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會保障制度必須堅持哪些原則
一、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堅持的原則
(1)保障人權,滿足社會成員基本生活需求原則。人的需求分為生活的需要,享受的需要,發展的需要和表現的需要四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生活的需要即生存權,是人權保障的基礎,這是人人都應享受的最基本的權利,社會保障必須滿足人們基本的生活需要,這是社會保障法應規定的最基本的內容。《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人權公約和國際勞工組織的宣言、公約、建議書中,均規定要求各成員國保證公民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必須考慮滿足社會成員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則。
(2)普遍性原則。所謂普遍性,是指社會保障的對象應包括全體社會成員,凡是國家的公民都應平等地享有社會保障的權利。這一原則不僅要在社會保障項目中的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法律、法規中體現,也要在社會保障的其他項目中,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保障項目中體現。當前要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立法進程,落實立法規劃,擴大實施范圍,力求使每個保障項目覆蓋到所有符合條件的公民。而且只有體現了普遍性原則,才能依照「大數法則」籌集和積累雄厚的社會保障基金,更好地發揮出社會保障互助互濟的功能和特點。
(3)社會保障的范圍和標准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我國目前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必須充分考慮到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狀況和基本國情,對社會保障項目設置不能過多,范圍不能過寬,標准不能過高,保障水平必須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並且隨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4)公平與效率結合原則。社會保障的不同項目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程度不同。社會救助,優撫安置和部分社會福利事業支出主要由國家財政負擔,凡符合條件者可以無償享受,體現公平原則。社會保險中的主要項目,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現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負擔,保險對象享受的保障水平既要能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醫療需求、體現社會公平,又要與個人繳費多少掛鉤,以激勵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和提高效率。
(5)城鄉有別原則。又稱「區別性」原則,所謂區別性,是指針對不同類型的社會成員制定不同的法規和社會保障標准。現階段我國城鄉之間在生產力水平、就業結構,收入水平和消費方式等方面差別很大,決定了我國社會在一段相當長的時期內仍然是二元體制。因而,在保障形式、項目標准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方面要有所區別。當然,我們強調的有所區別並非歧視,與普遍性原則並不矛盾,普遍性原則指的是質上的普遍性,即全體公民都有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而城鄉有別原則則強調的是從我國現階段國情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採取不同的對策與措施。
❷ 社會保險基金籌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是指由專職的社會保障機構按照法律規定的比例和計征對象徵收社會保障費(稅)的一種行為,它是關繫到能否建立充足和穩定的社會保障基金的重大問題,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環節。
基本原則
國際勞工組織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提出了三項原則:一是受保職工負擔的費用不應超過全部所需費用的一半;二是避免低收入者負擔過重;三是要考慮本國的經濟狀況。[1]
在實踐中,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要遵循以下原則:
1.確保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必須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因此,在基金來源渠道上應有多種准備,既要有正常條件下的基金來源,又要有在特殊情況下的基金來源;既要保持來源渠道的暢通,又要保持來源渠道的穩定。在基金籌集方式上應當與制度模式相適應。在基金籌集的量上,要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結余」,這里的收支平衡,既指短期的收支平衡,也指長期的收支平衡。
2.妥善處理積累與消費關系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必須妥善處理積累與消費的關系。尤其是在基金積累制模式下,基金的積累會將一部分當前的消費推遲到未來,在宏觀經濟需求大於供給的情況下,較多的積累有利於緩解求大於供的狀況;但是,在宏觀經濟供給大於需求的狀況下,較多的積累則不利於經濟的發展。因此,要根據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和宏觀經濟的形勢,科學確定社會保障基金中積累部分的比重。
3.有利於資源有效配置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是用於抵禦風險的,但是,抵禦風險的程度可以是不同的。抵禦風險需要一定的成本。經濟學證明,隨著風險程度的降低,降低風險所需的成本遞增。成本實際上也是資源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我們將資源投入一種用途,就會失去將資源投入另一種用途所帶來的收益。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我們必須權衡資源的投入方向。所以,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還取決於社會保障水平的確定。在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的國家,社會保障水平也不能太高。必須將發展經濟放在首位,只有經濟發展了,社會保障基金才有更可靠的來源。
❸ 簡述社會保險法的基本原則
1、強制性原則
