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募基金與券商合作模式有哪些
銷售的合作,主要是券商作為渠道進行基金產品銷售;研究的合作,主要是券商研究所出研究報告給基金公司,然後根據一定程序規則獲得基金分倉的手續費收益,專項合作,如建立專戶或者專門的理財產品等
Ⅱ 公募基金產品經理職責都有那些
基金產品經理需要深入研究金融市場的發展趨勢、市場需求和各種金融工具等,回通過對金融市場、市場預測心理答狀況以及未來經濟運行趨勢的科學合理的判斷分析,把握證券市場的趨勢或波段,設計和開發新的基金產品。
負責基金新產品的市場需求調研,包括產品定位、費率結構、投資風格等;同研究部、投資管理部進行基金新產品開發和設計;運用金融工具設計基金產品運作模式;負責設計方案的起草及法律意見修改;拓展QDII業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及其他新業務;對基金市場的競爭狀況、政策傾向、發展趨勢等進行調研,提交相應的調研報告並提出建議,供公司決策參考。
Ⅲ 股權投資基金公募管理模式 這種管理模式是怎麼一回事 回答全面我會追加分的
國內私募股權基金在運作模式上主要有公司型基金、承諾型基金和信託型基金幾種,近期也出現了合夥制基金的模式創新。
公司型基金較為常見,是一種法人型的基金。基金設立方式是注冊成立股份制或有限責任制創業投資公司,公司不設經營團隊,而整體委託給管理公司專業運營。公司型基金有著與一般公司相類似的治理結構,基金很大一部分決策權掌握在投資人組成的董事會,投資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較大。在中國目前的商業環境下,公司型基金更容易被投資人接受。它的缺點在於雙重征稅的問題無法規避,並且基金運營的重大事項決策效率不高。中科招商在國內最早開創了「公司型基金」模式,目前管理的公司型基金有5隻。總體而言,公司型基金是一種嚴謹穩健的基金形態,適合目前的國情和市場的誠信程度。
承諾型基金也稱契約型基金,是一種非法人形式的基金。國外私募股權基金中,承諾型基金最為常見。基金設立時,通常由基金投資人向管理人承諾出資金額,然後先期到賬10%的資金,剩餘資金根據項目進度逐步到位。承諾型基金的決策權一般在管理人層面,決策效率較高,並且基金本身可作為免稅主體。在國內承諾制基金的設立有所差異,如在出資形式上基金投資人簽署承諾協議後,一般先期資金不到賬,資金完全跟著項目進度到位。這種基金的設立方式,由於缺少對出資約定兌現安排和違約懲戒機制,對於管理人來說本身需要承受投資人的出資誠信風險和項目合作風險,但這種簡單易行的基金模式備受民間資本青睞,許多民營資本都通過承諾制方式與創投機構開展合作。
信託型基金是由創投管理機構與信託公司合作設立,通過發起設立信託受益份額募集資金,然後進行投資運作的集合投資工具,通稱為「股權信託投資計劃」。信託公司和創投管理機構組成決策委員會實施,共同進行決策。在內部分工上,信託公司主要負責信託財產保管清算與風險隔離,創投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變現退出。信託型基金的成功設立和運作,要深入研究和運用相關政策,除嚴格按照《信託法》募集設立外,基金規則還必須兼顧《公司法》和《證券法》有關要求,規避信託投資與所涉法規的沖突。在信託型基金發展初期,由信託公司和創投管理機構合作募集運行是個正確路徑,能充分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確保股權投資信託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目前,湖南信託和深圳達晨,江蘇國信和中科招商都合作發行了信託型基金。
合夥制基金是國外主流模式,它以特殊的規則使得投資人和管理人價值共同化,因此具有較強生命力。深圳某私募股權基金採取合夥制設立,是一個大膽的創新。合夥制基金的核心,是要構建基金管理人「高風險、高收益」的游戲規則,防範道德風險與內部人控制。管理人作為普通合夥人,要對基金承擔無限責任,必須勤勉盡責,精心理財才能確保自己的收益並規避「終生負債」的負擔。
但是,國內私募股權基金採取合夥制,目前商法和市場條件還不完全成熟。首先,從管理人「無限責任」這一條來看,合夥企業法規定符合條件的法人和自然人都可作普通合夥人,如果管理公司本身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作為管理公司出資人的投資經理團隊,也只會以自身出資對管理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使管理公司對基金承擔無限責任,而投資經理團隊也只間接地對基金承擔有限責任,實際上為投資經理團隊對基金承擔無限責任建立了一道防火牆,所謂普通合夥人的無限責任只是一句空話,難以把「高收益、高風險」的規則鎖定到投資經理團隊身上。而在國外,一般由本身是無限責任的管理公司或管理團隊自然人身份作為普通合夥人,把必要的激勵和約束最終落實到個人。所以,要看合夥制基金能否發生必要效用,還要考察作為普通合夥人的管理公司本身的性質,如果管理公司本身也是承擔無限責任的合夥制企業,那麼這種合夥制基金對投資經理團隊的激勵和約束才是有意義的。這里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作為承擔無限責任的普通合夥人,要求自身具有較強的債務償付能力,而在中國這樣的投資經理「富人」團隊尚未培育出來,一旦合夥制基金發生虧損破產,現有的投資經理團隊拿什麼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合夥制基金聽起來很美好,但是成熟的發展之路還很漫長。
