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基金這類的,收益達到至少12以上的,為什麼不能直投
可以直投。
直接聯系私募公司即可。
但是對於投資起點有一定的要求。
Ⅱ 非公募基金會可否與公募基金會合作,面向公眾籌款
首先,不具有公募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可以與具有公募資格的組織(包括公募基金會)合作,開展慈善募捐。依據是《慈善法》第二十六條:「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
其次,在合作募捐的過程中,名義募捐人應該是具有公募資格的慈善組織,而不是公募組織和非公募組織。
第三,公募組織在開展募捐時,要注意符合慈善法關於募捐的相關規定。即應當制定募捐方案,說明募捐目的、起止時間和募捐地域、活動負責人的姓名和辦公地址、接受捐贈的方式和銀行賬戶、受益人范圍、募捐款項用途、募捐成本、剩餘財產的處理等。募捐方案要在開展募捐活動前報民政部門備案,同時,公募組織還要注意履行信息公開的義務。
第四,由於公募組織只是名義募捐人,因此在募捐方案中應當明確說明所募款物由誰來真正使用,要使公眾了解募捐實際使用人如何使用該募捐款物。
第五,開展募捐之前,非公募組織應當與公募組織就所募得款物的使用目的、范圍、交付期限、方式、監督管理等簽訂協議。募得款物依照法律規定應當進入公募組織的賬戶,並且應當由公募組織管理。公募組織根據雙方合作協議的約定向合作的非公募組織撥付,但公募組織並非只是「被掛靠」的組織,而是要承擔起監管責任,一旦非公募組織在使用募捐款物時有違法違規情形的,公募組織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Ⅲ 自己籌集資金炒股算違法嗎比如小型私募投資基金,籌集資金在100W,有契約。是非法么
1,不算非法,但是是不受國家法律認可的。現在為止可以以投資公司的名義也可以以投資內顧問公容司的名義或者以合夥企業的方式來進行私募基金的投資,無論是投資於證券還是股權,只要募集對象人數不要超過200份,應該說你就沒有撞到法規的紅線。
2,實際私募基金本身所規定的、所定義的是一種錢的募集方式,是通過向特定的少數人來募集資金這樣一種方式,而我們平常所講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描述的是把錢募集來了以後它的投向、資金的運用方向,第一級是募集的方式,第二級是投資的方向,第三級是投資的風格。比如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中有一種投資風格比較激進的就是對沖基金,所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涵蓋著對沖基金,但不一定所有的證券投資基金都是對沖基金。
Ⅳ 私募基金一般通過什麼方法募集資金
面對特定的人群推介自己的私募基金。
也可以與機構合作,走通道,例如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
通過電話,郵件,會議邀約等方式向符合條件的特定人群推介。
Ⅳ 慈善基金與私募基金的異同點
具有一定組織性的個人、企業或社會團體,無償的為弱勢群體如殘疾人等回通過各種方答式籌集的資金。成立的組織通稱慈善機構。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相對於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 私募基金
[1][2][3]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主要區別在於:一個是以無償捐贈為目的;一個是以個人或者企業獲利為目的。說白了,就是一個是做善事,一個是為了掙錢。
Ⅵ 水滴愛心籌上面寫的籌款如果沒有籌到那麼多的錢是不是會被收回呢
不會的,如果沒有籌到自己需要的金額也可以申請打款的。能達到自己需要內的金額更好,到不了也容沒有關系,有多少都是可以一解燃眉之急。如果急需用錢,也可以先申請打款,把籌到的錢打到自己個人銀行賬戶用於治病。
「水滴互助」於7月初與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達成深度合作,推出主打重大疾病籌款的水滴愛心籌。
如果有人突然得了重大疾病,在扣除社保和商業保險可以報銷的費用之外,家庭依然承擔不起部分醫療費用,他就可以通過水滴愛心籌發起救助申請,通過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的審核後,在水滴愛心籌平台上籌募的資金會直接進入基金會專項賬戶,由基金會完成對患者的資助,並對整個項目進行全流程的管理和監督。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授權「水滴互助」可以通過「919水滴愛心籌」公開面向社會大眾進行公益項目籌款,所募集到的每筆捐贈款按項目直接結算至基金會賬戶,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
Ⅶ 私募基金眾籌有沒有人數份額限制
《監管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顯然,公司制、合夥制私募基金的投資人數應當受《公司法》及《合夥企業法》的約束而不得超過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過200人),而對於「契約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無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其應當適用《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
《基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也就是說,「契約型」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可最多不超過200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制、合夥制基金的50人限制。這一突破,對於基金參與主體,特別是基金管理人與銷售服務機構而言具有重大意義,在做大基金規模的同時,也將使更多投資者收益。
另根據《監管辦法》規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 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的單位;(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 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 萬元的個人。
Ⅷ 已經在輕松籌上發起個人救助籌款,還能聯系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幫忙籌款嗎
不能
紅十字會並沒有承認輕松籌的地位
其次,紅十字會目前實行專款專用,僅用於某些疾病類以及社會照顧類人群
Ⅸ 編造虛假收入證明,籌集他人資金讓自己金融資產達到投資私募基金的要求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編造虛假收入證明,籌集他人的資金應該涉嫌非法集資罪。如果有相關證據可以到公安局報案,又公安機關介入偵查後處置。供參考。
Ⅹ 法律上有沒有規定,私人可以籌款嗎
我國法律上沒有規定私人可以籌款,但是如果私人籌款行為觸犯刑法,需承擔刑事責任。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非法集資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非法集資罪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