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英文名稱:China Population Welfare Foundation,縮寫:CPWF。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在全國范圍內。
第三條 本基金會宗旨:
堅持以人為本,關注弱勢群體,增進人口福利與家庭幸福,促進社會和諧與生態文明。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1,200.00萬元,來源於部分公共社會資金的積累。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區大慧寺12號。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開展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資助項目與公益活動;
(二)資助人口福利方面的研究,組織開展相關的調研、咨詢與培訓等活動;
(三)表彰對人口福利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
(四)開展與人口福利相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三章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會由5到25名理事組成。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熱心我國的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
(二)在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有突出貢獻或有較大影響;
(三)有能力參與和推動人口福利事業的發展;
(四)擁護本基金會宗旨的公民。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理事享有如下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表決權;
(三)建議權和批評權;
(四)參與本基金會內部事務的管理權;
(五)符合本基金會章程的其它權利。
理事履行如下義務:
(一)履行章程的義務;
(二)執行決議的義務;
(三)承辦委託事務的義務;
(四)維護本基金會聲譽的義務;
(五)符合本基金會章程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五)其它對本基金會有重大影響的決議。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3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擔任本基金會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五)擬訂本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六)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七)理事會賦予的其它職權。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交由理事會決定;
(四)提議聘任或解聘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交由理事會決定;
(五)決定各部門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六)理事會賦予的其它職權。
第四章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國內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願捐贈與資助;
(三)投資收益;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資助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的弱勢群體;
(二)資助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內的重大科研項目;
(三)獎勵為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各界人士;
(四)本章程規定的其它活動和項目。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投資活動是指:
(一)年度投資計劃或一次性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投資活動;
(二)理事會認為對本基金會影響重大的其它募捐或投資活動。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是指:
(一)依據國家法律規定,須經審批的或全國性募捐活動;
(二)境內預計募捐金額在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的募捐活動;
(三)在境外的募捐活動;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人名冊及相關資料)。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捐贈給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的科研單位;
(二)資助人口和計劃生育扶貧濟困項目;
(三)用於發展與本基金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2010年6月3日修改,經第四屆理事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㈡ 募捐會與基金會的區別是什麼
基金會,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版條權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基金會是對興辦、維持或發展某項事業而儲備的資金或專門撥款進行管理的機構。一般為民間非盈利性組織。宗旨是通過無償資助,促進社會的科學、文化教育事業和社會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業的發展。基金會的資金具有明確的目的和用途。
以慈善為目的募集捐款或物品
募捐會,以慈善為目的募集捐款或物品建立的
㈢ 如何向中國扶貧基金會捐款