公募基金的管理模式
2001年9月27日,證監會發布《關於證券投資基金業績報酬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基金契約中不得含有提取業績報酬的內容,原有基金契約允許提取業績報酬的執行至2001年底。自此,我國基金管理費收入制度主要以固定管理費模式為主。事實上,無論是國內的現實情況,還是國際相關經驗,都表明統一、固定的費率模式與公募基金作為標准化大眾理財產品持有人分散、申購贖回頻繁的特點也更為匹配。而浮動管理費收費模式對持有人和基金規模的穩定性均具有相對嚴格的要求,國內公募基金要合理、公允地提取浮動管理費存在一定的難度。
兩種費率各有特點和適用性
固定收費方式有其特點,首先是簡單透明,便於理解和操作;其次,管理費收入和投資業績沒有明顯的直接關系,基金公司不會為了獲取高業績報酬而過於激進;第三,固定管理費模式並非完全「旱澇保收」和業績不相關,雖然管理費率固定,但基金持有人可以依據基金業績通過申購贖回改變基金規模從而改變基金管理費總量,形成對基金公司的獎懲機制。「用腳投票」方式的存在也能對基金的投資運作形成有效的制約。
而浮動收費方式的特點主要有:第一,管理費和基金業績緊密相關,在基金業績較好的時候投資者需要多支付管理費,在業績較差的時候可以少支付或者不支付管理費;第二,收費方式比較復雜,普通投資者可能會有一定的理解上的困難,對於不同基金公司的收費方式也很難進行比較;第三,在投資者可自由地申購、贖回基金的情況下,浮動收費以什麼為基礎,申購贖回價格怎樣確定才能保證合理性和公正性都會存在難度;第四,浮動收費方式可能會導致基金公司採取更激進的操作來謀取較高的管理費收入。一般只有操作比較靈活、持有人風險承受能力較高的對沖基金或者專戶管理的資產才會將管理報酬與業績掛鉤,實行浮動費率制,其中也不乏因為過分追求收益進而提高投資的激進性而導致基金大幅虧損甚至破產清算的例子,由此帶來的大部分虧損仍將由投資者承擔。
固定管理費率和浮動管理費率各有其特點和不同的適用性,目前國內公募基金的運作模式和普通大眾理財的方式決定了其更為適合採用固定管理費的模式,而我國公募基金固定管理費的收取模式也是歷史和市場的選擇。從國際上基金管理費收取制度來看,盡管基金可以相對自由地訂立費率政策,但絕大部分公募基金均採取固定費率模式。
Ⅳ 公募基金盈利模式是什麼
傭金
你所看到的基金凈值是該基金所持有的所有證券和現金的總和扣除一定比例的傭金後的凈值。
這里的傭金是廣義的傭金。其中包括基金運營費,代理費等各類費用。你可以在基金招募書中找到相應的條款和比例。
Ⅳ 基金的核心產品、形式產品、期望產品、延伸產品和潛在產品是什麼
不知道你是從市場的角度在問還是從業務的角度再問。
我就從市場的角度說下:專
「核心產屬品」:每家公司有自身不同的大股東,伴隨著成立基金公司不同的目的。一家新成立的公司為了在業界樹立名氣,在投資者之間有所號召,以自己的優勢力量投入的基金產品就是「核心產品」了,有的公司是指數基金(博時300),有的是貨幣型基金(萬家),有的是股票型基金(華夏大盤),或者債券型(廣發)
「形式產品」:就是大家都在做的產品。每家公司都有股票型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費高,能賣出去就能賺錢,大家都回去做,尤其在行情好的時候。但自身有沒有做好的能力就另當別論了。
「期望產品」:公司實力不同,有些基金可以賺錢,但基金管理公司卻沒有足夠的人力,設備,IT配套。比如:年初的超大ETF,嘉實和華泰博瑞,總募集超500億,
「延伸產品」:相同的管理模式,只是管理的不同的市場。比如:標的美股的基金,博時標普500等
「潛在產品」:2011年10月,基金出文:公募基金可以從事商品期貨。今年年初國投瑞銀首先推出了商品期貨專戶,未來商品期貨的相關產品就是潛在產品了。但效益不確定,很多人不敢做。
Ⅵ 目前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主要有哪些產品形式
北大匯豐商學院楊老師400-0009706幫你提供如下回答:私募基金6種模式
公司制
顧名思義,公司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據《公司法》(2005年修訂)、《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2003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等法律法規設立。
