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金會財務都需要做哪些帳
可睹,傳統的通用財務會計電算化硬體沒法滿足基金財務會計信息化的需要。3、基金財務會計信息化的重要內容正如後面所述,基金會計核算的特點決議了基金財務會計必須實行...
2. 公司給兒童基金會捐款應怎麼走帳
企業對外捐贈可分為多種類型,如直接向受贈人捐贈、通過國家機關向教育回事業的捐答贈等。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准則規定,企業將產成品、有價證券等用於對外捐贈,應將捐贈資產的賬面價值及應繳納的流轉稅等相關稅費,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減少會計利潤。而按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對外捐贈資產,應分解為資產按公允價值視同對外銷售和捐贈兩項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除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外,一律不得在稅前扣除。按照捐贈渠道、受贈對象的不同,企業捐贈可細分為全部允許稅前扣除、扣除限額內允許稅前扣除、不允許稅前扣除等類型,納稅人需根據捐贈的不同情況進行納稅調整。
你公司給兒童基金會捐款應:
借:營業外支出貸:銀行存款
3. 基金會的定期存款的賬務處理
企業定期存款的賬抄務應作為銀行存款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投資》的定義,投資是指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在這里,將活期存款轉成定期存款,並沒有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其自身的所有權沒有變化,因此不應該作投資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對「其他貨幣資金」內容的規定,「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各種其他貨幣資金。顯然它不包括定期銀行存款。
不管將定期銀行存款定期在一年以內還是超過一年,它顯然還是貨幣資金,不是其他資產。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對「銀行存款」內容的規定,「銀行存款」科目核算企業存入銀行的各種存款(企業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在「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由此,定期的銀行存款還應該繼續在「銀行存款」科目中核算。
4. 基金會捐贈支出會計怎麼做賬
借:營業復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制存款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五十二條和五十三條,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則在匯算清繳時做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5. 想刪掉一些已經贖回的基金會影響賬務嗎
已經贖回的基金不會影響賬務。我買的已經贖回的基金全部讓我刪除。
6. 公募基金會如何做賬
公募基金公司自身的賬務採用企業會計准則 金蝶 用友等軟體
公募基金管理的基金或專戶的賬務處理採用估值系統處理 金手指 恆生核算系統等軟體
7. 民間非營利組織(一個基金會)賬務處理,整套怎麼走,沒有接觸過這塊,希望有經驗的朋友幫助一下。
太誇張了
自己動手做一下唄
建議你看一下,民間非贏利企業會計制度
制度不懂,就來做帳務處理,會有問題的,學過了就是自己的東西了
8. 基金會的賬目怎樣處理
用專業的軟體處理看看
9. 基金會的代理記賬跟普通企業的代理記賬,有什麼區別流程是什麼
差不多的
10. 關於企業捐贈的怎麼走賬
捐贈記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具體范圍包括:(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於零的數額。
另外,公益性捐贈要取得符合規定的憑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及相關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6號)第五條規定,具有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非營利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在接受捐贈或辦理轉贈時,應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使用由中央或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票據,並加蓋接受捐贈或轉贈單位的財務專用印章;對個人索取捐贈票據,應予以開具。所以,捐贈時一定要取得符合規定的憑證。
其他各種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不符合稅法規定的捐贈支出和贊助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所謂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企業不能將各種贊助支出作為公益性捐贈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