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區工作的中國社區發展基金
中國社區發展基金(全稱為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社區發展基金),回是由中國社答會福利教育基金會發起成立的基金,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主管的國家3A等級資質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
宗旨: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區,服務居民、發展社區。
主要任務:開展十大服務進社區;資助和開展社區教育培訓、社區創業就業、社區貧困救助、社區養老優撫、社區服務中心和中小企業扶植等相關社區建設、社區服務的發展項目;褒獎為社區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基金的運作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尊重捐贈方意願、體現資助效益的基本原則。
基金主要工作
1.中國社區服務發展論壇
2.兩岸四地社區工作實務論壇
3.中國優秀企業公民社區公益行系列活動
4.十大服務進社區
社區發展基金標識釋義
標識中心為人物或樹木的圖形。作為人物時三人成眾,代表了中國典型的家庭結構,和「以人為本、服務社區」的基本思想;作為樹木時三木成森,寓示著社區工作者匯成森林,服務社區。綠色主體意在突出環境保護;金黃色圓形背景猶如燦爛的陽光,溫暖社區。環形中英文「社區發展基金」則再次強調了主題。
⑵ 社區如何發揮社會組織作用
1.整合社會資源,為提供社區居民更好公共服務。以社區居民實際需求為取向,社區社會組織發揮自身的人才、資源等優勢來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2.社區服務對象,以福利性服務的「老、殘、孤、困、優撫」社會救助對象為重點,逐步拓展到共享福利性、公益性、社會性多層次服務的全體居民。
3.參與社區建設,為拓寬社區建設資金投入渠道。社區建設標準的高低,取決於政府財力的投入。由於政府財力有限,這些社會組織的涌現吸引了許多社會資金投入社區,回報社會、服務社會,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和發展,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從而拓寬了社區建設資金的資源。
4.社區建設的一個首要任務是推進城市精神文明建設。這些社區社會組織,尤其是如老年協會、群眾文化團隊、志願者協會、康復協會等組織具有民間性、自發性的特點,以共同的興趣愛好為紐帶。
社區是若干社會群體或社會組織聚集在某一個領域里所形成的一個生活上相互關聯的大集體,是社會有機體最基本的內容,是宏觀社會的縮影。
社會學家給社區下出的定義有140多種,社區是具有某種互動關系的和共同文化維系力的,在一定領域內相互關聯的人群形成的共同體及其活動區域。
盡管社會學家對社區下的定義各不相同,在構成社區的基本要素上認識還是基本一致的,普遍認為一個社區應該包括一定數量的人口、一定范圍的地域、一定規模的設施、一定特徵的文化、一定類型的組織。社區就是這樣一個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社區工作需要每一個居民的共同參與,需要社區基層黨組織的正確引導,宣傳主流思想,凝聚民心、多措並舉,基層黨組織必須自身過硬,才能發揮核心作用,促進和諧社區的建設。
充分調動社區黨員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打造一支政治素質優、業務能力強、服務群眾好的社區黨員幹部隊伍。經常組織學習、業務培訓,提升社區黨員幹部業務知識、素質能力。切實用知識武裝自己,提高自己,做到學以致用,用以促學,為居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⑶ 社區基金會對於社會治理有什麼樣的功能和作用
社區基金會對於社會的治理要提供資金幫助的作用,能夠更好的維持阻止的運營
⑷ 基金會的發展現狀
據基金會中心網統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2月8日,中國共有基金會4115家,其中公募基金會1476家,非公募基金會2639家。自2010年非公募基金會數量超過公募基金會之後,非公募基金會的數量增長速度一直保持很快。非公募基金會數量增長迅速主要原因在於以下幾個方面:政策推動,《基金會管理條例》明確了非公募基金會的地位和基本運作規則,近幾年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管理許可權下放進一步促進了非公募基金會的數量增長;2008年之後社會對慈善行業有了更多的了解和關注;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提高了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免稅比例等。
從數量與分布概況看,基金會發展顯現出以下趨勢:
1. 基金會數量自2004年以來保持20%左右的增長率;
2. 活動領域發展趨勢:一枝獨秀、整體多樣;
3. 7個省市基金會數量占據全國總數的61%。
從地域分布上看,基金會數量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在經濟比較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分布著較多的基金會。截止2013年底,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內蒙古、湖南省是基金會最多的10個省份。 在美國,基金會經過上百年的發展,關注的范圍日益擴展,除了關注傳統的扶貧、教育、環境、醫療、公共事業等領域外,還擴展到全球發展、精神、個人潛質發掘等方面。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的捐贈范圍為全球發展、健康、教育。E-bay創始人奧米迪亞夫婦的基金會則是積極支持個人潛質發掘。懷特基金會則將主要精力放在古代研究、藝術、人文科學上。
截止2013年底,我國基金會的活動領域大多集中在教育以及傳統的救災濟貧、扶弱助殘、醫療救助、文化等方面,而致力於推動藝術、環境保護、公共服務、社區發展、及公益支持等更為廣闊的社會公共領域內的基金會則比較少。也有一些新成立的基金會已經更多地關注新興領域,包括國防建設、傳媒、地質科學等方面,包括:雲南三益文化國防基金會、環球公益基金會、中國古生物化石保護基金會等。 2011年,中國公益慈善界經歷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多事之秋,先是郭美美網路炫富的行為引發了紅十字會的信任危機;接著,中華慈善總會發票事件、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的中非希望工程、河南宋慶齡基金會的投資放貸,又相繼遭到輿論的質疑和抨擊。在「一人生病,全家吃葯」的公益界,不斷涌現的慈善丑聞使得整個公益行業的公信力都受到影響。
正如當年的希望工程創始人、如今的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所言,由郭美美引發的「官辦」慈善公信力危機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已經顯現:「盡管四個機構涉及的麻煩和背景、原因、性質各不相同,但社會對這些事件的質疑和責問,不論是專業還是外行,理性還是不理性,無不指向『官辦』慈善機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表達了對『官辦』慈善機構的不信任。這個亂局的出現看似偶然實屬必然,歸根到底是官民不分的慈善體制惹的禍。」
