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例稿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是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是我國第一個國家層面專的教育基金機構屬。其宗旨是:向海內外廣泛募集資金,開展經常性的全國助學、助教活動,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完成學業,支持一些貧困地區解決在改革發展中遇到的特殊困難。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名譽主席由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和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佩雲擔任。教育部原副部長張保慶出任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理事長。
國務委員陳至立出席今天的大會並代表國務院發表講話。陳至立指出,成立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開展經常性的全國助學、助教及其他有關活動,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完成學業,支持一些貧困地區解決特殊困難,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和民心工程。她希望基金會以積極主動的精神廣募資金,保證基金數量的持續增加;以優質的服務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確保所有捐款都實實在在地用在學生身上,用在教育事業上;以規范的管理樹立基金會的良好信譽,管好、使用好社會捐贈的資金,做好每一個公益項目。
截至今天,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收到的第一批單位和個人捐贈已達2.0857億元。其中,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捐出個人稿費300萬元。
⑵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財產管理
收入來源
本基金會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其收入來源於:中國發展教育基金會獲得「2007慈善排行榜特別支持獎」
(一)組織募捐的資金和財產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願捐贈;
(三)利息收益;
(四)政府的資助、撥款或由政府委託管理的資金;
(五)其他合法收入。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使用計劃。重大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資金和財產;對在捐贈協議中已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則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當接受捐贈的財產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基金用途
(一)資助中國內地貧困家庭學生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支持一些貧困地區解決在改革發展教育事業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難;
(二)資助到中國內地學習、進修的家庭困難的香港、澳門、台灣學生;
(三)獎勵對教育事業做出特殊貢獻的個人和單位;
(四)資助其他符合本章程規定的有關項目和業務活動;
(五)基金會的日常運轉、管理及籌資費用;
(六)理事會決定的其他費用。
本基金會的重大活動是指:在全國范圍內舉行的大型募捐活動或接受1000萬元(含)以上的捐贈活動;對外投資額1000萬元(含)以上的投資活動。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努力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本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本基金會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日常運轉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和使用效益。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所捐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如果捐贈人認定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了捐贈的資金和財產,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解除捐贈協議。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或單位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或單位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中止資助、解除資助協議。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替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⑶ 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的理事成員
名譽理事長:吳曉靈
名譽副理事長:袁力
理事長:初本德
副理事長:王敬東
副理事長:崔蘭琴
副理事長:賀增強
秘書長:初本德(兼)
⑷ 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的發展歷史
經過20年的發展,該會抄的行業代表性得到了更好地體現,基金穩步增長,自主能力不斷增強,服務范圍逐步擴大,各項活動得到廣泛支持和認同,事業正不斷取得新的進展。展望未來,該會將進一步與國內外支持中國金融教育事業發展的同仁,攜手共進,開拓進取,為金融教育事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⑸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其他問題
中國的企業和社會各界要進一步轉變觀念,增強社會責任感。
「古人講: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不管是集體還是個人,有了錢之後應當自覺地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不過張保慶還是很有信心,他說:「教育不論在哪個國家都是頭等大事,所以國家讓我們的捐款享受了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還有一種情況,是一些願意做些公益事業、回報社會的單位或個人在觀望,「他們在考慮怎樣才能把錢交給可靠的人。」張保慶分析說,為此他要求基金會不能亂搞投資經營,務必確保資金安全。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樣做太保守,但張保慶卻堅持認為:「我們不能把老本都搞掉了,我們必須把基金會的信譽當成生命來看待。」大半年十幾個企業談下來,讓張保慶很有信心,「基金會運行機制好,企業家不用擔心捐助的資金流向別處。」
「透明」,是基金會從事事業的原則,也是張保慶說服企業的「殺手鐧」。張保慶告訴企業,教育基金有一套透明的體制,包括完善的章程、合理的組織結構和規范的操作程序。基金會在組織募捐時,充分尊重捐贈者的意願,向社會公布受資助人員名單,每年向捐資人通報錢具體是怎麼花的,捐助了哪些學生。
談到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張保慶告訴記者,主要是動員各方面捐款。「這要一家一家做工作,我們的目標是與中國排名前50位的企業都要建立聯系,請他們多作貢獻。另外我們還要積極向海外組織募捐。」
對於善款的使用重點,張保慶表示:「明年重點資助對象是高中階段學生。對於這一塊的資助,國家的有關政策還未到位,我們要多做一些,以發揮基金會的配合作用,做好補位補缺工作。」
⑹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財產處理
本基金會有以下抄情形之一,應當襲終止:
(一)已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的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機構,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用於支持與本基金會宗旨相關的事業。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⑺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給他們寫信怎麼稱呼
英語?
Dear Sir,
是說收信人嗎?China E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
漢語:
尊敬的負責人
⑻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組織計劃
內容
2007年9月21日,中國建設銀行與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在北京簽署協議,由建設版銀行捐權贈1.2億元人民幣設立專項基金,共同啟動「建設未來——中國建設銀行資助貧困高中生成長計劃」。
該計劃的主要內容是:建設銀行出資幫助全國特別是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高中成績優良、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幫助他們順利完成高中學業,成長成才。按一學年向每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1,500元的標准,建設銀行計劃出資1.2億元,每年資助約1.3萬人,連續6年,總計約8萬人次。
目標
為保證助學資金的規范使用、科學管理和有效監督,建設銀行與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共同制定了「建設未來——中國建設銀行資助貧困高中生成長計劃」暫行辦法,對助學金的設立、管理、發放等進行了明確規定(附後),以接受社會監督。
⑼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業務范圍
本基金會的業務范圍是:
(一)組織資助中國內地貧困家庭學生,幫助他們完成學業;內
(二)組織容資助赴中國內地學習、進修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家庭困難學生,幫助他們完成學業;
(三)支持一些貧困地區解決在改革發展教育事業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難;
(四)獎勵對中國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個人和單位;
(五)接受海內外熱心支持中國教育事業的政府、組織和個人提供的資金、財產捐贈及無償技術援助;
(六)通過多種渠道,面向海內外開展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募捐活動;
(七)接受政府委託或指定開展的與教育或其他有關與教育事業相關的各類扶持、資助項目;
(八)接受委託管理國內外其他基金機構用於中國教育事業的資金;開展與國內外同類基金會的合作、交流活動;
(九)本章程規定或許可的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