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什麼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IMF) 是世界銀行巨頭們私有的歐美中央銀行以及其它一些掌控了世界經濟命脈的銀行家們所掌握的(歐美中央銀行一般是私有的,這些國際銀行家們掌握了貨幣發行權,也就是這些政府真正的幕後之手)國際金融組織。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總部設在華盛頓。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賬)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
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6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烏地阿拉伯指派,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中國為單獨選區,亦有一席。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另外還有三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主要出版物有:《世界經濟展望》、《國際金融統計》(月刊)、《國際貨幣基金概覽》(周刊) 、《國際收支統計》(月刊) 、《政府財政統計年鑒》。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1980年4月17日,該組織正式恢復中國的代表權。中國在該組織中的份額為33.852億特別提款權,占總份額的2.34%。中國共擁有3張選票,占總投票權的2.28%。中國自1980年恢復在貨幣基金組織的席位後單獨組成一個選區並派一名執行董事。1991年,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常駐代表處。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官方網站: http://www.imf.org/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政府間國際金融組織,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總部設在華盛頓。
其主要職能: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http://ke..com/view/19979.htm
⑵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作用是什麼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文名稱為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簡稱IMF,它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之一。根據1994年在美國布雷頓森林舉行的聯合國貨幣金融會議所擬訂的《國際貨幣基本協定》,於1945年12月27日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總部設在華盛頓。有成員國148個(1984)。 該組織的宗旨:穩定國際匯率,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貨幣問題上促進國際合作,並通過提供短期貸款解決成員國國際收支暫時逆差的外匯資金需要。 該組織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各成員國所繳的份額。成員國的主要權利是享有提款權,即有權按照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該組織創設了一種稱為「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帳)單位,根據成員國的份額按比例分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成員國的特別提款權,可作為貨幣儲備,也可用於向其他成員國購買外匯,解決本國的國際收支逆差。成員國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利機構是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正、副理事一名組成。處理日常業務的機構是執行董事會,由22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5名董事由份額最大的5大國(英國、美國、法國、德國、日本)派任。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中國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創始國之一。1980年4月17日中國代表權得以恢復,1980年以來,中國代表參加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年會。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英文名稱為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是一個由24個工業化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它有兩個宗旨:(1)通過合作促進成員國的經濟增長、就業、金融政策穩定和生活標準的提高;(2)通過幫助各國實現前述的目標來促進所有國家的經濟發展和他們的貿易。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正式成立於1960年12月14日,其前身為1948年4月成立的歐洲經濟合作組織。後者的主要目的是協調二次世界大戰後歐洲經濟的恢復工作和管理美國根據馬歇爾計劃提供的援助。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於1961年9月30日開始工作,總部設在巴黎。除了18個歐洲成員國外,美國和加拿大原本也是歐洲經濟合作組織的最初成員國。從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立以後,澳大利亞、芬蘭、日本和紐西蘭相繼加入,使該組織成員國增加到24個。南斯拉夫則是這個組織的特殊身份聯系國。 總部設在巴黎,機構有理事會、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和輔助機構等。理事會是這個組織的中央機構,由各成員國的代表組成,負責制定總政策;執行委員會由理事會每年選派14個成員國的代表組成;秘書處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輔助機構包括200多個專業委員會和工作組,負責審議有關經濟政策以及工業、農業、貿易、金融、能源、科技、教育、環境等各種經濟、社會領域的具體問題。該組織還設有發展援助委員會,包括17個成員國和歐洲經濟共同體委員會,負責協調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官方發展援助。