在目前的商業環境下,由於公司這一概念存續較長,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較容易被出資人接受。
在這種模式下,股東是出資人,也是投資的最終決策人,各自根據出資比例來分配投票權。
信託制
信託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可以理解為私募股權信託投資,是指信託公司將信託計劃下取得的資金進行權益類投資。
其設立主要依據為《信託法》(2001年)、銀監會2007年制定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簡稱「信託兩規」)、《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2008年)。
採取信託制運行模式的優點是:可以藉助信託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資金,起到資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處是:目前信託業缺乏有效登記制度,信託公司作為企業上市發起人,股東無法確認其是否存在代持關系、關聯持股等問題,而監管部門要求披露到信託的實際持有人。
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法律依據為《合夥企業法》(2006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
按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由至少一個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也不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只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同時《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可以勞務出資,而有限合夥人則不得以勞務出資。這一規定明確地承認了作為管理人的普通合夥人的智力資本的價值,體現了有限合夥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優勢。
而在運行上,有限合夥制企業,不委託管理公司進行資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夥人進行資產管理和運作企業事務。
採取有限合夥制的主要優點有:(1)財產獨立於各合夥人的個人財產,各合夥人權利義務更加明確,激勵效果較好;(2)僅對合夥人進行征稅,避免了雙重征稅。
「有限合夥」模式
「公司+有限合夥」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為公司,基金為有限合夥制企業。該模式,是目前較為普遍的股權投資基金操作方式。
由於自然人作為GP執行合夥事務風險較高,加之目前私人資本對於有限合夥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盡相同,無疑都增強了自然人GP的挑戰。
同時,目前《合夥企業法》中,對於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是沒有要求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的。
於是,為了降低管理團隊的個人風險,採用「公司+有限合夥」模式,即通過管理團隊設立投資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與自然人、法人LP們一起,設立有限合夥制的股權投資基金。
由於公司制實行有限責任制,一旦基金面臨不良狀況,作為有限責任的管理公司則可以成為風險隔離牆,從而管理人的個人風險得以降低。
該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協議,通過投資決策委員會進行決策。目前國內的知名投資機構多採用該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創投、同創偉業投資、創東方投資、達晨創投等旗下的投資基金。
「公司+信託」模式
「公司+信託」的組合模式結合了公司和信託制的特點。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過信託計劃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資金。
在該模式下,信託計劃通常由受託 人發起設立,委託投資團隊作為管理人或財務顧問,建議信託進行股權投資,同時管理公司也可以參與項目跟投。