中國扶貧基金會緊急救援後援聯盟 「有你,我們更溫暖——中國扶貧基金會緊急救援行動」正式啟動 道路冰滑、交通堵塞、水管凍爆、停電停運、物資緊缺……雪災、滑坡、泥石流、旱災、洪澇,是2008年至今最頻繁出現的字眼。 1月中旬以來,中國南方大部分地區遭遇五十年不遇的低溫、雨雪和冰凍天氣,極端天氣給交通運輸、食品供應和移動通信等方面造成的嚴重影響。截至28日14時,1月10日以來的雨雪天氣過程已造成安徽、江西、河南、湖南等14個省(區、市)7786.2萬人受災,因災死亡24人,因災直接經濟損失220.9億元。 為救助處於生命邊緣的貧困災民,幫助他們度過難關,把社會關愛和溫暖送給這些最需要幫助的貧困災民,1月29日中國扶貧基金會緊急救援後援聯盟向災區緊急捐贈近55萬元的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安徽雪災災區貧困災民。為呼籲社會各界更多的關注和捐贈支持雪災中的貧困災民,抗擊雪災,中國扶貧基金會緊急救援後援聯盟與新浪網於當日共同啟動「有你,我們更溫暖——中國扶貧基金會緊急救援行動」,旨在凝聚媒體力量,釋放和諧聲音,激發社會良知和愛心,響應雪災貧困災民對生命的呼喚,通過新聞宣傳和輿論倡導,動員社會力量籌集救災物資及資金,及時開展向雪災災區提供緊急援助,減輕貧困災民的疾苦與不安。 在1月29日—2月29期間,中國扶貧基金會緊急救援後援聯盟與媒體將共同開展災區災情調查、了解災民需求、籌集救災資金和物資、現場采買並發放救災物資、報道救災中感人的事跡。截至發稿時,中國扶貧基金會已開始與安徽、湖北等雪災重災區取得聯系,了解當地受災情況,中國扶貧基金會將先期向安徽重災區捐贈5萬元救災資金和價值近50萬元的1000多件羽絨服、500床毛線被等救災物資將為數千名貧困災民提供直接生活必需品的救助。 中國扶貧基金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中國扶貧基金會近期一直在關注我國雪災災情,啟動災情信息監控。看到暴雪成災,嚴重災情已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時,中國扶貧基金會立即行動,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響應並先期捐贈55萬元的救災資金和物資。中國扶貧基金會將會通過媒體發布災區災民需求,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抗擊雪災,救助災民的行動;同時,中國扶貧基金會向社會承諾,一定將善款和救災物資及時送到災民手中,將社會各界的愛心傳遞給貧困災民,在寒冬里溫暖他們的心。 捐贈標准: 1、 救災資金標准為每個災民500元人民幣,進行現場救災物資采買,為其提供災後一個月的食品、飲水、被服的救助(為保證救災物資順利地發放到災民手中,將從捐贈資金中列支10%作為救災物資的倉儲、運輸、發放等工作); 2、 救災物資:以食品、飲水、禦寒被服為主,目前暫不接受舊衣物的捐贈;中國扶貧基金會將與當地相關機構協調,提供個人物資捐贈的接收方式和物資郵寄地址。
捐贈方式:
1、銀行匯款
中國扶貧基金會法定收款人:廖 文 堯
捐款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
賬 號:6222 0236 0204 3123 447
開戶單位:中國扶貧基金會
戶 名:廖 文 堯
開戶銀行:中國郵政儲蓄
賬 號:6210 9864 0000 3437 216
開戶單位:中國扶貧基金會
戶 名:廖 文 堯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賬 號:6227 0035 2583 0241 770
開戶單位:中國扶貧基金會
戶 名:廖 文 堯
2、郵局匯款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榆樹西里36號南樓五層 3、 中國扶貧基金會緊急救援項目簡介 1997年以來,中國扶貧基金會開始各種救災捐助。2003年,中國扶貧基金會正式啟動緊急救援項目,關注水災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弱勢群體,通過災害響應、物資救援和災後重建,減輕災民的疾苦與不安,提升災害響應的及時性與針對性。同時,緊急救援項目倡導和推動救援機構和受災社區的災害救援網路建設和能力建設,聯合政府部門和多家NGO共同致力於提升我國特別是貧困地區的備災與災害救援能力。 2003年以來,中國扶貧基金會緊急救援項目積極向國際組織、境內外企業與社會公眾籌募救災物資與資金,到2007年底,累計籌集物資價值2億元人民幣,籌集救災資金300餘萬元人民幣;累計投入價值1.8億元的物資和300萬資金用於救助貧困災民。 項目受益地區包括新疆、寧夏、內蒙古、陝西、遼寧、黑龍江、安徽、青海、江西、湖南、四川、重慶、雲南、福建、北京、廣西、廣東17省(直轄市)的200多個災害易發縣,項目直接受益人口達110多萬人。 中國扶貧基金會緊急救援後援聯盟簡介 2007年4月23日,中國扶貧基金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辦「緊急救援後援聯盟啟動暨合作簽字儀式」。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顧秀蓮作為聯盟名譽主席宣布緊急救援後援聯盟正式啟動並為聯盟啟動揭幕。 我國是世界上災害頻發、受災面廣、災害損失嚴重的國家,自然災害損失已位居世界第三,常年受災人口在2億人次以上。為提升緊急救援項目的響應速度,提升對貧困災民救助的有效性,中國扶貧基金會聯合政府及行業協會、國際組織、中國發展門戶網等新聞媒體及企業等64家社會各界愛心力量共同成立發起「緊急救援後援聯盟」,旨在搭建社會各界在災害救援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平台。該聯盟既關注災區民眾的生命、生存和發展,又聚集社會良知和愛心,動員社會力量給予及時的人道主義援助,減輕貧困災民的疾苦與不安。 來源: 中國發展門戶網 文章來源: 中國網 責任編輯: 鈕東昊 現場捐款: 地 址:北京海淀區雙榆樹西里36號南樓4-5層 中國扶貧基金會 。