該組織內還有若干自治機構,其中最重要的機構有國際能源署、核能署,發展中心和教育研究與改革中心。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所執行的職能和任務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其中包括搜集與發布有關成員國的統計資料,從事基礎研究和政策分析以及實施理事會規定的正式政策等。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是政府間的國際金融組織。它是根據1944年7月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布雷頓森林召開聯合國和聯盟國家的國際貨幣金融會議上通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而建立起來的。於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辦理業務。同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但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至今,IMF已有182個成員。 基金組織設5個地區部門(非洲、亞洲、歐洲、中東、西半球)和12個職能部門(行政管理、中央銀行業務、匯兌和貿易關系、對外關系、財政事務、國際貨幣基金學院、法律事務、研究、秘書、司庫、統計、語言服務局)。其宗旨是作為一個常設機構在國際金融問題上進行協商與協作,促進國際貨幣合作;促進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和平衡發展;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和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促進國際匯兌的穩定,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防止競爭性的貨幣貶值;協助成員國在經常項目交易中建立多邊支付制定,消除妨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 IMF主要業務活動有:向成員提供貨款,在貨幣問題上促進國際合作,研究國際貨幣制度改革的有關問題,研究擴大基金組織的作用,提供技術援助和加強同其它國際機構的聯系。
⑶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職責是什麼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為了穩定戰後的國際貨幣金融制度,根據布雷頓森林協定,1947年3月1日,作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宣告成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資金來源於成員國繳納的基金份額,份額的數量決定了各成員國在該組織內的投票權,以及可借外匯貸款和所能分配到的特別提款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行的一種記賬單位)的多寡。由於美國繳納的份額最多,佔全部份額的20%以上,因而它擁有20%以上的投票權,占統治地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資金的另一個來源是西方十個發達國家(又稱十國集團)提供的貸款。1961年,基金組織與十國集團達成「借款總安排」,從這十國借款作為對成員國貸款之用。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向成員國提供兩種使用資金的權力,一是普通提款權,即成員國按其份額的比例用本國貨幣向該組織申請購買外匯;二是特別提款權,該權力由基金組織在1969年創立,作為對原有提款權的補充。它是按成員國的份額分配。分配到的特別提款權可通過該組織換取外匯,作為國際儲備。它也能用於官方結算或向其他成員國換取可兌換的外匯。還可以支付國際收支逆差,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但不能直接用於貿易和非貿易方面的支付。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自成立以來通過提供貸款,幫助成員國解決外匯資金的短期需要,以調整其國際收支的暫時失調。這對改善成員國的國際收支狀況,穩定其匯率起了積極的作用。除此以外,它還是協商國際貨幣金融問題的主要場所和提供貨幣金融方面的技術援助的機構,並通過各種會議解決國際貨幣金融的問題。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和關貿總協定有密切業務關系的機構。關貿總協定的歷屆多邊貿易談判在涉及非關稅措施時,其中對各締約方貨幣金融、外匯匯率、對外收支平衡等問題談判時,主要依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參與和配合。
⑷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發展及改革
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組織結構
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8名由基金份額最大的5個國家(美、日、德、法、英)和另外3個國家(中、俄、沙)任命。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國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中國為單獨選區,亦有一席。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現任總裁是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另外還有四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創始背景
1944年,聯合國贊助的財經會議於美國新罕布希爾州的布雷頓森林舉行。7月22日,各國在會議上簽訂了成立國際貨幣基金的協議。國際貨幣基金的主要設計者是費邊社成員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以及美國副財政部長亨利·迪克特·懷特(Harry Dexter White)。協議的條款於1945年12月27日付諸實行,1946年5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成立,是為二戰完結後之重建計劃的一部份,1947年3月1日正式運作。有時國際貨幣基金、國際清算銀行(BIS)及世界銀行,被稱為「布雷頓森林機構」。差不多所有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其金融政策均受這三家機構影響。
組織宗旨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主要職能
