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應做哪些准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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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專項資金的審計步驟、方法、意義
專項資金審計的幾個重要環節:
一、注重賬簿審計的同時,千萬別忽視實際項目的審計:
1、審計往往只是將被審計單位的專項資金收支總賬、明細賬和記賬憑證等會計資料送達審計組,審計完後即為審計結束。
2、即使到實地查看工程,也是走馬觀花,沒有認真丈量、記錄,也沒有計算材料實際用量與賬面決算數所使用數量是否一致,看是否有高估冒算或實際使用量小於決算量的現象。
二、注重賬面的收支憑證的同時,千萬別忽視銀行票據的審計:
1、專項資金審計的傳統方法是看賬面收支憑證是否合理、合法、合規,而對銀行票據的真實性和銀行對賬單的核對工作容易忽視。由於某些配套資金不能足額到位,多數採用配套資金空運行方式。
2、真撥付、後轉回、賬面反映配套資金到位了,而實際上根本沒有到位,在實際工作中,只要查閱開戶行銀行對賬單所反映的收支明細與被審計單位銀行賬收支欄目,就可能反映同等金額的一收一支,而且時間相近。
3、還有一種情況是被審計單位賬上反映現金增加而銀行對賬單沒有記錄付出,則採用現金支票存根聯入賬,提款聯沒有取款、主觀上也不想取款,客觀上也無款可取。只要重視加強對銀行票據系列的審核力度,弄虛作假的現象便一目瞭然。
三、注意資金到位率的同時,千萬別忽視資金到位的時間性:
1、在對各項專項資金審計中,審計人員總是查找上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聯合下達的專項資金的指標文件,然後與同級財政部門專項資金額進行對比,計算資金到位率,比例大則資金足額到位,比例小則到位小,並在審計中予以評價。
2、但是,較多當年下達的專項資金的指標,由於財力有限調劑其他用途,下撥渠道不暢等,拖欠到年底,有的甚至到第二年底才勉強撥付完畢,資金到位時間遲緩,嚴重影響工程項目設施建設。
四、以上三個環節的審計是一個有機的整體:
1、應同等對待,相互對應,互為牽制。這樣才能在專項資金審計中客觀、公正、真實地反映資金收支的全貌。
專項資金審計的方法:
一、順藤摸瓜法:
1、通過對資金運動軌跡的跟蹤,對每一筆資金的來龍去脈追查到底,沿著資金流向,資金到哪追到哪,涉及哪個單位查哪個單位,一直查到資金的最終用途。
2、這是專項資金審計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但費時、費力,工作量較大,因此,適用經驗比較豐富,有較高的判斷能力的審計人員,應突出重點,選擇有疑點的資金進行審計。
二、調查法:
1、此法適用於發現賬外線索和核實發票審計,是獲取賬外審計線索或審計證據最有效的方法。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通過專業判斷,認為被審計單位存在賬外收支款項或支出票據中存在虛假發票,就要採取延伸調查的方法予以核實。
2、首先,要制定好調查方案,對調查對象 談話技巧 調查方式方法調查的內容以及被調查對象的確定做好安排;其次,調查應脫離被審計單位,審計人員獨立進行。
三、銀行存款核對法:
1、適用於專項資金審計,是發現專項資金轉移 挪用最有效的方法。不僅要對余額 未達賬項進行核對,而且要對每一筆發生額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款項或雖然相符但認為有異常的款項,要進行延伸審計開戶行和到對方單位進行核實,查清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用途。
意義:
1、專項資金審計是審計機關對專項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監督活動。專項資金審計只對某項資金的收支活動進行審查,一般不需要涉及被審計單位的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活動。
(2)基金公司審計要點擴展閱讀:
專項資金審計可以嘗試以下途徑:
1、審計要對政府決策的執行和實施控制過程進行評價。提出改進建議,但一個好的具備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審計建議,需要花費更多精力去分析被審計單位的整體情況。審計任務和難度隨之大幅度增加。鑒於審前調查時間太倉促。
2、可以選擇某個地區作為前期樣本進行相對完整的試審,以熟悉整體運作流程為基礎, 以專項資金預期目標實現程度為關注核心.深入到專項資金涉及的主要業務環節,對其管理模式、作業組織、業務布局進行風險和收益的權衡。
3、確定運作質量和維護運作的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合理及有效。
經過試審,可以達到以下目的:
1、繪制專項資金運作程序圖、工作流程圖.制強弱程度,風險所在,初步確定符合實際的重要性水平。
2、經過對某個樣本進行完整的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程序,我們已等同於進行過一次專項資金的業務流程實操訓練。可以比較准確地查找漏洞和風險源,確定審計重點,據此而編制的審計實施方案更具執行性、專業性和指導性。對審計報告和綜合報告的撰寫提供系統指引。
③ 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審計報告怎麼弄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21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版於每年度權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1、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對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2、 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成立滿一年但未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不予登記。
④ 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審計對策
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目的是保證其安全與完整,促進我國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基金使用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的權益,維護社會穩定。針對我國社會保障工作的特點,在今後的社會保障基金審計中,應做到以下幾點:
1.豐富審計內容。
隨著社會保障基金財政財務制度的不斷健全,監督管理的方式和手段的不斷加強,社保審計圍繞資金安全開展財務收支真實性、合規性審計已經遠遠不夠。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內容要隨著審計目標的拓展而不斷豐富。
首先,社會保障基金審計必須從重點關注資金安全向更多地關注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持續性轉變。制度保障是帶有根本性的,只有解決制度問題,才能確保資金的安全、有效。同時,只確保資金的安全、有效,並不能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完整、有效和可持續。揭露和反映社保制度問題,對促進完善社保制度、規范社保業務管理更有意義。
其次,必須從養老、失業、醫療等單項制度和資金的審計,向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整體為出發點和歸宿點深化各項制度和資金審計轉變。更多地發現和揭露不同社保制度之間、不同社保資金管理之間存在的不系統、不協調、不銜接問題,促進大社保體系的健全、完整和有效。
第三,要從審計某單個部門或單項社保信息的准確性、有效性向以多部門相關信息為基礎分析檢查某部門或某項社保信息的正確性、完整性轉變。圍繞應保盡保和社會保障全覆蓋的目標,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工作,必須綜合各方面有效信息來對比分析社保信息,促進社會保障工作績效。
第四,要適應社會保障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從主要關注書面的賬冊數據資料審計向更多關注信息化管理條件下的系統數據的安全性、系統分析預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轉變,促進更多更好地依靠信息技術管理社保業務。
2.創新審計方式。
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具有雙重性:既要接受國務院主管部門的縱向管理,又要接受地方政府的橫向管理。為此,有必要改進傳統的專項基金的審計方式,採用「同級審」和「上審下」相結合的方法加強對社保經辦機構及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檢查監督。根據現行的審計模式,審計機關隸屬於各級政府,而各級政府既是審計機關的領導者,又是審計機關監督和控制的對象,這就使審計人難以獨立於被審計人。因此,需要發揮注冊會計師審計雙向獨立的優勢。在一定條件下,為了保證對社會保障基金的全面監督,國家審計機關可以將某些審計任務委託給民間審計組織。同時,國家審計機關還應加強對內部審計機構的指導,積極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在具體審計工作中,要把切實摸清社保資金底子與揭露違法違規問題結合起來,把全面審計與重點抽查結合起來。多種審計監督方式的有效結合,有利於調動各方面力量,實現對社會保障基金全方位的監督,充分發揮審計的整體效能。
3.改進審計方法。
社會保障基金審計應當主動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拓展審計目標,豐富審計內容,特別是要適應績效審計和計算機審計的要求,改進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率。
第一,必須加快計算機審計技術的開發與運用,探索聯網審計,提高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效率和質量。
社會保障基金聯網審計,就是利用計算機網路技術,採用一定的傳輸接受方式將社保、財政、稅務部門等被審計單位及其他數據關聯方的計算機網路與審計機關相連接。通過審計業務操作平台及配套的審計應用軟體系統對採集的共享資源進行數據轉換,開展異地遠程實時的聯網核查、分析、排疑、預警,更高效地為審計目標服務,為社保資金高效運轉服務。
社會保障基金的聯網審計可實現:從事後審計向事中、事後審計相結合轉變,數據採集達到了隨需隨取,審計數據涵蓋的周期得到大幅度縮短;從靜態審計向靜態和動態審計相結合轉變,實時數據成為被審計對象,使審計預警成為可能;從現場審計向現場和遠程審計相結合轉變,經過審計軟體系統處理後的原始數據被重新整合,有效地提高了跟蹤核查和現場取證的審計效率;從財務審計向財務和業務審計相結合轉變,大量業務數據進入審計視野後,將更有效地防範財務風險。
第二,必須更多地運用審計調查的方式實現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目標。在大社保體系下分析判斷某類社會保障制度和資金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的審計意見和建議,要求審計人員有更廣的視角和更寬的視野,以防止和避免就事論事和死扣條文的審計判斷。審計人員的信息渠道要多,信息來源要廣,以確保信息充分。同時,任何一項社保制度的執行和社保資金的管理都涉及多個部門、單位,而且分工比較明確,傳統的以一個單位為審計對象的審計方式,無法滿足現代社保審計的需要。多部門、多信息來源和績效審計的目標要求,都需要我們在社會保障基金審計中更多地採用審計調查的方法。
第三,必須探索建立完善的績效審計方法及評價體系。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做好合法性和真實性審計的基礎上,還必須關注社會保障基金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開展社會保障基金績效審計是國家審計工作發展的必然趨勢,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表現,是社會保險工作重心轉移的必然要求,是順應國際審計發展潮流的現實需要。績效審計在我國尚處於初步實踐階段,有許多問題制約著它的開展,需要我們進一步去探索和完善。
4.積極實施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審計結果公告制度體現了「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的理念,也體現了審計監督依法獨立的原則。社會保障基金審計應積極採用審計通報、公告的審計處理方式。審計機關將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處理及處罰、向政府報告,引起政府領導的重視等,為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起了重要作用。但僅憑這些是不夠的,還必須建立審計通報、公告制度,通過通報、公告其違紀違規事實,利用社會輿論促其整改,才能進一步發揮審計的威攝力,取得更好的審計成效,同時也可以提高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工作水平。
