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的主管單位
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是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機構,負責受理項目申請,組織評審申請項目,並對資助項目的研究工作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總結。
B. 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怎麼樣
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更多信息和資訊。
C. 廣東省林業廳的領導分工
張育文
廳長、黨組書記
主持省林業廳全面工作。
陳俊勤
黨組成員、巡視員
分管營林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產業處、省林木種苗管理總站、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管理辦公室、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
陳亞廣
副廳長、黨組成員
分管林政處、人事處(離退休人員服務處)、省森林公安局、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省林業職業技術學校(省林業技工學校)。
孟帆
副廳長、黨組成員
分管政策法規處、林權爭議調處處(省人民政府山林權屬爭議調處辦公室)、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省國有林場服務總站、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廳直屬國有林場,全省林業系統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
陳俊光
副廳長、黨組成員、省林業廳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分管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林業改革發展處、省林業工會、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和直屬機關團委、婦工委、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林俊達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專員
分管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林業廳紀檢組、監察室和全省林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譚天泳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分管科技與交流合作處、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和林業技術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楊勝強
黨組成員、副總指揮
分管計劃財務處、森林防火辦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省林業基金管理中心、省航空護林站(省林火衛星監測中心)、省林業調查規劃院。
D. 廣東省林業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林業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與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應急、維穩、宣傳、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和計劃生育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提出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綜合性政策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規范性文件審核;承擔林業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聽證及法律咨詢工作;監督林業行政許可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普法教育。
(三)計劃財務處。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建立和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參與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林業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編制政策性森林保險、林業專項貸款計劃;監督管理省級林業國有資產、林業基金和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負責林業統計、項目績效評價和內部審計;指導森林資源資產流轉工作。
(四)營林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造林綠化、生態公益林建設和效益補償工作;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工作,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承擔省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林政處。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估,統一發布相關信息;編制和實施森林經營方案,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採伐、運輸管理,承擔出省木材運輸證的核發工作;監督林地保護開發利用,承擔征佔用林地的審核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和木材檢查機構的建設與管理。
(六)林業改革發展處。承擔推進林業改革和發展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林地林木權屬及其流轉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
(七)產業處。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林木種苗、木本花卉、林產品經營加工和森林公園、森林生態旅遊的開發、建設、管理;組織協調用材林、經濟林基地建設以及林業產業結構調整工作。
(八)森林防火辦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防撲火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撲救工作,配合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承擔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九)林權爭議調處處(省人民政府山林權屬爭議調處辦公室)。擬訂林地、林木權屬爭議調處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檢查林權爭議調處工作;負責跨省、跨市以及重大林權爭議案件調查調解並提出處理意見。
(十)科技與交流合作處。擬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推廣、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承擔林業標准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林業知識產權保護、林業科技體系建等工作;開展林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人事處(與離退休人員服務處合署)。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擬訂林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開展林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指導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
E. 廣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人事)室
起草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督辦、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府公開等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務;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全省性宗教團體負責人的選拔推薦、培養和教育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擬訂、起草有關地方性政策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按有關規定,承辦民族宗教政策問題的文章、材料、書刊及音像製品的審閱和審核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及本系統普法工作。
(三)民族工作一處
承辦民族自治縣、民族鄉民族工作和農村散居少數民族工作,提出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制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協調民族自治縣、民族鄉重大慶典活動;參與少數民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四)民族工作二處
承辦城市民族工作,協調處理城市民族關系,提出城市民族工作相關政策建議;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和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管理工作;參與發展民族貿易和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指導少數民族社團開展活動。
(五) 宗教工作一處
