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謀取私利是什麼意思
應該是一己私利,也稱一己之私,就是形容只以個人為主心,以自已的全部利益為出發點的觀念。
『貳』 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數額多少構成犯罪
涉嫌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根據《決定》第十條的規定,公司和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職工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佔本公司、企業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侵佔罪。
《決定》第十條規定的「侵佔」,是指行為人以侵吞、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本公司、企業財物的行為。
實施《決定》第十條規定的行為,侵佔公司、企業財物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侵佔公司、企業財物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具體是指三種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這些董事、監事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他們是公司的實際領導者,具有一定的職權,當然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員和工人。這些經理、部門負責人以及職員也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他們或有特定的職權,或因從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侵佔公司的財物而成為本罪的主體,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是指集體性質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職工,國有企業、公司、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職工。
綜上,凡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的財物的,應依照本法第382,383條關於貪污罪的規定處罰,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則按本罪論處。
這里所說的「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在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公司、企業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包括受國有公司、國有企業委派或者聘請,作為國有公司、國有企業代表,在中外合資、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等非國有公司企業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叄』 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怎麼說哪
以權謀私是指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行為。私利可以是個人或朋友的利益,也可是小集團的利益。你說的發不知是下發或是花了錢,字不同其義不同,你要是表述清楚一些就好解答了。
『肆』 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謀取私利,數額大概15000元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是關於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規定,其條文內容為: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拓展資料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07年11月5日聯合公布刑法確定罪名補充規定,補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規定包括取消「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罪名,由「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替代等內容。調整後的新罪名於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補充規定》稱,取消「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罪名,由「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替代。「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替代了「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屬妨害對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罪的一種。
『伍』 試問宋慶齡基金會的公益用地為何給李淑君個人用於出租謀取私利
這個如果屬實的,應該可以舉報了。
『陸』 是"謀取私利",還是"牟取私利"
牟取暴利(在謀取的時候有些膨脹的意思,那就破壞了某些約束等同於非法。是沒有界限的)
謀取私利(這個是利用某種「約束」來賺取一定的利益。這個是有局限性的)
『柒』 為什麼好多村幹部都是以謀私利
謀利有兩種,沒有公利謀的時候,只能謀私利了。村幹部也是人,如果你喜歡謀私利,就要理解村幹部謀私利。我們需要掌握的原則是,他們謀私利的時候不做的違法勾當就行了。
『捌』 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觸犯了什麼法律
利用職務便利尋求個人利益,違反刑法,從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財物從別人為他們尋求利益,如果數額較大,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法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他的辦公室,詢問他人的財產和財產,或者非法接受他們為他人利益,相對較大,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或者拘役,巨大的,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款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和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活動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任何人從事公共服務在一個國有企業,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不是國有參與公共服務提交任何法案中提到的前兩款規定定罪處罰依照本法第385條、第386條的規定。
(8)基金會謀私利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條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從而導致重大損失的利益國家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多,還應當或者單處,被罰款,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其親友經營。
(二)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以顯著高於市場價格收購商品或者以顯著低於市場價格銷售商品的。
(三)向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購買不合格商品的。
『玖』 利用他人財物為自己謀私利屬什麼罪
感覺是侵佔
『拾』 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4000元怎麼定性
4000元一般不構成職務侵佔罪。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侵佔國回家的、集體的財產或他人答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另外,對職務侵佔的行為人,其單位可給予開除或其他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