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編寫私募基金公司的章程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行為, 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以下簡稱 「公司法」 ) 和有關法律、 法律規定, 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各方本著平等互利、風險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同意 共同設立本公司。本公司適應當代資產管理形勢需要,在基金發起設立、投資管理、財富管理、另類資產(含不良資產)處置、金融教育 培訓等領域開展業務, 力爭發展成為國內以及全球具有較強影響力的 資產管理者。
第三條 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等均具有 約束力。
第四條 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享有相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章 公司名稱、住所、組織形式和法定代表人
第五條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第六條 公司住所:******。
第七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
第八條 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章 公司經營期限和經營范圍
第九條 公司經營期限:50 年。 第十條 公司經營范圍:******等。本公司最終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機關核準的經營范圍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一條 股東名稱或姓名(排名不分先後)
一、法人股東 ******
第十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各股東均以人民幣現金出資。各股東出資形式、出資額、出資比例如下:
名稱/ 姓名
出資 形式
認繳出資 (萬元)
認繳比例 (%)
實繳出資 (萬元)
實繳比例 (%)
合 計
現金
第十四條 各方繳付出資後, 應由注冊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 報告。
第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根據驗資報告向已繳付出資的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包括以下事項: 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時間、注冊資本總額、股東名稱或姓名、出 資時間和繳納的數額、 出資的累計數額、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及簽發時間。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董事長簽名並加蓋公司公章。
第十六條 股東責任承擔和分紅比例: 公司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 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第五章
公司組織結
2. 私募直營店:公司制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區別是什麼
1、法抄律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組建的依據是公司法,而契約型基金的組建依照基金契約,信託法是其設立的法律依據。
2、基金財產的法人資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而契約型基金沒有法人資格。
3、發行的憑證不同。公司型基金發行的是股票,契約型基金發行的是受益憑證(基金單位).
4、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受益憑證後,即成為契約關系的當事人,即受益人,對資金的運用沒有發言權。
5、基金資產運用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據公司章程規定運用基金資產,而契約型基金依據契約來運用基金資產。
6、融資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向銀行借款。而契約型基金一般不能向銀行借款。
7、基金運營方式不同。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的股份公司一樣,除非依據公司法規定到了破產、清算階段,否則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約型基金則依據基金契約建立、運作,契約期滿,基金運營相應終止。
3. 私募直營店:如何理解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資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版《公司法》),通過出資形成一個權獨立的公司法人實體,由公司法人實體自行或委託專業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公司法人實體採取的形式:在我國,公司法人實體採取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公司型基金的參與主體:
主要為投資人(lp)和基金管理人(gp)
其中,投資人是基金份額持有者及公司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行駛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從投資人權利角度看,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可通過股東大會(股東會)和董事會委任並監督基金管理人。
該類型基金可由公司管理團隊自行管理,或委託專業的基金機構擔任基金管理人。
4. 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有何區別