⑤ 關於美國權益基金公司的審計案例的詳細分析,求幫助
美國歷史上賠償額最高的審計案例-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案例 審計案例介紹 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共同公司)規模大約5億美元左右,公司老闆是科恩福德。 麥坎迪·金(簡稱金氏)是金氏資源公司(簡稱金氏公司)的老闆,也是一個億萬富翁。 1968年初,科恩福德與金氏開始合作,達成了阿加布爾科協議,即共同公司將向金氏公司購買石油和天然氣產業,並設立自然資源資本帳戶(簡稱資源帳戶)來專門管理這些投資。盡管雙方並未簽署任何正式的合同契約,但在共同公司董事會會議記要中已清楚地記錄下,「金氏公司將為計劃中的自然資源資本帳戶提供自然資源產業,並以正常的價格予以結算,這些銷售價格將比給2百多位工業界或其他行業的買主的價格更為優惠」。共同公司的一位經理也證實了該協議的核心內容,即金氏公司將以成本價共同公司出售自然資源產業,成本價中包含取得該產業時發生的管理費用及合理的利潤率,這些利潤率一般約為7一8%。 最初,科恩福德同意從金氏公司那裡購買價值約1千萬美元的石油和天然氣產業。然而到1969年底,花言巧語的金氏說服了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從他的公司購買了價值約1億多美元的石油和夭然氣產業。不幸終於降到了共同公司股東們的頭上。金氏在這些交易中,並沒有履行阿加布爾科協議。根據後來的法庭調查,金氏經常買進廉價的石油和天然氣產業,然後以高昂的價格出售給共同公司,有時價格其至超過原始成本的30倍。幾年後,股價的持續下跌以及金氏公司售給共同公司的劣質自然資源,迫使龐大的共同公司陷入了破產境地。共同公司的清算引起了一場大規模的民事訴訟糾紛。其中的主要被告之一就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他們曾經同時為共同公司和金氏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起訴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人是共同公司破產清算的託管人約翰·俄爾,他是塔奇·羅斯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約翰控告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沒有向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披露該公司一直被金氏公司所欺詐的信息。當審判結果揭曉時,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成為美國有史以來,針對會計師事務所的最高賠償額的受害者。 一、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與共同公司和金氏公司的雙重關系 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三個辦事處參加了與共同公司有關的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務。日內瓦辦事處根據共同公司的規模、特點以及復雜性,對其審計給予了特別的注意。紐約辦事處負責簽訂審計業務委託書。並為共同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簽署審計報告,對審計結果承擔責任。丹佛辦事處在共同公司審計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審計人員每年按紐約辦事處合夥人的要求,實施廣泛的審計程序以證實資源帳戶年末余額的准確性.另外,丹佛辦事處也對總部設在丹佛的金氏公司進行審計。不僅如此,負責金氏公司審計的合夥人和高級經理同時也負責監督共同公司的資源帳戶的審計。 共同公司破產託管人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訴訟案中提出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是,該事務所是否知道共同公司從金氏公司購買產業時,支付了過高的價格。法庭收集的證據表明,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丹佛辦事處的審計人員的確知道共同公司的資源帳戶實際上是由金氏公司管理。審計工作底稿上也曾特別註明,金氏公司有為資源帳戶「購買石油和天然氣產業的絕對自由處理權」。 丹佛辦事處還有查閱金氏公司賣給共同公司自然資源產業成本以及邊際利潤等有關資料的完全自由。訴訟案中另一個有關的重大問題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人員到底是何時才知道共同公司以高價向金氏公司購買石油和天然氣產業的。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給共同公司的1968年度財務報表簽發審計報告的時間是1969年2月5日。 因此,法庭特別想弄清到這天為止,事務所對兩家公司間自然資源產業交易的價格情況,到底知道些什麼?訴訟案中牽涉的最後一個問題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知悉並捲入了幾次由金氏公司為共同公司安排的所謂價值重估交易?證據表明,許多由金氏公司安排的價
值重估交易是欺騙性的。例如,至少有兩次金氏公司聲稱找到了某個第三方,願意以遠高於公允市價的價格,購買某處石油和夭然氣產業中屬於共同公司或金氏公司的一小部分產權。然而,在共同公司管理人員不知曉的情況下,金氏公司與這些產業的購買者,事先秘密簽訂了「附屬協議」,確保後者在這些交易中不會遭受任何損失。附屬協議的存在,意味著價值重估交易並不是正常的公開交易,因而也不能作為確立這些自然資源產業公允市價的客觀基礎。顯然.金氏公司精心安排這些欺詐性的價值重估交易,目的在於使共同公司的經理們確信,他們的資源帳戶在增值。當然,這些價值重估交易明顯地高估了共同公司股票的凈資產值,一方面使已退股的投資者獲得了超額的收益,另一方面卻損害了那些長期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的利益。 二、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共同公司1968年財務報表的審計 法庭記錄顯示,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意識到了對共同公司的審計高風險性。