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間非盈利組織限制性凈資產如何記賬
為了核算限定性凈資產業務,民間非營利組織應設置「限定性凈資產」總賬科目。期末將當期限定性收入實際發生額轉為限定性凈資產,借記「捐贈收入——限定性收入」、「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會費收入——限定性收入」等科目,貸記「限定性凈資產」科目。如果限定性凈資產的限制已經解除,應當對凈資產進行重新分類,將限定性凈資產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借記「限定性凈資產」科目,貸記「非限定性凈資產」科目。如果因調整以前期間收入、費用項目而涉及調整限定性凈資產的,應當就需要調整的金額,借記或貸記有關科目,貸記或借記「限定性凈資產」科目。本科目期末貸記余額,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歷年積存的限定性凈資產。
例:某基金會20××年12月末有關賬戶余額如下(單位:元):
捐贈收入——限定性收入 80000
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100000
會費收入——限定性收入 50000
月末結轉有關科目時,應編制會計分錄:
借:捐贈收入——限定性收入 80000
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100000
會費收入——限定性收入 50000
貸:限定性凈資產 230000
② 基金會把接受的捐贈收入再支出稱什麼支出
基金會把接受的捐贈收入再支出稱為事業性支出。
事業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各項專業業務回活動及答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實際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不得將應列入經營支出的項目列入事業支出,也不得將應列入事業支出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
事業單位應設置「事業支出」科目,核算發生的各項事業支出。
發生事業支出時,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當年事業支出收回時,作沖減事業支出處理,實際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結轉已銷業務成果或產品成本時,再從「產成品」科目轉入「事業支出」科目。
年度終了,將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
年終結賬後,該科目無余額。事業單位應在「事業支出」科目下設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二級明細科目,並在二級明細科目下按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的「項目支出」級科目設置三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③ 我單位是一個慈善基金會,收到捐款,慈善捐出,還有月底需要結轉什麼,一套流程是什麼有老師說一下嗎
企業公募需要根據募捐平台進行反饋的,這點可以咨詢平台工作人專員獲悉;自己慈善基屬金會會有自己的一套流程,不知道是否是第一次募捐?
如果是第一次募捐的話,我司是專項基金,根據上屬基金性質進行審批和報備。其他情況可以咨詢建立基金會時的工作客服,就這些了。
都是瞎扯,希望對你有用…
④ 我家在基金會存的錢現在取不出來跟年底結賬有關系嗎怎麼辦呀
買的什麼類型的基金?代碼是什麼?從什麼渠道買的額?
⑤ 我單位屬於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屬於基金會,年末 會計那些科目需要結轉,求分錄··
3101非限定性凈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民間非營利組織的非限定性凈資產,即民間非營利組織凈資產中除限定性凈資產之外的其他凈資產。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期末將當期非限定性收入的實際發生額、當期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和當期由限定性凈資產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的金額轉入非限定性凈資產。
三、非限定性凈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期末,將各收入類科目所屬「非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捐贈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會費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提供服務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政府補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商品銷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投資收益——非限定性收入」、「其他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將各費用類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其他費用」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凈資產的限制已經解除,應當對凈資產進行重新分類,將限定性凈資產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借記「限定性凈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如果因調整以前期間收入、費用項目而涉及調整非限定性凈資產的,應當就需要調整的金額,借記或貸記有關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歷年積存的非限定性凈資產。
3102限定性凈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民間非營利組織的限定性凈資產。如果資產或者資產的經濟利益(如資產的投資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和處置受到資源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所設置的時間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則由此形成的凈資產即為限定性凈資產。
本制度所稱的時間限制,是指資產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收到資產後的某一時期或某一特定日期之後才能使用該項資產;本制度所稱的用途限制,是指資產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將收到的資產用於某一特定的用途。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董事會、理事會或類似機構對凈資產的使用所作的限定性決策、決議或撥款限額等,屬於民間非營利組織內部管理上對資產使用所作的限制,它不屬於本制度所界定的限定性凈資產。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期末將當期限定性收入的實際發生額轉為限定性凈資產。
三、限定性凈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期末,將各收入類科目所屬「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捐贈收入——限定性收入」、「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凈資產的限制已經解除,應當對凈資產進行重新分類,將限定性凈資產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非限定性凈資產」科目。
如果資產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在特定時期之內或特定日期之後將限定性凈資產或者相關資產用於特定用途,該限定性凈資產應當在相應期間之內或相應日期之後按照實際使用的相關資產金額或者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金額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
(三)如果因調整以前期間收入、費用項目而涉及調整限定性凈資產的,應當就需要調整的金額,借記或貸記有關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歷年積存的限定性凈資產。
⑥ 公益基金會資產負債表的凈資產需要結轉到下個年度嗎
需要,而且必須。
凡是有餘額的科目,都要結轉到下一個年度,做年初余額。
不能有一分錢的遺漏。
⑦ 公司向災區捐款2萬,計入了營業外出支.進行了結轉.但在生存利潤表時利潤總額與結轉數有差額.
1、營業外支出這張憑證是否已審核記賬?
2、檢驗結轉公式,是否包含了營業外支出?
3、重新登錄賬套,進行結轉。
⑧ 請問慈善捐款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對於企業的捐贈支出是通過營業外支出列支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接收捐贈的,計入營業外收入
分錄如下: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8)基金會結轉擴展閱讀:
為了總括反映和監督企業營業外收入情況,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收入」賬戶。該賬戶貸方登記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額,借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數額,經結轉後該賬戶期末無余額。
①企業轉讓固定資產時,先結轉固定資產原值和已提累計折舊額,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收到雙方協議價款,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最後結轉清理損益,若轉出價款高於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②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
貸記「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貸方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准備。
③確認的政府補助利得,借記「銀行存款」、「遞延收益」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⑨ 請問,非營利民間基金會的原始注冊資金(1是學校給的1是財政撥的)問這些是限定性還是非限定性
如果資產或者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如資產的投資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資產提供回者或者國家有關答法律、行政法規所設置的時間限制或(和)用途限制,為限定性,其他為非限定性。
你說的財政撥款,應該屬於限定性的,一般財政撥款都是跟著項目或專題走的,屬於定向撥款。
學校資助的資金如果學校沒有提出使用限制,就是非限定性的。
具體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收入—政府補助收入 (財政撥款)
收入—捐贈收入 (學校資助)
結轉凈資產時的明細科目才按限定和非限定劃分。
⑩ 公益組織捐贈收入期未結轉嗎
捐贈有一定的限額規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內企業(不分內資、外資),進行的公益性捐贈,在年度利潤12%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企業捐贈
1、現行稅收政策
1.1財稅 [2008] 62號文件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按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其中:
1.1.1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1.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1.1.3其他稅收法規規定: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等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1.1.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
公益事業是指非營利的下列事項:
(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