2012年8月29日,中基透明指數(簡稱FTI)在北京發布。中基透明指數,即中國公益基金會透明指數。這是一套有關基金會透明標準的評價系統,其評價指標包括基金會的基本信息、財務信息、項目信息、捐贈信息等共60個,並以基金會信息披露的渠道和完整度等作為參數,以排行榜單為呈現形式。排行榜將按照基金會最新透明分數每周更新一次,排名越靠前,代表基金會透明度越高。中基透明指數由基金會中心網、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中國NPO自律行動委員會、中國非公募基金會論壇和眾多基金會組織參與研發。「它標志著我國公益基金會在制定社會管理標准方面邁出了重大一步。」北京師范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說。據介紹,這個指數具有公開性、科學性、民間性、國際性,將推動我國公益基金會行業提升信息化水平。
中基透明指數一方面樹立行業可量化的透明度標准,另一方面分享實踐經驗和互聯網工具,實現基金會透明度的提升和基金會管理能力的跨越式發展。這個指數將幫助基金會根據標准增強自身透明度,並了解自己的信息公開程度在行業內的位置。對於公眾而言,可以以透明指數作為捐贈參考,從而促進慈善行業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 1、公募基金會亟需轉型
公募基金會擁有著公募權這一優勢資源,很多老牌公募基金會規模擴大迅速。然而,「如何把錢花好」成為這些基金會當前面臨的最大難題,這促使他們思考基金會的未來定位。有些則開始了由運作型向資助型基金會過渡的轉型嘗試;也有基金會開始創造平台,將公募權分享給草根公益組織。
事實上,自2010年開始,一些全國大型公募基金會就紛紛宣布,將從操作型基金會轉向資助型基金會,即基金會由籌資後自己做項目,轉變為培育和資助草根公益組織。
越來越多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試圖從操作性基金會轉型資助型基金會,然而捐贈人不理解、不支持的態度以及草根公益組織專業性不高、執行項目效果難以預估的現狀,使得公募基金會轉型步履維艱。
2、非公募基金會發展過程中的挑戰
對於大多數非公募基金會來說,其自身的可持續性的資金來源問題也開始引起重視。按《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要求,基金會每年支出資金不是來源於投資回報,而是來源於企業和個人的捐贈。因此如何保證基金會自身的良性發展已經是個問題。
如何獲得持續性的基金來源,採取多樣的基金增值方式,獲得安全的高收益,已經成為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過程中無法繞過的課題。事實上,在一些基金會發展發達的國家,捐助基金會不是單純的捐助,而是一種「投資」。非公募基金會應該利用自身的創始基金進行運作投資,產生效益,從而使基金會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進行可持續地發展。
⑸ 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的建設宗旨
致力公益慈善事業,關愛青少年成長,倡導企業公民責任,推動社會和諧進步
⑹ 我想建個基金會
基金會是利用個人或者組織捐贈的資產從事公益活動的民間非營利組織。這種組織出現在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歷史很短,但發展很快。截至2003年底,全國經各級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近1200家,其中在民政部登記的全國性基金會有80家。這些基金會活動在社會諸多領域,在教育、文化、科學、衛生、社區建設、扶貧濟困等社會公益事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據2002年的不完全統計,80家全國性基金會基金擁有量近30億元人民幣,當年用於公益事業的支出約2億元人民幣。其中一些基金會取得了突出的成績,為公益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總的說來,我國基金會的數量還不多,規模也不大,還不能適應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要求。
《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發展需要法律的支持。1988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基金會管理辦法》。這是有關基金會的第一部行政法規,對於規范基金會的行為,促進基金會的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基金會管理辦法》已頒布十幾年了,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2003年,國內生產總值達11萬億元,人均GDP1000美元,為公益事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質基礎;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參與社會事務的熱情日益增強,「公益事業大家辦」的觀念逐步為社會所認同和接受;各項社會事業在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也出現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如城鄉差距、地區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就業和社會保障壓力增加,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發展滯後,人口增長、經濟發展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的矛盾加劇等,政府在致力解決這些問題的同時,也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需要公益組織的參與。經濟和社會的進步為基金會等公益組織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基金會管理辦法》中的一些條款已經不適應基金會發展的需要。同時,基金會管理體制也發生了變化。1999年國務院確定《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登記管理統一歸口民政部門,人民銀行不再參與管理,原《辦法》中確定的基金會的管理體制不再適用。因此,自2000年開始,民政部和國務院法制辦開始修訂《基金會管理辦法》。經過了大量研究、論證、並借鑒其他國家的有益經驗,歷時3年多,完成了《基金會管理條例》,溫家寶總理已於3月8日簽發頒布,並將於今年6月1日實施