這些風險主要體現在大規模的自然資源產業投資上。該事務所在共同公司的1968年度審計工作底稿上寫到,「在任何一次的自然資源交易中,共同公司所購買的產權都是最初由或同時被金氏公司擁有的產權的一部分。」 這是很不正常的。法庭記錄也提到,從1961年起,「金氏公司作為一個審計客戶就給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造成過多次嚴重麻煩。」 這些麻煩使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認識到,需要對共同公司與金氏公司問的業務往來進行詳細審查,並且對金氏公司若干次可疑的經濟業務予以較多的關注。在共同公司的1968年度審計中,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丹佛辦事處的審計人員詳細分析了金氏公司向共同公司出售自然資源產業的價格情況。分析結果揭示,金氏公司給予共同公司的銷傳價格遠高於給予其他客戶的價格。記錄的五筆金氏公司出售自然資源產業給共同公司的毛利率為:98.6%,98.7%,56.7%,58%和85.6%。因為大多數產業在出售給共同公司以前,金氏公司只持有了較短的時間,所以這些毛利率顯得特別的高。總結了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掌握金氏公司出售產業給共同公司的價格政策的情況後,法庭得出如下結論:「我們有理由肯定,在1969年2月5日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簽署共同公司的審計報告以前,就知曉了共同公司在1968年購買自然資源產業時所支付的價格,金氏公司獲得這些產業時的成本,以及在這些交易中的獲利情況。」盡管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已經掌握了這些事實,然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仍然存在一場曠日持久的爭論,即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是否能夠並且應該將這些信息運用到共同公司的審計中。爭論的關鍵問題是事務所能否以給客戶保密為由,不把從金氏公司審計中獲得的價格信息運用到對共同公司自然資源投資的審計中去。對這個問題應注意下述事實,共同公司審計和金氏公司審計有著密切聯系,對共同公司的資源帳戶審計是通過審查金氏公司的會計記錄來完成的。在某些情況下,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甚至是同時進行金氏公司審計和資源帳戶的審計。因此從該事務所為金氏公司和資源帳戶設立的審計檔案以及審計過程中收集的有關證據中可以看出,該事務所很清楚共同公司和金氏公司問長久的業務往來關系。審計中另一個關鍵問題是,所謂價值重估交易的可接受性,即通過出售自然資源產業的一小部分,來確定剩餘部分的公允市價。1968年12月,金氏公司替共同公司向霍克斯·拉芙公司出售了10%自然資源產業。霍克斯·拉芙公司也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一個審計客戶。共同公司根據這次銷售,確認了約90萬美元的投資增值。事務所對這次銷售的合理性產生了懷疑。因為共同公司持有該產業的時間很短,並且沒有任何地理上的新發現,不能證明該產業的價值超過取得時的成本。另外,共同公司根據產業10%的銷售情況來推定剩餘的90%也發生了增值,是否有足夠的說服力。後來發現,金氏和霍克斯·拉芙公司之間果然存在「附屬協議」.金氏給霍克斯·拉芙公司提供購買其產業時所需的定金,並免除該公司支付購買價格的所有義務。 菲爾·卡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在丹佛辦事處的合夥人,負責金氏公司和共同公司資
源帳戶的審計工作。1969年1月,他發現了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並不是正常的銷售業務。菲爾·卡將該信息告訴了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在紐約辦事處的合夥人約翰·羅賓遜。法庭記錄顯示,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最高層合夥人」針對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進行了激烈的討論。出於某些不願意披露的原因,該事務所最終決定不告知共同公司,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不合法的事實,於1969年2月5日,就共同公司的1968年12月31日的財務報表簽發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共同公司1969年財務報表的審計 在為共同公司1969年度審計制定計劃時,丹佛辦事處合夥人菲爾·卡建立了一整套新的審計指南,以指導對共同公司隨後的價值重估交易的審計工作。顯然,建立審計指南是出於上一年度審計中對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可疑性的考慮和將對共同公司1969年度審計承擔更大的責任兩種原因。 法庭證據表明,在共同公司1969年度審計中,丹佛辦事處要對資源帳戶的成本和市價的准確性承擔審計責任。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日內瓦辦事處合夥人向菲爾.卡提出了嚴厲警告說,如果沒有公允地反映全部真實情況,那麼僅僅披露共同公司對自然資源投資的估價方法是不合適的。 1969年11月,菲爾·卡草擬了一份關於審計指南的備忘錄,要求審計人員在審查共同公司以後的價值重估交易時必需遵循這些指南。該備忘錄經過了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負責西海岸審計業務的區域主管和芝加哥總部的行政合夥人審核,並都表示贊成。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也同時收到了這份備忘錄的副本。 1969年底,金氏公司要出售北極產業中屬於自己的部分權益(該產業中的大部分權益已由金氏公司在較早時賣給了共同公司),並需要對這部分權益予以價值重估。金氏公司有關人員知道審計指南備忘錄的具體內容,並且努力使價值重估交易符合備忘錄的關鍵條款。最終金氏公司將北極產業中略小於10%的部分,賣給了美國路易絲安娜石油公司的主要股東麥坎(該人當時正經歷著嚴重的財務危機)。這次交易使共同公司在價值重估時,錯誤的確認其所擁有的北極產業增值超過了25%,增值總額約為1.19億美元。然而,在審計人員不知曉的情況下,金氏象以前和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一樣,事先與麥坎簽訂了附屬協議。