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金會注冊資金有什麼要求,成立流程是什麼
注冊地方性基金會的專初始資金是200萬,屬全國性基金會的初始資金是2000萬。
《基金會管理條例》修訂稿顯示設立縣級基金會注冊資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市級基金會注冊資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省級基金會注冊資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部級基金會注冊資金不低於8000萬元人民幣;
(1)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2)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准予登記的,申請人在網上履行設立登記的填報程序後,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3)基金會登記後,應在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申請刻制印章;在全國組織機構代碼中心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在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在銀行開立銀行賬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⑵ 注冊資金不需要驗資了,是不是寫的越多越好,
填寫注冊資金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注冊資金越高,代表責任越大
在公司注冊資金實行認繳制的現在,注冊資金不再是公司經濟實力的體現,反而是股東責任的大小的體現。隨意設定超過自己承受范圍的注冊資本,實際上是把公司對外承擔責任的范圍也增加了。當公司陷入資不抵債和破產償債程序時,認繳天價注冊資本的股東必須在承諾認繳注冊資本的范圍內對公司的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所以說,公司一直正常運營倒還好,一旦破產就一發不可收拾。
2.認繳時限不是越長越好
公司的認繳金額和認繳期限等信息都是會對社會公布的,而且認繳期限太長在公司運營過程中,會容易引起合作夥伴對公司的實力和誠信產生懷疑。
3.認繳不代表不繳
雖然法律不再要求對實收資本進行登記,也不要求公司在設立登記和增資時提供驗資報告。但是「只認不繳」不僅會影響公司的誠信度,還有可能在監管部門進行抽查時被列入經營異常名單向社會公示,從而導致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4.不是注冊資金越高,越能承接到好項目
好的項目一般看的都是公司實繳資金,而不是注冊資金。比如說,你的公司注冊資本一個億,實繳卻只有0,雖然注冊資金很高,但說不定連項目的合格條件都達不到。
由此可見注冊資金並不是越高越好,過高的注冊資金不僅不能為公司發展帶來利益,還有可能造成一系列的危害。
⑶ 基金會成立需多少注冊資本
建立基金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北京地區新成立基金會領導人專題培訓班
北京地區新成立基金會領導人專題培訓班 (2張)
建立一家基金會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1. 決定基金會的宗旨。每個基金會應該有一個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紙面的宗旨。
2. 組建理事會。初始的理事會將通過規劃和籌資幫助工作團隊把基金會背後的想法變成現實。隨著基金會的發展成熟,理事會的性質和組成人員也會改變。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會的運營規則,應該在基金會的早期發展過程中由理事會通過。
4. 准備注冊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5. 選擇一個業務主管部門,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根據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區不需要再找業務主管單位。
6. 尋找辦公場所,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
7. 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8. 進行戰略規劃。戰略規劃表述了基金會潛力的願景。戰略規劃應該描述出實現這個潛力所必需經過的步驟,決定要實現這個機會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團隊,確定至少一年內的項目和運作優先事項。
9. 制定預算計劃和資源開發計劃。財務監管和資源開發(如籌資、獲得收入、吸收會員會費)是理事會的最重要職責。實現戰略規劃需要的資源必須在預算和財務計劃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會正式文件的存檔體系。登記文件、理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應該妥善存檔。
11. 建立會計體系。基金會財務的盡職管理需要一套已經確立的可以滿足現狀和未來需求的會計體系。
12. 提交稅收減免資格申請。
⑷ 新規認繳制是不是不需要驗資
是的,新的認繳制度的意思不需要驗資,注冊是無需提供驗資報告,也就版是不需權要在注冊時提供全額注冊資本金。認繳期限和金額自行設定,在期限內繳納即可,認繳後自行在網上公示。
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並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
將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放寬了注冊資本登記條件。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並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具體內容是: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⑸ 關於基金會申請登記的問題
《基金會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00號
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版下列條件:
(一)為特權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申請單位 省一級的民政部門。
在實踐中,申請門檻很高。建議改申請,公益組織。這個市、縣民政局有可以批復。或者與共青團合作成立他們的下屬機構。
如有不明白請追問。請採納
⑹ 公益基金會會計核算和普通公司驗資有區別嗎
驗資是指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託,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的實收內情況或注容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分為設立驗資和變更驗資。 驗資是注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明確將驗資業務列為注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之一。因此,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工商登記機關不要求提交驗資報告)在申請開業或變更注冊資本前,必須委託注冊會計師對其注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