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 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 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 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 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 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援助使命
國際貨幣基金的使命,是為陷入嚴重經濟困境的國家,提供協助。對於嚴重財政赤字的國家,基金可能提出資金援助,甚至協助管理國家財政。受援助國需要進行改革,參閱華盛頓共識。
會員資格
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的申請,首先會由基金的董事局審議。之後,董事局會向管治委員會提交「會員資格決議」的報告,報告中會建議該申請國可以在基金中分到多少配額,以及條款。管治委員會接納申請後,該國需要修改法律,確認簽署的入會文件,並承諾遵守基金的規則。而且會員國的貨幣不能與黃金掛鉤(不能兌換該國儲備黃金) 成員國的「配額」決定了一國的應付會費、投票力量、接受資金援助的份額,以及特別提款權SDR的數量。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1980年4月17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恢復中國的代表權。中國在該組織中的份額為[1]億特別提款權,占總份額的4%(數據來源於2012年6月19日IMF官網公布數據)。 2010年11月6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改革方案,中國投票權份額佔比升至6.39%。中國自1980年恢復在貨幣基金組織的席位後單獨組成一個選區並指派一名執行董事。1991年,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常駐代表處。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由188個國家參與的組織,致力促進全球金融合作、加強金融穩定、推動國際貿易、協助國家達致高就業率和可持續發展」,除了朝鮮、列支敦斯登、古巴、安道爾、摩納哥、吐瓦魯和諾魯,所有聯合國成員國而且只能是聯合國成員國才有權直接或間接成為基金的成員。
議事規則
IMF的議事規則很有特點,執行加權投票表決制。投票權由兩部分組成,每個成員國都有250票基本投票權,以及根據各國所繳份額所得到的加權投票權。由於基本票數各國一樣,因此在實際決策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加權投票權。加權投票權與各國所繳份額成正比,而份額又是根據一國的國民收入總值、經濟發展程度、戰前國際貿易幅度等多種因素確定的。 目前IMF的投票權主要掌握在美國、歐盟和日本手中,中國的份額甚至不如比利時與荷蘭的總和。 美國是IMF的最大股東,具有17.69%的份額,中國僅佔4%,顯然不能准確反映中國在世界經濟中日益增加的重要性。IMF這種以經濟實力劃分成員國發言權和表決權的做法與傳統國際法的基本原則顯然是背離的,引起了不少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不滿。據統計,基本投票權曾經超過IMF所有投票權的15%,但由於IMF的擴大,現在只佔總數的2%。 2010年中國的份額將由目前的3.65%升至6.19%,超越德、法、英,位列美國和日本之後。不過,改革後擁有17.67%份額的美國依舊擁有「否決權」。
特別權力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亦稱「紙黃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SDR)。 特別提款權不是一種有形的貨幣,它看不見摸不著,而只是一種帳面資產。 特別提款權創立初期,它的價值由含金量決定,當時規定35特別提款權單位等於1 盎司黃金,即與美元等值。1971 年12 月18 日,美元第一次貶值,而特別提款權的含金量未動,因此1個特別提款權就上升為1.08571 美元。 1973 年2 月12 日美元第二次貶值,特別提款權含金量仍未變化,1 個特別提款權再上升為1.20635 美元。1973 年西方主要國家的貨幣紛紛與美元脫鉤,實行浮動匯率以後,匯價不斷發生變化,而特別提款權同美元的比價仍固定在每單位等於1.20635 美元的水平上,特別提款權對其他貨幣的比價,都是按美元對其他貨幣的匯率來套算的,特別提款權完全失去了獨立性,引起許多國家不滿。20 國委員會主張用一籃子貨幣作為特別提款權的定值標准。 1974 年7 月,基金組織正式宣布特別提款權與黃金脫鉤,改用「一籃子」16種貨幣作為定值標准。這16 種貨幣包括截至1972 年的前5 年中在世界商品和勞務出口總額中佔1%以上的成員國的貨幣。除美元外,還有聯邦德國馬克、日元、英鎊、法國法郎、加拿大元、義大利里拉、荷蘭盾、比利時法郎、瑞典克朗、澳大利亞元、挪威克郎、丹麥克郎、西班牙比塞塔、南非蘭特以及奧地利先令。每天依照外匯行市變化,公布特別提款權的牌價。 1976 年7月基金組織對「一籃子」中的貨幣作了調整,去掉丹麥克郎和南非蘭特,代之以沙烏地阿拉伯里亞爾和伊朗里亞爾,對「一籃子」中的貨幣所佔比重也作了適當調整。 1980 年9 月18 日,為了簡化特別提款權的定值方法,增強特別提款權的吸引力,基金組織又宣布將組成「一籃子」的貨幣,簡化為5 種西方國家貨幣,即美元、聯邦德國馬克、日元、法國法郎和英鎊,它們在特別提款權中所佔比重分別為42%、19%、13%、13%、13%。1987 年,貨幣籃子中5 種貨幣權數依次調整為42%、19%、15%、12%、12%。 因此其實現在一單位的特別提款權里包含的已經不止是美元了! 2005年12月31日,IMF「一籃子」貨幣在特別提款權中所佔的比例分別為美元(44%)、歐元(34%)、日元(11%)、英鎊(11%),一個特別提款權為1.42927美元。
運營資金
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
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賬)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
⑸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作用和功能
1、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
2、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
3、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4、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
5、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
6、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
7、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5)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管理擴展閱讀:
組織機構
1、理事會
理事會是IMF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各成員國各派一名理事、一名副理事組成,任期5年。理事通常由該成員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有投票表決權。副理事在理事缺席時才有投票權。
理事會的主要職權是:批准接納新的成員國;批准IMF的份額規模與特別提款權的分配,批准成員國貨幣平價的普遍調查;決定成員國退出IMF;討論有關國際貨幣制度的重大問題。理事會通常每年開一次年會,一般同世界銀行理事會年會聯合舉行。
2、董事會
執行董事會是IMF負責處理日常業務工作的常設機構,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任期2年。執行董事包括指定與選派兩種。執行董事由持有基金份額最多的5 個成員國即美、英、德、法、日各派一名,中國、俄國與沙烏地阿拉伯各派一名。選派董事由其他成員國按選區輪流選派。
3、總裁
總裁是IMF的最高行政長官,其下設副總裁協助工作。總裁負責管理IMF的日常事務,由執行董事會推選,並兼任執行董事會主席,任期5年。
⑹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有哪些職能部門
IMF的組織結構由理事會、執行董事會、總裁和常設職能部門等組成。 1.理事會(board of governors) 理事會是IMF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各成員國各派一名理事、一名副理事組成,任期5年。理事通常由該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部外觀
員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有投票表決權。副理事在理事缺席時才有投票權。理事會的主要職權是:批准接納新的成員國;批准IMF的份額規模與特別提款權的分配,批准成員國貨幣平價的普遍調查;決定成員國退出IMF;討論有關國際貨幣制度的重大問題。理事會通常每年開一次年會,一般同世界銀行理事會年會聯合舉行。 2.執行董事會(executive board) 執行董事會是IMF負責處理日常業務工作的常設機構,由22名執行董事組成,任期2年。執行董事包括指定與選派兩種。指定董事由持有基金份額最多的5 個成員國即美、英、德、法、日各派一名,中國與沙烏地阿拉伯各派一名。選派董事由其他成員國按選區輪流選派。執行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接受理事會委託定期處理各種政策和行政事務,向理事會提交年度報告,並隨時對成員國經濟方面的重大問題,特別是有關國際金融方面的問題進行全面研究。執行董事會每星期至少召開三次正式會議,履行基金協定指定的和理事會賦予它的職權。當董事會需要就有關問題進行投票表決時,執行董事按其所代表的國家或選區的投票權進行投票。 在執行董事會與理事會之間還有兩個機構:一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理事會關於國際貨幣制度的臨時委員會,簡稱「臨時委員會」(interim committee);二是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理事會關於實際資源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聯合部長級委員會,簡稱「發展委員會」(development committee)。兩個委員會每年開會2~4次,討論國際貨幣體系與開發援助等重大問題,其通過的決議最後往往就是理事會的決議。 基金組織除理事會、執行董事會、臨時委員會和發展委員會外,其內部還有兩大利益集團,即「七國集團」(代表發達國家利益)和「廿四國集團」(代表發展中國家利益),以及其他常設職能部門。 3.總裁(managing director) 總裁是IMF的最高行政長官,其下設副總裁協助工作。總裁負責管理IMF的日常事務,由執行董事會推選,並兼任執行董事會主席,任期5年。總裁可以出席理事會和執行董事會,但平時沒有投票權,只有在執行董事會表決雙方票數相等時,才可以投決定性的一票。 4.常設職能部門 IMF設有16個職能部門,負責經營業務活動。此外,IMF還有2個永久性的海外業務機構,即歐洲辦事處(設在巴黎)和日內瓦辦事處。
⑺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怎麼運作的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IMF) 是世界銀行巨頭們私有的歐美中央銀行以及其它一些掌控了世界經濟命脈的銀行家們所掌握的(歐美中央銀行一般是私有的,這些國際銀行家們掌握了貨幣發行權,也就是這些政府真正的幕後之手)國際金融組織。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總部設在華盛頓。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賬)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
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8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烏地阿拉伯指派,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中國為單獨選區,亦有一席。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另外還有三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賬)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起著樞紐和核心作用。
國際貨幣基金是一「擁有185個會員國,致力於促進全球金融合作、加強金融穩定、推動國際貿易、增進高就業率、經濟穩定成長以及降低貧窮的組織」,目前只有聯合國成員國(除朝鮮、列支敦斯登、古巴、安道爾、摩納哥、吐瓦魯,委內瑞拉和諾魯之外)有權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會員,但部份領土爭議的地區(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等地)不包含在內。
其主要職能: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基金組織設5個地區部門(非洲、亞洲、歐洲、中東、西半球)和12個職能部門(行政管理、中央銀行業務、匯兌和貿易關系、對外關系、財政事務、國際貨幣基金學院、法律事務、研究、秘書、司庫、統計、語言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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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是什麼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版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權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賬)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起著樞紐和核心作用。
