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哪裡可以注冊基金會,需要什麼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復益目的而設立;制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B. 成立一個基金會需要哪些條件
根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中國證監會《關於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1)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至少有兩個符合條件的發起人發起。由主要發起人作為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
(2)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基金管理公司的籌建和開業必須經過中國證監會批准。
(3)申請籌建基金管理公司,應由主要發起人作為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申請報告;可行性報告;發起人情況;發起人協議;負責籌建工作的人員名單、簡歷;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發起人協議主要包括:發起人的基本權利及義務、發起人認購基金單位的出資方式及首次認購和在存續期間持有基金單位的份額、發起人對主要發起人的授權等。
(4)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籌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籌建期限為6個月。如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在籌建期限內,不得開展基金管理和其他業務活動。
(5)基金管理公司籌建就緒,由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提出開業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籌建情況、驗資證明、人員情況、內部機構設置及職能、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營業場所及技術設施、基金管理計劃與業務規則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公司章程應按照中國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准則第四號《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備條款指引》制定。
(6)經批准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應持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並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文件領取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許可證》。
(7)經批准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國證監會統一在指定的報紙上向社會公告,公告費用由被公告的基金管理公司支付。
C. 在北京成立慈善基金會都需要什麼
成立基金會有什麼好處所需材料及流程
成立條件及所需資料:
需要:1個理事長,1個副理事長,3個理事,1個監事,1個秘書長
需要:4個專職人員,提供從業簡歷、是否為京籍人員。
產權證、房租協議或購房協議或無償使用證明及住所證明(房產用途為商用或辦公)。
理事長即法人、捐贈人即發起人(可以是多個)、第一屆若發起基金會的自然人、必須是理事長或副理事長或秘書長。
確認發起人是誰(可以是個人或單位、不得個人同單位共同出資發起)。
200萬原始資金
所有人員提供一寸照片及身份證復印件2份
所有人填寫近五年內無犯罪證明的承諾書
理事會成員至少三名北京懷柔戶籍
如果企業設立了慈善基金會,可以自行向社會捐款、捐物等。但由於企業慈善基金會的性質,所以沒有權利向社會進行籌款籌物;企業進行大規模慈善投資,比如建立希望學校、希望公園、幫助殘疾人中心等,需經過浙江省民政廳的申報手續,然後經過土地管理局的審批。
既然慈善基金會是一個完全公益性的部門,那麼是什麼「好處」讓企業如此熱衷於慈善事業呢?
根據西方經濟學,公民和企業可以選擇兩種不同的途徑履行納稅人的職責:他們可以將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作為稅交納給政府;或者作為社會捐款捐獻給慈善事業。兩者沒有先後,更沒有差別。這樣一來,個人和企業與其將稅務繳納給政府,由他們決定這筆費用的公共支出,還不如將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回饋,直接用於公益或福利事業。由此得出「慈善好處」之一:企業個人不通過政府途徑=免稅
D. 建立基金會需要什麼條件
《基金會管理來條例》設立基金會,源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 北京新成立一家慈善基金會需要什麼條件
成立基金會有什麼好處所需材料及流程
成立條件及所需資料:
需要:1個理事長,1個副理事長,3個理事,1個監事,1個秘書長
需要:4個專職人員,提供從業簡歷、是否為京籍人員。
產權證、房租協議或購房協議或無償使用證明及住所證明(房產用途為商用或辦公)。
理事長即法人、捐贈人即發起人(可以是多個)、第一屆若發起基金會的自然人、必須是理事長或副理事長或秘書長。
確認發起人是誰(可以是個人或單位、不得個人同單位共同出資發起)。
200萬原始資金
所有人員提供一寸照片及身份證復印件2份
所有人填寫近五年內無犯罪證明的承諾書
理事會成員至少三名北京懷柔戶籍
如果企業設立了慈善基金會,可以自行向社會捐款、捐物等。但由於企業慈善基金會的性質,所以沒有權利向社會進行籌款籌物;企業進行大規模慈善投資,比如建立希望學校、希望公園、幫助殘疾人中心等,需經過浙江省民政廳的申報手續,然後經過土地管理局的審批。
既然慈善基金會是一個完全公益性的部門,那麼是什麼「好處」讓企業如此熱衷於慈善事業呢?
根據西方經濟學,公民和企業可以選擇兩種不同的途徑履行納稅人的職責:他們可以將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作為稅交納給政府;或者作為社會捐款捐獻給慈善事業。兩者沒有先後,更沒有差別。這樣一來,個人和企業與其將稅務繳納給政府,由他們決定這筆費用的公共支出,還不如將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回饋,直接用於公益或福利事業。由此得出「慈善好處」之一:企業個人不通過政府途徑=免稅。
3月3日,志願者在活動儀式上宣讀無償獻血倡議書和造血幹細胞捐獻倡議書。
當日,青島市紅十字會舉行「奉獻一份愛心 挽救他人生命」學雷鋒月無償獻血和造血幹細胞捐獻宣傳、招募活動。活動通過宣讀無償獻血倡議書和造血幹細胞捐獻倡議書、發放獻血知識手冊等形式,呼籲更多的人加入到「奉獻、友愛、互助」無償獻血的隊伍中來。
F. 北京的慈善基金會辦理條件是什麼
北京地方性基金會辦理所需材料:
(一)申請書;
(二)章程版草案;
(三)驗資證明(200萬)和住所權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G. 成立基金會需要那些條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哪些地方需要注意
1\應當復具備《基金會管理條例》所制指條件 手續: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申請書;章程草案;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等 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注意:證明材料齊全 組織結構、財力、人員齊全
H. 基金會成立條件
以下內容是從《基金會管理條例》中摘抄的: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
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第三條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
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第五條 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六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
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二章 設立、變更和注銷
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第十條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二十條 基金會設理事會,理事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5年。理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其他基金會,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是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章程規定的職權。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
第二十二條 基金會設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I. 誰知道北京成立基金會怎麼成立
基金會成立條件及所需資料
1、人員,理事會成員7名以上、
2、4名京籍的專專職人員
3、提供屬地址正明材料
4、理事長即砝人、不得為其他企業砝人
5、確定發起人(可以是單位、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企業,但是個人和企業不能同時出資)
6、200萬原始注冊基金、需要存放至臨時杖護,直至基金會審批通過
7、確定業務范圍、普通基金、醫療基金、環保基金等等
8、驗咨、開護、復審、現場提交材料
9、工商網上公示後下正