需要提及的是,《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第21條規定,「信託文件事先有約定的,信託公司可以聘請第三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但投資顧問不得代為實施投資決策。」
這意味著,管理人不能對信託計劃下的資金進行獨立的投資決策。同時,管理人或投資顧問還需要滿足幾個重要條件:(1)持有不低於該信託計劃10%的信託單位;(2)實收資本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3)管理團隊主要成員股權投資業務從業經驗不少於3年。
目前採用該模式的,主要為地產類權益投資項目。此外,一些需要通過快速運作資金的創業投資管理公司,也常常藉助信託平台進行資金募集。新華信託、湖南信託等多家信託公司都發行過此類信託計劃。
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種專門投資於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稱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過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而參與到其他股權投資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資金及其管理團隊優勢,選取合適的權益類基金進行投資;通過優選多隻股權投資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
國內各地政府發起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引導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運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運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財政資金,選擇專業的投資團隊,引導社會資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產業,特別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興產業。
Ⅶ 公募基金 盈利模式
靠管理費生存!所以,像2007年股指高企時,一些基金公司還要趁勢發行超大規模新基專金,結果基民們遭殃屬,基金公司2008年裡照樣提管理費。都是基民們養著他們,所以基金投資一定要清晰,不要輕易聽宣傳的忽悠,要有自己判斷和分析。
Ⅷ 主流的房地產私募基金產品有哪些產品模式
|他山之石——國際主流基金模式
在目前國際私募地產基金格局中,美國的黑石地產基金一枝獨秀,依靠其最近在全球募集的133億美元,牢牢鞏固了全世界最大的地產基金地位,喜達屋資本集團、領盛投資管理、鐵獅門、凱雷等其他美國系基金在市場上募資活動也非常活躍,同時,新加坡系的凱德基金近年也異軍突起,開始在全球主流基金中占據一席之地。從中我們選了黑石地產基金和凱德置地基金來觀察國際主流基金的運作模式,對中國私募地產基金以及上市公司來說,都有一定參考意義。
(一)美國基金模式代表:黑石房地產基金
黑石集團(BlackstoneGroup)又名佰仕通集團,是全世界最大的獨立另類資產管理機構之一,也是一家金融咨詢服務機構。其另類資產管理業務包括企業私募股權基金、房地產機會基金、對沖基金的基金、優先債務基金、私人對沖基金和封閉式共同基金等。
黑石集團的房地產基金成立於1992年,經過20餘年的擴張,目前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房地產私募股權公司,旗下通過機會基金和債務戰略基金所管理的資產達790億美元。當黑石地產基金團隊由遍布世界各地的逾200名房地產專業人士組成,投資組合包括美國、歐洲和亞洲的優質物業,涵蓋酒店、寫字樓、零售業、工業、住宅及醫療保健等各種業態。自2009年年末以來,隨著市場的回歸,Blackstone的房地產基金已透過其債務及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或承諾投資規模達313億美元。
黑石房地產投資基金一貫倡導的投資理念是:買入、修復、賣出(Buy it, Fix it, Sell it),即買入:以低於重置成本的價格收購高質、能創收的資產;修復:此處的修復是指黑石會參與所投資公司管理經營,並迅速並積極地解決其資本結構問題、硬傷或經營問題,這也是黑石房地產基金投資過程中最重要的一環;賣出:一旦問題解決,黑石會將所投資公司賣出,通常是出售給核心投資者。這種模式實際上和我國目前以項目為主的模式非常相似,也因此黑石地產基金的平均持有期一般在三年左右。