⑼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有什麼作用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其宗旨是就國際貨幣問題進行合作、促進國際貿易的平衡發專展、提高屬就業水平、增加收入、避免會員國貨幣的競爭性貶值、向成員國提供所需要的臨時性貸款、設法消除國際收支的嚴重失衡。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主要職能有兩個:一是當成員國遇到短期的經常項目逆差,而實行緊縮的貨幣或財政政策將影響國內就業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隨時准備向它們提供外幣貸款,以幫助它們度過難關。二是可調整的貨幣平價。盡管該貨幣體系規定,成員國之間的匯率保持固定,但是如果該組織認為該國的國際收支處於「根本性不平衡」狀態時,該國可以調整其匯率。
⑽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機構設置
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8名由基金份額最大的5個國家(美、日、德、法、英)和另外3個國家(中、俄、沙)任命。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國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中國為單獨選區,亦有一席。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現任總裁是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另外還有四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
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
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
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
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
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的申請,首先會由基金的董事局審議。之後,董事局會向管治委員會提交「會員資格決議」的報告,報告中會建議該申請國可以在基金中分到多少配額,以及條款。管治委員會接納申請後,該國需要修改法律,確認簽署的入會文件,並承諾遵守基金的規則。而且會員國的貨幣不能與黃金掛鉤(不能兌換該國儲備黃金)。
成員國的「配額」決定了一國的應付會費、投票力量、接受資金援助的份額,以及特別提款權SDR的數量。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1980年4月17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恢復中國的代表權。中國當時在該組織中的份額為80.901億特別提款權,占總份額的4%(數據來源於2012年6月19日IMF官網公布數據)。
2010年11月6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通過改革方案,中國份額佔比計劃從4%升至6.39%。中國自1980年恢復在貨幣基金組織的席位後單獨組成一個選區並指派一名執行董事。1991年,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常駐代表處。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由188個國家參與的組織,致力促進全球金融合作、加強金融穩定、推動國際貿易、協助國家達致高就業率和可持續發展」。聯合國會員中朝鮮、列支敦斯登、古巴、安道爾、摩納哥、吐瓦魯和諾魯並非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非聯合國會員科索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 IMF的議事規則很有特點,執行加權投票表決制。投票權由兩部分組成,每個成員國都有250票基本投票權,以及根據各國所繳份額所得到的加權投票權。由於基本票數各國一樣,因此在實際決策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加權投票權。加權投票權與各國所繳份額成正比,而份額又是根據一國的國民收入總值、經濟發展程度、戰前國際貿易幅度等多種因素確定的。
IMF的投票權主要掌握在美國、歐盟手中。
美國是IMF的最大股東,具有17.69%的份額,中國僅佔4%,顯然不能准確反映中國在世界經濟中日益增加的重要性。IMF這種以經濟實力劃分成員國發言權和表決權的做法與傳統國際法的基本原則顯然是背離的,引起了不少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不滿。據統計,基本投票權曾經超過IMF所有投票權的15%,但由於IMF的擴大,現只佔總數的2%。
2010年IMF執行董事會通過改革議案,中國的份額計劃由3.65%升至6.19%。2013年3月11日,美國國會否決這一提案。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亦稱「紙黃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SDR)。
特別提款權不是一種有形的貨幣,它看不見摸不著,而只是一種帳面資產。
2011年1月1日,IMF「一籃子」貨幣在特別提款權中所佔的比例分別為美元(41.9%)、歐元(37.4%)、日元(9.4%)、英鎊(11.3%)。
2015年11月30日,IMF將籃子貨幣的權重調整為:美元佔41.73%,歐元佔30.93%,人民幣佔10.92%,日元佔8.33%,英鎊佔8.09%。 總裁是IMF的最高行政長官,其下設副總裁協助工作。總裁負責管理IMF的日常事務,由執行董事會推選,並兼任執行董事會主席,任期5年。總裁可以出席理事會和執行董事會,但平時沒有投票權,只有在執行董事會表決雙方票數相等時,才可以投決定性的一票。雖然IMF和世界銀行都是全球性機構,但二者仍處於西方國家的控制之下。IMF的總裁通常由歐洲人擔任,而世界銀行的一把手總是由美國人出任。
自根據1944年簽訂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於1945年12月成立後,迄今共有10位歐洲人出任IMF總裁,其中包括4位法國人。第一位女總裁總部設在華盛頓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2011年6月28日宣布,現任法國女財長拉加德將出任IMF總裁。拉加德提名中國央行前副行長朱民出任新增設的第四副總裁,後者將於26日赴IMF履新。 IMF設有16個職能部門,負責經營業務活動。此外,IMF還有2個永久性的海外業務機構,即歐洲辦事處(設在巴黎)和日內瓦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