當菲爾·卡意識到北極產業的價值重估對共同公司的市場價值有著非常重大的影響時,他非常謹慎.根據法庭記錄,菲爾·卡將情況報告了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負責西海岸審計業務的地區主管。他說,單憑丹佛辦事處對價值重估交易的審查,無法得到充足的證據來證實共同公司北極產業投資的市場價值已得到增值。地區主管贊成此看法。菲爾·卡還指出,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芝加哥總部應該對是否同意共同公司自然資源投資價值的增值行使最終決定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事實上,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的確對這些投資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討論的焦點集中在是否能夠對投資的公允市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審計結論。但最後,審計人員還是對共同公司1969年12月31日的財務報表出具了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在評價北極產業價值重估交易的審計工作時,法官特別重視這樣一個情況,即會計師事務所掌握了後來稱之為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的真實情況,該交易使1966年金氏公司的凈收益增加了近40%,在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中,金氏和買方在私下達成了一項非法的秘密附屬協議。該交易和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麥坎交易情況類似。從對金氏公司1966年度的審計工作底搞來看,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對該交易的性質產生了懷疑。工作底搞上寫道,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似是而非,看來只是一種調高資產帳面價值的手法。盡管審計人員提出了他們的擔憂,但該事務所最後還是接受了金氏公司對該交易的會計處理方法。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之所以作出這樣的決定,是因為收到了金氏出具的保證聲明書。在聲明書中,金氏斷然否認了布萊克利.沃爾科特銷售業務中存在任何附屬協議,並保證金氏公司的管理人員以及所開展的經濟業務都是合規合法的。管理人員和關鍵雇員從沒有參與外
部經濟實體向金氏公司購銷自然資源的任何經營活動,不管這些參與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 1970年初,在簽署共同公司1969年度審計報告之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丹佛辦事處發現,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是一場騙局,從而證明金氏在1967年出具的聲明書是虛假的。這個發現使得事務所從金氏公司那裡收集到的所有有關審計證據的真實性值得懷疑,這些證據是用來支持共同公司1969年度財務報表可信性的。特別是那些用來證實報表中所稱的共同公司對北極產業投資已顯著增值的證據,更令人難以相信。但法庭遺憾地發現,盡管已獲取了有關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的最新信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卻仍繼續信賴從金氏和金氏公司那裡收集到的、與共同公司1969年度審計相關的審計證據。在1969年12月發生的北極產業價值重估交易事件以及認清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真相後,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仍然繼續進行審計工作並向金氏索取了一份內容為「北極產業銷售是真實正常交易」的保證聲明書,另外同樣也從麥坎那裡取得了另一份類似的保證聲明書。然而,該事務所並沒有向麥坎查詢有關附屬協議的情況.在對共同公司1969年度財務報表簽署審計意見之前,《華爾街雜志》刊登的一篇有關文章,又一次引起了事務所審計人員的注意,懷疑麥坎交易中可能存在未公開的附屬協議。為此事務所又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金氏公司進一步確定此交易是否真實,金氏公司也再次聲明,麥坎交易的真實情況和最初告訴事務所的情況完全一致。 四、共同公司破產託管人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控告和法庭判決 共同公司破產託管人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指控是:該事務所聽任共同公司被金氏公司欺詐;事務所沒有將丹佛辦事處從金氏公司那裡收集的成本和價格信息告訴共同公司的經理們;沒有告知北極產業交易是欺騙性的;該銷售未能滿足事務所制定的審計指南的要求。共同公司反復聲稱,如果事務所披露了其對北極產業交易實質的看法,他們則不會把金氏公司銷售北極石油和天然氣產業中的部分產權,作為評估本公司該產業權益價值的基礎。最後,共同公司的託管人還指控事務所沒有遵守委託書規定的義務,未將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不正當行為告知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審計業務委託書的部分摘錄如下: 「為了履行職責,我們將審查該公司1968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凈資產及投資表,以及該年度的有關損益表、凈資產增值及變動表,以便我們能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發表審計意見。我們的審查將依據公認審計准則進行,包括在當時情況下我們認為必須的一切程序。這些程序將交叉使用,其中包括復核和測試會計程序和內部控制,檢查用以支持會計系統中已記錄交易的書面證據,有選擇地向客戶、信貸人、律師、銀行等單位和個人函證,以直接證實某些資產和負債的余額。 通過審查,可能會揭露某些盜用公款的行為和類似的不正當行為。但我們的審計程序並不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設計的,而且,我們也不可能審查足夠多的交易,來保證揭示所有的盜用公款行為和其他不正當行為。