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業維修基金申請報告怎樣寫
[轉載]房屋維修申請報告書 **物業管理公司: *#樓*單元房頂漏水,申請維修。 申請人:版*** *年*月*日 【寫明你是房權主,何時購買,房屋維修基金已繳納,物業管理費交到了幾個月,目的就是讓物業公司無話可說,必須為你維修。 2、寫明房屋的質量問題,比如裂縫何時出現,產生了什麼問題,問題影響到你們生活多少,裂縫多長多寬,你們曾經採取什麼措施,結果如何,其他房主是否受到影響,影響面有多廣等等,就是越真實詳細越好,目的是保留證據,證明質量問題的確不是你們引起的,是房屋建造時候就留下的隱患或者說是其他人行為導致的,與你們無關。 3、要求他們在多長時間內來查看問題,之後多久提出解決方案,總共多久解決問題,目的就是讓物業公司沒有故意拖延的餘地,最後委婉的提出如果問題在多久內無法解決,嚴重影響你們的生活,你們將拒絕交納物業管理費。
Ⅱ 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由誰審核
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公司申報,業主大會投票決議,當地房管局審核的回!
1、商品房答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層為20元/平方米收取,具體以可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
Ⅲ 物業維修基金由誰出
注意:維修基金收取比例是有地方政府制定的,只要你購房者買房子交的錢不高過3%就沒事情!廣東那個是對物業建設單位的要求。因該說沒有沖突。只要購房者沒損失就行了。比例是地方政府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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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維修基金由開發建設單位按房屋建設總造價的5%到8%提取,其所有權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維修基金,房地產開發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4%繳納;購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3%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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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設立物業管理維修基金。
物業管理維修基金由物業建設單位按物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在向業主委員會移
交物業管理權時,一次性劃撥給業主委員會,其所有權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物業管理維修基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專款帳戶代為
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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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式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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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維修基金收取比例是有地方政府制定的,只要你購房者買房子交的錢不高過3%就沒事情!,
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即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物業管理公司由發展商選聘,業主通常向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入住手續,並向其繳納物業維修基金。由於種種原因,客觀上缺乏有力的監督,發展商延遲繳納其應承擔的物業維修基金以及物業管理公司挪用物業維修基金就成為可能,特別是發展商拖延繳納物業維修基金的現象更是常有的事。其實,對於物業維修基金的繳納和管理,有關行政主管機關是有規定的,根據有關規定,發展商和購房者均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繳納物業維修基金。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發展商應將物業維修基金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存入金融機構,設立專門賬戶,任何人不得動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發展商應將物業維修基金移交給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單位管理,專項用於物業維修,不得挪作他用。但發展商和物業公司並非完全嚴格依法從事,這就讓人引發了深層次的思考,要從真正意義上解決物業維修基金糾紛問題,關鍵不是把錢存到哪去,而是需要一種規范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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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如果有些物業公司發高工資,和多都是從專向基金里違規挪出來的。所以現在正在要求統一基金帳戶。
Ⅳ 物業管理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
維修基金必須由多數業主同意才能使用.
依據房屋質量保證書約定的質量保修期間處理!
Ⅳ 物業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怎麼寫
可以到各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取窗口查詢資金交存情況。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版修資金可以權是物業服務公司也可由相關業主提出申請,具體程序為:1.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意見及查勘結果,提出維修和更新、改造計劃建議,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提出計劃建議,並在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指導下,委託相關單位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2.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並公示。 3.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商品房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申請維修資金列支。 4.申請預支維修資金的,經商品房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審核批准後辦理預支手續,預支金額不超過核定預算金額的30%。5.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6.維修工程項目竣工後,資金使用單位憑維修工程決算書、業主反饋意見表、維修費用分攤明細表、資金續交方案等,到商品房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辦理餘款劃撥手續。
Ⅵ 申請公共維修基金是個人還是物業
每位購房者在辦理兩證的時候都會被要求統一繳納住房維修基金。但是多數的購房者對於住房維修基金的用途以及怎麼用的問題並不是很清楚。有網友詢問,自家房子漏水了能申請住房維修基金嗎?還有網友詢問,該怎麼申請動用住房維修基金呢?此外,對很多被拆遷戶來說,房屋的評估價關系他們的切身利益,對於房屋評估是如何操作的,有哪些影響因素也是他們非常關注的問題。今天的一問億答就主要為大家解答這兩個問題,希望能為大家釋疑解惑。
步驟/方法
怎樣申請動用物業維修基金?
根據《武漢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開發商、購房者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要全部到位,使用前由小區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來統一決策。
申請程序是:由業主委員會將維修項目及預算在小區公示,經過業主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投票表決同意後,再向區房產局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才會劃撥預算總額的80%%費用;工程竣工後,再與業主大會據實結算,按戶分攤。電梯、內外牆、公共樓道等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時,可申請動用維修基金。
不過2009年年底,為防範冰雪災害,武漢市房產局下達了《關於應對冬季雨雪天氣簡化商品住宅維修資金使用程序的通知》,通知規定,針對冰凍災害緊急情況造成的房屋嚴重損壞時規定,只需3至5名維修范圍內的業主共同申請,由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委會的,可由社區居委會證明)向區房產局提出使用申請報告即可,手續齊全的情況下,3天資金可到位。與此同時,維修資金不超過5萬元的,可由業委會委託物業公司或施工單位墊資先行施工,待項目竣工驗收後再申請結算。
Ⅶ 物業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書怎麼寫
關於xxxxxxxx申請專項來維修資自金
因xxxxxxx損壞(或者其他原因),給業主的生活(或出行)帶來不便,但因維修金額巨大,物業無力承擔,現徵求本小區業主委員會同意,申請專項維修資金對xxxxxxxx進行施工維修!
