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有企業能否成立基金管理公司
一、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的特殊注意事項
(一)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需履行特殊審批、備案及相關決策程序
無論是《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還是各級地方政府制定的關於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備案制度,都強調加強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管理,重大投資項目需要經過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或備案,對於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重大投資事項,甚至需依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國有企業在決定全資子企業的重大事項或對其重要子公司的重大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前,應按規定徵求國有企業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意見。審批需報送有關投資的決議、有關事項的說明、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其他證明投資項目合理性和合規性有關文件。
《中央投資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國資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監管要求,建立發布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設定禁止類和特別監管類投資項目,實行分類監管。列入負面清單禁止類的投資項目,中央企業一律不得投資;列入負面清單特別監管類的投資項目,中央企業應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審核把關程序;負面清單之外的投資項目,由中央企業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自主決策。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的內容保持相對穩定,並適時動態調整。」
因此,在國有企業對外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或有限合夥制基金實體及投資私募基金時,通常需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要求報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所屬國家出資企業批准或備案。
(二)國有企業對外投資需開展盡職調查、進行可行性分析、制定風險應對方案
《中央投資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中央企業應當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按照國資委確認的各企業主業、非主業投資比例及新興產業投資方向,選擇、確定投資項目,做好項目融資、投資、管理、退出全過程的研究論證。對於新投資項目,應當深入進行技術、市場、財務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與論證,其中股權投資項目應開展必要的盡職調查,並按要求履行資產評估或估值程序。」各級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也建立了關於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要求對規定的重大事項需報送有關投資的決議、有關事項的說明、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材料,各級地方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主要審核國有企業重大事項是否符合國有資產布局與國有企業結構調整規劃、是否符合該企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是否符合該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其決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並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審核。
2016年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63號)規定:「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未按規定進行可行性研究或風險分析;投資並購未按規定開展盡職調查,或盡職調查未進行風險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等。」
因此,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家不斷加強對國有企業對外投資、並購、擔保等重大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國有企業在投資發起設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之前需進行詳盡全面的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對項目可行性論證,合規性調查,以及風險預測和風險應對策略等。對項目的全面調查工作不僅有利於國有企業科學投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同時這也就是國有企業履行國有資產內部審批程序的最為重要的前期工作。
(三)國有企業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的評估程序
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47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以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因此,該三類國有企業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應當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
(四)「三重一大」決策程序
根據2010年7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的規定,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簡稱「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
B. 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是什麼
為優化政府抄投資方式,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率,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政府支持領域和產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2016年12月30日頒布《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發改財金規[2016]2800號)(「2800號文」),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基金」或「產業基金」)的基本情況、管理人、託管人、登記審查、投資運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條件與要求。
C.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企業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的企業有:中國物資儲運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紙業投資有限公司、中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誠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國誠通香港有限公司、誠通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誠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中國誠通東方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包裝有限責任公司
中誠通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中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誠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誠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健康養老集團有限公司、誠通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港中旅華貿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誠暘投資有限公司。
(3)城通集團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介紹
2005年國資委確定中國誠通作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試點企業,按照市場原則,搭建國有資產重組和資本運作的平台,探索中央企業非主業及不良資產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和處置的路徑。
中國誠通以託管和國有產權劃轉等方式,重組整合了中國寰島集團、中國唱片總公司、中國國際企業合作公司、華誠投資管理公司、中國包裝總公司、中商企業集團公司等中央企業和普天集團8家企業、中冶紙業公司、中鋼爐料資產包等多家中央企業子企業。
進入新時期,公司主營業務為股權運作、金融服務、資產管理,以及綜合物流服務、生產資料貿易、林漿紙生產開發及利用等。公司控股中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SH,600787)、佛山華新包裝股份有限公司(SZ,200986)、中國誠通發展有限公司(HK,00217)、
廣東冠豪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SH,600433)、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SH,600963)、中冶美利雲產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SZ,000815)等上市公司。參股中國遠洋、中海科技、中國通號、中國國際金融、東興證券、神州租車等多家境內外上市公司。
2016年,受國務院國資委委託,公司參與了中石化國勘公司多元化改造,託管了中國鐵路物資總公司,參股了國源煤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經國務院批准,受國務院國資委委託,中國誠通作為主發起人,攜手9家央企、地方國企和金融機構,共同發起設立了總規模人民幣3500億元的國內最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誠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託執行基金管理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