社會保險的強制性原則是社會保險基金三方負擔籌集的原則的保證。一方面,受到利益的驅使,很難保證僱主自願為其雇員加入社會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另一方面,盡管參加社會保險的直接受益者是廣大勞動者,但勞動者的個體差異很大,其具體情況紛繁復雜,使其自願地加入社會保險體系並按期如實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在實踐推廣中也是非常困難的。在社會保險的參預與費用的繳納等方面必須實行強制性原則,這樣才可以有力地保證社會保險的推廣和運作。
2、保險基金徵用法定原則
保險基金徵用法定原則可以說是強制性的派生原則。它包含著兩層基本含義:一是保險基金的徵收法定;二是保險基金的用途法定。保費徵收法定原則的基本內容是,社會保險費用徵收的種類和費率的確定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任何社會保險機構和其他機構不得未經法律授權而擅自改變。如果對保費徵收的許可權不加以嚴格限制,就可能出現保險費率和種類變動失控,加重投保人負擔,促成社會不安因素。另一方面,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用途對基金進行妥善的管理和運用。通過對保險基金徵用進行嚴格的法律限制,可以更好地防止相關機構對權力的濫用,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保險制度的正常運作。只有保證社會保險基金按照法定用途使用,社會保險才能正常運行。
3、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是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給付和具體糾紛的處理上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公平原則要求社會保險體系中每一個成員承受的負擔與其自身的經濟狀況保持一致;而相同社會經濟區域條件下的投保人所獲得的基本保障也應當是相同的,不論其最初繳納的保險費用的多少。在出現社會保險糾紛時,應以此項公平原則作為處理事務的指導精神。社會保險實際上是一種收入的再分配,使收入在不同年齡、健康狀況、時期以及就業機會的人們之間發生轉移,雖然它在縮小貧富差距上的作用不盡人意,但卻可以改善整個社會的福利狀況,符合實質公平的要求。
❹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原則是什麼
社保基金管理應遵循的四項原則:
1、歸集原則
在堅持社保基金單位與職工「雙負擔」的基礎上,
強化基金征繳力度,
積極解決拖欠和擴面問題。針對目前部分企業存在拖欠保險費的情況,
各級經辦機構應加大催收力度,
視具體原因,
依據社會保險相關條例法規採取措施。
對符合參保條件、有錢不繳的單位,
應由社保經辦機構責令限期繳納,
逾期拒不繳納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有參保意識、經濟承受力薄弱的單位,
可考慮放寬政策期限,
採取辦理延期繳款或分期繳款等方式,
給予適當照顧。強化歸集,
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工作力度,
逐步增加基金積累,
努力營造「人人自我保障,
社會保障人人」的社保大格局。
2、「以收定支,
自求平衡,
略有結余」的管理原則
各級財政社保基金專戶普遍基金結餘量較大,
需要引起相關部門注意。結餘量大,
反映出基金支付能力良好,
保障實力雄厚,
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社保基金徵收計劃缺乏科學性,
支付范圍和額度狹小,閑置較大影響了社會保障功能的充分發揮等。
3、專款專用原則
各級財政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經辦機構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和確保基金專款專用。一是要保證基金及時足額支付,
確保當年符合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條件的群體,
全部享受和領到社保救助金;
二是要切實採取措施杜絕各級經辦機構擠占挪用社保基金問題的發生。
財政、審計部門要從制度的落實和執行上入手,
加大對基金經辦機構監管力度。對因制度執行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基金損失的,
應
依據《條例》給予嚴懲。若確因經辦機構辦公經費緊張造成擠占挪用基金的,
各級財政要給予必要扶持。
4、投儲結合、保值增值原則
出於支付和資金安全性考慮,
各級財政將所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用於購置國債和其他安全系數高的金融工具總量很少,絕大多數社保基金處於銀行儲蓄狀態,
這種基金投資方式沒有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的存在,
缺乏抵禦風險的能力。從保值增值的角度分析,
大量基金閑置將無法應對未來非預期的貨幣貶值風險。沉澱基金管理應採取更為有效的方式。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根據國家和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而開展的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等的行為和過程。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稽核、監督等。
❺ 簡述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目標及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回障制度而建立起答來、專款專用的資金。
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目標
在建立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之外、資金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總目標下,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的具體目標有:
1.確保社會保障資金安全
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問題是社會保障資金,而社會保障資金的首要目標是確保資金安全。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推進,社會保障資金的安全問題變得越來越重要。
2.講求社會保障資金效益
社會保障資金在運行過程中,要講求資金效益,要處理好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社會保障資金在運作過程中,要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既是社會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提高經濟效益的很好途徑。
3.促進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
社會保障制度與我國經濟一樣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是管理好社會保障資金,即當社會保障制度面臨一系列的困難如人口老齡化、突發性的自然災害等意外情況時都能從容應對,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4.實現社會公正與和諧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
