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營利性機構不開具發票
非營利性機構經營非營利業務不需要開發票,如是經營營利性的業務,也要開具發票:
1、非營利性機構長期發生營利性的業務,需要開具發票。領購發票時應當先依法辦理稅務登記證;偶爾發生一筆營利性的業務,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2、非營利性機構營利性的收入方面必須使用地稅監制的發票。
3、非營利性機構首次購領財政票據,單位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持機構定編設立的批准文件、機構代碼證、法人資格證書和單位介紹信,同時按不同情況提供其它相關資料,填寫財政票據購領證申請表,經財政部門審核後,辦理《購領證》。單位憑證購領財政票據。
4、長期以來很多非營利性機構在經營營利性的業務時都使用收據代替專用發票,以此偷逃稅款,各省市都在研究如何將其納入正規管理程序之中。
5、非營利性組織一般是指這類組織的運營目標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而是追求擬定的社會目標,非營利性組織並不等於沒有盈利;非營利性組織是指那些具有為公眾服務的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組織所得不為任何個人牟取私利,組織自身具有合法的免稅資格並可為捐贈人減免稅的組織只盈利組織和政府組織之外的公益組織,是以執行公共事務為目的而成立的組織。
6、非營利組織收入是指非營利組織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這是非營利組織為實現其社會使命而獲取資金的主要來源。
2. 民間非盈利組織 報銷的票據沒有發票 可以入賬嗎
對於民非企業來說。
要開具收據
他們是無法提供發票的,因為他們是非盈利性的。
他們是收據是按地方的規定製定的,
我們這里是遼寧省09年非營利組織收費收據。
3. 非營利組織去哪裡領取捐贈發票 需要什麼資料
去同級財政部門領
一、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並從事公益事業的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公益性社會組織),按照《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可以到同級財政部門申領公益事業捐贈票據。
二、公益事業捐贈票據實行憑證領用(購)、分次限量、核舊領(購)新的申領制度。
公益性社會組織首次申領公益事業捐贈票據時,應按規定程序先行申請辦理《財政票據領用(購)證》,並提交申請函、民政部門頒發的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單位章程(章程中應當載明本組織開展公益事業的具體內容),以及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財政部門依據《財政票據管理辦法》和《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對公益性社會組織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對符合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管理規定的申請,予以核准,辦理《財政票據領用(購)證》,並發放公益事業捐贈票據。
公益性社會組織再次申領公益事業捐贈票據時,應當出示《財政票據領用(購)證》,並提交前次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情況,包括冊(份)數、起止號碼、使用份數、作廢份數、收取金額及票據存根等內容。財政部門對上述內容審核合格後,核銷其票據存根,並繼續發放公益事業捐贈票據。
4.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賬務處理及會計報表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一、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某一會計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的情況。
2.本表「年初數」欄內各項數字,應當根據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內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3.本表「期末數」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期末庫存現金、存放銀行的各類款項以及其他貨幣資金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如果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受託代理資產為現金、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且通過「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還應當扣減「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中「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持有的各種能夠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短期股票、債券投資和短期委託貸款、委託投資等。本項目應當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3)「應收款項」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期末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應收未收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減去「壞賬准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4)「預付賬款」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預付給商品或者服務供應單位等的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預付賬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存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日常業務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或捐贈的,或者為了出售或捐贈仍處在生產過程中的,或者將在生產、提供服務或日常管理過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資、商品等。本項目應當根據「存貨」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存貨跌價准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6)「待攤費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預付保險費、預付租金等。本項目應當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7)「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將在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債權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中將在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余額,減去「長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的期末余額中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減值准備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8)「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以上流動資產項目外的其他流動資產。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如果其他流動資產價值較大的,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單獨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9)「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不準備在1年內(含1年)變現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的可收回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長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的期末余額中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10)「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不準備在1年內(含1年)變現的各種債權性質的投資的可收回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債權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長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的期末余額中長期債權投資減值准備余額,再減去本表「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項目金額後的金額填列。
(11)「固定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各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12)「在建工程」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包括交付安裝的設備價值、已耗用的材料、工資和費用支出、預付出包工程的價款等。本項目應當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3)「文物文化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用於展覽、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歷史文物、藝術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歷史價值並作長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本項目應當根據「文物文化資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14)「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出售、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發生
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果「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期末為貸方余額,則以「-」號填列。
(15)「無形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擁有的為開展業務活動、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本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6)「受託代理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委託方委託從事受託代理業務而收到的資產。本項目應當根據「受託代理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果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受託代理資產為現金、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且通過「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還應當加上「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中「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
(17)「短期借款」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尚未償還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借款。本項目應當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列。
(18)「應付款項」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期末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應付未付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19)「應付工資」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應付未付的員工工資。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果「應付工資」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以「-」號填列。