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法律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組建的依專據是公司法,屬而契約型基金的組建依照基金契約,信託法是其設立的法律依據。
2、基金財產的法人資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而契約型基金沒有法人資格。
3、發行的憑證不同。公司型基金發行的是股權份額,契約型基金發行的是受益憑證(基金單位).
4、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受益憑證後,即成為契約關系的當事人,即受益人,對資金的運用不能直接干涉。
5、基金資產運用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據公司章程規定運用基金資產,而契約型基金依據契約來運用基金資產。
6、融資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向銀行借款。而契約型基金一般不能向銀行借款。
7、基金運營方式不同。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的公司一樣,除非依據公司法規定到了破產、清算階段,否則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約型基金則依據基金契約建立、運作,契約期滿,基金運營相應終止
5.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是什麼樣的
第一節 股東會
第十七條 股東會由全部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經營范圍;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股東委派的董事及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發行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事宜作出決議;
(十三)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認繳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6. 請問私募基金章程如何寫
《中國金誠共同基金》章程
(修改稿)
金誠共同基金本著「相互信任、利潤共享、風險共擔」的宗旨,聯合有閑散資金,並有意投資於高利潤、高風險領域,但時間、精力不足,專業知識不夠的各位朋友及各機構,共同出資而成立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系以分散風險,確保其安全,追求長期之投資利益及使投資者穩定獲利為目標,依照彼此信賴的原則和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各類有價證券。
金誠共同基金為契約式開放型普通股基金,契約式指自願加入的投資者於基金回簽定入股協議,保證遵守基金章程;開放型是指每個投資者所持的受益憑證持股數不固定,投資者可在規定期限後隨時購回受益憑證(撤消投資),可隨時再投資;普通股基金指把大部分資金投資於公司普通股上的基金。本基金分成若乾股份,每人民幣壹元為壹股,每100股為一手,每位投資者第一次認購最小單位為一手。基金給每位投資者的收據為「受益憑證」,均為記名式,憑身份證登記,可轉讓,可購回。本基金投資利潤將依據個人意願定期分配或滾入本金再投資。
第一章
投資方向
1. 上海證券交易所各上市公司股票。本項工作已以***名義在成都證券公司開設了買賣上海股票的資金帳戶和股票帳戶,今後可根據實際情況增開幾個帳戶。
2. 深圳證券交易所各上市公司股票。本項工作待今後開設買賣深圳股票的資金和股票帳戶後,即進行深圳股票買賣。
3. 四川省和成都市上市和未上市的公司股票、股權證和認股證等有價證券。
4. 四川金融市場證券交易中心上市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信託受益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國債。
5. 除第一、二、三、四條規定之外的投資項目,必須召開全體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投資額占基金總資產值的20%以上,50%以下時,必須經人數過半和股份之和過半的股東同意;投資額占基金總資產值的50%以上時,必須經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和股份之和70%以上的股東同意。
6. 本基金不得投資於信貸,其他未上市的證券信託投資基金或共塔同基金以及其它本基金會不允許的項目等。
第二章
發行受益憑證
7. 根據各位投資者出資額,印製活期存摺式的「中國成都金誠共同基金受益憑證」。
8. 受益憑證內容:
基金名稱,統一編號,發行日期,股東代碼,股東姓名,身份證號碼,時間,本受益憑證所持股數,紅利領取額,再投資額及股數,購回額及股數,基金會印及理事長簽字等。
9. 「中國成都金誠共同基金受益憑證」僅作為股東加入本基金會的收據。本憑證不是股票,不能炒買炒賣;否則,將會給基金會造成重大損失,由此造成的後果自負。本憑證的轉讓,經轉讓方自願協商後,到基金理事會辦理轉讓過戶手續,換發受益憑證。
第三章
組織管理
10. 本基金前七位最大投資者自願組成金誠基金理事會,本理事會為自發民間組織。
11. 基金理事會作為本基金的權力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 決定召開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 審定基金投資計劃,審議基金的財務預、決算,經營結算報告、紅利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3. 負責基金股份的募集、股東的變更登記;
4. 負責基金受益憑證的發行、登記、過戶和換發;
5. 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表決選舉或罷免理事長;
6. 任免總經理、財務總監、投資總監等人員;
7. 負責基金資產核算;
8. 制定基金章程的修改方案。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 組織實施股東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2. 負責本基金的投資管理和日常經營;
3. 向理事會報告投資情況和經營結果;