負責佛教、道教事務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指導佛教、道教團體、院校和活動場所依法依章開展活動,聯系佛教、道教人士及信眾,並做好相關工作;指導市、縣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佛教、道教事務進行管理。
(六) 宗教工作二處
承辦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指導天主教、基督教團體、院校、活動場所依法依章開展活動,聯系天主教、基督教人士及信眾,並做好相關工作;指導市、縣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天主教、基督教事務進行管理。
(七) 宗教工作三處
承辦伊斯蘭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以及民間信仰事務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指導伊斯蘭教團體、活動場所和民間信仰活動場所依法依章開展活動,聯系伊斯蘭教人士、民間信仰人士及信眾,並做好相關工作;指導市、縣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伊斯蘭教、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間信仰事務進行管理。
(八)機關黨委辦公室(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及黨群等工作。
F. 廣東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怎麼樣
廣東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廣東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更多信息和資訊。
G. 廣東省林業廳怎麼樣
簡介:廣東省林業局12日舉行揭牌儀式,正式更名為廣東省林業廳,由廣東省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廣東省政府組成部門。
H. 廣東省林業廳的廳屬單位
廣東省航空護林站(與廣東省林火衛星監測中心合署)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接受委託承擔森林消防航空任務;協助承擔我省森林消防航空飛行活動的組織、協調、指揮工作;擬定森林航空滅火方案;參與我省森林消防航線規劃;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森林火險預警監測、林火遠程監控、森林防火無線電通信系統和森林防火指揮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森林防火值班高度工作,處理實時接收的衛星雲圖和森林火情信息傳遞;協助承擔森林防火應急物資采購、保管、維護和發放工作。
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院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森林資源調查、森林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編制重點林業工程項目發展規劃;承擔林業建設的技術指導及造林綠化成效核查工作。
廣東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開展林木遺傳育種、森林生態、森林培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保護、經濟林、林業生物技術、瀕危動植物保護、林業經濟、城市林業等基礎性的林業科學技術研究;承擔沿海防護林、水源涵養林、林分改造、森林防災減災、濕地保護、森林資源保護和森林生態監測等重點林業生態工程的關鍵技術研究工作;開展碳匯林業、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生物質能源、木本糧油等林業戰略性研究;培養各類林業高級科技人才。
廣東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管理全省生態公益林工作;承擔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工作;承擔發布林業生態狀況監測公報工作;協助審核生態公益林採伐、林地征佔用事項。
廣東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為正處事業單位。主要任務:管理全省森林資源檔案,提供森林資源統計數據;擬訂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技術標准,組織研製和維護全省林木採伐許可證和木材運輸證網路辦證管理系統;協助檢查考核年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和查處亂砍濫伐林木案件。
廣東省國有林場服務總站(廣東省林業公路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指導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和培育工作;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制訂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省林業廳直屬國有林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協助承擔森林公園建設管理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協助承擔林業公路規劃、建設的組織、指導。
廣東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參與制定林業科技推廣規劃和林業重點推廣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林業技術出口,承擔林業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示範推廣工作;指導林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開展林業科技推廣和科普活動,做好林業技術服務工作;承擔林業技術交流合作的具體實施工作。
廣東省林業種苗管理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審核、發放和管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林木種子進出口事項和林木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林木種苗生產計劃及調劑、儲備工作,加強對林木種苗質量的檢查和監督;承擔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良種選育和推廣應用及基地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世界銀行貸款「國家造林項目」的還貸管理工作。
廣東省林業基金管理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全省林業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策性森林保險、林業專項貸款計劃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承擔林業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和重點林業工程資金稽查工作。
廣東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政務信息化工作和省林業廳門戶網站的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廳機關行政許可受理、轉辦、送達和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實施林業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廣東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具體組織工作,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定期發布林業有害生物中、長期發生趨勢預報,制訂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的林業植物檢疫任務,審核進口林木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檢疫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劃定全省林業檢疫性有害疫區和保護區,監管進口林業種苗的檢疫隔離試種。
廣東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林業系統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全省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及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等級評審和資源調查保護監測工作。
廣東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我省沒收和香港、澳門沒收返還的野生動物的鑒別、接收、救護、飼養、放生和移交工作。
廣東省九連山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森工生產,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廣東省東江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和森工生產,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廣東省連山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及森工生產,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I. 孟帆的廣東省林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分管政策來法規處、林權爭議調處源處(省人民政府山林權屬爭議調處辦公室)、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省國有林場服務總站、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廳直屬國有林場,全省林業系統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