從投資策略來看,黑石房地產基金投資從核心型到機會型皆有覆蓋,但其最擅長的還是在機會型投資環境中尋找良機,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黑石更加偏好因過度杠桿融資而致使所有權結構受損的房企,或是尋求大規模退市的上市公司,累計實現業績改善成效217億美元。
作為獨立的房地產基金,黑石地產基金的運作關鍵在於修復而不在於運營,所以在退出環節基本上不會接觸最終銷售終端,快速將改善過的物業或者公司股權轉讓是最主要的方式,接盤方通常是知名上市房企,如零售商業開發商西蒙地產、工業地產普洛斯等,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比如國家主權財富基金、養老基金、對沖基金等,尤其2012年以來,國際資金成本的降低以及主權財富基金日益增加的避險需求使得黑石基金的退出流程更加通暢。
作為典型的美國基金,黑石普遍偏好高杠桿下的高資產收益,並強調規模擴張和由租金收益和資產升值收益的總收益率。一般黑石每完成一次收購,可提取相當於收購資產總價1%的管理費,每賣出一項資產可提取不超過賣出資產價值1%的管理費,其他的基礎管理費和運營費也都與資產規模掛鉤,這也導致黑石集團在擴張時追求快速的資產價值提升,尤其是在資產連續三年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升值時,業績提成就變得相當可觀。數據顯示,黑石從1991年開始至今共實現投資規模279億美元,累計凈IRR達到16%。
(二)新加坡模式:凱德置地地產基金
凱德集團原名嘉德置地,是亞洲規模最大的房地產集團之一,總部設在新加坡,並在新加坡上市,地產業務主要集中於核心市場新加坡和中國。凱德集團房地產業務多元化,包括住宅、辦公樓、購物商場、服務公寓和綜合體,並擁有澳洲置地、凱德商用、雅詩閣公寓信託、凱德商務產業信託、凱德商用新加坡信託、凱德商用馬來西亞信託、凱德商用中國信託和桂凱信託等多家上市公司。
凱德基金的起步源於凱德集團輕戰略的確定,2000 年新成立的嘉德集團提出了具體而明確的戰略轉型目標和執行方案,而這一戰略重組規劃成為嘉德未來地產金融業務成功發展的基礎。經過十餘年發展,今天凱德集團已構建了一個由6隻REITS和16隻私募地產基金組成的基金平台,管理資產總額達到410億美元,其中私募基金規模佔到166億,而投資於中國的私募基金規模達到近半。
凱德置地的私募基金得以快速發展的原因在於兩點:1、藉助國際金融巨頭或當地優勢企業合作力量迅速進入新市場。凱德的私募地產基金合作方包括荷蘭ING金融集團、歐洲保險集團Eurake、伊斯蘭投資銀行Arcapita Bank、花旗集團等,依靠國際金融巨頭的影響力,為公司進駐新市場打開窗口,其次,凱德還積極尋求本土優勢企業的合作,比如在中國,凱德與深國投、華聯商場、萬科等合作,為旗下三隻私募基金和1隻REITS輸送後備零售物業資產,並與中信信託合作發起CITIC CapitaLand Business Park Fund,嘗試工業地產拓展。2、與REITS協同推進。凱德置地在重點市場的公募基金(REITS)都有對應的私募基金與其「配對」發展。在2006年以中國零售物業為核心資產的CRCT在新加坡上市,與CRCT同時成立的還有兩只私募基金CRCDF和CRCIF作為CRCT的儲備基金,CRCDF向CRCT輸送相對成熟的項目,而CRCIF則儲備更多孵化階段項目;在馬來西亞,嘉德有私募基金MCDF孵化寫字樓項目然後再輸入REITSQCT(Quill CapitaTrust);在印度,CapitaRetailIndiaDevelopment Fund的成立同樣是為籌備中的印度零售物業REITS做准備。總體而言,REITS為私募基金提供了退出渠道,而私募基金則為REITS輸送成熟物業,彼此間的相互支持成為嘉德基金模式的關鍵。
在基金杠桿運用方面,新加坡基金與追求資產總規模的美國基金不同,它更強調租金收益的分享和管理費的提成,關注於真實的收益增長。比如凱德 CRCT的管理協議中關於業績提成的約定是「每年凈物業收入(經營收入-運營支出)的4%」,而非總收益的提成,另外在物業管理費提取方面CRCT也是與物業收入掛鉤。而CRCT對租金收益的強調也影響著為其輸送資產的私募地產基金的發展理念——既然作為退出渠道的REITS只根據租金回報來選擇收購對象並給出估值,那麼為其輸送資產的私募地產基金也必然把重心放在孵化過程中租金回報的提升上,從而減少了整個資產鏈上的泡沫化程度。
從集團內部孵化、到私募基金的開發培育,再到REITS的價值變現和穩定收益模式,凱德集團構造了一個以地產基金為核心的投資物業成長通道,而這種協同成長模式也成為新加坡地產金融模式的核心。這種模式的成功在於凱德置地以更為安全且高效的模式實現擴張:從2000年到2013年,凱德集團布局的地域范圍從33個城市擴張到123個城市,旗下購物中心數量從7處擴張到105處,服務型公寓從6000套擴張到33000套;而規模擴張的同時,ROE從1.5%提高到6.3%,凈負債資本比從92%下降到44%,利息覆蓋倍數從1.8倍上升到6.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