[快報]接受捐贈及救援工作最新進展報告 2012-2-1 接受捐贈最新進展 截止2012年2月1日19時整,中國扶貧基金會接受愛心企業認捐及公眾捐贈善款善物共計389919219元人民幣,2500000元港幣。 1.現金認捐明細(單位:人民幣元) 殼牌(中國)有限公司100000 慈福行動50000 北京首創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5270 北京中機聯供硅鋼科技發展有限公司50000 深圳市伊天行技術有限公司6080 中國高爾夫頻道產業公司600000 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100000 碧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60000 公眾捐款101569人民幣;250000港幣 現金總計:1472919人民幣;250000港幣。 2.物資認捐明細(單位:人民幣元) 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4000000(服裝) 嘉實多(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540000(防凍液) 浙江三弘集團有限公司2500000(5000條棉被) 江蘇夢蘭集團有限公司33600(200條棉被) 雅芳婷布藝實業(深圳)有限公司85400(200條棉被)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00000(500條棉被) 山東省藝達有限公司52000(200條棉被) 江蘇堂皇集團有限公司76000(200條棉被) 福建佳麗斯家紡有限公司76000(200條棉被) 山東雲龍集團公司56000(200條棉被) 物資總計7519000 救援工作最新進展 截至2月1日,中國扶貧基金會已經有價值364多萬元的物資和資金開始向安徽、湖南、貴州三省起運,其中用於物資現場采購的資金為70萬元。 安徽:中國扶貧基金會向受災嚴重的國家重點扶貧工作開發重點縣金寨、太湖的價值20萬元77噸的大米,已經開始發放到災民手中。 湖南:中國扶貧基金會向湖南省重災區湘西自治州捐贈的價值20萬元的大米也開始陸續發放到災民手中。 貴州:中國扶貧基金會向貴陽市捐贈價值20萬的棉被以及用於化冰的工業鹽開始發放到在貴陽的農民工手中,今天將發放900床棉被;向雷山縣捐贈價值10萬元的大米,也在陸續發放到災民手中。
㈣ 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的業務范圍
(一)接受公益來捐贈並開展相關自的募捐活動;
(二)在人口領域興辦扶貧開發項目,組織實施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資助困難家庭的行動。
(三)建立專項資助基金,資助遭受意外傷害等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基層計劃生育專干特困家庭等;
(四)設立專項獎勵基金,獎勵中華人口獎 獲獎者以及對人口福利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
(五)接受政府委託或與政府合作,開展與人口福利相關的公益資助、救助活動以及各種公益項目;
(六)與非營利組織和熱心公益事業的單位和個人合作,開展與人口福利相關的資助、救助活動以及各種公益項目; (七)資助人口福利方面的課題研究,組織開展與人口福利相關的培訓、咨詢、教育、宣傳、調研等活動;
(八)開展人口福利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
(九)其它與人口福利相關的公益活動。
(十)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設立尋子基金
㈤ 個人向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捐贈的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規定是什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向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捐贈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回函〔2001〕214號)規定:答「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並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社會團體,主要從事興辦資助有利於解決人口問題的社會公益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納稅人向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個人在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准予在稅前扣除。」
㈥ 一般基金會募捐都是什麼方式募捐盡可能詳細點的吧!!!
一般都是去各個地方性的 或者機構性的
㈦ 全國公募基金會募捐問題
你現在問這些沒用.說不讓復制粘貼.網上回答規范性的太多了.,你就是嫌麻煩,.我告訴你一個簡單的方法,你先確定一個或者幾個慈善基金.然後直接打電話詢問就行了,
㈧ 人口基金會救助會請理由
中國出生抄缺陷干預救助基金會(簡稱「基金會「)遺傳代謝病患兒救助項目(簡稱「本項目」)獲得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旨在針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我國遺傳代謝病患兒實施救助,資助其進行疾病診斷,提供治療費用,防止病程繼續發展和致死致殘等嚴重並發症的發生,為提高我國整體人口素質做出貢獻。
一、申請人資格:
(一)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家庭經濟貧困、患有可臨床確診並有效治療的遺傳代謝性出生缺陷疾病的患兒。
(二)通過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包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報銷比例達到90%的地區以外的遺傳代謝性出生缺陷疾病患兒。
㈨ 中國有哪些慈善基金會
宋慶齡基金會抄
中國殘疾襲人福利基金會
中國扶貧基金會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佛陀教育基金會
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
中國電影基金會
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中國紅十字會基金會
中國醫學基金會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
中華愛心基金會
中國肝炎防治基金會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
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
國際教育基金會
救護國際
福特基金會
綠色和平組織
世界救濟組織
世界自然基金會
關懷國際
湘隆慈善基金會
慧妍雅集
田家炳基金會
香港聖公會聖基道兒童院
拯救中國虎國際聯合會
……
希望對你有幫助,還有問題,歡迎追問……
㈩ 村級收到愛心捐款作為人口福利基金如何記賬
借 銀行存款 貸 營業外收入--(愛心捐款) 至於做福利支出 或者其他支出 把明細附在後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