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和中華文化發展基金會的區別在那裡啊
你好,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是在民政部登記的公募基金會,文化部是業版務主管單位,93年成立權的。在民政部沒有登記注冊過中華文化發展基金會,但是在黑龍江有一個「黑龍江中華文化發展基金會」,是一個地方公募基金會,也就是只能在登記所在省進行公開募集資金的活動,其業務主管單位是黑龍江省委宣傳部 ,成立於92年。
僅供參考
2. 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的介紹
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China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Culture,CFDSC)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管的全內國性公募型基金會容,經中國人民銀行1992年批准,民政部1993年登記(公募 基證字第0017號)成立,創始人為戲劇大師曹禺,名譽會長為教育家許嘉璐。
3. 陽光文化基金會的陽光文化基金會
2011年5月25日,陽光下成長公益項目在中國電影博物館舉辦了第二場快樂藝術、快樂六一活動。此次活動是由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陽光文化基金攜手達芬奇家居提供資助,北京歌路營教育咨詢中心、北京創元時代合作執行,同時得到了中國電影博物館、中國科學院老科學家科普演講團的大力支持。
2012年12月13日,2012陽光文化基金慈善晚宴在北京舉行。該晚宴將為陽光文化基金2013年推出的「陽光藝術教室」項目募集款項,以增加流動兒童接受藝術教育的機會。多名演藝界人士出席了該晚會,並通過捐贈拍賣品、競價購買以及現場表演募集善款等方式,為愛助力,給流動兒童帶去更多希望。
2013年4月10日由陽光文化基金創辦的「陽光藝術教室」項目在北京紅蓮小學正式啟動,由陽光文化基金「形象大使」王珊王璐擔任該活動主持;陽光文化基金創始人楊瀾參加了揭幕儀式,並和現場的孩子們親密互動,該項目通過藝術教育的方式來解決流動兒童城市化融入問題,旨在為缺乏藝術教育機會的弱勢群體提供硬體設備與師資方面的系統資助,助孩子們健康成長,更好的融入社會。2013起本項目將在北京13所流動兒童集中的小學開展,同時在四川資助兩所學校,預計每個教室每年將提供8000人次藝術教育的機會。
2013年 11月30日,陽光文化基金在北京舉行「2013年陽光下成長分享會」,近200位多年來支持陽光文化基金流動青少年藝術教育項目的社會各界嘉賓參加了該活動。
4. 文化發展基金
不知你是要哪個發展基金的內容:
北京文化發展基金會創建於1996年12月,是北京作為國家文化中心和北京文化發展戰略的需要,由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發起聯合北京有關文化機構和新聞媒體創立,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和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記為公募性的基金會法人機構,是北京最有影響權威的基金會之一。
北京文化發展基金會的宗旨是:以廣泛聯系海內外關心首都文化發展的社會團體、企業和人士,多方籌集文化發展資金,以各種形式資助、扶持、推動北京公益文化事業的發展,推動文化創新,扶持文化新人,促進首都北京文化建設和文化交流,致力於首都北京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展示國家文化中心的魅力。
北京文化發展基金會成立以來,在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的關懷和市委宣傳部的直接領導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通過各種開創性的工作,多渠道募集社會資金,為促進和繁榮北京的文化建設和文化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北京文化發展基金會具有四大功能:
(1)展示推廣功能
通過開展各種文化藝術、宣傳教育活動,積極資助扶持北京市各類文化項目。增加文化發展基金募集力度,加強對優秀文化藝術項目的資助和支持,體現先進文化的展示推廣主導示範作用。隨著社會財富的增加和中國對外開放程度的擴大,北京文化消費需求也會進一步增大,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文化事業發展的力度越來越大,涉及的領域也越來越廣,基金會將成為活躍的文化融資領域。
(2)吸納資源功能
通過社會各界對北京文化發展的支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開展公益文化基金運作,把社會上有意資助公益文化的分散資金和資源集中起來,有效地投入到首都北京公益文化事業的發展中,為發展民族文化和開展文化交流做出積極的貢獻。通過基金會的運作,可以使分散的資金發揮規模效應,使資助的風險得到有效的規避和化解,使資助者支持文化發展的良好願望得以實現。
(3)鼓勵創新功能
通過對原創性、創新性、實驗性公益文化項目的資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動文化新人的成長,吸引更多優秀的公益文化項目向北京這個國家文化中心匯集。世界級大都市的發展證明:一個城市的文化實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數量,而且要看推動原創的能量。隨著北京奧運會的臨近和人文奧運理念的實施,北京文化發展基金會需要籌集資金設立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藝術獎項,評選展示有國內外影響的優秀作品和藝術家,加大對文化藝術新人實施更有力的發展扶持。基金會積極鼓勵文化藝術創新和培育文化藝術新人,突出中國特色和北京特點,為中國的和平崛起提供更多的文化動力和資源。
(4)擴大交流功能
推動北京與海內外的文化交流,吸收文化發展的最新成果。同時,通過與境外文化基金會的項目合作、相互委託、交叉資助,推動北京文化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和交流,與各國的優秀文化成果共同交流和發展。