(20)「應交稅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應交未交的各種稅費。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果「應交稅金」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則以「-」號填列。
(21)「預收賬款」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向服務和商品購買單位等預收的各種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預收賬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2)「預提費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預先提取的已經發生但尚未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23)「預計負債」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對因或有事項所產生的現時義務而確認的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預計負債」科目的期末貸方金額填列。
(24)「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承擔的將於1年內(含1年)償還的長期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長期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中將在1年內(含1年)到期的金額分析填列。
(25)「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以上流動負債之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果其他流動負債金額較大的,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單獨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26)「長期借款」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借款本息。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借款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27)「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承擔的各種長期應付款,如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應付租賃款。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應付款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28)「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以上長期負債項目之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
年)到期的其他長期負債余額後的金額分析填列。如果其他長期負債金額較大的,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單獨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29)「受託代理負債」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從事受託代理業務、接受受託代理資產而產生的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受託代理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0)「非限定性凈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擁有的非限定性凈資產期末余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非限定性凈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1)「限定性凈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擁有的限定性凈資產期末余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限定性凈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二、業務活動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某一會計期間內開展業務活動的實際情況。
2.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制季度、半年度等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時,應當將本欄改為「本季度數」、「本半年度數」等本中期數
欄,反映各項目本中期的實際發生數。在提供上年度比較報表時,應當增設可比期間欄目,反映可比期間各項目的實際發生數。如果本年度業務活動表規定的各個項
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業務活動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度可比期間欄目內。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報告期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
本表「非限定性」欄反映本期非限定性收入的實際發生數、本期費用的實際發生數和本期由限定性凈資產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的金額;本表「限定性」欄反映本期
限定性收入的實際發生數和本期由限定性凈資產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的金額(以「-」號填列)。在提供上年度比較報表項目金額時,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欄目的金額可以合並填列。
3.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捐贈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所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捐贈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2)「會費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據章程等的規定向會員收取的會費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會費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3)「提供服務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據章程等的規定向其服務對象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提供服務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4)「商品銷售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銷售商品等所形成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商品銷售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5)「政府補助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政府撥款或者政府機構給予的補助而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政府補助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6)「投資收益」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投資凈損益。本項目應當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填列;如果為借方發生額,則以「-」號填列。
(7)「其他收入」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收入項目之外所取得的其他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上述各項收入項目應當區分「限定性」和「非限定性」分別填列。
(8)「業務活動成本」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為了實現其業務活動目標、開展其項目活動或者提供服務所發生的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業務活動成本」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根據其所從事的項目、提供的服務或者開展的業務等具體情況,按照「業務活動成本」科目中各明細科目的發生額,在本表第12行至第21行之間填列業務活動成本的各組成部分。
(9)「管理費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為組織和管理其業務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管理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10)「籌資費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為籌集業務活動所需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總額,包括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手續費等。本項目應當根據「籌資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11)「其他費用」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以上費用項目之外發生的其他費用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12)「限定性凈資產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當期從限定性凈資產轉入非限定性凈資產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限定性凈資產」、「非限定性凈資產」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3)「凈資產變動額」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當期凈資產變動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收入合計」項目的金額,減去「費用合計」項目的金額,再加上「限定性凈資產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項目的金額後填列。
三、現金流量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某一會計期間內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2.本表所指的現金,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包括現金、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現金等價物,是
指民間非營利組織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除特別指明外,以下所指的現金均包含現金等價物)。
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現金等價物的范圍,並且一貫性地保持其劃分標准,如果改變劃分標准,應當視為會計政策變更。民間非營利組織確定現金等價物的原則及其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
3.現金流量表應當按照業務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分別反映。本表所指的現金流量,是指現金的流入和流出。
4.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採用直接法編制業務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採用直接法編制業務活動現金流量時,有關現金流量的信息可以從會計記錄中直接獲得,也可
以在業務活動表收入和費用數據基礎上,通過調整存貨和與業務活動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變動、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項目後獲得。