❻ 社保基金的基本原則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
國家規定社保基金可以進入股市,當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為了讓社保基金實現增值,保證人民的利益。
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擬訂社保基金管理運作的有關政策,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監督。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各自的職權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社保基金的具體運作: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僅限於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並委託社保基金託管人託管。
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國債、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其中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0%,企業債,金融債不高於10%,證券投資基金 、股票投資的比例不高於40%。
單個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投資於一家企業所發行的證券或單只證券投資基金,不得超過該企業所發行證券或該基金份額的5%;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總值的10%。委託單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進行管理的資產,不得超過年度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總值的20%
❼ 簡述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原則。
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基本原則:
1、國家承擔責任與社會回承擔責任相結合,以社會承擔責答任為主
國家承擔責任,是指由國家出面建立健全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建立政府的管理機構,統一政令、法規,保證公民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和承擔義務,實現社會保障的根本任務和長遠目標,並協調社會保障系統與整個社會的良性運行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社會化管理與單位管理相結合,以社會化管理為主
從具體實施角度看,社會保障就是在社會范圍內統籌、調劑社會保障基金,對社會保障對象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提供一系列必要服務。因此,社會保障的具體業務應該由社會各方的代表建立的社會保障業務管理機構和社會服務機構負責實施,即實行社會化管理。
3、內部控制與外部控制相結合,以內部控制為主
建立完整的外部控制,主要是確立政府和其他社會團體對社會保障管理工作的監督職能,過去,由於政事不分,政府職能部門自己立法、自己執法,無所謂監督職能,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學的監督程序,同時建立起一套外部控制機制。根據既定的監督程序,政府主管部門內從中央到地方逐級監督;政府與業務部門間,政府主管部門對社會保障業務管理部門直接監督。
❽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概念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內稱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容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個人投資者開放的,社保基金是國家把企事業職工交的養老保險費中的一部分資金交給專業的機構管理,實現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
國家規定社保基金可以進入股市,當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為了讓社保基金實現增值,保證人民的利益
社保基金資產是獨立於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社保基金託管人的資產。
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擬訂社保基金管理運作的有關政策,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監督。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各自的職權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❾ 什麼是社保基金六四原則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用社保去投資升值,為了規避風險,要求股票型基金占投資比例不超過6成,債券型基金占投資比例4成
❿ 社會保障管理的原則包括哪些
社會保障管理的基本原則如下:
1、國家承擔責任與社會承擔責任相結合,以社會承擔內責任為主;
國家承擔責任,容是指由國家出面建立健全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建立政府的管理機構,統一政令、法規,保證公民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和承擔義務,實現社會保障的根本任務和長遠目標,並協調社會保障系統與整個社會的良性運行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社會化管理與單位管理相結合,以社會化管理為主;
從具體實施角度看,社會保障就是在社會范圍內統籌、調劑社會保障基金,對社會保障對象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提供一系列必要服務。因此,社會保障的具體業務應該由社會各方的代表建立的社會保障業務管理機構和社會服務機構負責實施,即實行社會化管理。
3、內部控制與外部控制相結合,以內部控制為主;
建立完整的外部控制,主要是確立政府和其他社會團體對社會保障管理工作的監督職能,過去,由於政事不分,政府職能部門自己立法、自己執法,無所謂監督職能,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學的監督程序,同時建立起一套外部控制機制。根據既定的監督程序,政府主管部門內從中央到地方逐級監督;政府與業務部門間,政府主管部門對社會保障業務管理部門直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