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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代持股東

發布時間:2021-02-18 01:44:04

⑴ 深圳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條件和流程是怎樣的

股權和資本金

(1)股權結構簡明清晰,不得存在股權代持情形。

(2)根據股東的實際出資能力(須提供出資能力證明和出資來源證明)確定工商登記的認繳注冊資本,且及時履行實繳資本的義務,並確保實繳資本金滿足申請機構未來至少六個月的日常運營開支成本。

(3)保持股權架構的穩定性。

運營條件和制度

(1)從業人員的競業禁止義務。

(2)高管人員任職要求和兼職限制,避免頻繁變更高管人員和聘任頻繁變更機構的高管人員。

(3)強化高管和投資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要求,要求提供投資業績證明或從業經驗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交易記錄、在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員工總人數要求不低於5人,且一般員工不得兼職。

業務經營

(1)不得從事沖突業務。

(2)專業化運營,主營業務清晰。

(3)以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確定關聯方,並由關聯方出具無利益輸送的承諾函。

(4)關聯方已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須先展業並完成產品備案後,申請機構再申請登記,同時避免同業化競爭。

(5)關聯方從事與私募基金業務相沖突業務,須取得業務主管部門批復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管理人公司,可以選擇有限公司或有限合夥;

2.注冊資本1000萬或以上,實繳25%以上到位

3.委託律所出具登記法律意見書,需要提前准備;

4.有至少3名具有3年以上的相關從業經驗的高管,高管中必須有風控負責人

5.高管履歷必須真實,基金業協會會不定期抽查及約談高管

6.高管人員必須有相關從業資質及本科以上學歷證明

7.企業必須有完善的風控、內控、人員交易、信息披露等制度

8.辦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私募產品備案,就找深圳緯恆企業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⑵ 當下做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對管理人有什麼要求

一、向證監局報告
新登記完成的私募管理人,自登記完成10個工作日內,要主動與注冊地所屬地方證監局取得聯系。
二、辦公場地要求
工商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的,應充分說明分離的合理性。
三、高管要求
證券類私募管理人,高管人員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非證券類私募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 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 進行高管人員變更時,應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在非關聯的私募機構兼職;
2.不得在與私募業務相沖突業務的機構兼職;
3.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員原則上不應兼職;若有兼職情形,應當提供兼職合理性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兼職的合理性、勝任能力、如何公平對待服務對象、是否違反競業禁止規定等材料),同時兼職高管人員數量應不高於申請機構全部高管人員數量的1/2;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職高管人員應當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協會將重點關注在多家機構兼職的高管人員任職情況;
5.對於在一年內變更2次以上任職機構的私募高管人員,協會將重點關注其變更原因及誠信情況;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應當與任職機構簽署勞動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提交高管人員重大事項變更申請時,應上傳所涉高管的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
四、員工人數
申請機構員工總人數不應低於5人,申請機構的一般員工不得兼職。
五、沖突業務
對於兼營民間借貸、民間融資、融資租賃、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業務的申請機構,因上述業務與私募基金屬性相沖突,為防範風險,協會對從事沖突業務的機構將不予登記。
六、嚴禁股權代持
出資人應當以貨幣財產出資。出資人應當保證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且不受制於任何第三方。申請機構應保證股權結構清晰,不應當存在股權代持情形。出資人應具備與其認繳資本金額相匹配的出資能力,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七、股權要求
■ 申請機構應確保股權架構簡明清晰,不應出現股權結構層級過多、循環出資、交叉持股等情形。協會將加大股權穿透核查力度,並重點關注其合法合規性。
■ 對於申請登記前一年內發生股權變更的,申請機構應詳細說明變更原因。如申請機構存在為規避出資人相關規定而進行特殊股權設計的情形,協會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審慎核查。
■ 申請機構的出資人、實際控制人不得為資產管理產品。
八、關聯方
■ 申請機構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關聯方中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請機構應在子公司、分支機構或關聯方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實際展業並完成首隻私募基金備案後,再提交申請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
■ 申請機構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關聯方存在已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但未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形,申請機構應先辦理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關聯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 同一實際控制人項下再有新申請機構的,申請機構的第一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應當書面承諾在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後,繼續持有申請機構股權或實際控制不少於三年。
九、中止辦理情形
申請機構出現下列兩項及以上情形的,協會將中止辦理該類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6個月:
(一)申請機構名稱不突出私募基金管理主業,與知名機構重名或名稱相近的,名稱帶有「集團」、「金控」等存在誤導投資者字樣的;
(二)申請機構辦公場所不穩定或者不獨立的;
(三)申請機構展業計劃不具備可行性的;
(四)申請機構不符合專業化經營要求,偏離私募基金主業的;
(五)申請機構存在大額未清償負債,或負債超過凈資產50%的;
(六)申請機構股權代持或股權結構不清晰的;
(七)申請機構實際控制關系不穩定的;
(八)申請機構通過構架安排規避關聯方或實際控制人要求的;
(九)申請機構員工、高管人員掛靠,或者專業勝任能力不足的;
(十)申請機構在協會反饋意見後6個月內未補充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的;
(十一)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十、不予登記情形
申請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機構存在以下情形的,協會將不予辦理登記,且自該機構不予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不接受辦理其高管人員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作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資人或實際控制人:
(一)申請機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關於資金募集相關規定,在申請登記前違規發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開宣傳推介、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行為的;
(二)申請機構提供,或申請機構與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機構等串謀提供虛假登記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記信息或材料存在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的;
(三)申請機構主要出資人、申請機構自身曾經從事過或目前仍兼營民間借貸、民間融資、融資租賃、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與私募基金業務相沖突業務的;
(四)申請機構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五)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最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記錄,或最近三年被中國證監會採取市場禁入措施的;
(六)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完成登記後應特別知悉事項
■ 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 自2016年2月5日起,協會暫不辦理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同時暫不受理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
十二、重大事項變更
■ 私募管理人進行需提交重大事項變更法律意見書的重大事項變更申請,首次提交後6個月內仍未辦理通過或退回補正次數超過5次的,協會將暫停申請機構新增產品備案直至辦理通過。
■ 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1年內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主要出資人、實際控制人均發生變化的,應重新提交針對發生變更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對於此類重大事項變更,協會將視為新申請登記機構進行核查,並對變更緣由加大核查力度。
■ 私募基金管理人原高管人員離職後,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在3個月內完成聘任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勝任能力的高管人員。

