務方向
秘書長及下設秘書處,處理基金會的日常事務,與理事及理事長進行溝通協調
其次的領導人員就是,基金會各部門的部長,例如,行政人事,財務,項目策劃宣傳部等等

不知道是你要的不。。。。。。

I. 中國治理荒漠化基金會的重點治理項目

中國治理荒漠化基金會先集中精力重點攻克中國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幾個荒漠化區域,探索實驗,取得成效積累經驗。
一、甘肅民勤荒漠化綜合治理。為了有效遏制民勤荒漠化惡化勢頭、保衛並擴大民勤綠洲面積、逐步變沙漠為綠洲、實現總理制定的「決不讓民勤成為第二個羅布泊」的目標做出貢獻,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建設世界一流水平的、國際化的兼具荒漠化綜合治理的「中國荒漠化綜合治理科技產業示範園區」,用八年的時間治理100萬畝荒漠化土地,有效遏制民勤荒漠化擴大勢頭,建設100萬畝綠洲,實現生態治理產業化,產業發展生態化。具體目標是:(1)建設1萬畝沙生苗木繁育基地;(2)治理和消滅66哥風沙口;(3)治理綠洲沿線60萬畝流沙;(4)治理10萬畝沙化耕地和10萬畝鹽漬化耕地;(5)重點治理青土湖沙化,建設生物質能源種植基地。
二、雲南石墨化治理。中國治理荒漠化基金會治理石漠化分會遵循「治理荒漠化、發展產業化」的戰略原則,重點治理以富源縣為典型代表的石漠化、九龍縣為典型代表的寒漠化,以東川區為典型代表的泥石流等荒漠化類型,配合國家東蠶西移和西部開發大戰略,重點發展具有雲南特色的蠶桑產業、魔芋產業、油橄欖產業、生物制葯產業等,為我國岩溶地區石漠化的治理探索了一條可行的路子。
三、黃河故道綜合開發治理。2006年初中國治理荒漠化基金會與菏澤市人民政府合作,深入調查研究,徵求專家意見,做出黃河故道治理開發實施的重點內容為:1體制創新、新型農業結構調整與設計;2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增加耕地、低產田改造;3新農村建設、基礎設施與投資管理;4生態型高效農業(畜牧業)產業帶;5特色產品及綠色農產品加工基地;6新型環境友好型製造業基地;7高效生物技術產業基地;8荒漠化治理、濕地保護與開發利用;9林地及林產品加工基地建設;10黃河故道生態高效農業創新工程環境保護體系建設。
四、內蒙古自治區治沙與沙產業發展。中國治理荒漠化基金會先後組織專家領導赴鄂爾多斯、阿拉善、錫林郭勒、興安盟等地實地考察,與德國首個合作項目的啟動區和推廣區放在了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伊金霍洛旗和烏審旗,項目規劃治理100萬畝沙荒地,造林10萬畝,種植紫花苜蓿等優質牧草20萬畝,建成節水型高效牧草種植示範基地1萬畝,發展青貯玉米等飼料作物種植基地60萬畝,建設儲存量5萬噸的飼料儲備庫4座,建設標准化千頭優質肉牛繁育和養殖小區100哥,萬頭育肥場10座、10萬頭屠宰加工廠1座,發展聯營養殖戶1萬戶,建設存欄種母豬6000頭得原種豬繁育場1座,建成萬頭商品斯格豬養殖小區30座,建設檸條、沙柳等沙生灌木種苗繁育基地2萬畝,建設日處理污水400立方米的大型沼氣工程,開發高科技生物項目。
除上述項目外,山東臨沂沙地治理與有機農業發展、吉林鹽鹼地致力於耐鹽鹼耐乾旱水稻的開發、四川水土流失治理與竹筍產業發展、新疆沙化鹽鹼化治理與耐鹽鹼植物產業的開發、山西煤礦生態恢復、陝西黃土高原荒漠化治理、西藏荒漠化治理與沙生槐產業開發等等,都在啟動運行中。

J. 中國治理荒漠化基金會有哪些領導

基金會名譽主席2名:
田紀雲 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國務院副總理
趙南起 曾任解放軍軍事科學院院長、解放軍總後勤部部長、總後勤部黨委書記、中央軍委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

理 事 長:
安成信 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曾任國務院副秘書長、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常務副會長

副理事長:
李東生 國家工商總局原副局長

楊志海 黑龍江省原副省長、輕工業聯合會副會長

程振華 國家環保局原副局長、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

呂 豐 中國貿促會原秘書長

常大林 《中華盛世》編委會副主任、社長

劉孟君 中央國家機關黨建研究會副會長

張世君 農業部草業研究所原副所長,《草業科學》副主編

許高林 北京潤恆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第一屆理事會理事、監事名單:
安成信 國務院原副秘書長,基金會法定代表人

常大林 《中華盛世》編委會副主任、社長

陳 秀 蘭州軍區原副司令員、中將

程 東 北京新世紀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裁

程振華 國家環保局原副局長、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

桂振華 國家林業局《中國綠色畫報》社長

黃靜俊 溫州萬豐集團公司總經理,捐贈人

呂 豐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原秘書長

李增義 國家經貿委資源司原司長、發起人

李東生 國家工商總局原副局長

劉金富 中國民族經濟文化協會執行會長

吳 征 陽光文化媒體集團行政總裁,捐贈人

謝秉臻 中國美旗控股集團總裁、台商研究所所長

許高林 北京恆潤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志海 輕工總會原副會長、輕工業聯合會副會長

張世君 農業部草業研究所原副所長,發起人

趙心利 四川富順錦明神州食品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朱起良 國治荒漠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國城鄉小康發展促進中心監事長

監事

尹月林 原國家質檢局機關服務局局長,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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