4. 任免基金財務、市場經理人員;
5. 決定經理人員的工資及獎勵金;
6. 代表基金對外處理業務;
7. 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 經理人員不得利用本基金為自己或他人買賣證券;不準自已炒買炒賣證券。
第四章
投資利潤的計算
第十四條 金誠基金投資利潤的計算嚴格按照本基金凈資產值的增減計算,但是概不保證基金資產的價值,不負責本基金投資一定盈利,亦不保證其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毛利率=計算日基金凈資產值-1
基金投資毛利額=基金投資毛利率*基金受益憑證總股數
第十五條 基金投資利潤額=基金投資毛利額-盈餘公積金-公益金
其中:盈餘公積金=基金投資毛利額*10%
公益金=基金投資毛利額*1%
基金投資利潤率=基金投資利潤額/基金受益憑證總股數
16. 盈餘公積金的用途:
1. 彌補虧損。
2. 轉增股本。
當盈餘公積金已達基金總資產值的50%時不再提取或用50%的盈餘公積金送紅股給一年以上老股東,按滿一年而又未購回的股份分配。
16. 公益金用於解決專職經理人員的福利,比如醫療保險、社會養老保險、人身意外傷亡保險等。
17. 基金凈資產值計算方法如下:
基金凈資產值=基金凈資產總值/基金受益憑證總股數
(基金凈資產值即基金每單位股數的價值,是基金單位價格的內在價值)
18. 基金凈資產總值計算方法如下:
基金凈資產總值=基金總資產價值-總負債
19. 基金總資產價值=基金所有股票、債券等當日市值
+現金余額
+專用存款余額
+預收款
+預付款
+應收款
-應付款
其中:基金所有股票、債券等當日市值為基金投資的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可轉換債券等以計算日當天證券交易所收盤價為准;未上市公司股票和股權證等以當天輿論平均價為准,該價有爭議時以經理人員共同承認的輿論平均價為准。
20. 總負債=經理費+資料費+操作費用+其它費用
21. 經理費按計算日前一營業日基金總資產價值的1%,每月提取一次,用於經營者的勞務補貼。不足一月時,按每月四個星期,每周五個營業日計算,即每天按前一營業日基金總資產值的0.5‰計提。
22. 經理人員獎勵金的提取如下:
當基金投資利潤率超過15%時,從基金投資利潤額中提取經理人員獎勵金的 比例的遞增率為基金每股紅利率的遞增率的80%,公式為:
(X-5%)/5%=(Y-X-10%)/10%*80%
即:X -----從基金投資利潤額中提取獎勵金的比例
Y -----基金投資利潤率
23. 從每月的經理費和獎勵金中提取20%作為總經理活動基金,其餘的經理費和 獎勵金由總經理來分配和發放。
24. 資料費包括訂閱和購買資料費,按每日支出攤入。
25. 操作費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等的各項手續費和稅收等,按實際支付攤入。
26. 其它費用指諸如買賣未成交損失等費用。
27. 基金投資總紅利=基金投資利潤額-經理人員獎勵金
基金每股紅利率=基金投資總紅利/基金受益憑證總股數
第五章
投資利潤的分配
28. 本基金所得之全部投資利潤將按受益憑證所持股數分配給每位投資者(股東)。
個人實發紅利=基金每股紅利率*個人受益憑證所持股數
29. 紅利分配方式有三種,由投資者自行選擇任一種:
1. 全部領取投資利潤;
2. 部分領取投資利潤,其餘滾入本金再投資;
3. 全部投資利潤滾入本金再投資。
所分配之最小投資利潤單位為人民幣一元,零頭部分累加到下一次再分配。
16. 當基金投資利潤出現負值(虧損)或無盈利時,當月(季)不分配利潤,延續到下一分配月(季)盈利後再分配;當基金現金准備額不足時,延遲到現金准備額足夠時再分利。
17. 本基金會每月月底分配紅利一次,紅利分配完後,每月月初將股份全部折為一元一股。本基金的本金不分配。
18. 再投資計算方法:當基金凈資產值小於或等於1時,按每股一元計算基金股數;當基金凈資產值大於1時,把投資者的再投資額換算為新增加的基金股數:
基金股數=再投資額/計算日前一營業日基金凈資產值
19. 由於再投資後,每位投資者之受益憑證所持股數為該投資者前一營業日所持股數加上增加的基金股數,本基金會每次將為投資者換發受益憑證。
第六章
受益憑證的購回和轉讓
20. 投資者在投入本金三個月後可隨時申請購回受益憑證,由理事會批准後即可全部或部分撤消投資,每個月只能申請購回受益憑證一次,購回額不得超過三個月前的本金投資額,購回價按申請日上一營業日的基金凈資產值計算,同時扣除購回損失費:
購回額(元) 購回損失費占購回額的比例
5000以下 5%
5001?10000 4%
10001?20000 3.5%
20001以上 3%
21. 當投資者提前申請購回受益憑證時,本基金會將扣除提前購回損失費:
購回額(元) 提前購回損失費占購回額的比例
10000以下 4%
10001以上 5%
22. 當購回總額超過基金現金准備額時,可暫時停止接受該投資者的購回申請,留到基金現金准備額足夠時辦理。
23. 本基金受益憑證之轉讓,經轉讓雙方自願協商後,到基金理事會辦理轉讓過戶手續,換發受益憑證。
第七章
其 它
24. 本基金投資者少於三人時,將終止本基金的信託契約,並在終止日起一個月內清算,余額按受益憑證持股數之比例分派。
25. 本基金理事會可以代理經理人員以外的證券買賣,委託手續費按成交額的1%收取,5元為起點。委託收入全部歸基金會。
26. 本基金會將發揮股東的能力購買新股,總經理可給與該股東50%以下的獎勵。此項費用列入操作費。
27. 本章程的修改方案應交股東大會討論,2/3以上股東通過後才生效。
28. 本修改稿章程從一九九三年四月一日起試行。
7. 什麼是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資者依據《公司法》,通過出資形成一個獨立的公司法人專實體,由公司自行屬或者通過委託專門的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的私募投資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既是基金份額持有者又是公司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投資者簽署的公司章程應當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對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8. 如何理解公司型基金
你好,公司型投資基金系指依公司法成立的、以盈利為目的、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將集中起來的資本投資於各種有價證券的投資機構。公司型投資基金在組織結構上與股份有限公司較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