落款(xxxxx物業公司)
年月日(物業公司敲章)
額。。。。你再改改看???
Ⅷ 怎樣申請動用物業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1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號]及市房地局、市房改辦、市財政局《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按市房地局、市房改辦、市財政局《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及其他規定歸集的住宅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國土房管局)負責指導、協調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的監督工作。維修基金管理依「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按幢設賬,核算到戶」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四條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工程。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樓房內或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產權人或部分產權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關部位及設施設備。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項目應依照本市住宅公司建築面積分攤原則在《物業管理公約》約定。沒有約定的,參照本辦法附件一執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工程是指除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范圍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維修工程的具體范圍以市國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門頒布的規范為准。
第五條物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成立後,由管委會代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產權人向市國土房管局指定的銀行開立賬戶存儲。管委會申請開戶時,應填寫《物業管理委員會維修基金開戶申請表》(見附件二),並提交下列材料。1、開戶申請書;2、管委會成立的批准文件;3、產權人分戶清冊;4、管委會主任私章和管委會的印鑒;5、物業管理服務委託合同。管委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辦理開戶手續時,還應提交書面委託書。
第六條管委會成立前(即維修基金代管期間),維修基金原則上不得使用。確需使用的,應按照下列程序辦理:1、物業管理企業應委託經市國土房管局認可的專業中介機構對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費用依照相關標準定額進行評估和核算。2、經中介機構認定後,物業管理企業方可進行維修工程。3、維修工程結束後,中介機構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出具證明,不合格的,應要求返工。4、物業管理企業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
第七條管委會成立後,物業管理企業應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計劃及經費預算,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維修項目完成後,物業管理企業持管委會批準的維修基金支取證明到銀行辦理維修基金支取手續;管委會應根據竣工決算進行維修基金的具體分攤,並計入各產權人明細戶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經管委會同意外,還應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1、一次支取維修基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2、一年內支取兩次維修基金的。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管委會應召開業主大會作出支出決議後,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1、一次支出維修基金50萬元以上的。2、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3、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數額占維修基金總額30%以上的。物業管理企業到銀行支取費用時,必須憑管委會印章和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證明。
第八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須進行維修工程的,屬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不得使用維修基金。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則分攤。1、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樓房外的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除由專業管理部門維護管理的部分外;其餘部分的維修費用由全體產權人按建築面積比例分攤。2、住宅樓房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幢住宅樓房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3、一幢住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門的,專屬於一個單元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單元門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一棟住宅內,專屬於一層住宅內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層住宅內的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開發企業應根據以上原則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積佔全部房屋面積的比例,承擔維修費用。
第九條如一幢樓房的維修基金經使用後,不足首次歸集額的10%時,管委會應提議續籌。續籌標准及辦法由管委會決定。續籌金額一般應由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分攤。續籌基金匯總後應及時交存到代管單位,計入管委會賬戶和產權人明細戶。利用產權人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的凈收益,應存入維修基金專戶,分攤後計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產權人明細戶,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
第十條管委會合並、分立或撤消時,應憑區縣國土房管局批准證明及產權人明細戶清單,到代管單位辦理合並、分立或撤消管委會賬戶手續。產權人變更時,維修基金產權應同時變更。原產權人或變更後的產權人應持轉讓合同及雙方身份證明到管委會登記變更,並由管委會到代管單位辦理產權人明細戶更名手續。維修基金由轉讓雙方按明細戶內的賬面余額進行結算。產權人因拆遷或其他原因造成原住宅滅失的,可辦理銷戶手續。經管委會出具證明後,到代管單位按維修基金明細戶賬面余額提取。其中,屬於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的,應按售房單位和個人累計交納的比例分別退還。
第十一條代管單位應建立本物業區域內的維修基金查詢制度,接受產權人對其維修基金明細戶的查詢。管委會應在每年年底對維修基金的收支及余額狀況予以公布,包括:(1)維修基金的使用及分攤情況,包括維修工程項目內容、維修總費用及各產權人分攤的費用;(2)維修基金總賬余額;(3)維修基金明細賬余額。
第十二條維修基金閑置時,經產權人大會批准,物業管理委員會可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嚴禁挪作他用。
第十三條1999年1月1日前,未建立公共維修基金的住宅,產權人應補建維修基金,按每月0.60元/平方米的標准交納,具體補建辦法另行制定。產權人已交納的房屋大、中修費(扣除已用於維修費用),物業管理啟動性經費應納入公共維修基金管理,並按建築面積比例計入各產權人明細賬。
第十四條物業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應建立公共維修基金管理制度,並自覺接受財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市財政局按各自職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02年7月1日起實行。原有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辦法為准。
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一般應包括的范圍
2范圍
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燈具、避雷裝置、供電部門與房屋產權人分界點至戶表盤(計費電表除外)之間的供電線路。共用設施設備系統:電梯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中央監控系統、供水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天線接收系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綠地、變配電系統、市政排水設施,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及圍牆。上述系統中歸專業管理部門所有的除外。
Ⅸ 小區物業管理寫給業委會的維修基金怎樣申請有業委會的如何開頭寫
關於XXXX小區來
申請使用應急(一般)自物業維修資金的報告
XX市XX區城鄉建設局:
XXXXX小區位於XX市XX區XX路XX號,該小區大樓進門右邊1號電梯,已經使用4年,已過保修期。需申請更換變頻器,工程預算為貳萬肆仟伍佰壹拾元整。
受業主委託,由XXXX同志前來辦理申請使用物業維修資金事宜。
經辦人聯系方式:
申請單位:XX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