一般來說,揭露這些行為,主要應依靠公司的內部控制系統以及對會計程序和記錄進行的有效監督。當然,我們會將所注意到的任何不正當行為,盡快通知貴方(法庭註明的重要陳述)。」 事務所的律師針對共同公司破產託管人的指控—作了反駁。一是如果把從金氏公司那裡獲取的信息告訴共同公司,將違反審計人員的保密性原則。二是堅持認為,把金氏公司北極產業中部分產權的銷售作為評估共同公司產業的市場價值的基礎,共同公司的董事會應負主要責任。在交易發生前沒有任何證據,在交易發生後也只有極少證據顯示,重估交易是欺騙性的。另外,原告並沒有證明,重估交易導致了共同公司北極產業投資價值的重大虛增。三是事務所宣稱,在審計過程中沒有發現任何可稱作「不正當行為」的交易或活動,當然,向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報告不正當行為也就無從談起。 對金氏公司向共同公司銷售的價格過高的情況,法庭作出結論,事務所應該向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報告。法庭認為,事務所對共同公司一直被金氏公司欺詐的事實完全了解.並
進一步指出: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沒有澄清有關各方的不同關系以及相互之間的交易價格,對共同公司財務狀況的公允表達造成了重大影響.」法庭認為,該事務所有責任查明北極產業銷售是否是公開交易?是否滿足了1969年11月為了支持重估交易而制定的審計指南的要求?事務所導致了共同公司的錯誤決策,因為審計小組有理由對北極產業銷售是否是公開交易產生懷疑。不僅如此,從掌握的所有事實來看,已合理地表明事務所應該知道1969年北極產業的重估從方法到結果都是虛假的,然而卻仍繼續堅持誤導性的、不完整的信息披露„。盡管共同公司的管理當局應對經營決策承擔主要責任,但是,當經濟交易的各個方面是如此令人困惑不解,令人無法了解客戶真實的財務狀況時,審計人員必須將情況通告客戶。對違約問題法庭認為:事務所沒有很好地履行委託書規定的義務,即向共同公司通報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任何不正當行為。法庭判定,北極產業重估是欺詐性的。 作出這個判決主要考慮了三個方面;①在對共同公司1969年度會計報表簽署審計意見以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了解到1966年進行的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是欺詐性活動。②該事務所知道正在面臨財務危機麥坎是沒有經濟實力購買10%的北極產業的。③該事務所沒有詢問麥坎在北極產業交易中是否與金氏之間存在私下附屬協議。 在共同公司一案中對注冊會計師行業有著特別重要意義的方面有二點:一是審計人員保密性原則;二是對共同公司1969年度會計報表發表有保留審計意見報告並沒有減輕其事務所的法律責任.事務所在援引審計人員保密性原則來尋求保護時,忽略了下列事實:即該事務所在審計時利用的是金氏公司的會計記錄,並且曾多次要求金氏公司提供有關金氏公司和共同公司關系的信息。假設在此情形下要遵守保密性原則的話,審計人員可以:①強烈要求某客戶進行必要的披露;②披露存在某些對另一個客戶無效信息的事實;③退出其中一個客戶的審計。但是,該事務所沒有採取其中的任何一個措施。針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共同公司1969年度會計報表簽署的有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法官判決,審計報告中的保留意見,並沒有充分地向共同公司管理當局表明該事務所對自然資源產業估價的懷疑,也不能夠完全避免對共同公司經濟利益的實質性損害。 經過1981年夏季8周的審判以及2周的評議後,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被判向共同公司支付賠償金8079萬美元(後改判減少約1千萬美元)。這是美國歷史上由會計師事務所作出賠償最高的審計案例。
⑥ 購買基金公司的基金,而基金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現在cpa對該上市公司審計。會對獨立性產生影響嗎
基金來公司每季度會發布一源次季報,其中就有資產投資組合比例、金額,持有的前十隻股票明細等信息。另外,多家門戶網站的財經板塊每周有各基金倉位變化的預測報告,可以簡單了解其倉位增減,但無具體股票明細。
影響CPA獨立性的因素:1、競爭因素,會計師事務所在激烈的行業競爭中,為了穩定客戶,迫於管理當局的壓力,從而喪失了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性。 2、外界壓力因素,當注冊會計師屈服於管理部門的壓力出具不實的審計報告時,就喪失了其應有的獨立性,從而對審計報告的使用人造成危害。3、注冊會計師方面的因素,風險意識較為薄弱,這顯然不利於注冊會計師保持審計工作獨立性。4、密切關系因素,注冊會計師與客戶或僱傭單位存在長期或親密的關系,而過於傾向他們的利益,或認可他們的工作,將產生密切關系威脅。
綜上所述,購買基金公司的基金,而基金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現在cpa對該上市公司審計。不會對獨立性產生影響。
⑦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如何審計
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規范使用經費來審計 。
⑧ 在事業單位中經濟責任審計要點具體有哪些
(1)內部控制制度評價。
內部控制制度是事業單位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事業單位內部為實現組織目標,確保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財務信息的真實、合法,各項經濟活動的合規、合法及效益性,利用內部因分工不同而產生的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機制,建立起來的一系列內部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評價,是事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環節,通過評價,向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加強管理和促進控制措施的建議。