⑶ 關於私募股權基金代持的稅收問題,求助

1、A公司對收到的分紅無需繳納稅款,其將稅後收益分配給股東B,作為已稅利潤內,B無需再繳納所得稅了,但C作為容個人股東需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A就資本利得繳稅,B不交,C繳納個稅;
3、同上;
4、只要是A分紅,就不存在名義問題,如果想稅收籌劃,可考慮公司體制的變化以及架構上的充足。如需幫助 站內聯系

⑷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東可以存在代持嗎

可以,不過雙方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簽署相關協議是可以代持的。

⑸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需要滿足哪些資質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需要滿足哪些資質


登記基金備案項目過程中應確保以下內容符合規定,滿足以下條件才能更高效的通過協會備案。

(一)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

1.基金業協會允許私募機構實際經營地與注冊地址不一致,但應充分說明分離的合理性;

2.辦公場所應具備獨立性,寫字樓外觀照和前台照片應上傳基金業協會。

(二)企業經營范圍與主營業務

1.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應當包含「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相關字樣;

2.申請前已實際展業的,應當說明展業的具體情況,並對此事項可能存在影響今後展業的風險進行特別說明;

3.若已存在使用自有資金投資的,應確保私募基金財產與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財產之間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4.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三)公司實繳注冊資本

實繳比例應當不低於總注冊資本的25%,且實繳出資額建議應當大於申請機構6個月的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運營開支。

(四)企業出資人與實際控制人

1.出資人不應當同時從事與私募業務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活動;

2.出資人、實際控制人不得為資產管理產品;

3.出資人應當以貨幣財產出資;

4.出資人應當保證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且不受制於任何第三方;

5.申請機構應保證股權結構清晰,不應當存在股權代持情形;

6.出資人應具備與其認繳資本金額相匹配的出資能力,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7.不應存在股權結構層級過多、循環出資、交叉持股等情形;

8.應確保股權的穩定性,對於申請登記前一年內發生股權變更的,申請機構應詳細說明變更原因。

(五)高級管理人員

1.應當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應當與任職機構簽署勞動合同,並由任職機構繳存社保;

3.負責私募合規/風控的高管人員,應當獨立地履行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的職能,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4.申請機構負責投資的高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投資能力;

5.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員原則上不應兼職;若有兼職情形,應當提供兼職合理性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兼職的合理性、勝任能力、如何公平對待服務對象、是否違反競業禁止規定等材料),同時兼職高管人員數量應不高於申請機構全部高管人員數量的1/2;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職高管人員應當合理分配工作精力;

7.對於在一年內變更2次以上任職機構的私募高管人員,協會將重點關注其變更原因及誠信情況。

(六)其他從業人員

1.申請機構員工總人數不應低於5人,申請機構的一般員工不得兼職;

2.從業人員應當遵守競業禁止原則,不應同時從事與私募業務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活動;

3.應當與申請機構簽署勞動合同,並由申請機構繳存社保。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咨詢我。

⑹ 基金管理人怎麼備案

私募基金管理來人應當在私源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在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同時,還需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

⑺ 私募基金暴雷,代持的怎麼辦

私募基金暴雷了,那也沒辦法了,你手裡持有的理財產品肯定會受影響,凈值會下跌的。所以買之前要預測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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