公益性基金會是依法成立、進行慈善活動和社會救助的獨立法人組織,其承擔著部分國家扶貧和社會救濟的任務,由於公益性基金會不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營利組織,而是承擔著一定功能的非營利組織,其收入主要來源於各種社會捐贈,也有一部分在國家法定框架內營利活動所產生的收入。因此公益性基金會的會計核算要反映這些活動,需要體現其收入和支出的各項財務活動,回應社會公眾和捐贈人的疑問和關切。
⑺ 公益基金會的驗資如何開賬戶
如何開立驗資賬戶
一、 全體股東應盡量到銀行現場,如有全體股東到場有困難,法人代表必須到銀行。
二、 向銀行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核准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 向銀行提供股東證明文件
四、 股東為自然人的提高身份證明件(出示原件)
五、 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出示原件)
六、 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出示原件)
七、 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出示原件)
八、 股東為民辦非企業的,提交民辦非企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出示原件)
如何注入注冊資金
九、 股東為自然人的可以從股東的私人銀行卡注入到驗資帳戶,注意必須是各股東的本人銀行卡,否則不能證明是該股東的出資。
十、 股東為自然人的用現金注入驗資戶的,各股東應分別填寫進賬單,不能合並為一張進賬單注入到驗資帳戶,需要臨時賬戶余額明細表。
十一、 股東為法人的從該法人的企業基本帳戶注入到驗資戶,注意必須是從該法人的法人銀行賬戶注入到驗資帳戶,否則不能證明是該股東的出資。
十二、 如果驗資成功,驗資戶里的錢不能直接取出來,等工商營業執照出來後再把驗資戶的款轉到基本賬戶。
十三、 如果驗資不成功,退給投資單位注入的資金時,要做到「同戶名出,同戶名進」,不得提取現金,退回投入人注入的資金時,要求提資人出示身份證明,銀行工作工作人員與開戶時留存的身份證核對無誤後,由投資人寫支款憑條,銀行予以付款。
條款:虛假出資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的行為。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的虛報注冊資本也屬於虛假出資的一種。抽逃注冊資本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又將其資本抽回或者變相轉移等行為。我國《公司法》規定,虛假出資和抽逃注冊資本將承擔民事和行政責任。同時,我國《刑法》也在第158條和第159條分別規定了虛報注冊資本罪、虛假出資以及抽逃注冊資金罪,違反了刑法相應規定的行為人將承擔刑事責任。
⑻ 現在注冊公司需不需要驗資
不需要了,現在注冊公司實行認繳制。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改。修改內容包括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購的資本金額和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再視為注冊事項,公司注冊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實行認繳制,取消驗資制度的好處:
1、由於實行認繳登記制,一定程度上鼓勵了投資創業,同時降低了企業資本的運營效率。而且認繳登記制不用佔用資金,可以提高資本運營效率,並且減小企業的成本。
2、原先公司法規定的是注冊資本實行實繳登記與認繳登記結合的制度。實行實繳登記是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手段之一,也是出於使公司監管便利化的考慮。
3、公司的償債能力並不是完全由注冊資本決定的,而是由公司的凈資產決定的。改為認繳登記後,企業的資金運營效率提高了,注冊資本體現公司信用的作用被弱化了,注冊資本也不能再被作為市場准入的條件,因此有更多的企業能參與市場競爭。
(8)基金會注冊要不要驗資擴展閱讀:
認繳登記制的特點:
1、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准、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准、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復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2、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3、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4、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參考資料:公司法-網路
⑼ 注冊公司還需要驗資嗎
現在注冊公司不需要驗資了。
按照新修訂的《公司法》及相關條例,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認繳登記制度,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
之前在實繳制的時候,注冊資本是需要驗資報告的。
現在認繳制已經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數情況會用到,例如:參加招投標項目,招標方要求出具驗資報告;跟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合作,對方為了確認你的公司實力,也會要求出具驗資報告。如果需要用到驗資報告,可以在注冊資本實繳完成後,找會計師事務所來出具。
(9)基金會注冊要不要驗資擴展閱讀
注冊資本是全體股東出於公司經營需要 ,提供或承諾提供給公司的資金總數。
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的公司叫「XX有限公司」或「XX有限責任公司」。這里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只承擔有限的責任,而承擔的最高額度就是公司的注冊資本。
我國目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認繳制的意思就是:注冊資本不用在一開始就全部繳納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諾的時限內(一般為10-20年)繳完即可,這極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冊時的資金壓力。
注冊公司需要准備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參考資料:網路——公司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