從審計評價的角度看,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一般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大部分。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主要內容有授權批准控制、財務收支計劃控制、職務分離控制、會計記錄控制、實物控制等方面。內部管理制度主要內容有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年度工作計劃、組織人事控制等方面。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就是對其是否健全,有效進行的審查和評價。一般分為健全性評價和符合性評價兩個步驟,其方法與其他行業基本相同。
(2)事業單位資產和負債審計。
事業單位資產審計,主要內容依然是審查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對外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負債審計也是主要包括借入款項,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各種應繳款項等的審計。其方法,程序與一般企業的審計相差不多。
(3)事業單位凈資產審計。
事業單位的凈資產是指基金資產減去基金負債後的差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結余等。
①事業基金審計。
事業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主要包括滾存結余資金等。按當期實際發生數記賬。對事業基金的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審查事業基金來源的合法性。主要審查事業單位的事業基金來源是否為滾存結余資金和一般投資基金,有無將不應轉入事業基金的其他基金記入該科目的問題。
審查事業基金期末余額的真實性。主要將事業基金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原始憑證核對,看是否一致;再將事業基金總賬與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數字核對,看是否相符,有無不一致的地方。
審查事業基金賬務處理的正確性。
②固定基金審計。
固定基金是指固定資產佔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應按實際發生額記賬。對固定基金的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審查固定基金來源的合法性。主要審查有關原始憑證,看事業單位固定基金來源是否為其購入、自製、調入、融資租入、接受捐贈和盤盈固定資產所形成的基金,有無將不應該記入固定基金和其他用途的基金記入該賬戶的問題。
審查固定基金賬面余額的真實性。將固定基金賬與記賬憑證、原始憑證核對,看是否相符;再將固定基金賬與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數字核對,看是否相符。
審查固定基金的賬務處理是否正確。
③專用基金審計。
專用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設置專門用途的基金,主要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以及其他基金等。專用基金增加應按當期實際提取轉入的數額記賬;減少應按當期實際支出數額記賬。對專用基金的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審查專用基金來源的合規性。主要審查專用基金原始憑證,看事業單位的修購基金是否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和按其他規定提取轉入;職工福利基金是否按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和按其他規定提取轉入;醫療基金是否按當地財政部門規定的公費醫療經費開支標准從收入中提取;其他基金會來源是否合法。
審查專用基金期末賬戶余額的真實性。將專用基金總賬、明細賬與記賬憑證、原始憑證核對,看是否一致;再將專用基金總賬與資產負債表上的數字核對,看是否相符,有無不一致的情況。
審查專用基金使用的合法性。主要審查修購基金是否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各列支50%,是否全部用於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方面;職工福利基金是否全部用於單位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醫療基金是否全部用於單位職工的醫療開支。
審查專用基金賬務處理的正確性。
(4)其他內容審計。
除以上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的審計外,還有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結余分配等內容的審計,具體的科目有:事業收入、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繳款,經營收入、經營支出、銷售稅金等科目,在具體審計中,應審查各賬戶期末余額的真實性,各賬戶賬務處理的正確等方面,方法同上文提及的。審查各賬戶的各種鑒證記錄以及相關賬戶,相關業務,收入類賬戶,還應審查其確認是否符合從事業單位會計准則的要求。其取得是否合法;支出類賬戶,還應審查其支出是否合法、合規;其歸集是否符合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
⑨ 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內容
一、社會保障基金基金收入的審計
1.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其它有關徵收社保基金的法規.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繳款單位和個人是否按國家法規和部門規定的項目和此例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障基金.,有無不按時繳納、截留、挪用或非法侵佔社會保障基金的問題。檢查基金管理機構對徵收對象的基礎資料統計是否准確, 如對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檢查有無應參加統籌的企業事業單位和職工而未參加者,企業、事業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等基礎資料是否真實,有無通過漏報工資總額、職工人數而少繳基金等問題。有無拒繳基金的問題。未經財政機關和基金管理部門批准, 不按時繳納社會保障基金的,除按規定補繳外, 是否還按規定交納了滯納金。對於截圍、挪用或採用非法手段侵佔社會保障基金的, 除追回基金外. 由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 和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並對單位處於一定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由司法機關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對財政劃轉的基金, 應檢查是否及時足額地劃轉到基金管理機構。