北京文化發展基金會任務
·接受並管理社會捐贈資金,用於發展北京市文化事業。
·開展有利於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化素質的文化藝術活動。
·推動並資助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及社會科學研究事業的發展。
·組織有關文化事業發展的專題調查研究和學術研究。
·評選並獎勵為北京市文化建設及文化藝術交流做出突出貢獻的團體與個人。
·組織國際間文化藝術交流。
·資助北京市文化設施建設和文物古跡的保護開發。
·開展其它有益於社會進步與發展的各類文化藝術活動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創建於1986年11月,是應上海文化事業發展戰略的需要而建立的國內首家地區性(市級)文化類基金組織,也是上海地區成立最早、規模及影響最大的幾家基金組織之一。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的宗旨是:籌措文化發展資金,資助公益文化,推動文化創新,扶植文化人才,促進文化交流,致力於上海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
基金會成立二十多年來,在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關懷和市委宣傳部的直接領導以及社會各界的支持下,通過各種開創性的工作,多渠道募集社會資金,為促進和繁榮上海地區的文化建設事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被譽為上海地區文化事業發展的"助推器"、"蓄水池"。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具有四大功能:
(1)主導示範功能
通過對優秀文化藝術項目的資助和支持,體現先進文化的主導示範作用。隨著社會財富的增加和中國對外開放程度的擴大,社會上的各類文化基金和基金會越來越多,涉及的領域會越來越廣,成為活躍的文化投資和融資領域。基金會將不同於社會上其他公益性、私人性、專業類基金會,以鮮明的政治導向、積極的社會效益、廣泛的公益服務、國際化的操作規范,起到良好的主導示範作用。
(2)吸納資源功能
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基金會運作,把社會上有意資助文化的分散資金和資源集中起來,有效地投入到文化事業的發展中去,為發展民族文化和人類進步而做出積極的貢獻。特別是上海這樣的國際大都市,涌動著密集的資金流和資產流,許多個人和機構也有資助文化發展的強烈願望,但又顧慮政策風險、操作失誤等諸多問題。通過基金會的運作,可以使分散的資金發揮規模效應,使資助的風險得到有效的規避和化解,使資助者支持文化發展的良好願望得以實現。
(3)鼓勵創新功能
通過對原創性、創新性、實驗性項目的資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動文化新人的成長,吸引更多優秀的文化項目向以上海為中心的大都市群匯集。世界級大都市的發展證明:一個城市的文化實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數量,而且要看推動原創的能量。迄今為止,上海所設立的大型文化藝術獎項,比如上海文學藝術獎,寶鋼高雅藝術獎等,主要側重於評選有國內外影響的優秀作品和藝術家,而上海更迫切需要的是對文化藝術新人實施更有力的扶持。基金會高高舉起鼓勵創新和培育新人的旗幟,會突出自己的鮮明特色,為中華民族的偉大振興提供更多的文化資源。
(4)擴大交流功能
推動上海與整個長江三角洲及海內外的文化交流,吸收人類文化發展的最新成果。基金會的集資融資和文化資助的范圍,將立足上海,又不限於上海,而是逐步擴大到整個長江三角洲城市群,成為大江和大海交匯處一面鼓舞人心的文化旗幟。隨著21世紀中國現代化的偉大進程,一個包括江、浙、滬15個大中小城市,縱橫綿延300公里,佔全國國民生產總值15%以上、中國第一、世界第六的大上海都市群正在興起。通過設立基金會,將更有力地吸納"長三角"的資金和資源,促進"長三角"的文化協作、融合和創新,同時,通過與境外文化基金會的項目合作、相互委託、交叉資助,推動上海的文化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和交流,與各國的優秀文化成果共存共贏。
近年來,基金會還主辦一系列在上海乃至海外具有全國重大影響的大型文化交流活動。如每年一屆的"上海藝術博覽會",「上海電子藝術節」等。
自2003年3月開始,本會進行重大改革,力求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規范的資助模式和運作機制。本會經過全面調整改革,接受政府委託,按照公平、公正、公開、規范原則,面向全社會開展公益文化項目資助、獎勵、扶持貸款和(影視)投資(資助)。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以其獨特的優勢與海內外眾多文化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並與上海新聞、企業、文化藝術等社會各界建立廣泛而又密切的聯系,在國內外具有重大影響。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辦公地址:番禺路396號2樓,電話:62815037(總機)
5.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的基金會章程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管理和使用海內外組織或者社會各界人士自願捐贈以及政府資助財產的公益性、非營利性組織。
第三條 本會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取得基金會法人資格。
第四條 本會的宗旨:籌措文化發展資金,資助公益文化,推動文化創新,扶植文化人才,促進文化交流,致力於上海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
第二章 基本工作原則
第五條 本會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高效、規范的原則,管理和運作文化基金。
第三章 基本功能和基本任務
第六條 本會基本功能和基本任務是:
(一)籌集文化發展資金。其中包括籌集海內外組織或者社會各界人士的捐贈,爭取政府資助。