5.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接受捐贈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取得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捐贈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收取會費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據章程等的規定向會員收取會費取得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會費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3)「提供服務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據章程等的規定向其服務對象提供服務取得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提供服務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4)「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銷售商品取得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商品銷售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5)「政府補助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政府撥款或者政府機構給予的補助而取得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政府補助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6)「收到的其他與業務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到的除以上業務之外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7)「提供捐贈或者資助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捐贈或者資助支出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業務活動成本」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8)「支付給員工以及為員工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開展業務活動支付給員工以及為員工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民間非營利組織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等,在本表「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9)「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購買商品、接受服務而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業務活動成本」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0)「支付的其他與業務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項目之外支付的其他與業務活動有關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管理費用」、「其他費用」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出售、轉讓或者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之外的短期投資、長期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長期投資收回的股利、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現金資產。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對外投資而取得的現金股利、利息,以及從被投資單位分回利潤收到的現金;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投資收益」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3)「處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所收回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處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所取得的現金,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之後的凈額。由於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固定資產等長期資產損失而收到的保險賠款收入,也在本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各項之外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其他現金流入如果金額較大的,應當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5)「購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購買和建造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借款利息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6)「對外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進行對外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包括取得除現金等價物之外的短期投資、長期投資所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傭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7)「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各項之外,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果其他現金流出金額較大的,應當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8)「借款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舉借各種短期、長期借款所收到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9)「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項目之外,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果其他現金流入金額較大的,應當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0)「償還借款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以現金償還債務本金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籌資費用」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1)「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實際支付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等。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長期借款」、「籌資費用」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2)「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除上述項目之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賃費。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長期應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3)「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外幣現金流量及境外所屬分支機構的現金流量折算為人民幣時,所採用的現金流量發生日的匯率或期初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與本表「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中外幣現金凈增加額按期末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
(24)「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項目,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本年度現金及現金等價物變動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業務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投資活動產生的
現金流量凈額」、「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和「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項目的金額合計填列。
第六部分 會計報表附註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當披露以下內容:
(一)重要會計政策及其變更情況的說明;
(二)董事會(或者理事會或者類似權力機構)成員和員工的數量、變動情況以及獲得的薪金等報酬情況的說明;
(三)會計報表重要項目及其增減變動情況的說明;
(四)資產提供者設置了時間或用途限制的相關資產情況的說明;
(五)受託代理業務情況的說明,包括受託代理資產的構成、計價基礎和依據、用途等;
(六)重大資產減值情況的說明;
(七)公允價值無法可靠取得的受贈資產和其他資產的名稱、數量、來源和用途等情況的說明;
(八)對外承諾和或有事項情況的說明;
(九)接受勞務捐贈情況的說明;
(十)資產負債表日後非調整事項的說明;
(十一)有助於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5. 非營利社會團體需要開發票怎麼辦
非營利性機來構長期發生營利性的源業務,需要開具發票。領購發票時應當先依法辦理稅務登記證;偶爾發生一筆營利性的業務,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6. 什麼是非盈利基金會,和普通基金會的區別
首先在名稱上有個直觀的區別。
1. 普通公司以PTE.LTD.結尾(哪怕公司名稱中含有基金或者回基金會這種字眼,答只要結尾是PTE.LTD.那它還是屬於普通公司)。
2. 非盈利基金會以FOUNDATION.LTD.結尾
其次公司的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普通公司是股份制,非盈利基金會不含股份制,是公眾擔保類型。
我們眾所周知的比特幣、火幣、比原鏈這些大咖們注冊的都是非盈利基金會,可信度會更高。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我們做區塊鏈ico需要發幣的話,有些交易所需要法律意見書的,如果你注冊普通公司是無法做法律意見書的,只有非盈利基金會可以做相關法律意見書。
接!
7. 非盈利民辦非企業用什麼發票
用民間組織專用發票。
根據國家<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內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容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登記。
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日常發生業務所開具的發憑證,叫民間組織專用發票.
8. 非營利社會團體需要開發票怎麼辦
非營利來性機構長期發生營自利性的業務,需要開具發票。領購發票時應當先依法辦理稅務登記證;偶爾發生一筆營利性的業務,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9. 非盈利性機構是什麼意思
非盈利機構NPMO(NonprofitMaking Organization )指組織的經營、運作目的不是獲取利潤,而是政版府以外的為實現權社會公益的組織,其中有一些類似於我國的事業單位。
非盈利機構NPMO與非營利機構NPO是截然不同的概念,「盈利」是指以利潤為目的。「非營利」的含義並不是經濟學意義上的無利潤,更不是不講經營之意,而是一個用以界定組織性質的詞彙。
(9)非盈利性基金會票據擴展閱讀
特點:
1、大部分非營利機構都是依法成立的,其存在並不受成立、資助、控制或管理它的個人、公司或政府單位認可與否的限制。
2、非營利機構中有很多是由聯合團體所控制,各成員享有平等的權利,並對非營利機構的經營承擔有限責任。
3、非營利機構不存在分享其利潤和股本的股東,其成員無權分享非營利機構創造的任何利潤和盈餘。
4、非營利機構通常都是由全體成員通過簡單多數選出的官員或組織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