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蘇省怎麼申請消防改造維修基金
您好,按照《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小區內維修專資金的使用應當屬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但目前許多業主民主參與小區事務的意識不夠強、房屋出租、業主流動性較大,申請資金使用時,常面臨難以徵集到區域內2/3以上業主同意使用維修資金的表決票的問題。
而徐州市出台了新《辦法》在充分尊重業主自治的基礎上,在業主管理規約中約定提高表決效率的相關內容。比如對「未參與表決的業主,其投票權數可以計入已表決的多數票」。
具體可以問問小區物業或者房管局。望採納,謝謝!
『貳』 高層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多少元揚州
這里有個2002年揚州物價局和房管局共同發布的通知,請參考下,有沒有最新的,你可以向 市物價局 http://bbs.yznews.com.cn/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383 咨詢下。
關於揚州市區高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收取標準的補充通知
價工[2002]365號 揚政房(2002)
市區各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拆遷辦、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房產交易所:
隨著我市房地產開發事業的不斷發展,高層(7層以上、使用電梯,下同)建築相繼出現,為使高層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能夠順利籌集,保證住宅區房屋共用部位的正常維修和各類設施、設備的正常運作,依據《江蘇省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揚州市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規定,現將市區(含邗江區)高層商品住宅維修基金收取標准補充通知如下:
根據市區現行房價水平,和暫定比例計算,高層住宅維修基金按每平方米45元的標准收取。收取的維修基金,其中15元列入本住宅區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專戶,另30元列入房屋本體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專戶(含電梯、高壓水泵等設備專項維修)。
未繳納維修基金的,房產行政管理部門不核發房屋權屬證書,不予辦理房屋交易鑒證、租賃、登記備案等有關手續。 非居住用房參照本標准執行。對整幢樓由一個產權單位購買的,可免繳房屋本體部位維修基金。
各縣(市)維修基金收取標准可參照本通知執行。維修基金的具體運作、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揚州市物價局
揚州市房產管理局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叄』 江蘇省蘇州維修基金開發商如何繳納
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和開發商按一定比例繳納。開發商在交房前向房產管理中心繳納維修基金,購房人在領證前繳納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歸購房者所有,但由房產管理中心負責管理。
『肆』 關於物業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江蘇省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是指業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一次性計提繳存,或者建設單位一次性繳存,專項用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本辦法所稱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由單幢住房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由住宅小區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共用設施設備。
維修資金實行統一歸集、專戶存儲、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幢建賬、核算到戶、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管的管理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條 (商品住房首次繳存主體、標准)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可以由業主直接繳存,也可以由建設單位代收代繳。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首次繳存標准:
(一)非單一產權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住房、建設單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區內的非住房和與住房結構相連的非住房,由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元至一元標准繳存;
(二)住宅小區內單一產權的獨立式住房,由業主按照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標准繳存;
(三)與住房結構相連的汽車車庫中,通過合法轉讓方式取得的屬於業主專用的車位,由業主按照每車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標准繳存;屬於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不單獨計算繳存;
(四)設電梯的房屋,另由建設單位按照業主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標准,一次性繳存屬業主所有的維修資金。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具體繳存標准,由房屋所在地市、縣(市)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房屋層數、結構、電梯設備等情況確定。超過上述規定標準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應該什麼時候交:
第九條 (首次繳存時限)
建設單位在辦理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前,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戶、過戶登記前,按照房產、房改部門出具的維修資金繳存通知中的數額,將資金繳存專戶銀行。專戶銀行應當向繳存人出具維修資金繳存憑證。
國家建設部早在2003年就作了上述規定,特供參考!
『伍』 南京市物業維修基金繳存標准
下面的是2007年江蘇省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收取辦法部分,有不明白問我
第七條 (商品住房首次繳存主體、標准)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可以由業主直接繳存,也可以由建設單位代收代繳。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首次繳存標准:
(一)非單一產權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住房、建設單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區內的非住房和與住房結構相連的非住房,由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標准繳存;
(二)住宅小區內單一產權的獨立式住房,由業主按照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標准繳存;
(三)與住房結構相連的汽車車庫中,通過合法轉讓方式取得的屬於業主專用的車位,由業主按照每車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標准繳存;屬於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不單獨計算繳存;
(四)設電梯的房屋,另由建設單位按照業主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標准,一次性繳存屬業主所有的維修資金。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具體繳存標准,由房屋所在地市、縣(市)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房屋層數、結構、電梯設備等情況確定。超過上述規定標準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八條 (已購公有住房繳存主體、標准)
已購公有住房的維修資金,由業主和售房單位共同繳存。
已購公有住房的維修資金首次繳存標准:
(一)業主按照房改成本價基價的百分之二計算繳存;
(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繳存的維修資金,不設電梯的多層住房按照售房款的百分之二十、設電梯的住房按照售房款的百分之三十一次性計提繳存。
第九條 (首次繳存時限)
建設單位在辦理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前,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戶、過戶登記前,按照房產、房改部門出具的維修資金繳存通知中的數額,將資金繳存專戶銀行。專戶銀行應當向繳存人出具維修資金繳存憑證。
第十條 (收益與殘值納入維修資金)
經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約定,並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利用住宅小區內業主共用設施停放車輛、設置廣告等進行經營,業主取得的收益,以及住宅小區內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後回收的殘值,應當主要用於補充維修資金;可以納入全體業主的分戶賬,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統籌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第十一條 (資金續籌)
業主分戶賬面維修資金余額不足規定首次應繳存數額百分之三十的,業主應當及時續籌。續籌後分戶賬面應當不少於規定的首次應繳存數額。維修資金具體續籌工作,由業主委員會或者房屋管理單位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
『陸』 江蘇省住宅維修基金什麼時候要交
您好!