(二)資助公益文化。主要資助有示範性、探索性、經典性、國際性的文化項目以及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和文化遺產保護。
(三)推動文化創新。資助具有原創性、創新性和實驗性的文化項目。
(四)扶植文化人才。資助文化新人的培養和文化藝術人才的進修提高。
(五)促進文化交流。資助有助於提升上海文化藝術總體水平和擴大上海文化影響力的國內外文化交流項目。
(六)開展基金會之間的交流。接受海內外其他基金會的委託,處理相關文化事務,加強雙向文化協作。
(七)接受政府委託,組織文化獎勵活動以及辦理政府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條 本會依據宗旨和發展的實際需要設立並管理下屬的公益性文化機構。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理事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國內外著名文化藝術家、社會知名人士、企業家等組成。
理事享有以下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監督本會工作;
(三)參加本會活動。
理事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接受和完成本會分配的任務、積極為本會開展工作。
第九條 本會理事會每屆五年,理事任期與理事會同。理事會可以提前或者延期換屆,但提前或者延期換屆最多不超過一年。如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須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提請理事會批准。
調整理事,須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提請理事會確認。其中增補理事,須由現任理事兩人以上聯名推薦。
第十條 本會理事大會每年召開一次,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理事會召開日期由常務理事會確定。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產生常務理事、秘書長、副理事長、理事長;
(三)審批工作報告和年度預決算;
(四)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本會理事會休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負責工作。常務理事會向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及其他常務理事組成。
常務理事會的工作職責是:
(一)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本會章程提出的任務;
(三)聘任名譽理事、副秘書長、專家評審委員會成員;
(四)審批本會工作計劃;
(五)審議工作報告和年度預決算;
(六)對專家評審委員會的工作進行評估;
(七)提出理事人選調整方案;
(八)安排和協調理事大會議程及換屆選舉的各項工作;
(九)討論和決定本會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第十二條 本會常務理事會議不定期召開,由理事長或理事長委託常務副理事長召集。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 本會理事會改選期間,由本會業務主管部門行使理事會職能。
第十四條 本會理事長為法定代表人。
理事長的工作職責是:
(一)召集、主持或者委託常務副理事長召集、主持常務理事會會議;
(二)安排常務理事會工作及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其他常務理事的分工;
(三)責成秘書長向常務理事會匯報基金會運行情況;
(四)行使理事會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五條 本會設常務副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幹人,配合理事長工作。
常務副理事長的工作職責是:
(一)受理事長委託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
(二)受理事長委託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三)協助理事長安排和處理常務理事會工作。
第十六條 本會設秘書長一人,秘書長的工作職責是:
(一)執行常務理事會決議;
(二)協調本會下屬各辦公室之間的工作;
(三)向常務理事會匯報本會運行情況。
第十七條 本會的日常行政工作機構為基金會辦公室,設辦公室主任一人,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的工作職責是:
(一)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組織起草本會工作計劃、工作報告和財務預決算案;
(三)提出設置或者撤銷工作機構、機構負責人任職方案,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常務理事會批准;
(四)處理本會其它日常事務。
第十八條 本會為確保資助方向的准確和項目評審的公平、公正,特設立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向基金會提出申請資助的項目。
專家評審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對申請項目進行預選;
(二)提出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預案,報常務理事會批准;
(三)對資助項目的實施結果進行評估和驗收。
第十九條 本會辦公室專職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基金來源和使用
第二十條 本會的基金主要通過以下方式籌集:
(一)政府資助文化的資金;
(二)海內外組織或者社會各界人士的捐贈;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本會基金使用辦法如下:
(一)本會根據上海文化發展規劃的要求,制定資助計劃、方案、規則,並將資助范圍、資助額度、申請辦法、評審程序以及受資助者的義務向社會公布。
(二)為了保證資助項目選擇的公正性,資助項目由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評審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常務理事會批准後,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三)為了保障資助的有效性,本會對資助項目進行跟蹤評估,及時進行必要調控。
第二十二條本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執行基金籌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檢查,每年進行審計。在換屆和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審計。
第六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會由於分立、合並、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理事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第二十四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 本會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理事大會討論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修改時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本會常務理事會。
6. 林清玄教育文化基金會
林清玄教育文化基金會創建於1994年,基金會宗旨是愛與美的溫柔改革,情與義的感動內教育。透過愛與美、容情與義的溫柔與感動,創造人間的善的循環。
迄今累計在全國各省捐助41所希望小學,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陝西省延安市延川縣富貴和平小學
聯合陝西省紅鳳工程公益項目組資助多名農村女孩圓得大學夢!紅鳳工程是由陝西省婦聯發起的,全國首家專門資助貧困女大學生的社會公益事業。
2017年開始,林清玄成立林清玄文學會和林清玄讀書會,聯合全國1000多位教育專家,特級教師,作家,心理學家,育兒專家,在全國開展公益讀書項目,資助百萬學生參與。
7. 陽光文化基金會的介紹
陽光文化創始人張智華教授,於1996年創辦於宜昌。使心靈更高尚,讓人間更陽光!
8. 傳統文化保護基金會
知名度高
9.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的基金會功能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具有四大功能:
(1)主導示範功能
通過對優秀文化藝術項目的資助和支持,體現先進文化的主導示範作用。隨著社會財富的增加和中國對外開放程度的擴大,社會上的各類文化基金和基金會越來越多,涉及的領域會越來越廣,成為活躍的文化投資和融資領域。基金會將不同於社會上其他公益性、私人性、專業類基金會,以鮮明的政治導向、積極的社會效益、廣泛的公益服務、國際化的操作規范,起到良好的主導示範作用。
(2)吸納資源功能
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基金會運作,把社會上有意資助文化的分散資金和資源集中起來,有效地投入到文化事業的發展中去,為發展民族文化和人類進步而做出積極的貢獻。特別是上海這樣的國際大都市,涌動著密集的資金流和資產流,許多個人和機構也有資助文化發展的強烈願望,但又顧慮政策風險、操作失誤等諸多問題。通過基金會的運作,可以使分散的資金發揮規模效應,使資助的風險得到有效的規避和化解,使資助者支持文化發展的良好願望得以實現。
(3)鼓勵創新功能
通過對原創性、創新性、實驗性項目的資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動文化新人的成長,吸引更多優秀的文化項目向以上海為中心的大都市群匯集。世界級大都市的發展證明:一個城市的文化實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數量,而且要看推動原創的能量。迄今為止,上海所設立的大型文化藝術獎項,比如上海文學藝術獎,寶鋼高雅藝術獎等,主要側重於評選有國內外影響的優秀作品和藝術家,而上海更迫切需要的是對文化藝術新人實施更有力的扶持。基金會高高舉起鼓勵創新和培育新人的旗幟,會突出自己的鮮明特色,為中華民族的偉大振興提供更多的文化資源。
(4)擴大交流功能
推動上海與整個長江三角洲及海內外的文化交流,吸收人類文化發展的最新成果。基金會的集資融資和文化資助的范圍,將立足上海,又不限於上海,而是逐步擴大到整個長江三角洲城市群,成為大江和大海交匯處一面鼓舞人心的文化旗幟。隨著21世紀中國現代化的偉大進程,一個包括江、浙、滬15個大中小城市,縱橫綿延300公里,佔全國國民生產總值15%以上、中國第一、世界第六的大上海都市群正在興起。通過設立基金會,將更有力地吸納長三角的資金和資源,促進長三角的文化協作、融合和創新,同時,通過與境外文化基金會的項目合作、相互委託、交叉資助,推動上海的文化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和交流,與各國的優秀文化成果共存共贏。
近年來,基金會還主辦一系列在上海乃至海外具有全國重大影響的大型文化交流活動。如每年一屆的上海藝術博覽會,「上海電子藝術節」等。
自2003年3月開始,本會進行重大改革,力求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規范的資助模式和運作機制。本會經過全面調整改革,接受政府委託,按照公平、公正、公開、規范原則,面向全社會開展公益文化項目資助、獎勵、扶持貸款和(影視)投資(資助)。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以其獨特的優勢與海內外眾多文化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並與上海新聞、企業、文化藝術等社會各界建立廣泛而又密切的聯系,在國內外具有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