剛剛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與《基金會管理辦法》相比,內容更加詳實,體系更加完整,共設為七章四十八條,分別規定了基金會登記管理的總原則,基金會的設立、變更和注銷登記,基金會的組織機構,基金會財產的管理和使用,政府和社會對基金會的監督管理,基金會的法律責任等,每一部分都做了具體的規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界定了基金會的概念,進一步明確了基金會的公益性質。 公益組織的受益對象為不特定的個人和群體,任何個人或群體只要符合其宗旨和業務范圍要求,都可接受其資助。基金會的基金來源於社會,服務於社會。《條例》將基金會定義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億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條例》規定「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使基金會與其他管理信託投資基金、以營利為目的的基金管理組織以及其他民間互益組織區別開來。由於基金會具有公益性質,公募基金會可以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基金會的財產必須受到保護,必須用於公益目的。《條例》規定: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用於公益目的」。 2004-03-19 10:12:00
姜力:
二、拓寬了基金來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公益事業。公益事業是公眾的事業,需要社會的廣泛參與。為了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公益事業,《條例》首次將基金會分為「公募基金會」即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和「非公募《基金會管理條例》」即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兩類。非公募基金會由個人或企業等組織出資設立,資金由設立者提供,不得面向社會募集。設立非公募基金會,為富裕起來的個人和企業回報社會、奉獻愛心提供了渠道。《條例》對非公募基金會在登記條件、資金使用等方面都做了有別於公募基金會的規定。同時,為了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境外公益組織進入境內開展活動的要求,《條例》對《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設立主體沒有做國別、地域的限制,允許境外人士在境內捐資設立《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境外基金會在周圍內地設立代表機構。 2004-03-19 10:12:13
姜力:
三、確立了公開、透明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基金會的活動。 基金會是面向公眾的公益組織,社會責任大,公眾關注程度高,其活動是否規范關繫到愛心資源的保護,關繫到基金會的信譽和公益事業的發展,必須自律的基礎上接受各方面的監督。《條例》規定「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並從基金會自律、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等方面做了相應的規定,以確保基金會活動的規范、公開、透明。《條例》從公益法人組織機構的特點出發,專門設立了「組織機構」一章,明確規定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有針對性地規范了理事會的組成和議事決策程序,監事的折紙和職能,以及防治基金會內部人員發生利益沖突行為的具體規則。《條例》還規定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要對基金會依據章程開展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基金會要接受年度檢查,要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基金會在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之後,要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的查詢、監督;公募基金會組織募捐,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等。 2004-03-19 10:12:28
姜力:
四、明確了稅收優惠原則,加大了稅收支持和監管力度。基金會所從事的是公益事業,政府對此項事業支持的手段之一就是稅收優惠,這是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近年,為了鼓勵工業事業的發展,我國陸續出台了一些優惠政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募捐額微超過納稅義務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994年在《關於金融、保險企業有關所得稅的問題的通知》中規定:企業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 2004-03-19 10:12:44
姜力:
贈支出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在不超過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的1.5%的標准以內可據實列入營業外支出,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時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1999年在《關於基金會應稅收入問題的通知》中明確,對經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基金會在金融機構的基金存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暫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這些稅收政策對於公益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但還不系統,在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難。這次《條例》規定「基金會及捐贈人、收益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稅收優惠。」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正在研究制定具體的稅收優惠辦法。在享受稅收優惠的同時,基金會要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接受稅務部門的監督,對有違法行為的基金會,稅務機關還可以要求補交違法行為存續期間享受的稅收減免。總之,要通過稅收政策,鼓勵基金會的發展,加強對基金會的監管
⑺ 新力地產有自己的公益基金嗎
對啊,最近剛在贛州成立了公益基金會分站,當天就啟動了「新力-百童計劃」愛助事實孤兒項目,給贛州市石城縣的100名事實孤兒提供一年的生活補助。
⑻ 村裡的基金會 沒有為村裡辦一點建設,這種村基金會成立有什麼作用
為了有地方讓你捐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