《江蘇省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是指業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一次性計提繳存,或者建設單位一次性繳存,專項用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本辦法所稱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由單幢住房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由住宅小區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共用設施設備。
維修資金實行統一歸集、專戶存儲、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幢建賬、核算到戶、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管的管理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條 (商品住房首次繳存主體、標准)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可以由業主直接繳存,也可以由建設單位代收代繳。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首次繳存標准:
(一)非單一產權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住房、建設單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區內的非住房和與住房結構相連的非住房,由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元至一元標准繳存;
(二)住宅小區內單一產權的獨立式住房,由業主按照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標准繳存;
(三)與住房結構相連的汽車車庫中,通過合法轉讓方式取得的屬於業主專用的車位,由業主按照每車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標准繳存;屬於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不單獨計算繳存;
(四)設電梯的房屋,另由建設單位按照業主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標准,一次性繳存屬業主所有的維修資金。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具體繳存標准,由房屋所在地市、縣(市)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房屋層數、結構、電梯設備等情況確定。超過上述規定標準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應該什麼時候交:
第九條 (首次繳存時限)
建設單位在辦理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前,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戶、過戶登記前,按照房產、房改部門出具的維修資金繳存通知中的數額,將資金繳存專戶銀行。專戶銀行應當向繳存人出具維修資金繳存憑證。
國家建設部早在2003年就作了上述規定,特供參考!
望採納,謝謝
『柒』 2016江蘇淮安住房維修基金怎麼收取首套房
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維修基金,房地產開發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4%繳納;購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3%繳納。
『捌』 揚州市房改房如何申請使用公共維修基金
一、揚州市房改房如何申請使用公共維修基金的可以由該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向當地房管局部門提出申請的。
二、依據《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
第四條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工程。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樓房內或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產權人或部分產權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關部位及設施設備。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項目應依照本市住宅公司建築面積分攤原則在《物業管理公約》約定。沒有約定的,參照本辦法附件一執行。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工程是指除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范圍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維修工程的具體范圍以市國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門頒布的規范為准。
第五條物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成立後,由管委會代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產權人向市國土房管局指定的銀行開立賬戶存儲。管委會申請開戶時,應填寫《物業管理委員會維修基金開戶申請表》(見附件二),並提交下列材料。
1、開戶申請書;
2、管委會成立的批准文件;
3、產權人分戶清冊;
4、管委會主任私章和管委會的印鑒;
5、物業管理服務委託合同。
管委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辦理開戶手續時,還應提交書面委託書。
第六條管委會成立前(即維修基金代管期間),維修基金原則上不得使用。確需使用的,應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委託經市國土房管局認可的專業中介機構對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費用依照相關標準定額進行評估和核算。
2、經中介機構認定後,物業管理企業方可進行維修工程。
3、維修工程結束後,中介機構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出具證明,不合格的,應要求返工。
4、物業管理企業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
第七條管委會成立後,物業管理企業應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計劃及經費預算,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維修項目完成後,物業管理企業持管委會批準的維修基金支取證明到銀行辦理維修基金支取手續;管委會應根據竣工決算進行維修基金的具體分攤,並計入各產權人明細戶中。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經管委會同意外,還應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1、一次支取維修基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一年內支取兩次維修基金的。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管委會應召開業主大會作出支出決議後,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1、一次支出維修基金50萬元以上的。
2、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
3、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數額占維修基金總額30%以上的。
物業管理企業到銀行支取費用時,必須憑管委會印章和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證明。
第八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須進行維修工程的,屬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不得使用維修基金。
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則分攤。
『玖』 江蘇省 住房維修基金 多少
個人觀點:
請參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章交存
第六條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