2 基金的投資收益和基金的利息收人是否及時收回或記帳,有無將投資收益和利息收入等存入帳外,私設「小金庫」甚至貪污私分等違法違紀問題。
二、對社會保障基金支出的審計
1.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專款專用情況。主要是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是否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專門用於社會保障事業.有無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基金的用途將被稱為「養命錢」和「保命錢」的基金用於其他方面的開支。在我國,目前由於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健全,社會保障事業不夠發達,手段落後,有些基金的使用或發放是通過參保單位執行的.因此審計時應深入到參保單位調查,基金有無被挪用於流動資金或其他不正當的開支,有無拖貸發放情況。
2.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開支范圍。主要是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是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正確組織支付.有無擴大開支范圍,把不屬於基金負擔的支出列入基金支出 ,而屬於基金負擔的支出卻沒有開支。如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有無虛報冒頓、報銷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等現象; 職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對工傷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認定是否符合法規制度,有無不符合工傷基金開支范圍的傷病享受了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中, 有無濫開葯品和超范圍檢查等問題
3.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開支標准。主要是監督檢查各項杜會保障基金的開支是否按法定的標准執行. 有無違反國家規定擅自提高或降低開支標準的問腰。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中.職工因工傷殘的等級鑒定即工傷保險基金的開支標准鑒定, 是否符合{擊規糊度,是否符合實際情況;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中. 是否在同一地區執行不同的標准, 執行行業自定的標准等問題。
4.監督檢查社會保險基金的支出結構。主要是監督檢查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的支出結構是否合理, 給受保護的支出與管理機構提取的管理費之間的比例是否正常,有無亂提管理費從而擠占基金、損害受保護利益的問題。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給付受保人的支出中, 其內部分項支出比倒是否合理正常,有無本末倒置、暗輕畸重的現象。如對失業保險基金審計中,要檢查失業人員的救濟金、轉業訓練費、生產自救費等分配和支出比例是否合法、合規,有無違反規定擅自壓低失業人員救濟標准, 片面擴大專業訓練費和生產自救費支出的現象; 有無違反規定擅自提取管理費、人員揮霍浪費腐敗等現象。
三、對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審計
1 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地方出台的管理制度和國家、部門法規是否一致,基金管理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能否保證基金合法、合規運作。
2 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專戶儲存情況。社台保障基金收人是否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按時上繳財政專戶儲存.有無多頭開戶、儲蓄存款、公款私存等問題。
3 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個人帳戶情況.有些基盒按規定應建立個人帳戶管理,主要檢查進出項目是否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個人帳戶的設置是否齊全,收支情況是否清楚,有無違反財經紀律挪用個人帳戶基金的情況。
4.監督檢查杜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情況。主要檢查基金運作過程是否符台保值增值的需要,有無保值增值的具體措施.增值的幅度是否正常,基金有無貶值的現象。
5 是否建立有效監督機構和管理內控制度。
四、對社會保障基金結余的審計
1.社會保障基金結余的安全性。主要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的結余帳面數字是否准確,以及結余基金的具體分布情況,應納入專戶儲存的是否納入專戶,有無將結余的基金用於國家明令禁止的投資項目,有無藏匿、轉移、挪用、貪污結余基金等問題。
2.主要監督檢查社會保障基金結余的規模和結構是否合理,基金的結余營運,投資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投資的方向,結構,規摸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原則.做到基金的安全保值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